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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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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啸林听到秦岭的话,根本没有任何的反应,他脚步不停,继续朝前走。

    秦岭眉头紧皱了起来,他此时感觉自己无计可施,总不能上前抱着杨啸林的大腿不放吧,就是真这样做了,像自己瘦弱的小身板,还不被他轻而易举的给丢出去。

    “怎么办?”秦岭在心里对自己问道。

    他认定杨啸林是一名武术高手,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以前在网络上看过一篇武术境界的理论,详细的内容他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大体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能将力量练到出拳重达千斤,则必定是一个高手,而如果一个人能将力量练到举重若轻的地步,则必定是一名武术大师。

    举重若轻,需要人对自己身体每一寸肌肉筋骨的力量都达到精确的控制,根本不是一般的人能够做到的。

    “绝对不能错过他。”秦岭下定了决心,于是再次跑动了起来,紧跟在杨啸林的身后。

    杨啸林是大同镇,镇虏卫下辖的一名边墩小旗官,手下九名兄弟,驻守在边防线的一个土囤子里。他家世代军户,本来做为小旗官,他每年的军响是十五石粮食,相当于八两多银子,足够他一家人生活之用,可惜实际上,每年能够领到手的粮食不足三成,半且还是陈粮和杂粮,并不是规定的新粮。

    现在整个大明朝的边军都是这种情况,并不是仅仅杨啸林一家,他手下九名兄弟家里也是如此。本来卫所里还有一些军田,每年还能收一些粮食上来,大家分一分,也就凑合着过,可是如今北方大旱,连续一年多的时间未降一滴雨水,这就使杨啸林等军户的生活无法维持了。

    北疆九边镇的军户,不像内地的军户,内地的军户现在基上只挂一个名,而实际上都有别的营生维持生计,而像杨啸林等北疆九边的军户,因为随时面临着鞑子的入侵,他们被要求时刻驻扎在土囤之中,监视边境的情况。

    既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饱,所以导致这些军户只能到处赊账以维持自己的生计。其实也不是上面不拨粮,而是被层层克扣了,分到边军手里,只剩下不足三成,并且还会被换成杂粮和陈粮,从而当官的再赚一笔。

    杨啸林又去了米店,米店的老板虽然也很不情愿,但是最终赊给了他一袋粮食。背着这袋粮食,杨啸林径直离开了大同镇,朝着自己的边防土囤走去。

    五年前,他的老婆孩子被鞑子杀死之后,他就没有再娶,一直住在土囤之中。

    杨啸林离开了大同镇,秦岭带着牛蛋两人紧跟在他的后面。秦岭紧皱着眉头,看着前方的身影,再次大声的说道:“我要学武,您就收我为徒吧,我什么苦都能吃,我家还有一栋大宅子,卖了至少能值二、三百两银子。”

    可惜杨啸林像是没有听见一样,根本一点反应都没有,并且出了城之后,他的步伐猛然加快了起来,大步流星的在土路上疾驰着,让秦岭等人跟在后面十分的吃力。

    此时的秦岭已经奔跑了起来,这才能跟上前方十步之外杨啸林的行走速度。

    呼哧!呼哧……

    就这样,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秦岭已经跑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肺部像是喘不过气来似的,火烧火燎,但是前方的杨啸林仍然保持着原来的行进速度,身形平稳,步伐矫健,看起来没有一丝影响。

    随着时间的推迟,秦岭和杨啸林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秦岭跑得两条腿都麻木了,而此时前方已经看不到杨啸林的身影。

    扑通!

    浑身被汗水湿透了的秦岭,再也坚持不住了,他一屁股坐在路边的草丛上,大口大口的喘息起来,旁边背着小秦楠的牛蛋此时也累得不行,把小秦楠往地上一放,随之也一屁股坐了下来。

    “秦岭,我们隔壁村的赵老四就会武术,你要学跟他学就可以了,只要给他买坛子酒,割几斤肉,他就能教你,何必去追这人?”喘息了一会,牛蛋不解的对秦岭询问道。

    赵老四是会几招庄稼把式,学会了打几个泼皮无赖没有问题,但是秦岭的追求可不仅仅于此,他想要成为真正的武将,而真正的武将必需将力量练到举重若轻的境界,不然的话,根本在战场上无法挥舞十几斤,甚至于几十斤重的兵器,在马上长时间厮杀。

    “那人是一个高手,比赵老四厉害。”

    “哦,不过赵老四能举起百斤的石碾子,脸不红,气不喘,也能一掌拍碎木板子,很厉害的。”牛蛋有点不相信。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牛蛋打破沙锅问到底。

    “我也说不清楚,感觉吧!”秦岭并不想解释太多。

    “好了,天色不早了,我们快回去吧!”休息了半柱香的时间,秦岭站了起来,虽然身体仍然感觉很累,但是如果现在不走,怕是半夜都赶不回村子。

    “嗯!”牛蛋点了点头。

    当秦岭三人回到柳庄的时候,天色早已经黑了。在分手的时候,秦岭把手里的猪肉一并给了牛蛋,他一个人懒的开火,再说也不会做,还不如给牛蛋,等牛蛋他娘做好了,自然不会忘了自己的那一份。

    “秦岭,那我回家了。”牛蛋右手拿着二斤多的猪肉,左手拿着四根猪蹄,一脸幸福的往家跑去。

    “我们也走吧!”秦岭伸手牵着小秦楠的小手,带着他朝着秦家大宅走去。

    “哥。”走了一会,秦楠微弱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了起来。

    “嗯?”

    “我,我,我饿了。”秦楠眨着大眼睛,小心翼翼的对秦岭说道。

    “吃吧!”秦岭脸上露出一丝微笑,随后从怀里拿出用油纸包着的肉夹馍,递到了小秦楠的面前。

    小秦楠一把抓过了二个肉夹馍,刚要吃,随之又停了下来,抬头看着秦岭,大眼睛里露出一丝思考的神情。

    “怎么了?”秦岭温柔的摸了一下她的头,问道。

    “哥,你也吃。”说着,小秦楠将其中的一个肉夹馍递到了秦岭的面前。

    “你吃吧,我不饿,对了,这里还有十几块羊肉,你一并吃了。”秦岭想起来自己怀里还有十几块打包好的炒羊肉,于是伸手拿了出来,全部递给了小秦楠。

    “嗯!”小秦楠已经饿了三天,中午的时候,只喝了一碗羊杂汤,吃了一个肉夹馍,早就消化光了,此时再也坚持不住,开始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在心里暗暗想着:“秦岭哥哥是这个世界最好的人。”

    看着小秦楠狼吞虎咽的样子,秦岭心里一阵痛惜:“以后只要有我一口吃的,绝对不能饿着我妹子。”

    回到秦家大宅之后,秦岭烧了一大锅的热水,准备洗一个热水澡解解乏,再说小秦楠浑身脏兮兮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澡了。

    哗啦……哗啦……

    一个大木桶终于兑满了温水,秦岭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随后把小秦楠叫了过来,此时小秦楠已经把肉夹包馍和羊肉都吃光了,就连昨天秦岭剩下的半个菜饼子都被她吃掉了。

    “把你这身脏衣服脱下来,进去洗个澡。”秦岭对她说道。

    “哦!”小秦楠点了点头,随后把自己身上的破烂衣服脱了下来。

    看着她浑身皮包骨头的样子,秦岭鼻子一酸,差一点掉下泪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都不相信世界上还有如此瘦弱的小孩,那条条肋骨都凸显在外边,仿佛能看到内脏似的。

    “小心点,慢慢洗,我去给你找干净衣服。”

    “嗯!”

    秦岭把小秦楠脱下来的衣服,直接扔进了灶台里烧掉,随后他去秦员外的卧室之中,找到了自己七、八岁时的衣服,拿了两套出来,准备给小秦楠换着穿。

    秦夫人因为是老来得子,所以秦岭小时候的衣服她都仔细的收藏着,一件都没有舍得丢弃。

    等小秦楠洗完身子之后,秦岭重新换了水,才开始泡澡,等他洗完之后,已经是午夜了,此时小秦楠穿着一套他小时候的绸衣绸裤趴在厨房的凳子上睡着了。

    秦岭小心翼翼的将她抱在怀里,然后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秦岭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听到牛蛋在自己耳朵边一个劲的叫:“秦岭,快起来,热气腾腾的猪蹄黄豆汤,还有红烧肉,快起来吃啊。”

    原来牛蛋拿回家的猪蹄和猪肉,牛蛋他娘天还没亮就起来做成了黄豆猪蹄汤和红烧肉,接着一大清早就让牛蛋把一多半给秦岭拿了过来。

    “好香啊!”秦岭还在迷迷糊糊的没醒,躺在床里边的小秦楠倒是首先清醒了过来,她不是被牛蛋叫醒的,而是被桌子上的红烧肉和猪蹄的香味给馋醒的。

    秦岭昨晚就没有吃饭,所以此时肚子也饿了,于是他就起了床,带着小秦楠去漱口、洗脸、洗手,并且一边洗,还一边对小秦楠做出了规定:“以后每天早晨起来,必须先洗脸、洗手、漱口,才能吃饭,听到没?”

    “听到了。”

    “嗯,我们回房间吃饭吧。”

    当秦岭带着小秦楠回到房间的时候,看到牛蛋趴在桌子上,盯着桌子上一大碗红烧肉和一大瓦罐猪蹄黄豆汤,在那里一个劲的流口水。

    “牛蛋,你在家里没吃吗?”

    “没,我娘只留了一点点。”牛蛋回答道。

    “那就一块吃吧!”

    “好咧!”牛蛋欢呼了一声,其实他一直在等秦岭的这句话,因为他知道秦岭肯定会邀请他一起吃的,从小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