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棋差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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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时间以来,道上又发生了很多的事,有些在我的计划当中,有些却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之外。
首先,我几乎扫光了老一代江湖大哥和尚的所有场子,其间两次亲自带人狙杀和尚,都被他幸运逃脱。在道上人看来,属于和尚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已经成为了定局,就连他旗下的两员得力大将曹公鸡和飞机都先后投奔到了我的麾下。上个星期,和尚已经托人找我谈和,并且明确表态今后再也不会与我有任何冲突。
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廖光惠,在和尚已经满盘皆输甘心低头,不再搅和进来的情况之下,廖光惠同意让我放过和尚一马。
那一晚的短信之后,明哥还给我打过两次电话,我都没有接。有些时候有些事有些情,该断不断,反受其乱。
义色遮遮掩掩,不肯挑明的,就让我胡钦来做吧。
以明哥的聪明,他会伤心,却不至于怪我。
我诚然是亲手摁熄了皮铁明心中最后的一点念想,一份挂念。
但也算是在某种程度上帮了他。
现如今这种瞬息万变的复杂局面下,他要还是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一样,继续活在自己的江湖里,总有一天,他就肯定会被人玩死。
玩死他的那个人,也许是老鼠,也许是黄皮,也许是大小民,也许是义色或者明哥他自己。
有些话,我现在不会讲,明哥也未必真的都知道,可同样,他也未必完全不知道。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在混江湖的这条路上,如果一个人始终被情字蒙蔽,他就难免会做下很多绝不应该的糊涂事。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在利益之前,就算是明哥,我也不得不防一手。
这是小钦的成长,更是胡钦的悲哀。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更残酷的事情来临之前,早点看透不是坏事。
还是那句老话,而今,这是打流。
再就是四天之前,远在他乡避祸的海燕出事了。
他应朋友的邀约,从澳门过海去珠海吃宵夜的时候,被一帮人砍了,刀口不深,并不是冲着要命去的。
但是据他说,应该也不是简单的冲突,对方是有备而来,目的就是为了绑人。
具体情况我并不太清楚,廖光惠和龙袍都没有给我细说。
可让我引起了注意的是,第二天,金子军旗下的两家餐馆都被人砸了个稀巴烂,包括金子军的贴身心腹罗小河在内重伤三个,带队的人是元英。
这一下,皮廖之间的冲突就彻底从幕后较量变成了人人皆知,闹到满城风雨的大事件。
对于近十年以来,始终高高在上,俯视着这片江湖的廖光惠和皮春秋两人而言,这一事件无疑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我想,接下来的局面,就连他们都无法再一手掌控了,更加血腥残忍的较量已经是势在必行,不得不为。
方五和莫之亮又出过一次手,目标是险儿。
就在险儿住的那栋楼的单元间里,一共五名刀手埋伏在消防梯内,险儿大海都受了伤,可对方也没有讨到丝毫便宜,大海在方五本人的后背上狠狠捅了一匕首。
然后,在小区保安赶到之前,方五就已经在手下的搀扶之下匆匆逃走。
在如今的风口浪尖中,就算是金子军也绝对不敢公开出面支持方五。
要知道,打了廖光惠本人的就是莫之亮,金子军如果这样干,那就等于是赤裸裸的向廖光惠宣战了。
于是,从那之后,方莫两人就彻底消失不见,无论如何都找不到。
我当然时刻防备着方五莫之亮,也时刻在寻找着方五莫之亮,我相信他们也是一样。
只是这段时间以来,彼此都再也没有给对方留下过任何破绽。
所以,我们之间也形成了短暂的和平与宁静,等待着最后那一刻彻底爆发的来临。
在这种各方皆有损伤的局势之下,我以险儿的小伤作为代价,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最大赢家。无论明面上的声势,还是暗地里的实力,我们兄弟都有了极大的增长。
无论天时地利人和,我都处在了一个自从皮廖争锋以来,前所未有的极佳处境。
我终于可以全神贯注地开始自己的下一步布局。
我彻底解决掉那件让我如芒在背,不敢或忘的事!
那一天从元伯墓地回市区的路上,在贾义的主动请缨之下,我最后还是决定先让贾义回到九镇。
我忍了这么久,咬紧牙关,纵然内心波澜滔天也从不敢向外表露分毫,等的就是胡玮出狱!
只有他出来了,除了我们六兄弟和贾义之外,我才算是有了另外一个真正放得下心,绝对不会被任何势力牵扯或收买的人。
既然如今胡玮已经回到了这个江湖,我也有了充足的人手办事,那么去九镇的人,到底是他还是贾义也就没有了任何区别。
首先,我要彻底调查清楚,当初那个出卖了我,并且居然还狠下心来想要置我于死地的人究竟是谁。
然后,我还要在九镇落一颗子。
虽然我离开了九镇,但我从来没有说过要放弃九镇。谁说的九镇就一定要姓姚或者姓夏,甚至姓周!
廖老板不是说过完全给我放权,可以让我把九镇的势力牵扯进来对抗金子军吗?
那么,天予不取,人复何求。
我胡钦却之不恭。
这两天以来,贾义始终都在带着胡玮熟悉一切事务,按照计划是三天之后,他就会正式回到九镇。
我想过是否提前通知九镇方面的人,或者是直接告诉周波我的决定。
但仔细考虑之后,我还是决定先不说,让贾义去了之后,他直接通知。
一直到这一步为止,搞定和尚,获得关二李杰的支持,在渡过最难的关口之后,再借力打力,全面归拢九镇势力。
我步步为营,每一步棋都没有走错,我煞费苦心的布下了这一切,很多细节除了整日跟随的贾义之外,甚至连小二爷险儿都不知道。
可是,没有想到,居然还是有人比我手脚更快。
就在今天,就在三天之后,贾义即将代表着我胡钦,重返九镇的重要关口。
一个堪称灾难性的事故突然爆发开来,彻底打乱了我的全盘部署。
这些年来,九镇街道上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了。
九镇太穷,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又太美,穷的地方穷到让人看不见希望,美的地方却又美得像是天堂。
于是,那些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山区的儿女们,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纷纷义无反顾地坐着火车汽车,去到了千山万水之外的他乡。
在流光溢彩的大城市里,除了少数的幸运儿,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过得并不如意。
铁门边的小小岗亭,流水线旁的一把扳手,烟熏火燎的灶台边上,拥挤的公车,邋遢的小巷,阴暗的出租房,危险的城中村,午夜梦回的孤独,每逢佳节的思念……就构成了他们全部的世界。
可纵然如此,他们却再也回不去了。
这些也曾经被父母宠爱,让家人骄傲的孩子,宁愿笔直站在那些高高在上的有钱人跟前,带着媚笑,深深鞠躬,说:“我来自湖南”“我来自四川”“我来自东北”。
他们裸露身体,奉献青春,出卖灵魂,用自己的一切勾兑着渺茫梦想,却也不愿意再回去了。
因为,他们早已经荒废了祖宗耕耘过的田地,放下了父辈扛过的猎枪,当母亲的缝纫机开始生锈,老屋的墙角结满了蜘蛛网的时候,他们眼中已经习惯了五彩的霓虹灯光。
慢慢地,故乡的青山绿水里,老家屋檐下的凳子上,就只剩下了两鬓斑白的老人,牙牙学语的孩子,以及独守空闺,养老抚幼的女人,幽怨地看着远方。
百年以前,那些满腔热血想要改天换地,重整河山的年轻人们,在付出了无数的生命与鲜血之后,终于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消灭了几千年的帝制与阶级。
可是,百年之后,他们却又亲手造就出了前所未有的贫富差距,造就了人类历史上最为庞大的人口流动大潮。
乡镇县的去市里;市里的去省会;省会的去首都,去沿海;首都沿海的去美国,去欧洲,去澳洲,去可以去的任何一处海外……每个人都在漂泊,都习惯了异乡的打拼,也斩掉了故乡的根。
在这些东去南下,北漂西游的人潮背后,每一天每一地,都有着各不相同,却又一样无奈,一样心酸的聚散离合在上演。
这就是我们的时代,而这个时代也正在深刻的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
洪波在十三鹰里面,一直都属于最没有名气,最不被重视的那种。
他皮肤不太好,从来没有去过高原,但脸上看起来却像是那种长期生活在日照强烈地区的人一样,粗糙发干,一到冬天就会冒起一层层的皮屑。
他的头发浓密而卷曲,却又不是那种蓬松有形的天然卷,而是一条条一道道的趴在头顶,怎么梳都会带着一股土气。
他有着明亮的眼神,却没有灵活的口齿,实际上,如果不是单独对谈,在人群中,他几乎从来不会发言。
他还不会打扮,永远都是西裤衬衫配着球鞋,以及一条不知真假的皮尔卡丹裤带。
总之,洪波就是那种无论放到中国任何一个地方的小镇上,都能见到的典型小镇青年,平凡普通,没有城市年轻人的朝气,却也少了农村孩子的朴实。
洪波是我的同学。
从读书的时候开始,他就喜欢隔壁班上的一个姑娘。
可不幸的是,那时候,那个姑娘喜欢的人是武晟。
洪波之所以变成了一个江湖人,归根结底,也只是因为那位姑娘的一句话。
某一次,武晟要和人打群架,那个姑娘自作多情地认为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帮助武晟。
于是,她找到了洪波,洪波也完全不出姑娘的预料,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那场架,我在。
当已经被吓蒙的洪波被人摁倒在地打到头破血流,却依旧不敢还手的时候,我救了他,并且手把手地帮他打了回去。
那次之后,洪波的同学也就变成了他的大哥。
再后来,洪波开始慢慢习惯了江湖,习惯了流血,也习惯了让别人流血。
于是,在那一场与其他十二个年轻人并肩作战,以少敌多的著名斗殴之后,他成为了道上声名赫赫的“九镇十三鹰”的一员。
平凡如洪波,普通如洪波,却终于变成了与武晟一样的人。
可悲的是,当年那位对于爱情有着玫瑰色梦想的姑娘,还是不曾爱上他。
当然,姑娘也不再爱武晟。
憧憬英雄美人的浪漫爱情是少女才有的专利,对于一个生活在闭塞山区,没有大出息,也到了一定年纪的年轻女人而言,婚姻才是生命的终极意义。
在父母的安排下,姑娘嫁给了九镇电影院的一个员工,员工和洪波一样平凡,可是,他有正式工作。
洪波,却只是一个下三滥的流子。
很快,国营电影院就在市场经济的无情规律中被淘汰了,一个端着铁饭碗的男人,突然变成了待业青年。
男子是个负责任有肩膀的人,为了妻子,也为了刚刚生下的孩子,三年前,他去了广东。
最开始,那个姑娘也跟着老公一起去了。
后来不知道是那边生活太苦,还是实在放心不下孩子,姑娘最终还是回到九镇,在商贸城旁边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聊以度日。
我们的迪厅也开在商贸城里面。
洪波每天都能够与姑娘见面,刚开始的日子里,洪波几乎是能避就避,甚至宁可绕远路走,都尽量不从姑娘的店门口过路。
可小小的九镇,本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又更何况一共也才屁大一点地方的商贸城。
在姑娘的主动招呼之下,慢慢地,两人开始交谈,又慢慢地,洪波偶尔也会去姑娘的店里坐坐,帮姑娘带带孩子,看看店子。
甚至,有些时候,姑娘还会特意做几个菜,喊着洪波一起,就在店内那张小小的折叠桌上,吃一顿并不丰盛,却足以相互慰藉的晚餐。
那是洪波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如果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洪波多年以来的情感和付出终会得到回报,姑娘将会看到洪波的好,明白洪波的爱,接受洪波的心。
这样的话,也许会对那个远在广东的男子不公平。
但,有什么办法呢?
仔细想想,又会有什么样的结尾才能够是圆满无缺,不留遗憾的呢?
这本就是一个远远说不上完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伤感、悲哀、不公、丑陋,也有很多的遗憾。
三人行,一人伤,至少也成全了洪波的一片赤诚。
只可惜,故事并没有这样发展。
再后来,姑娘关了店门之后,晚上会去我们的酒吧玩玩,最开始是为了看看洪波,陪陪洪波。
可渐渐地,就像洪波熟悉了江湖一样。
姑娘也熟悉了酒吧里面的灯红酒绿,声色犬马。
终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某一秒,姑娘又一次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没有武晟帅,却和武晟一样高大,不但有着洪波永远都追赶不上的男子气概,也有着武晟都没有的长处。
因为,那个男子叫大屌。
这一段时间以来,道上又发生了很多的事,有些在我的计划当中,有些却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之外。
首先,我几乎扫光了老一代江湖大哥和尚的所有场子,其间两次亲自带人狙杀和尚,都被他幸运逃脱。在道上人看来,属于和尚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已经成为了定局,就连他旗下的两员得力大将曹公鸡和飞机都先后投奔到了我的麾下。上个星期,和尚已经托人找我谈和,并且明确表态今后再也不会与我有任何冲突。
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廖光惠,在和尚已经满盘皆输甘心低头,不再搅和进来的情况之下,廖光惠同意让我放过和尚一马。
那一晚的短信之后,明哥还给我打过两次电话,我都没有接。有些时候有些事有些情,该断不断,反受其乱。
义色遮遮掩掩,不肯挑明的,就让我胡钦来做吧。
以明哥的聪明,他会伤心,却不至于怪我。
我诚然是亲手摁熄了皮铁明心中最后的一点念想,一份挂念。
但也算是在某种程度上帮了他。
现如今这种瞬息万变的复杂局面下,他要还是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一样,继续活在自己的江湖里,总有一天,他就肯定会被人玩死。
玩死他的那个人,也许是老鼠,也许是黄皮,也许是大小民,也许是义色或者明哥他自己。
有些话,我现在不会讲,明哥也未必真的都知道,可同样,他也未必完全不知道。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在混江湖的这条路上,如果一个人始终被情字蒙蔽,他就难免会做下很多绝不应该的糊涂事。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在利益之前,就算是明哥,我也不得不防一手。
这是小钦的成长,更是胡钦的悲哀。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更残酷的事情来临之前,早点看透不是坏事。
还是那句老话,而今,这是打流。
再就是四天之前,远在他乡避祸的海燕出事了。
他应朋友的邀约,从澳门过海去珠海吃宵夜的时候,被一帮人砍了,刀口不深,并不是冲着要命去的。
但是据他说,应该也不是简单的冲突,对方是有备而来,目的就是为了绑人。
具体情况我并不太清楚,廖光惠和龙袍都没有给我细说。
可让我引起了注意的是,第二天,金子军旗下的两家餐馆都被人砸了个稀巴烂,包括金子军的贴身心腹罗小河在内重伤三个,带队的人是元英。
这一下,皮廖之间的冲突就彻底从幕后较量变成了人人皆知,闹到满城风雨的大事件。
对于近十年以来,始终高高在上,俯视着这片江湖的廖光惠和皮春秋两人而言,这一事件无疑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我想,接下来的局面,就连他们都无法再一手掌控了,更加血腥残忍的较量已经是势在必行,不得不为。
方五和莫之亮又出过一次手,目标是险儿。
就在险儿住的那栋楼的单元间里,一共五名刀手埋伏在消防梯内,险儿大海都受了伤,可对方也没有讨到丝毫便宜,大海在方五本人的后背上狠狠捅了一匕首。
然后,在小区保安赶到之前,方五就已经在手下的搀扶之下匆匆逃走。
在如今的风口浪尖中,就算是金子军也绝对不敢公开出面支持方五。
要知道,打了廖光惠本人的就是莫之亮,金子军如果这样干,那就等于是赤裸裸的向廖光惠宣战了。
于是,从那之后,方莫两人就彻底消失不见,无论如何都找不到。
我当然时刻防备着方五莫之亮,也时刻在寻找着方五莫之亮,我相信他们也是一样。
只是这段时间以来,彼此都再也没有给对方留下过任何破绽。
所以,我们之间也形成了短暂的和平与宁静,等待着最后那一刻彻底爆发的来临。
在这种各方皆有损伤的局势之下,我以险儿的小伤作为代价,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最大赢家。无论明面上的声势,还是暗地里的实力,我们兄弟都有了极大的增长。
无论天时地利人和,我都处在了一个自从皮廖争锋以来,前所未有的极佳处境。
我终于可以全神贯注地开始自己的下一步布局。
我彻底解决掉那件让我如芒在背,不敢或忘的事!
那一天从元伯墓地回市区的路上,在贾义的主动请缨之下,我最后还是决定先让贾义回到九镇。
我忍了这么久,咬紧牙关,纵然内心波澜滔天也从不敢向外表露分毫,等的就是胡玮出狱!
只有他出来了,除了我们六兄弟和贾义之外,我才算是有了另外一个真正放得下心,绝对不会被任何势力牵扯或收买的人。
既然如今胡玮已经回到了这个江湖,我也有了充足的人手办事,那么去九镇的人,到底是他还是贾义也就没有了任何区别。
首先,我要彻底调查清楚,当初那个出卖了我,并且居然还狠下心来想要置我于死地的人究竟是谁。
然后,我还要在九镇落一颗子。
虽然我离开了九镇,但我从来没有说过要放弃九镇。谁说的九镇就一定要姓姚或者姓夏,甚至姓周!
廖老板不是说过完全给我放权,可以让我把九镇的势力牵扯进来对抗金子军吗?
那么,天予不取,人复何求。
我胡钦却之不恭。
这两天以来,贾义始终都在带着胡玮熟悉一切事务,按照计划是三天之后,他就会正式回到九镇。
我想过是否提前通知九镇方面的人,或者是直接告诉周波我的决定。
但仔细考虑之后,我还是决定先不说,让贾义去了之后,他直接通知。
一直到这一步为止,搞定和尚,获得关二李杰的支持,在渡过最难的关口之后,再借力打力,全面归拢九镇势力。
我步步为营,每一步棋都没有走错,我煞费苦心的布下了这一切,很多细节除了整日跟随的贾义之外,甚至连小二爷险儿都不知道。
可是,没有想到,居然还是有人比我手脚更快。
就在今天,就在三天之后,贾义即将代表着我胡钦,重返九镇的重要关口。
一个堪称灾难性的事故突然爆发开来,彻底打乱了我的全盘部署。
这些年来,九镇街道上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了。
九镇太穷,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又太美,穷的地方穷到让人看不见希望,美的地方却又美得像是天堂。
于是,那些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山区的儿女们,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纷纷义无反顾地坐着火车汽车,去到了千山万水之外的他乡。
在流光溢彩的大城市里,除了少数的幸运儿,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过得并不如意。
铁门边的小小岗亭,流水线旁的一把扳手,烟熏火燎的灶台边上,拥挤的公车,邋遢的小巷,阴暗的出租房,危险的城中村,午夜梦回的孤独,每逢佳节的思念……就构成了他们全部的世界。
可纵然如此,他们却再也回不去了。
这些也曾经被父母宠爱,让家人骄傲的孩子,宁愿笔直站在那些高高在上的有钱人跟前,带着媚笑,深深鞠躬,说:“我来自湖南”“我来自四川”“我来自东北”。
他们裸露身体,奉献青春,出卖灵魂,用自己的一切勾兑着渺茫梦想,却也不愿意再回去了。
因为,他们早已经荒废了祖宗耕耘过的田地,放下了父辈扛过的猎枪,当母亲的缝纫机开始生锈,老屋的墙角结满了蜘蛛网的时候,他们眼中已经习惯了五彩的霓虹灯光。
慢慢地,故乡的青山绿水里,老家屋檐下的凳子上,就只剩下了两鬓斑白的老人,牙牙学语的孩子,以及独守空闺,养老抚幼的女人,幽怨地看着远方。
百年以前,那些满腔热血想要改天换地,重整河山的年轻人们,在付出了无数的生命与鲜血之后,终于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消灭了几千年的帝制与阶级。
可是,百年之后,他们却又亲手造就出了前所未有的贫富差距,造就了人类历史上最为庞大的人口流动大潮。
乡镇县的去市里;市里的去省会;省会的去首都,去沿海;首都沿海的去美国,去欧洲,去澳洲,去可以去的任何一处海外……每个人都在漂泊,都习惯了异乡的打拼,也斩掉了故乡的根。
在这些东去南下,北漂西游的人潮背后,每一天每一地,都有着各不相同,却又一样无奈,一样心酸的聚散离合在上演。
这就是我们的时代,而这个时代也正在深刻的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
洪波在十三鹰里面,一直都属于最没有名气,最不被重视的那种。
他皮肤不太好,从来没有去过高原,但脸上看起来却像是那种长期生活在日照强烈地区的人一样,粗糙发干,一到冬天就会冒起一层层的皮屑。
他的头发浓密而卷曲,却又不是那种蓬松有形的天然卷,而是一条条一道道的趴在头顶,怎么梳都会带着一股土气。
他有着明亮的眼神,却没有灵活的口齿,实际上,如果不是单独对谈,在人群中,他几乎从来不会发言。
他还不会打扮,永远都是西裤衬衫配着球鞋,以及一条不知真假的皮尔卡丹裤带。
总之,洪波就是那种无论放到中国任何一个地方的小镇上,都能见到的典型小镇青年,平凡普通,没有城市年轻人的朝气,却也少了农村孩子的朴实。
洪波是我的同学。
从读书的时候开始,他就喜欢隔壁班上的一个姑娘。
可不幸的是,那时候,那个姑娘喜欢的人是武晟。
洪波之所以变成了一个江湖人,归根结底,也只是因为那位姑娘的一句话。
某一次,武晟要和人打群架,那个姑娘自作多情地认为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帮助武晟。
于是,她找到了洪波,洪波也完全不出姑娘的预料,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那场架,我在。
当已经被吓蒙的洪波被人摁倒在地打到头破血流,却依旧不敢还手的时候,我救了他,并且手把手地帮他打了回去。
那次之后,洪波的同学也就变成了他的大哥。
再后来,洪波开始慢慢习惯了江湖,习惯了流血,也习惯了让别人流血。
于是,在那一场与其他十二个年轻人并肩作战,以少敌多的著名斗殴之后,他成为了道上声名赫赫的“九镇十三鹰”的一员。
平凡如洪波,普通如洪波,却终于变成了与武晟一样的人。
可悲的是,当年那位对于爱情有着玫瑰色梦想的姑娘,还是不曾爱上他。
当然,姑娘也不再爱武晟。
憧憬英雄美人的浪漫爱情是少女才有的专利,对于一个生活在闭塞山区,没有大出息,也到了一定年纪的年轻女人而言,婚姻才是生命的终极意义。
在父母的安排下,姑娘嫁给了九镇电影院的一个员工,员工和洪波一样平凡,可是,他有正式工作。
洪波,却只是一个下三滥的流子。
很快,国营电影院就在市场经济的无情规律中被淘汰了,一个端着铁饭碗的男人,突然变成了待业青年。
男子是个负责任有肩膀的人,为了妻子,也为了刚刚生下的孩子,三年前,他去了广东。
最开始,那个姑娘也跟着老公一起去了。
后来不知道是那边生活太苦,还是实在放心不下孩子,姑娘最终还是回到九镇,在商贸城旁边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聊以度日。
我们的迪厅也开在商贸城里面。
洪波每天都能够与姑娘见面,刚开始的日子里,洪波几乎是能避就避,甚至宁可绕远路走,都尽量不从姑娘的店门口过路。
可小小的九镇,本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又更何况一共也才屁大一点地方的商贸城。
在姑娘的主动招呼之下,慢慢地,两人开始交谈,又慢慢地,洪波偶尔也会去姑娘的店里坐坐,帮姑娘带带孩子,看看店子。
甚至,有些时候,姑娘还会特意做几个菜,喊着洪波一起,就在店内那张小小的折叠桌上,吃一顿并不丰盛,却足以相互慰藉的晚餐。
那是洪波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如果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洪波多年以来的情感和付出终会得到回报,姑娘将会看到洪波的好,明白洪波的爱,接受洪波的心。
这样的话,也许会对那个远在广东的男子不公平。
但,有什么办法呢?
仔细想想,又会有什么样的结尾才能够是圆满无缺,不留遗憾的呢?
这本就是一个远远说不上完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伤感、悲哀、不公、丑陋,也有很多的遗憾。
三人行,一人伤,至少也成全了洪波的一片赤诚。
只可惜,故事并没有这样发展。
再后来,姑娘关了店门之后,晚上会去我们的酒吧玩玩,最开始是为了看看洪波,陪陪洪波。
可渐渐地,就像洪波熟悉了江湖一样。
姑娘也熟悉了酒吧里面的灯红酒绿,声色犬马。
终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某一秒,姑娘又一次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没有武晟帅,却和武晟一样高大,不但有着洪波永远都追赶不上的男子气概,也有着武晟都没有的长处。
因为,那个男子叫大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