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全城戒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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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了个逼的,谁说的上头之后更舒服,老子只在酒里头放了一粒药,这个婆娘就人事不省,像头死猪不说,还吐了我一裤子。”
那一刻,由于背光,我还没有看清说话之人的相貌。
但是,透过门缝看去,厕所明亮的灯光之下,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瘫在地面上,嘴角两边满是白沫和呕吐痕迹,被高高掀起的裙子依旧搭在后背,内裤已经被脱到了膝盖弯,雪白的屁股旁边,是一摊肮脏不堪的秽物。
这个女孩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但我认识她,我知道她是场子里面的一个陪酒小姐。
我也终于知道刚进包厢时,听见的厕所里的那些奇怪响动是什么了。
滔天的怒火几乎是瞬间就烧沸了我全身的血液。
这个姑娘虽然是卖的,但那是她的生存之道,她卖的是身体,不是尊严,更不是命!
没有人能够这样被作践,就算是小姐也不行。
在我的场子里,更加不行!
“哎呀,钦哥,钦哥好钦哥好,钦哥你这个鸡头当得不行啊。老朋友过来了,连个服务好点的妹子都没有。来来来,钦哥,好久不见了,握个手!”
看着伸到了自己跟前的那只手,我心中的怒火却越烧越旺,我努力地克制着,不让自己做出任何动作。
我担心,哪怕只是轻微地动一动,我都会忍不住杀了眼前的这个人。
“怎么,钦哥,看不起我这个瘸子啊。看不起那就算了,去你妈了个逼!”
那只手很快就缩了回去,手的主人在转身离去的时候,还大马金刀的一脚就踹翻了我前方的一把椅子。
那种嚣张和放肆,跟多年之前一模一样。
那一刻,那些始终被隐藏在心底最深处,却又从来都无法忘记的,不堪回首的一幕幕,再次如同电影一般在我的脑海中回放起来。
我懦弱的哭泣,恳求的话语,卑微的下跪;他无情的嘲讽,残忍的毒打,肆意的玩弄……
当汹涌的怒火已经烧得我头脑开始眩晕,心底的杀意也已攀升到最浓烈的境界之后,我整个人反而彻底冷静了下去。
我缓缓站了起来:
“莫之亮,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你再动一下试试!”
我的话语刚落,方五的声音已经响彻在了昏暗的包厢。
眼角余光中,黑影纷纷闪动,那三个年轻人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莫之亮的背影停在了我前方一两米的地方,电视机发出的荧光洒在他的肩膀上,让他整个人的轮廓都披上了一层诡异的银芒。
他一动不动地背对着我,在那漫长的几秒钟内,包厢里没有一个人说话,寂静得像是一座古墓。
我缓缓转身,看向了方五,就在他的身边,那三个年轻人的脸色平静如常,不喜不怒,只是,他们的手都已经不约而同地插入了衣内。
这些年来,游走在生死边缘,见惯了刀光剑影,对于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我早就拥有了某种远超于平常人的直觉和判断。
几乎是目光接触的那一刹,我就意识到方五并没有开玩笑,那三个陌生男子也并不是吓唬我。
他们是真的!
只要我敢再动一下,我的鲜血就百分之百会流遍这个小小的包厢。
如果是事前,有人告诉我,我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我一定认为自己会害怕。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泰山压顶石敢当的勇士,更不是一个四大皆空生死等闲的圣人。
平日里,就连过个马路,我都一定要等绿灯亮了之后。
但是,那一刻,我却无比惊讶地发现,原来我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自己。
我居然一点都不怕,一点都不。
我甚至还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颇为好奇地问道:
“方五,莫之亮,你们今天来,是想做什么?肯定不会是欺负我胆子小,专门来吓我吧?”
上身前俯,一条左腿迈前,屁股高高隆起,右腿再用一种僵直而怪异的姿势在地面缓缓拖过……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莫之亮笨拙地往前走着,一直走到我对面的那把沙发前,转身坐下,“哗啦啦”一把将茶几上的所有酒水瓶子扫开,默默将自己的右腿搁在了上面。
然后,他弯下腰,颇为吃力的样子,把右腿的裤管卷了上去。
在电视光的闪耀中,虽然隔着几米距离,我依然在那条腿上看见了一道堪称是触目惊心的巨大疤痕,疤痕上因为过度增生而形成的条状肉瘤,如同一只肥硕不堪的巨型肉虫蜿蜒盘旋在膝盖下方几厘米处。
直到这时,他才抬起头来,黑暗中,双眼闪闪地看着我:
“这条腿,就是这条烂腿,三十万,整整三十万,我老倌子卖了房子都还欠下一屁股的账,还是整不好。你看看,你再看看我手上的这些针眼,一到阴天下雨,我就要注射,不玩下飘飘,实在是熬不过。胡钦,这个味道你没有试过吧?我是不是想死在这里?哈哈哈哈,胡钦,我莫之亮这几年人不人,鬼不鬼,就算不死在这里,我也他妈迟早要死在海洛因上头。只是,胡钦,你个小杂种,我的命,你敢拿吗?”
“啪”的一声,随着莫之亮的手掌重重砸下,一颗手雷,闪耀着钢蓝色的微光,静静出现在了茶几上。
“你胡钦家大业大,我亮子烂命一条,我死在这里不碍事,我陪你玩,你要不要玩?”
当最后一句说完之后,莫之亮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嘲弄而又刻毒的笑,让他本来完全可以算是英俊的五官,变得分外扭曲怪异。
莫之亮变了,完全变了。
多年之前,虽然他也嚣张跋扈,也轻狂张扬,也厚颜无耻,也恶毒残忍,也让我恨之入骨,但却并不疯狂。
纵然有很多的缺点,当他微笑着走在阳光下的时候,看起来,至少依然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
可现在,他再也不是了。
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和怪胎,就像是他右腿上的那条大肉虫,不仅仅让人厌恶,更让人不寒而栗。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武晟。
另外一个同样高大英俊,也同样变成了残疾的年轻人。
没有人会愿意和一个疯子继续纠缠下去,就像是没有人愿意去吃屎。
看着莫之亮的眼神,那种癫狂与迷乱已经明确无误地告诉了我,接下来任何的话语都已经毫无意义,如今我们之间只剩下了一个选择:
杀了他,或者被杀。
“弄这么大一个炮仗,看来你们真的是来吓我咯。”
边说,我边准备举步前行。
“哎哎哎,不是不是,胡老板,莫动莫动,我最后再说一次,你千万莫动!”
随着方五的说话声,那三个年轻人已经纷纷从茶几后面走出来,将我围在了中间,我再次停下脚步,扭过头去看向了方五:
“你什么意思?人多欺负人少?”
“哈哈哈,胡老板,不好意思,你弄错了,亮子是来吓你的。我不是,我是专门来告诉你,不用找我们了,我们会找你,会找廖矮子,金子军要的是地盘和生意,我方五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们寝食难安,不得好死。”
就在方五说话的过程中,我突然想起了一部已经好久没看的电影,在那部电影里面,有一个角色曾经说过一句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
下一秒钟,我就立刻把这句话完全照搬了出来:
“什么都不要?方五,莫之亮,大家都是打流的,装什么悍匪!真要亡命了,又何必等这几年,又何必跟在金子军的屁股后面讨饭吃。我胡钦也是爹生妈养血肉做的,不是金刚不坏。这么多的枪啊炮仗,分分秒秒,哪一个时候弄不死我?方五,我现在就要去扶那个女伢儿,然后我会带着她一起走出这个门,我赌你不敢动我!只要我们任何一个掉了一根汗毛,我保证,你们再也出不了这个包厢。”
说完,我径直走到了挡在前方的一个陌生男子身边,当胸一把将他推开,走进厕所,扶起那位姑娘,一起走向了包厢大门。
大门打开,屋外的走廊里,已是人头济济。
当我刚刚出现在门口的同一瞬间,险儿已经接过了大海极为默契递到手边的长条包袱,在与我目光稍一接触之后,他脚步一动,一边拆着包裹,一边就要进房。
我伸手拦住了他,将女孩交给了已经快步迎上前来的贾义之后,我转身关上了包厢门,面对着所有兄弟们的目光,我微微摇了摇头,说道:
“送她去医院,其他人,安心上班。”
“妈了个逼的,谁说的上头之后更舒服,老子只在酒里头放了一粒药,这个婆娘就人事不省,像头死猪不说,还吐了我一裤子。”
那一刻,由于背光,我还没有看清说话之人的相貌。
但是,透过门缝看去,厕所明亮的灯光之下,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瘫在地面上,嘴角两边满是白沫和呕吐痕迹,被高高掀起的裙子依旧搭在后背,内裤已经被脱到了膝盖弯,雪白的屁股旁边,是一摊肮脏不堪的秽物。
这个女孩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但我认识她,我知道她是场子里面的一个陪酒小姐。
我也终于知道刚进包厢时,听见的厕所里的那些奇怪响动是什么了。
滔天的怒火几乎是瞬间就烧沸了我全身的血液。
这个姑娘虽然是卖的,但那是她的生存之道,她卖的是身体,不是尊严,更不是命!
没有人能够这样被作践,就算是小姐也不行。
在我的场子里,更加不行!
“哎呀,钦哥,钦哥好钦哥好,钦哥你这个鸡头当得不行啊。老朋友过来了,连个服务好点的妹子都没有。来来来,钦哥,好久不见了,握个手!”
看着伸到了自己跟前的那只手,我心中的怒火却越烧越旺,我努力地克制着,不让自己做出任何动作。
我担心,哪怕只是轻微地动一动,我都会忍不住杀了眼前的这个人。
“怎么,钦哥,看不起我这个瘸子啊。看不起那就算了,去你妈了个逼!”
那只手很快就缩了回去,手的主人在转身离去的时候,还大马金刀的一脚就踹翻了我前方的一把椅子。
那种嚣张和放肆,跟多年之前一模一样。
那一刻,那些始终被隐藏在心底最深处,却又从来都无法忘记的,不堪回首的一幕幕,再次如同电影一般在我的脑海中回放起来。
我懦弱的哭泣,恳求的话语,卑微的下跪;他无情的嘲讽,残忍的毒打,肆意的玩弄……
当汹涌的怒火已经烧得我头脑开始眩晕,心底的杀意也已攀升到最浓烈的境界之后,我整个人反而彻底冷静了下去。
我缓缓站了起来:
“莫之亮,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你再动一下试试!”
我的话语刚落,方五的声音已经响彻在了昏暗的包厢。
眼角余光中,黑影纷纷闪动,那三个年轻人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莫之亮的背影停在了我前方一两米的地方,电视机发出的荧光洒在他的肩膀上,让他整个人的轮廓都披上了一层诡异的银芒。
他一动不动地背对着我,在那漫长的几秒钟内,包厢里没有一个人说话,寂静得像是一座古墓。
我缓缓转身,看向了方五,就在他的身边,那三个年轻人的脸色平静如常,不喜不怒,只是,他们的手都已经不约而同地插入了衣内。
这些年来,游走在生死边缘,见惯了刀光剑影,对于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我早就拥有了某种远超于平常人的直觉和判断。
几乎是目光接触的那一刹,我就意识到方五并没有开玩笑,那三个陌生男子也并不是吓唬我。
他们是真的!
只要我敢再动一下,我的鲜血就百分之百会流遍这个小小的包厢。
如果是事前,有人告诉我,我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我一定认为自己会害怕。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泰山压顶石敢当的勇士,更不是一个四大皆空生死等闲的圣人。
平日里,就连过个马路,我都一定要等绿灯亮了之后。
但是,那一刻,我却无比惊讶地发现,原来我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自己。
我居然一点都不怕,一点都不。
我甚至还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颇为好奇地问道:
“方五,莫之亮,你们今天来,是想做什么?肯定不会是欺负我胆子小,专门来吓我吧?”
上身前俯,一条左腿迈前,屁股高高隆起,右腿再用一种僵直而怪异的姿势在地面缓缓拖过……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莫之亮笨拙地往前走着,一直走到我对面的那把沙发前,转身坐下,“哗啦啦”一把将茶几上的所有酒水瓶子扫开,默默将自己的右腿搁在了上面。
然后,他弯下腰,颇为吃力的样子,把右腿的裤管卷了上去。
在电视光的闪耀中,虽然隔着几米距离,我依然在那条腿上看见了一道堪称是触目惊心的巨大疤痕,疤痕上因为过度增生而形成的条状肉瘤,如同一只肥硕不堪的巨型肉虫蜿蜒盘旋在膝盖下方几厘米处。
直到这时,他才抬起头来,黑暗中,双眼闪闪地看着我:
“这条腿,就是这条烂腿,三十万,整整三十万,我老倌子卖了房子都还欠下一屁股的账,还是整不好。你看看,你再看看我手上的这些针眼,一到阴天下雨,我就要注射,不玩下飘飘,实在是熬不过。胡钦,这个味道你没有试过吧?我是不是想死在这里?哈哈哈哈,胡钦,我莫之亮这几年人不人,鬼不鬼,就算不死在这里,我也他妈迟早要死在海洛因上头。只是,胡钦,你个小杂种,我的命,你敢拿吗?”
“啪”的一声,随着莫之亮的手掌重重砸下,一颗手雷,闪耀着钢蓝色的微光,静静出现在了茶几上。
“你胡钦家大业大,我亮子烂命一条,我死在这里不碍事,我陪你玩,你要不要玩?”
当最后一句说完之后,莫之亮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嘲弄而又刻毒的笑,让他本来完全可以算是英俊的五官,变得分外扭曲怪异。
莫之亮变了,完全变了。
多年之前,虽然他也嚣张跋扈,也轻狂张扬,也厚颜无耻,也恶毒残忍,也让我恨之入骨,但却并不疯狂。
纵然有很多的缺点,当他微笑着走在阳光下的时候,看起来,至少依然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
可现在,他再也不是了。
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和怪胎,就像是他右腿上的那条大肉虫,不仅仅让人厌恶,更让人不寒而栗。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武晟。
另外一个同样高大英俊,也同样变成了残疾的年轻人。
没有人会愿意和一个疯子继续纠缠下去,就像是没有人愿意去吃屎。
看着莫之亮的眼神,那种癫狂与迷乱已经明确无误地告诉了我,接下来任何的话语都已经毫无意义,如今我们之间只剩下了一个选择:
杀了他,或者被杀。
“弄这么大一个炮仗,看来你们真的是来吓我咯。”
边说,我边准备举步前行。
“哎哎哎,不是不是,胡老板,莫动莫动,我最后再说一次,你千万莫动!”
随着方五的说话声,那三个年轻人已经纷纷从茶几后面走出来,将我围在了中间,我再次停下脚步,扭过头去看向了方五:
“你什么意思?人多欺负人少?”
“哈哈哈,胡老板,不好意思,你弄错了,亮子是来吓你的。我不是,我是专门来告诉你,不用找我们了,我们会找你,会找廖矮子,金子军要的是地盘和生意,我方五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们寝食难安,不得好死。”
就在方五说话的过程中,我突然想起了一部已经好久没看的电影,在那部电影里面,有一个角色曾经说过一句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
下一秒钟,我就立刻把这句话完全照搬了出来:
“什么都不要?方五,莫之亮,大家都是打流的,装什么悍匪!真要亡命了,又何必等这几年,又何必跟在金子军的屁股后面讨饭吃。我胡钦也是爹生妈养血肉做的,不是金刚不坏。这么多的枪啊炮仗,分分秒秒,哪一个时候弄不死我?方五,我现在就要去扶那个女伢儿,然后我会带着她一起走出这个门,我赌你不敢动我!只要我们任何一个掉了一根汗毛,我保证,你们再也出不了这个包厢。”
说完,我径直走到了挡在前方的一个陌生男子身边,当胸一把将他推开,走进厕所,扶起那位姑娘,一起走向了包厢大门。
大门打开,屋外的走廊里,已是人头济济。
当我刚刚出现在门口的同一瞬间,险儿已经接过了大海极为默契递到手边的长条包袱,在与我目光稍一接触之后,他脚步一动,一边拆着包裹,一边就要进房。
我伸手拦住了他,将女孩交给了已经快步迎上前来的贾义之后,我转身关上了包厢门,面对着所有兄弟们的目光,我微微摇了摇头,说道:
“送她去医院,其他人,安心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