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我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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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能回去。”洛绍谦和我在小区楼下推推搡搡,搞得邻居们纷纷侧目。
洛绍谦从文宏伟房间里出来,并没说两个人都聊了什么,洛绍谦的酒量并不是很好,也可能惆怅的时候更容易醉,用行话说,意识清,但定位定向已经有了问题,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即便让涂涂和我一起睡,洛绍谦起码180cm的躯长怎么也睡不了涂涂的儿童床。
当然是不放心洛绍谦一个人走,自然也只有我来送他。但到了楼下,洛绍谦却逞起了能。
“洛院长,你喝酒了就不能开车,这种小事就让司机小文来代劳吧。”从洛绍谦的外套兜里掏出车钥匙,边走边找车在哪。
西北风在晚上总是会变得凌厉一些,不仅因为它昼伏夜出的习惯,可能还因为夜间冷清之后人的感觉器官会敏感些,我已经穿上了冬衣,而洛绍谦却还是薄薄一件衬衫和一件不算厚的西服外套,按下车锁,洛绍谦的黑色SUV在不远处发出了“滴滴”的声音。
“其实我自己能回去。”洛绍谦一身酒气地跟在我身边,走的还算直,腰也还算挺,但判断力就不敢恭维了。
“怎么回啊?”我转头看了他一眼,“停一下。”
然后洛绍谦就乖乖地停下来了,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打车啊。”
上一次看见洛绍谦醉酒还是大学时期那次的不期而遇,而最近洛绍谦饮酒的频率可比那时候高多了,但此时他的脸色却没有那么难看,反而有难得一见的轻松,洛绍谦站定在我面前,我轻轻的凑上去,大概是因为我突如其来的靠近,洛绍谦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猛然抓住了我的胳膊,这是慌乱之中怕摔倒吗?我内心竟泛上了一丝笑意。
“扣子没扣好,风大,酒后易着凉。”我踮起脚,将散落的两颗扣子严丝合缝地扣好。
我记得以前有人说,如果一个男孩子爱上一个姑娘,会把衬衫的第二颗纽扣送给她,因为这颗扣子离心脏最近,打开它送给谁,谁就在他心上了。
我也记得小时候爷爷奶奶穿军装,无论衣服新旧如何,总是特别笔挺,他们称衬衫的第一颗纽扣叫“风纪扣”,在严肃正式的场合,在队列里,都是要紧紧扣好不能松开的。
这一二两颗扣子,竟然被赋予了这么美好的信仰和寓意,想来是不是也是在这种亲密距离时顿悟的呢。
整理好洛绍谦的衬衫,风穿过他的头发,发丝就在头顶跳起舞,不知是不是迷了眼睛,他的眼睫毛飞快地忽闪着,恍惚间看着眼前穿戴特别整齐的人,居然有些像那时候的大男孩,干净清爽,意气风发,胸怀理想,踌躇满志,青春洋溢。
洛绍谦轻轻地揽我在怀里,我的长发已经在风中变得凌乱不已,他的鼻息就在乱发之中四处地流窜,让人直痒痒,“怎么了又。”我拍拍他的肩膀,这算是习惯了他的拥抱吗,竟也不想着推开。
“冷不冷?”他小声地问。
“不冷,怕你冷。”我答他。
把洛绍谦塞进后座,摸索着和我自己的小二厢不太一样的大车,慢慢地驶出小区。
这个城市的夜,或热闹或孤独,我都无数次地体验过。城市的霓虹灯光闪烁,伴随着初开大车些许紧张的情绪,显得有些目眩神迷,刚试图打开一点窗,冷风便一下子灌进了车里,我又赶紧忙不迭地关上窗,生怕车后坐躺着的人有一丝丝着凉,虽然夜色已晚,但主干道上的行人却一点都没有减少,以往一直被洛绍谦照顾的我,真的鲜有这样的机会,能有种比他厉害和强大的感觉,堵也不会有路怒症,时刻从镜子里看他有没有难受的面色,连打方向盘和踩刹车油门都感觉要比以前有感觉和溜得多。
我都诧异自己这种神奇的自我感觉,在又一次停滞堵塞的车队长龙里,我转身定睛看着似乎已经睡熟的他,想起他说的那句我们结婚吧,想起涂涂说的我们不是应该在一起吗。
这种要厮守一生的邀约,上一次听到还是李俊在的时候。
那时候阳光正好,春风正暖,年华正当,那时候李俊送过的一次又一次早餐,熬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那时候总是抑制不住地要向对方表达满腹的爱意,那时候即便忙碌到疯掉,爱情也是24小时中必须要有的成分,那时候好像精力就像理想一样茂盛。
那时候幻想过无数次恋人向自己求婚的场景,即便在还没有李俊的时候,在女孩子的卧谈会里,这也是常常被提及的话题。就像偶像剧里常常出现的那样,男主角要深谙女主角的心思,动员共同的好友,哪怕是陌生的路人,在出其不意的时候,看似不经意实则演练无数遍地拿出精心准备的玫瑰和戒指,在浪漫的环境下,有灯光,有音乐,有一众人的起哄声和羡慕眼神,你向我单漆下跪,说你准备好了一切,问我是否愿意嫁给你。
我想如果是那样,我一定会感动到泣不成声,把左手递给你,让你为我的无名指套上指环,我会激动到语无伦次,哭到梨花带雨,我会大声地告诉全世界,未来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健康还是病痛,无论遭受怎样的艰难和困苦,我都要和这个全世界最好的男孩子共度余生。
李俊没有,可能是还没来得及有。
我看着洛绍谦,眼里浮现的却是过往的种种,在青涩年华里做过的各种梦,怀想的各种美好,十年了,斯人已逝,往事已矣,我知道文宏伟教我珍惜现在,努力去爱的意义,我也早已领悟人生是不断往前的真谛,我以为是自己的心冷漠了,是所谓的成长让自己不再执着那些浮夸的东西,不再有那种必须要怎样的仪式感,但我突然意识到,时过境迁后再有人和我说起婚姻和爱情,没有唯美的誓言,没有浪漫的氛围,没有激动到想告诉全世界的冲动,但居然也可以这样感动到不能自已。
是的,感动到不能自已,不能自已到就这样看着他,泪水就已经不知何时划过脸颊,滴落在手背上。
在后车不停的催促声中缓过神来,我才发现前面已经没有车了,赶紧抹了抹眼泪,一脚油门踩上去。但内心还是不停地在问自己,“文彤,是你变了,还是你回去了。”
“我自己能回去。”洛绍谦和我在小区楼下推推搡搡,搞得邻居们纷纷侧目。
洛绍谦从文宏伟房间里出来,并没说两个人都聊了什么,洛绍谦的酒量并不是很好,也可能惆怅的时候更容易醉,用行话说,意识清,但定位定向已经有了问题,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即便让涂涂和我一起睡,洛绍谦起码180cm的躯长怎么也睡不了涂涂的儿童床。
当然是不放心洛绍谦一个人走,自然也只有我来送他。但到了楼下,洛绍谦却逞起了能。
“洛院长,你喝酒了就不能开车,这种小事就让司机小文来代劳吧。”从洛绍谦的外套兜里掏出车钥匙,边走边找车在哪。
西北风在晚上总是会变得凌厉一些,不仅因为它昼伏夜出的习惯,可能还因为夜间冷清之后人的感觉器官会敏感些,我已经穿上了冬衣,而洛绍谦却还是薄薄一件衬衫和一件不算厚的西服外套,按下车锁,洛绍谦的黑色SUV在不远处发出了“滴滴”的声音。
“其实我自己能回去。”洛绍谦一身酒气地跟在我身边,走的还算直,腰也还算挺,但判断力就不敢恭维了。
“怎么回啊?”我转头看了他一眼,“停一下。”
然后洛绍谦就乖乖地停下来了,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打车啊。”
上一次看见洛绍谦醉酒还是大学时期那次的不期而遇,而最近洛绍谦饮酒的频率可比那时候高多了,但此时他的脸色却没有那么难看,反而有难得一见的轻松,洛绍谦站定在我面前,我轻轻的凑上去,大概是因为我突如其来的靠近,洛绍谦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猛然抓住了我的胳膊,这是慌乱之中怕摔倒吗?我内心竟泛上了一丝笑意。
“扣子没扣好,风大,酒后易着凉。”我踮起脚,将散落的两颗扣子严丝合缝地扣好。
我记得以前有人说,如果一个男孩子爱上一个姑娘,会把衬衫的第二颗纽扣送给她,因为这颗扣子离心脏最近,打开它送给谁,谁就在他心上了。
我也记得小时候爷爷奶奶穿军装,无论衣服新旧如何,总是特别笔挺,他们称衬衫的第一颗纽扣叫“风纪扣”,在严肃正式的场合,在队列里,都是要紧紧扣好不能松开的。
这一二两颗扣子,竟然被赋予了这么美好的信仰和寓意,想来是不是也是在这种亲密距离时顿悟的呢。
整理好洛绍谦的衬衫,风穿过他的头发,发丝就在头顶跳起舞,不知是不是迷了眼睛,他的眼睫毛飞快地忽闪着,恍惚间看着眼前穿戴特别整齐的人,居然有些像那时候的大男孩,干净清爽,意气风发,胸怀理想,踌躇满志,青春洋溢。
洛绍谦轻轻地揽我在怀里,我的长发已经在风中变得凌乱不已,他的鼻息就在乱发之中四处地流窜,让人直痒痒,“怎么了又。”我拍拍他的肩膀,这算是习惯了他的拥抱吗,竟也不想着推开。
“冷不冷?”他小声地问。
“不冷,怕你冷。”我答他。
把洛绍谦塞进后座,摸索着和我自己的小二厢不太一样的大车,慢慢地驶出小区。
这个城市的夜,或热闹或孤独,我都无数次地体验过。城市的霓虹灯光闪烁,伴随着初开大车些许紧张的情绪,显得有些目眩神迷,刚试图打开一点窗,冷风便一下子灌进了车里,我又赶紧忙不迭地关上窗,生怕车后坐躺着的人有一丝丝着凉,虽然夜色已晚,但主干道上的行人却一点都没有减少,以往一直被洛绍谦照顾的我,真的鲜有这样的机会,能有种比他厉害和强大的感觉,堵也不会有路怒症,时刻从镜子里看他有没有难受的面色,连打方向盘和踩刹车油门都感觉要比以前有感觉和溜得多。
我都诧异自己这种神奇的自我感觉,在又一次停滞堵塞的车队长龙里,我转身定睛看着似乎已经睡熟的他,想起他说的那句我们结婚吧,想起涂涂说的我们不是应该在一起吗。
这种要厮守一生的邀约,上一次听到还是李俊在的时候。
那时候阳光正好,春风正暖,年华正当,那时候李俊送过的一次又一次早餐,熬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那时候总是抑制不住地要向对方表达满腹的爱意,那时候即便忙碌到疯掉,爱情也是24小时中必须要有的成分,那时候好像精力就像理想一样茂盛。
那时候幻想过无数次恋人向自己求婚的场景,即便在还没有李俊的时候,在女孩子的卧谈会里,这也是常常被提及的话题。就像偶像剧里常常出现的那样,男主角要深谙女主角的心思,动员共同的好友,哪怕是陌生的路人,在出其不意的时候,看似不经意实则演练无数遍地拿出精心准备的玫瑰和戒指,在浪漫的环境下,有灯光,有音乐,有一众人的起哄声和羡慕眼神,你向我单漆下跪,说你准备好了一切,问我是否愿意嫁给你。
我想如果是那样,我一定会感动到泣不成声,把左手递给你,让你为我的无名指套上指环,我会激动到语无伦次,哭到梨花带雨,我会大声地告诉全世界,未来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健康还是病痛,无论遭受怎样的艰难和困苦,我都要和这个全世界最好的男孩子共度余生。
李俊没有,可能是还没来得及有。
我看着洛绍谦,眼里浮现的却是过往的种种,在青涩年华里做过的各种梦,怀想的各种美好,十年了,斯人已逝,往事已矣,我知道文宏伟教我珍惜现在,努力去爱的意义,我也早已领悟人生是不断往前的真谛,我以为是自己的心冷漠了,是所谓的成长让自己不再执着那些浮夸的东西,不再有那种必须要怎样的仪式感,但我突然意识到,时过境迁后再有人和我说起婚姻和爱情,没有唯美的誓言,没有浪漫的氛围,没有激动到想告诉全世界的冲动,但居然也可以这样感动到不能自已。
是的,感动到不能自已,不能自已到就这样看着他,泪水就已经不知何时划过脸颊,滴落在手背上。
在后车不停的催促声中缓过神来,我才发现前面已经没有车了,赶紧抹了抹眼泪,一脚油门踩上去。但内心还是不停地在问自己,“文彤,是你变了,还是你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