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苟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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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前者,那我就不必再有任何其他的考虑,对于死人而言,世界上的一切都不重要。
所以,我只需要考虑后者。
怎么搞定金子军?以及最重要的,假设真的苍天佑我,搞定了金子军之后,我又应该怎么办?
金子军不是那种每天都可以在街头巷尾看到的小混混。
在这片江湖上,金子军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不管是谁,如果能搞定这样一个大人物,那么,他的生活,他的一切,都势必会发生极为深刻的转变。
我无法预知这种转变是好还是坏,一步天堂一步地狱,成败之间本就只有一步之遥。
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当这种改变到来的时刻,我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因为,这是我的危局,同样也是我的良机。
房间里万一真出现了第四把椅子,我就必须要确保自己能够坐得上去。
而坐上那个位子,光凭手里的刀,是远远不行的,登上山巅的永远都不是莽夫,是枭雄。
所以,接下来的每一步,我都不能犯一点错。
方五已经正式宣战,打他,也必定是一场苦战。
可是,如果不按套路,换个对手,换个打法,那就完全不好说了。
柿子要捡软的捏,敌人也一样。
只不过,在动手之前,我还必须要做一件事。
说老实话,其实我并没有丝毫把握,可我更加没有选择,这已经是我所能想出的最后一条路,纵有天大风险,也不得不为。
我要见一个人。
一个与我根本就谈不上任何交情,但却很有可能会奠定我未来人生中所有一切,甚至包括生死的人。
今日之后,我胡钦是龙是虫,在此一举。
今天并不是我第一次见这个人,准确地说,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
猫狗巷的牛肉粉是我的最爱,对于众多老饕而言,它也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佳肴美味。
但在我们市,像猫狗巷这样的顶级牛肉粉馆却并不是只有它一家。
就如同廖光惠虽然是江湖上最厉害的大哥,可除了他之外,也还有皮财鱼、关二、李老妈子等人一样。
猫狗巷也有着平起平坐的对手。
比如,城东的“魏记”。
我很少去魏记,一来太远,二来我又太懒。
不过,我有一个平时往来不多,却长期在一起打牌,关系还算不错的牌搭子,叫作关斌。
关斌非常好赌,多大的牌都敢打,但他牌风极好,赢了不嚣张,输了不赖账。而且他这个人特别有意思,说他是江湖人吧,他又有着一份正式的工作,在下面一个县的供电所上班,平日里也从不参与打架砍人之类的破事;说他不是江湖人吧,整日往来的却又都是我这种角色,还有事没事这里放点高利贷,那里入股一个小赌场,干的都是偏门生意。
更重要的是,关斌之所以和江湖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是因为他还有一个江湖得不能再江湖的亲叔叔——关二关长山。
关斌住在城东,他就是魏记粉馆的铁杆追随者。
事情发生在去年秋天的某一个清晨,我在关斌家打了一个通宵的牌,早上散局之后,我本来想回去睡觉,可已经快把裤子都输掉的关斌,却非要叫着喊着,请赢得盆满钵满的我去魏记过早。
魏记和猫狗巷最大的不同就是,猫狗巷门面大,一般进去就可以吃,但魏记就一个小小的铺子,门口永远都排着长长的队。
当时,我就在排队,关斌去了旁边的铺子买穿眼粑粑。
那个人刚出现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发现了他。
他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
此刻正是清晨,这个点来过早的人,除了我和关斌这种货之外,通常都是行色匆匆衣着整齐的上班族或者晨运爱好者,显然,这个人两者都不是。
因为,他坐着轮椅,一辆污迹斑斑,并不经常清洗的手推轮椅。
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五十不到的样子,消瘦清癯,脸上胡子拉碴,头发也是状如鸡窝,丝丝缕缕结为一团;两只空空荡荡,随风飘摆的裤管下,时不时会露出一双没有脚掌,极为畸形,纤细如同竹竿的小腿,整个人的形象一如平日街头所见的那些在生活的残忍冷漠中苟延残喘,年华逝去的残疾人。
落魄而潦倒。
让人感到些许惊奇的是,在他身后推着车的那个女人,虽然身上穿着一件过时老旧的女士西服外套,眼角皱纹已现,推着车把的双手因为长年劳作,亦是粗糙不堪。但是,普普通通的言谈举止之间,莺啼燕鸣,风摇杨柳,依然掩盖不住一份风韵犹存的绝色天姿。
我完全无法想象,为什么这样的女人,居然会跟着这样的男子。
可更让我想不到的是,粉馆最里面有一张唯一的空桌子,门外街道上挤满了捧着碗或蹲或站埋头大吃的客人,偏偏就是没人坐,我以为是老板留着自用的。
可当这两个人出现之后,他们居然根本就没有排队,女人直接把男子推到那张空桌子旁边之后,就径直走到了窗口去端粉。中间,不但没有一个客人对女子的插队行为表示任何不满,相反,还有不少人都在熟谙的地和这两人打着招呼,无一例外,都表现得非常礼貌客气。
几分钟后,当我已经排到了离这两个人不远的窗口位置时,关斌回来了,他饶有兴致地看了那对男女两眼,然后指着他们,小声给我说:
“钦哥,晓得这是谁吗?李杰,和他老婆莎莎。”
“谁?!!”
“李杰,莎莎!”
李杰!莎莎!
那个让宋家跃始终追随左右,让廖光惠不得不屈膝求生,让陈达摩甘心赴死,让义色高山仰止,冷酷高傲的贵公子,黄袍加身的地下皇帝,严肃、偏执、光彩夺目、不可一世的男人。
那个风华绝代,使何勇为之倾倒,令皮春秋念念不忘,叫海燕倾慕终生,在男人最巅峰的时候一手葬送了自己男人的江山,却又在男人落魄之后不离不弃照顾一生的绝世尤物。
当我还在那个小镇,还是一个庇护在三哥羽翼之下,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的时候,就已经从无数人口中听过的,无数次让我热血澎湃的传奇。
十多年前我市江湖上的头号大哥与第一美女!
如今,居然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近得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在一种如梦似幻的奇妙感觉中,我再也顾不上任何的礼貌和分寸,几乎是不可克制的睁大双眼,死死盯住了就在身边咫尺开外的两人。
更奇妙的是,几乎就在我目光看过去的同一瞬间,原本正在低头吃粉的李杰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突然抬起头笔直朝我看了过来,眼神麻木空洞,半睁半闭,就像是还没有睡醒,并没有半点的攻击性。
但不知为何,我却感到了一阵无来由的忐忑和紧张,尽量自如地对着李杰挤出一丝微笑之后,像是一个被抓了现行的贼,在狂乱的心跳中,移开了目光。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片刻之后,当我和关斌已经坐下开吃的时候,李杰的轮椅从我们身边经过,停了下来。
关斌立马放下了筷子:
“李叔!”
李杰:
“斌斌,这么早,你叔叔最近怎么样?帮我带个好啊。”
说完之后,他也不待关斌回话,转眼对着我微微一笑,轻轻说出了一句让我诧异之极的话:
“我晓得你,九镇六帅老大,胡钦,钦哥。”
一时之间,我居然完全不知所措。
我不知道李杰为什么说这句话,我也不知道他的话到底是赞美还是讽刺,我更不知道,他究竟从哪里看出了我就是胡钦,又是从哪里听到了我的名字。
我就那样傻乎乎地盯着这个男人,而他也同样一动不动地端坐在轮椅上,默不作声地与我对视,眼神坦然,波澜不惊。
几秒之后,我放下手中的筷子,缓缓站起身来,稍稍低下脑袋,用一种尽可能尊敬的语气说道:
“你好,杰哥!”
当我话刚刚出口的那一霎,我看见李杰的双眼中,蓦地焕发出了一种复杂至极,却又夺人心魄的神采。整个人一扫外表的邋遢卑微,仿佛突然就有了一股渊渟岳峙,不可忽视的傲然姿态。
然后,对我微一点头,这才转身离去。
那天的早饭,我吃得百感交集,感慨万千。所谓成王败寇,最为残酷而真实的例子,大约莫过于此了。
我本以为今生今世和李杰之间,也就不过是这一面之缘而已。
直到之后某一天的某一次闲聊当中,我把这一次奇妙的偶遇告诉了小二爷,而小二爷却从这桩我看起来极为感性的小事中,看出了另一个不同的角度。
当时,他问我说:
“胡钦,你觉得李杰可怜?”
“谈不上可怜,出来混都要还,这也是他的报应吧。”
“不,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觉得像他这么厉害的角色,现在已经是个完全没用的废人了,所以你同情他?”
“有一点。”
“呵呵,都这样想才好!”
“什么?”
一时之间,我并没有马上领会到小二爷话语背后的含义,直到他说出了下面的那一句:
“你不是刘德华,也没有长三条腿,好多人都还以为龙袍就是廖光惠呢。你觉得你有让一个混吃等死的废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本事吗?胡钦,真是废人就算了,怕就怕风雨山还在,山在虎还来!”
如今回头看来,我不得不佩服小二爷,也不得不由衷庆幸他是我的兄弟,而不是对手。
其实,他对李杰的看法,我也想过。
无论怎么讲,李杰确实完全没有必要知道我,更没有一眼就能认出我的理由,但他就是认出了,这只证明一点:对这片江湖,他是了解的,非常非常的了解。
我不是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只是认为,一个已经失去了双脚,被赶下王座多年,苟延残喘,年华已逝的废人,就算了解这片江湖,又能怎么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并不在意。
但是,那一天,小二爷却再一次走在了我的前面。
在他的大力坚持和一手操作下,我们做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并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可正是这些事,才让我今时今日出现在了这条街道,这个院子的门前。
“钦哥,来了。”
在贾义的说话声中,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道路尽头,残阳如血,一个女人推着轮椅,缓缓走过。
如果是前者,那我就不必再有任何其他的考虑,对于死人而言,世界上的一切都不重要。
所以,我只需要考虑后者。
怎么搞定金子军?以及最重要的,假设真的苍天佑我,搞定了金子军之后,我又应该怎么办?
金子军不是那种每天都可以在街头巷尾看到的小混混。
在这片江湖上,金子军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不管是谁,如果能搞定这样一个大人物,那么,他的生活,他的一切,都势必会发生极为深刻的转变。
我无法预知这种转变是好还是坏,一步天堂一步地狱,成败之间本就只有一步之遥。
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当这种改变到来的时刻,我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因为,这是我的危局,同样也是我的良机。
房间里万一真出现了第四把椅子,我就必须要确保自己能够坐得上去。
而坐上那个位子,光凭手里的刀,是远远不行的,登上山巅的永远都不是莽夫,是枭雄。
所以,接下来的每一步,我都不能犯一点错。
方五已经正式宣战,打他,也必定是一场苦战。
可是,如果不按套路,换个对手,换个打法,那就完全不好说了。
柿子要捡软的捏,敌人也一样。
只不过,在动手之前,我还必须要做一件事。
说老实话,其实我并没有丝毫把握,可我更加没有选择,这已经是我所能想出的最后一条路,纵有天大风险,也不得不为。
我要见一个人。
一个与我根本就谈不上任何交情,但却很有可能会奠定我未来人生中所有一切,甚至包括生死的人。
今日之后,我胡钦是龙是虫,在此一举。
今天并不是我第一次见这个人,准确地说,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
猫狗巷的牛肉粉是我的最爱,对于众多老饕而言,它也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佳肴美味。
但在我们市,像猫狗巷这样的顶级牛肉粉馆却并不是只有它一家。
就如同廖光惠虽然是江湖上最厉害的大哥,可除了他之外,也还有皮财鱼、关二、李老妈子等人一样。
猫狗巷也有着平起平坐的对手。
比如,城东的“魏记”。
我很少去魏记,一来太远,二来我又太懒。
不过,我有一个平时往来不多,却长期在一起打牌,关系还算不错的牌搭子,叫作关斌。
关斌非常好赌,多大的牌都敢打,但他牌风极好,赢了不嚣张,输了不赖账。而且他这个人特别有意思,说他是江湖人吧,他又有着一份正式的工作,在下面一个县的供电所上班,平日里也从不参与打架砍人之类的破事;说他不是江湖人吧,整日往来的却又都是我这种角色,还有事没事这里放点高利贷,那里入股一个小赌场,干的都是偏门生意。
更重要的是,关斌之所以和江湖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是因为他还有一个江湖得不能再江湖的亲叔叔——关二关长山。
关斌住在城东,他就是魏记粉馆的铁杆追随者。
事情发生在去年秋天的某一个清晨,我在关斌家打了一个通宵的牌,早上散局之后,我本来想回去睡觉,可已经快把裤子都输掉的关斌,却非要叫着喊着,请赢得盆满钵满的我去魏记过早。
魏记和猫狗巷最大的不同就是,猫狗巷门面大,一般进去就可以吃,但魏记就一个小小的铺子,门口永远都排着长长的队。
当时,我就在排队,关斌去了旁边的铺子买穿眼粑粑。
那个人刚出现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发现了他。
他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
此刻正是清晨,这个点来过早的人,除了我和关斌这种货之外,通常都是行色匆匆衣着整齐的上班族或者晨运爱好者,显然,这个人两者都不是。
因为,他坐着轮椅,一辆污迹斑斑,并不经常清洗的手推轮椅。
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五十不到的样子,消瘦清癯,脸上胡子拉碴,头发也是状如鸡窝,丝丝缕缕结为一团;两只空空荡荡,随风飘摆的裤管下,时不时会露出一双没有脚掌,极为畸形,纤细如同竹竿的小腿,整个人的形象一如平日街头所见的那些在生活的残忍冷漠中苟延残喘,年华逝去的残疾人。
落魄而潦倒。
让人感到些许惊奇的是,在他身后推着车的那个女人,虽然身上穿着一件过时老旧的女士西服外套,眼角皱纹已现,推着车把的双手因为长年劳作,亦是粗糙不堪。但是,普普通通的言谈举止之间,莺啼燕鸣,风摇杨柳,依然掩盖不住一份风韵犹存的绝色天姿。
我完全无法想象,为什么这样的女人,居然会跟着这样的男子。
可更让我想不到的是,粉馆最里面有一张唯一的空桌子,门外街道上挤满了捧着碗或蹲或站埋头大吃的客人,偏偏就是没人坐,我以为是老板留着自用的。
可当这两个人出现之后,他们居然根本就没有排队,女人直接把男子推到那张空桌子旁边之后,就径直走到了窗口去端粉。中间,不但没有一个客人对女子的插队行为表示任何不满,相反,还有不少人都在熟谙的地和这两人打着招呼,无一例外,都表现得非常礼貌客气。
几分钟后,当我已经排到了离这两个人不远的窗口位置时,关斌回来了,他饶有兴致地看了那对男女两眼,然后指着他们,小声给我说:
“钦哥,晓得这是谁吗?李杰,和他老婆莎莎。”
“谁?!!”
“李杰,莎莎!”
李杰!莎莎!
那个让宋家跃始终追随左右,让廖光惠不得不屈膝求生,让陈达摩甘心赴死,让义色高山仰止,冷酷高傲的贵公子,黄袍加身的地下皇帝,严肃、偏执、光彩夺目、不可一世的男人。
那个风华绝代,使何勇为之倾倒,令皮春秋念念不忘,叫海燕倾慕终生,在男人最巅峰的时候一手葬送了自己男人的江山,却又在男人落魄之后不离不弃照顾一生的绝世尤物。
当我还在那个小镇,还是一个庇护在三哥羽翼之下,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的时候,就已经从无数人口中听过的,无数次让我热血澎湃的传奇。
十多年前我市江湖上的头号大哥与第一美女!
如今,居然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近得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在一种如梦似幻的奇妙感觉中,我再也顾不上任何的礼貌和分寸,几乎是不可克制的睁大双眼,死死盯住了就在身边咫尺开外的两人。
更奇妙的是,几乎就在我目光看过去的同一瞬间,原本正在低头吃粉的李杰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突然抬起头笔直朝我看了过来,眼神麻木空洞,半睁半闭,就像是还没有睡醒,并没有半点的攻击性。
但不知为何,我却感到了一阵无来由的忐忑和紧张,尽量自如地对着李杰挤出一丝微笑之后,像是一个被抓了现行的贼,在狂乱的心跳中,移开了目光。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片刻之后,当我和关斌已经坐下开吃的时候,李杰的轮椅从我们身边经过,停了下来。
关斌立马放下了筷子:
“李叔!”
李杰:
“斌斌,这么早,你叔叔最近怎么样?帮我带个好啊。”
说完之后,他也不待关斌回话,转眼对着我微微一笑,轻轻说出了一句让我诧异之极的话:
“我晓得你,九镇六帅老大,胡钦,钦哥。”
一时之间,我居然完全不知所措。
我不知道李杰为什么说这句话,我也不知道他的话到底是赞美还是讽刺,我更不知道,他究竟从哪里看出了我就是胡钦,又是从哪里听到了我的名字。
我就那样傻乎乎地盯着这个男人,而他也同样一动不动地端坐在轮椅上,默不作声地与我对视,眼神坦然,波澜不惊。
几秒之后,我放下手中的筷子,缓缓站起身来,稍稍低下脑袋,用一种尽可能尊敬的语气说道:
“你好,杰哥!”
当我话刚刚出口的那一霎,我看见李杰的双眼中,蓦地焕发出了一种复杂至极,却又夺人心魄的神采。整个人一扫外表的邋遢卑微,仿佛突然就有了一股渊渟岳峙,不可忽视的傲然姿态。
然后,对我微一点头,这才转身离去。
那天的早饭,我吃得百感交集,感慨万千。所谓成王败寇,最为残酷而真实的例子,大约莫过于此了。
我本以为今生今世和李杰之间,也就不过是这一面之缘而已。
直到之后某一天的某一次闲聊当中,我把这一次奇妙的偶遇告诉了小二爷,而小二爷却从这桩我看起来极为感性的小事中,看出了另一个不同的角度。
当时,他问我说:
“胡钦,你觉得李杰可怜?”
“谈不上可怜,出来混都要还,这也是他的报应吧。”
“不,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觉得像他这么厉害的角色,现在已经是个完全没用的废人了,所以你同情他?”
“有一点。”
“呵呵,都这样想才好!”
“什么?”
一时之间,我并没有马上领会到小二爷话语背后的含义,直到他说出了下面的那一句:
“你不是刘德华,也没有长三条腿,好多人都还以为龙袍就是廖光惠呢。你觉得你有让一个混吃等死的废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本事吗?胡钦,真是废人就算了,怕就怕风雨山还在,山在虎还来!”
如今回头看来,我不得不佩服小二爷,也不得不由衷庆幸他是我的兄弟,而不是对手。
其实,他对李杰的看法,我也想过。
无论怎么讲,李杰确实完全没有必要知道我,更没有一眼就能认出我的理由,但他就是认出了,这只证明一点:对这片江湖,他是了解的,非常非常的了解。
我不是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只是认为,一个已经失去了双脚,被赶下王座多年,苟延残喘,年华已逝的废人,就算了解这片江湖,又能怎么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并不在意。
但是,那一天,小二爷却再一次走在了我的前面。
在他的大力坚持和一手操作下,我们做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并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可正是这些事,才让我今时今日出现在了这条街道,这个院子的门前。
“钦哥,来了。”
在贾义的说话声中,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道路尽头,残阳如血,一个女人推着轮椅,缓缓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