第260章 搏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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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大家耳熟能详,比如五马分尸、凌迟;有些大家也许听都没有听过,比如人彘、檀香眠、开花梨、过山猴、虎豹嬉春等。
但是,无论这些刑罚多么残酷,会给受刑人造成多大的痛苦,它们毕竟都只是一个过程。
当死亡真正来临的那一刻,痛苦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平静安详,远离是非。
就像是永恒的睡眠,无觉无观,物我两分。
所以,就死亡的本身来说,它是不可怕的,也是不痛苦的,它只是生命换成了另外一个形式。
如同我们的出生,谁曾记得出生那刻的痛苦与悲哀,抑或是欢乐?
那么,既然死亡本身不值得人们惧怕,人们惧怕的又是什么呢?
失去!
人们惧怕的是失去。
少年得意,锦衣而行的风发;饥肠辘辘时,一顿佳肴的美妙;缠绵刚过,情人温婉的眼神;闲来饮茶,膝下弄儿孙的天伦;绿的草,红的花;天空的蓝色,大海的波涛;翩翩的蝴蝶,傲雪的梅花……
这一切,在最终的那一刻,都会离你而去,不再回来。
带着你如海眷念,似水深情。
纵然真有命里轮回,你也不再是那一个“你”。
这就是我们,一种短暂却渴求永恒的生物,所有恐惧的本源。
所以,我们惧怕的是死亡来临,而不是死亡本身。
那一天的我也是如此。
当我知道张总失踪的早晨,当我独自开车前来与龙云相见的路上,当我见到楼梯口站着众多流子的时候。
我都在惧怕。
惧怕其中带给我的死亡信息,更惧怕伴随着死亡而来的失去。
但是,当我踏上楼梯最后一个台阶,整理好衣服,走向龙云的那一刻。
我突然不再怕了,一点都不怕。
因为,我知道,不管死活,我都已经脱离了那种几乎让人疯狂的等待与忐忑,结果已经正式来临。
生死有命,又何必再庸人自扰。
我刚到门口,还没有完全走进门就看见了张总。
这是一个很大的休息室,除了门旁边的半面墙之外,其他三面都参差摆着大大小小的沙发与椅子。
张总就坐在离门口两三米靠右边墙壁的一张单人沙发上,旁边站着最开始带我进来的那两个人。
一眼望去,张总没有太大改变,准确说,几乎没有改变。
除了眉眼间能明显看出的一份焦虑之外,脸色如常。身上还是穿着早上出门跑步时的短衣短裤,也许因为凌晨的寒冷,上身多了一件他穿着显得颇为突兀不搭,有些不合身的牛仔衫。手上居然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与一根香烟。
龙云是个聪明人,比我聪明。
他没有亏待张总,我想他一定知道张总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可以一次性摆平的话,是万万不能亏待,也亏待不得的。
如同葛总一般。
当我身体完全挡在了门口的那一瞬间,张总飞快扭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
从他的脸上,我见到了从来没有其他人曾经给过我的一种表情。
他的嘴巴张了两张,喉咙里发出了一两声很奇怪的低吟,眼眶睁大到几乎让眼球爆出。
然后,双眼突然就红了。
这种红,不是委屈,不是害怕,也不是欣喜万分。
而是感激,一种让他不可思议到有些颤抖的感激。
这是从一九九七年踏入江湖以来,我第一次体会到做个好人的快乐。
我对着张总点了点头。
那一秒钟,我突然感到身上某种始终紧绷着的东西“啪”的一声消失无踪,居然也随着张总的眼神,而涌起了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不过,我没有哭,连眼睛都没有红。
因为在同一刹那,我看见了龙云。
房间左边靠里面的一套组合沙发上,坐着四五个人。
离这四五个人几步之遥的距离,有两张对在一起的单人沙发,沙发中间摆着一个小茶几。
正在和另外一个人侧面而坐玩扑克的就是龙云。
“龙老板。”
我在房间中央站住,张嘴叫了龙云一声。
龙云头都没有抬,那个和他打牌的人却扭过来看了我一眼。
当时,看到这个人,我心底真的小小吃了一惊。
这个人居然是省城一个经常在各大小演艺吧跑场主持,偶尔也表演下节目,小有名气的二流笑星。
“看么子咯看,打牌类。我继续闷五百,闷死你个细鳖!”
龙云开口了,说的是“扎金花”的术语。
听到龙云的话,那个人赶紧回过了头去,拿起桌上的三张牌,反反复复看着,说:
“龙总啊,你这鳖怎么这样咯,两个人玩,还闷牌,要玩死我啊。你丢五百,我就要丢一千类。不是钱哦?”
“哈哈,不闷牌?越是人少就越要闷牌,两个人,就硬是要闷到你没得狠为止。不然怎么赢啊?不晓得我一向霸蛮啊,和我搞,就搞到底?不搞到底,哪么晓得哪个底气足些,哪个赢啊?哈哈哈,是不是?”
龙云还是没有看我,就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一样,谈笑自如地和那位笑星玩着牌。
不过,我明白,他这段话的意思很多。
但是,他不急,我也不急,要人的不是只有我一个。
所以,我也就安安静静站在原地,不再说话。
在来来回回又下了六次注码之后,那个笑星终于扛不住,开了牌。
自打我进来开始,笑星一共跟了七次注,明牌,每次一千元,手上一对五,不大不小,单挑来说,可以跟,开牌的时机也很对,打法没错。
龙云也是七把,暗牌,每次五百元,开牌之后,一对九,单挑不看牌,暗跟七把不开,不能说打法错误,但是极为冒险。
龙云赢。
他不急不忙地点好桌面上的钱,再不急不忙地和那个笑星说了几句闲话,最后又还点燃了一支烟,这才对我看了过来。
脸上似笑非笑,也不作声,跷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就像是我脸上长出了一朵花一样,眼皮都不眨地盯着我看。
好大的派头。
我本来准备开口的,话到嘴边,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因为,我突然意识到,那一刻我和龙云好像出现了某种玄妙而奇怪的僵持与平衡。
谁先开口,谁就打破了这种平衡。
于是,我也从拎包里掏出了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深吸一口,再望向了龙云。
也许是我这个动作让龙云有了一种被轻视的感觉,他的脸终于沉了下去,目光依然望着我,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你有种!小麻皮,你有种!”
听到他的话,我飞快吐出了嘴里的一口烟,准备答话。但龙云却出乎意料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的烟才吐到一半,他马上接着说了。
这次,他的语速要比开始快很多:
“好话,我只和你讲一次,葛老板在哪里?”
我终于吐完了嘴里的烟,看着龙云说:
“龙老板,你是大哥,这是你的地方。我调不起皮,张总我只要带走,葛总我就保证没得事。”
“哈哈哈哈哈。”
龙云笑了起来,和蹩脚电视剧里面的反派一样笑得很假很牵强。
边笑他边站了起来,突然停住了笑声,脸色也猛地变得极为凶狠阴沉,对我一指,也没有看任何人,就那么貌似随意地说道:
“帮我打死他,用手!”
我感觉满脑袋的头发在龙云这句话刚说出口的瞬间,就立马像是过了静电般竖了起来。
我极为肯定地意识到,整个赌局最关键的一次下注来临了。
是生是死,就看我能不能扛得住!
我看向了房间两边的那几个人,一如我所料,他们全部都从座位上站起,向我走来。
坐在左边的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老流子走得最快,他也离我最近。
我在心里大喊了一声“菩萨保佑”之后,向着他,用最大的力气飞扑过去。
在来之前,我就想了很多。
龙云不会低头,我也不能低头。
这是他的地盘,我只有孤身一人。
这种处境下,我想摆平他,只有一种可能。
我最怕什么人?我最怕黄皮!
因为我觉得他比我要狠得多,不要命得多。
我是打流的,龙云也是打流的。
所以,我要让龙云觉得我比他更狠,更不要命。
只有让他产生这样的感觉了,我才有一线继续走下去的可能性。
扑过去的那一刻,我也曾经想过用枪,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不想死。
开始在楼梯上用枪,是因为龙云不在,我不信有人敢在我和龙云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动枪打死我。而现在,龙云在,如果我用枪,别人也有枪,保护龙云将会是一个打死我的好借口。
用枪很干脆,但是不决绝,更不直观。
我想要的,却是那种让龙云见到就能够产生敬畏的直观。
所以,我空手对敌,没有拿枪。
说老实话,当我扑上去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去做,怎样才能让龙云感受到我想要的那种强烈直观。
直到,那些人给了我时机与灵感。
在我扑出去的同时,我看到离我最近的那个老流子脸色大变,明显惊诧了一下,微微愣了半秒,我的余光也看见其他几个人在短暂意外之后,身形更加迅速地赶了过来。
下一个意识中,我和那个老流子纠缠到了一起。
我们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江湖大侠,我们不知道如何招来拳往,有守有攻。我们只是用最原始,最粗粝,也最血腥的方法,像野兽一样四肢交缠。
他抓着我的头发,我也箍着他的脖子,当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感到指骨传来刺痛的同时,我的脸上也因为他的拳头而痛彻心脾。
我没有机会再打第二下,因为我扬起的右手很快就被背后赶来的人拉住了,我的后背、腰间也同时感觉到几只脚掌的重踢。
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掰开我紧箍着那个人脖子的左手。
于是,我抓住了最后一个时机。
后面有人抱着我的腰猛扯,借着这个力道,我的左手也用了最大的力气向自己身体这边一收,同时,我将脑袋迎向了那个人。
因为,我全身上下,还剩下的唯一一个武器就是我的嘴,以及嘴里满口的白牙。
我一口咬住了他。
咬在他本能偏头躲避而露出来的下巴旁边。
在传说中,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活在黑暗里面的生物,它们被上帝和光明所抛弃,也不能接受撒旦的统治。
它们有着人类一样的外表和白皙到几乎透明的皮肤,却比人类更加高贵、优雅、干净、敏捷。它们活在每一个日落后的凡间,呼吸着红尘中的腐朽,永生不死。
它们的食物就是人类的鲜血。
它们叫“吸血鬼”。
这本是一种肮脏、危险的生物,但是现在在网络上、影片中,却经常可以看到人类对于它们的追捧,对于它们华丽、奢侈、永恒的生命、生活的羡慕。
甚至有人宣称,希望可以得到它们的“初拥”。
我想,这些人一定是从来没有试过在黑暗中生活。
更没有试过鲜血。
人类的鲜血。
不然,他们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要求。
我试过。
我想无论经过多少年,就算到了我马上要进入死亡的那一刻,我都不会忘怀,也无法忘怀那种感觉。
魔鬼的感觉。
当那个老流子下巴上的那一片肉被我紧咬在口中之时,他下巴上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子摩擦着我的舌苔,粗糙与轻微地刺痛,一种混杂着陈旧烟草臭味、油烟气,以及无法言表的人体气息充斥我的口腔。
被上下门牙锁紧的整坨肉不断在口腔里滑动,如同已经开始腐败,却又包裹着一层有些发腻猪油的蘑菇,让我不能呼吸。
滚烫、黏稠、滑腻、带着浓重铁锈味道和肉膻气的血液顺着牙齿两边流淌,合着我因为不能闭合口腔而大量产生的唾液一起,或顺着嘴角缓缓流出,滴入脖子根部;或随着紧促艰难的呼吸、轻微的吞咽滑入食道。
那种想呕吐到极致的感觉,你永远不能体会,也千万不要去体会。
那就是地狱。
可惜那一刻的我却不能吐,就算是所有汗毛倒竖,身上一阵阵发麻,牙根一阵阵发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一层层出现。
我还是不能吐。
因为我吐,我就完了。
那个人因为剧痛,发出了阵阵惨绝人寰的凄厉喊声,他的头低了下去,我也跟着低了下去。
虽然旁边的人方寸大乱,不断地全力攻击我的头部、踢我的身体,甚至试图扳开我的嘴巴,却都没有成功。
那个老流子的头部变成了我最好的掩护体。
直到,我的头顶上遭受到了猛烈一击。
如同被闪电击中,强大的电流用最快的速度从我的头顶过遍了全身,我并没有感受到多大的痛苦,只是觉得身体突然一麻,一股热气顺着额头后脑向脖子四周流下。
接着就是一阵巨大的眩晕,努力想要睁开眼睛,却黑乎乎一片,双腿也变得软弱无力。
这种眩晕,让我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嘴,扭过头去,我看见身后一个人拿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烟灰缸,缸上还有血液流下。
当时的我只是看见了这个烟灰缸,却看不清这个人的脸,也搞不懂烟灰缸上为什么会有血。
就在我晕晕乎乎,还没有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听到身边很近的地方传来了一声恨之入骨的痛骂:
“老子要搞死你!小杂种!”
还没等我再次扭过头来,我就感受到了一种无法用疼来形容的奇妙感觉。
我低头看去,那个被我咬了一口的老流子,重重一脚踢在了我张开的两腿之间,那种感觉正是从那里传来。
就像是把我的下体放在了一个坚固而冰冷的铁台上,用一把十吨重的铁锤砸在了上面,猛烈挤压之后,铁锤中再滴出了一滴滚油。
不,是一壶滚油,火烫到绝对沸腾的滚油。
然后这些油直接滴穿了细嫩的皮肤,进入了我的血管,再化成千百根细如牛毛的钢针顺着血管流遍全身……
我依稀听见好像是从自己的口中发出了一种绝对不属于我的干号。
这,就是我最后的一个感觉。
我想,我并没有晕过去多长的时间,可能两三分钟,也可能只是几十秒。
因为,当我醒过来的时候,除了那个被我咬伤下巴的老流子不知道去了哪里之外,所有人都还站在与方才搏斗时差不多的地方。
而我,就躺在他们的中央。
如同一条死狗一般,趴伏在地上,喘着粗气,平视每个人的脚掌。
刚醒的那一刻,我只感到满嘴又咸又苦,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躺在地上,更弄不清自己是否真的曾经晕厥。
脑袋里就像装进了一桶糨糊,晕晕乎乎的,还不断传来一阵阵疼。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了,这种疼比起另一个部位,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
有些大家耳熟能详,比如五马分尸、凌迟;有些大家也许听都没有听过,比如人彘、檀香眠、开花梨、过山猴、虎豹嬉春等。
但是,无论这些刑罚多么残酷,会给受刑人造成多大的痛苦,它们毕竟都只是一个过程。
当死亡真正来临的那一刻,痛苦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平静安详,远离是非。
就像是永恒的睡眠,无觉无观,物我两分。
所以,就死亡的本身来说,它是不可怕的,也是不痛苦的,它只是生命换成了另外一个形式。
如同我们的出生,谁曾记得出生那刻的痛苦与悲哀,抑或是欢乐?
那么,既然死亡本身不值得人们惧怕,人们惧怕的又是什么呢?
失去!
人们惧怕的是失去。
少年得意,锦衣而行的风发;饥肠辘辘时,一顿佳肴的美妙;缠绵刚过,情人温婉的眼神;闲来饮茶,膝下弄儿孙的天伦;绿的草,红的花;天空的蓝色,大海的波涛;翩翩的蝴蝶,傲雪的梅花……
这一切,在最终的那一刻,都会离你而去,不再回来。
带着你如海眷念,似水深情。
纵然真有命里轮回,你也不再是那一个“你”。
这就是我们,一种短暂却渴求永恒的生物,所有恐惧的本源。
所以,我们惧怕的是死亡来临,而不是死亡本身。
那一天的我也是如此。
当我知道张总失踪的早晨,当我独自开车前来与龙云相见的路上,当我见到楼梯口站着众多流子的时候。
我都在惧怕。
惧怕其中带给我的死亡信息,更惧怕伴随着死亡而来的失去。
但是,当我踏上楼梯最后一个台阶,整理好衣服,走向龙云的那一刻。
我突然不再怕了,一点都不怕。
因为,我知道,不管死活,我都已经脱离了那种几乎让人疯狂的等待与忐忑,结果已经正式来临。
生死有命,又何必再庸人自扰。
我刚到门口,还没有完全走进门就看见了张总。
这是一个很大的休息室,除了门旁边的半面墙之外,其他三面都参差摆着大大小小的沙发与椅子。
张总就坐在离门口两三米靠右边墙壁的一张单人沙发上,旁边站着最开始带我进来的那两个人。
一眼望去,张总没有太大改变,准确说,几乎没有改变。
除了眉眼间能明显看出的一份焦虑之外,脸色如常。身上还是穿着早上出门跑步时的短衣短裤,也许因为凌晨的寒冷,上身多了一件他穿着显得颇为突兀不搭,有些不合身的牛仔衫。手上居然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与一根香烟。
龙云是个聪明人,比我聪明。
他没有亏待张总,我想他一定知道张总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可以一次性摆平的话,是万万不能亏待,也亏待不得的。
如同葛总一般。
当我身体完全挡在了门口的那一瞬间,张总飞快扭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
从他的脸上,我见到了从来没有其他人曾经给过我的一种表情。
他的嘴巴张了两张,喉咙里发出了一两声很奇怪的低吟,眼眶睁大到几乎让眼球爆出。
然后,双眼突然就红了。
这种红,不是委屈,不是害怕,也不是欣喜万分。
而是感激,一种让他不可思议到有些颤抖的感激。
这是从一九九七年踏入江湖以来,我第一次体会到做个好人的快乐。
我对着张总点了点头。
那一秒钟,我突然感到身上某种始终紧绷着的东西“啪”的一声消失无踪,居然也随着张总的眼神,而涌起了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不过,我没有哭,连眼睛都没有红。
因为在同一刹那,我看见了龙云。
房间左边靠里面的一套组合沙发上,坐着四五个人。
离这四五个人几步之遥的距离,有两张对在一起的单人沙发,沙发中间摆着一个小茶几。
正在和另外一个人侧面而坐玩扑克的就是龙云。
“龙老板。”
我在房间中央站住,张嘴叫了龙云一声。
龙云头都没有抬,那个和他打牌的人却扭过来看了我一眼。
当时,看到这个人,我心底真的小小吃了一惊。
这个人居然是省城一个经常在各大小演艺吧跑场主持,偶尔也表演下节目,小有名气的二流笑星。
“看么子咯看,打牌类。我继续闷五百,闷死你个细鳖!”
龙云开口了,说的是“扎金花”的术语。
听到龙云的话,那个人赶紧回过了头去,拿起桌上的三张牌,反反复复看着,说:
“龙总啊,你这鳖怎么这样咯,两个人玩,还闷牌,要玩死我啊。你丢五百,我就要丢一千类。不是钱哦?”
“哈哈,不闷牌?越是人少就越要闷牌,两个人,就硬是要闷到你没得狠为止。不然怎么赢啊?不晓得我一向霸蛮啊,和我搞,就搞到底?不搞到底,哪么晓得哪个底气足些,哪个赢啊?哈哈哈,是不是?”
龙云还是没有看我,就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一样,谈笑自如地和那位笑星玩着牌。
不过,我明白,他这段话的意思很多。
但是,他不急,我也不急,要人的不是只有我一个。
所以,我也就安安静静站在原地,不再说话。
在来来回回又下了六次注码之后,那个笑星终于扛不住,开了牌。
自打我进来开始,笑星一共跟了七次注,明牌,每次一千元,手上一对五,不大不小,单挑来说,可以跟,开牌的时机也很对,打法没错。
龙云也是七把,暗牌,每次五百元,开牌之后,一对九,单挑不看牌,暗跟七把不开,不能说打法错误,但是极为冒险。
龙云赢。
他不急不忙地点好桌面上的钱,再不急不忙地和那个笑星说了几句闲话,最后又还点燃了一支烟,这才对我看了过来。
脸上似笑非笑,也不作声,跷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就像是我脸上长出了一朵花一样,眼皮都不眨地盯着我看。
好大的派头。
我本来准备开口的,话到嘴边,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因为,我突然意识到,那一刻我和龙云好像出现了某种玄妙而奇怪的僵持与平衡。
谁先开口,谁就打破了这种平衡。
于是,我也从拎包里掏出了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深吸一口,再望向了龙云。
也许是我这个动作让龙云有了一种被轻视的感觉,他的脸终于沉了下去,目光依然望着我,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你有种!小麻皮,你有种!”
听到他的话,我飞快吐出了嘴里的一口烟,准备答话。但龙云却出乎意料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的烟才吐到一半,他马上接着说了。
这次,他的语速要比开始快很多:
“好话,我只和你讲一次,葛老板在哪里?”
我终于吐完了嘴里的烟,看着龙云说:
“龙老板,你是大哥,这是你的地方。我调不起皮,张总我只要带走,葛总我就保证没得事。”
“哈哈哈哈哈。”
龙云笑了起来,和蹩脚电视剧里面的反派一样笑得很假很牵强。
边笑他边站了起来,突然停住了笑声,脸色也猛地变得极为凶狠阴沉,对我一指,也没有看任何人,就那么貌似随意地说道:
“帮我打死他,用手!”
我感觉满脑袋的头发在龙云这句话刚说出口的瞬间,就立马像是过了静电般竖了起来。
我极为肯定地意识到,整个赌局最关键的一次下注来临了。
是生是死,就看我能不能扛得住!
我看向了房间两边的那几个人,一如我所料,他们全部都从座位上站起,向我走来。
坐在左边的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老流子走得最快,他也离我最近。
我在心里大喊了一声“菩萨保佑”之后,向着他,用最大的力气飞扑过去。
在来之前,我就想了很多。
龙云不会低头,我也不能低头。
这是他的地盘,我只有孤身一人。
这种处境下,我想摆平他,只有一种可能。
我最怕什么人?我最怕黄皮!
因为我觉得他比我要狠得多,不要命得多。
我是打流的,龙云也是打流的。
所以,我要让龙云觉得我比他更狠,更不要命。
只有让他产生这样的感觉了,我才有一线继续走下去的可能性。
扑过去的那一刻,我也曾经想过用枪,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不想死。
开始在楼梯上用枪,是因为龙云不在,我不信有人敢在我和龙云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动枪打死我。而现在,龙云在,如果我用枪,别人也有枪,保护龙云将会是一个打死我的好借口。
用枪很干脆,但是不决绝,更不直观。
我想要的,却是那种让龙云见到就能够产生敬畏的直观。
所以,我空手对敌,没有拿枪。
说老实话,当我扑上去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去做,怎样才能让龙云感受到我想要的那种强烈直观。
直到,那些人给了我时机与灵感。
在我扑出去的同时,我看到离我最近的那个老流子脸色大变,明显惊诧了一下,微微愣了半秒,我的余光也看见其他几个人在短暂意外之后,身形更加迅速地赶了过来。
下一个意识中,我和那个老流子纠缠到了一起。
我们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江湖大侠,我们不知道如何招来拳往,有守有攻。我们只是用最原始,最粗粝,也最血腥的方法,像野兽一样四肢交缠。
他抓着我的头发,我也箍着他的脖子,当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感到指骨传来刺痛的同时,我的脸上也因为他的拳头而痛彻心脾。
我没有机会再打第二下,因为我扬起的右手很快就被背后赶来的人拉住了,我的后背、腰间也同时感觉到几只脚掌的重踢。
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掰开我紧箍着那个人脖子的左手。
于是,我抓住了最后一个时机。
后面有人抱着我的腰猛扯,借着这个力道,我的左手也用了最大的力气向自己身体这边一收,同时,我将脑袋迎向了那个人。
因为,我全身上下,还剩下的唯一一个武器就是我的嘴,以及嘴里满口的白牙。
我一口咬住了他。
咬在他本能偏头躲避而露出来的下巴旁边。
在传说中,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活在黑暗里面的生物,它们被上帝和光明所抛弃,也不能接受撒旦的统治。
它们有着人类一样的外表和白皙到几乎透明的皮肤,却比人类更加高贵、优雅、干净、敏捷。它们活在每一个日落后的凡间,呼吸着红尘中的腐朽,永生不死。
它们的食物就是人类的鲜血。
它们叫“吸血鬼”。
这本是一种肮脏、危险的生物,但是现在在网络上、影片中,却经常可以看到人类对于它们的追捧,对于它们华丽、奢侈、永恒的生命、生活的羡慕。
甚至有人宣称,希望可以得到它们的“初拥”。
我想,这些人一定是从来没有试过在黑暗中生活。
更没有试过鲜血。
人类的鲜血。
不然,他们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要求。
我试过。
我想无论经过多少年,就算到了我马上要进入死亡的那一刻,我都不会忘怀,也无法忘怀那种感觉。
魔鬼的感觉。
当那个老流子下巴上的那一片肉被我紧咬在口中之时,他下巴上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子摩擦着我的舌苔,粗糙与轻微地刺痛,一种混杂着陈旧烟草臭味、油烟气,以及无法言表的人体气息充斥我的口腔。
被上下门牙锁紧的整坨肉不断在口腔里滑动,如同已经开始腐败,却又包裹着一层有些发腻猪油的蘑菇,让我不能呼吸。
滚烫、黏稠、滑腻、带着浓重铁锈味道和肉膻气的血液顺着牙齿两边流淌,合着我因为不能闭合口腔而大量产生的唾液一起,或顺着嘴角缓缓流出,滴入脖子根部;或随着紧促艰难的呼吸、轻微的吞咽滑入食道。
那种想呕吐到极致的感觉,你永远不能体会,也千万不要去体会。
那就是地狱。
可惜那一刻的我却不能吐,就算是所有汗毛倒竖,身上一阵阵发麻,牙根一阵阵发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一层层出现。
我还是不能吐。
因为我吐,我就完了。
那个人因为剧痛,发出了阵阵惨绝人寰的凄厉喊声,他的头低了下去,我也跟着低了下去。
虽然旁边的人方寸大乱,不断地全力攻击我的头部、踢我的身体,甚至试图扳开我的嘴巴,却都没有成功。
那个老流子的头部变成了我最好的掩护体。
直到,我的头顶上遭受到了猛烈一击。
如同被闪电击中,强大的电流用最快的速度从我的头顶过遍了全身,我并没有感受到多大的痛苦,只是觉得身体突然一麻,一股热气顺着额头后脑向脖子四周流下。
接着就是一阵巨大的眩晕,努力想要睁开眼睛,却黑乎乎一片,双腿也变得软弱无力。
这种眩晕,让我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嘴,扭过头去,我看见身后一个人拿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烟灰缸,缸上还有血液流下。
当时的我只是看见了这个烟灰缸,却看不清这个人的脸,也搞不懂烟灰缸上为什么会有血。
就在我晕晕乎乎,还没有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听到身边很近的地方传来了一声恨之入骨的痛骂:
“老子要搞死你!小杂种!”
还没等我再次扭过头来,我就感受到了一种无法用疼来形容的奇妙感觉。
我低头看去,那个被我咬了一口的老流子,重重一脚踢在了我张开的两腿之间,那种感觉正是从那里传来。
就像是把我的下体放在了一个坚固而冰冷的铁台上,用一把十吨重的铁锤砸在了上面,猛烈挤压之后,铁锤中再滴出了一滴滚油。
不,是一壶滚油,火烫到绝对沸腾的滚油。
然后这些油直接滴穿了细嫩的皮肤,进入了我的血管,再化成千百根细如牛毛的钢针顺着血管流遍全身……
我依稀听见好像是从自己的口中发出了一种绝对不属于我的干号。
这,就是我最后的一个感觉。
我想,我并没有晕过去多长的时间,可能两三分钟,也可能只是几十秒。
因为,当我醒过来的时候,除了那个被我咬伤下巴的老流子不知道去了哪里之外,所有人都还站在与方才搏斗时差不多的地方。
而我,就躺在他们的中央。
如同一条死狗一般,趴伏在地上,喘着粗气,平视每个人的脚掌。
刚醒的那一刻,我只感到满嘴又咸又苦,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躺在地上,更弄不清自己是否真的曾经晕厥。
脑袋里就像装进了一桶糨糊,晕晕乎乎的,还不断传来一阵阵疼。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了,这种疼比起另一个部位,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