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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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回来的时候后面跟了两个小屁孩,一个是阮朗,另一个,阮小七夫妻二人对视一眼,竟是那个北胡王子。
谭雅虽不知这孩子真实身份,但阮小七将他给了自己,还说尽量不要让他出去被人看见,粗看五官精致如刀刻,再细瞧那孩子的眼睛颜色,谭雅心里有了底,嘴上没说,心里一直提着。
好在现在北胡被打跑,据说迁徙到离北关千里之外的地界去了。北关开通商路,也有外族人来此易物,这孩子虽长得与扶余人大不相同,但也不算十分打眼,谭雅便派了几个口风紧的婆子伺候着。
他跟阮朗差不多年纪,就先“胡小子”这么混叫着,对外说是路上救了的一个孤儿。
没等谭雅开口询问,小猫先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原来前些天她躲猫猫路过那院子,胡小子正一个人爬树玩,小猫淘气,自然喜爱这种伙伴,马上与他相识。
今天才得了小马,正欢喜的不行,想到新结识的朋友,也叫来一起玩,到底不敢自专,过来问爹娘同意。
谭雅往旁边一看,见绿叶向自己点头示意,便也没再细问,只交代他们三人不要淘气,这马个头虽小,踢到了也不得了。
三个孩子嘻嘻哈哈跑远,后面跟着一堆小厮婆子。阮小七看谭雅愁眉不展,安慰道:“无事。是时候给孩子们找几个玩伴了。
周围几家的孩子都太大,没人爱陪她们,这几天有空,咱们好好选一选。”
谭雅愁道:“淘成这个样子,以后怎么办啊,把阮朗都带坏了。”
阮小七笑道:“我看极好!听姑姑说她极像你小时候啊。”
谭雅“啊”了一声,奇道:“你们什么时候说的,我怎么不知道?”
阮小七笑道:“多了。我还知道你水性挺好,一到夏天就晒得跟条泥鳅似的。。。”
谭雅羞得连忙否认,只说自己水性还好,但从不像泥鳅,阮小七瞅了瞅她身条,也点头称是,
道:“泥鳅哪有眼睛长得这么大、皮肤这么白嫩还鼓个肚子的?必是姑姑年老记错了,唔,我的小芽儿明明是只呱呱叫的大肚子青蛙。”
最后此事以他被谭雅掐得惨叫不断而告终。
。。。。。。。。。
难得李瑾白日能回家,便是才用完膳,陆二娘还是又让下人备了一桌好菜,特意陪着李瑾对酌。
此时,便是山珍海味吃在嘴里,李瑾也如同嚼蜡一般。
面带甜笑的陆二娘说了半天自家儿子如何可爱,都等不到李瑾的一言半字回应,抬眼一看,才发现他的心不在焉。
陆二娘含泪哽咽道:“郎君,你,实在是太过分了。”
李瑾回过神来,十分内疚,可他本就不善说谎,此时更是喏喏不知如何回答。
陆二娘等了半天没听到一句安慰道歉之话,气得猛地站起身来一翻桌子,捂着嘴哭跑了出去。
李瑾不顾被饭菜淋了一身,也随之追出去,陆二娘却关死卧室门不打开,任凭他在外面如何告饶只是大哭。
李瑾四周一看,见下人都在偷看,深感不自在,唤侍女仔细看好,别让夫人想不开,低头去了书房暖阁换洗。
李瑾焦虑不已,拿起书来更是烦心,长叹了一声将书盖在脸上,只恨自己怎么鬼上了身一般。
等了半日,他贴身小厮才过来回复道:“夫人的侍女刚才说,夫人哭了好一会儿,现在刚睡着了。”
李瑾拿下书,松了口气点点头,交代依旧让人紧看住,又唤过来后头跟着的奶娘,低声道:“先把大郎放我这里,半个时辰后你再进来接他。”
李大郎此刻睡得正香,小鼻子还因打着鼾微微张缩,十分可爱。抱着眉眼酷似自己的儿子,李瑾不禁微微失神,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从小苦读诗书,学经识典,怎么越大还越迷糊,连礼义廉耻都不顾了呢?
对谭大娘子的心思都是白费,更何况这胡七郎?而李瑾自问,便是外面条件都允许,他也不愿意将其纳进家里,至于休妻再娶,他想都没想过。
但不知为什么,早间胡七郎那带钩子的狭长眼睛总在他脑海里出现,让他不能集中精神,简直无法理事。
李瑾长叹口气,靠在椅背上闭上眼,轻拍着儿子,一边想着心事。
曾几何时,胡七郎在李瑾心中,不过是个有些拳脚本事、有些男子气概的抢匪头,又绯闻缠身、名誉不佳;
但那晚酒醉之后,他意识到她不但是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外表强悍内心无助的孤女子,这激起了他内心之中隐含存在的英雄情结;
而这个女子身上的绯闻在抹黑她名誉的同时,也在她身上盖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这种女子是他从没见过的,身边的姐妹、认识的女眷、便是周围的下人婆子。。。和他所接触过的一切女子都不一样,
让他有种想要掀开那层面纱的冲动,却碍于规矩又不敢动手,只能趁着微风渐起、面纱一角露出之时,佯作不经意地偷觑一眼。
生死历经数次,便不是为了弥补以前的缺憾,李瑾现在也很想能够任性一次,一次像他一直羡慕的,如阮小七那样的随心所欲、痛快恣意。
而且似乎一想到京城家里人知道以后的惶恐和震怒,李瑾内心竟闪出一丝激动,这种激动的来由不是害怕,也非担心,是期盼的快活,是从小按照规矩长大的他对所有限制规矩的一种叛逆、反抗和冲破。
但如果胡七郎是个贫民家的小娘子,或是谁家的侍女,便是那失了夫家依靠的寡妇,
李瑾都可任这种情感延伸,一个小小的无伤大雅的小刺激,既不伤己,也不伤人,又可以让自己痛快的犒赏,何乐不为呢?可她偏偏是胡七郎!
因她是胡七郎,不守规矩的胡七郎,从小照着规矩长大,端端方方的李瑾被迷惑了,但也正因为她是胡七郎——圣上都许她择婚之人,李瑾绝不能行错一步。
李大郎突然醒了在他怀里大哭起来,李瑾睁眼低头一看,脚下一片水渍,原来是尿了,他唤来奶娘接走大郎,衣裳也没换,屏退小厮,自己磨墨着手写了奏折,然后叫人快马送至京城。
谭雅在家里接待了眼睛红肿的陆二娘,可她只哭不说,好容易擦干眼泪开口说话了,却一口咬定说要自己回京城去,接着又嚎啕大哭起来。
虽说笑话别人不太厚道,但谭雅还是在脑海里想起当时陆夫人笑话自家的场景,要是知道她女儿如此不争气,不知陆夫人那副菩萨脸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到底都是女人,谭雅对哭得泪人一样的陆二娘十分同情。拿着帕子帮她擦眼泪,又命人替她拢头发,低声劝道:“你在这里哭了许久,只我看到又有何用?”
陆二娘抽抽搭搭地答道:“我在家哭难道有人看吗?他人在那里,魂跑到哪里谁知道?我还不如回京城去,也省得在那里碍眼惹人烦!”
谭雅道:“你回京了,你家大郎怎么办?”
陆二娘瞪大眼睛横道:“自然跟我回去!”
谭雅柔声道:“可是以后呢,难道你就只生一个大郎吗?你婆婆能许吗?李家只一个嫡孙,说得过去吗?”
陆二娘赌气道:“让那外面的男人婆生去,她不是带着孩子过来吗?李家这么稀罕,接到家当嫡长子,我拦也不拦!”
谭雅摇头无奈,全是气话,到底如何心里也没个主张。正要开口说话,侍女通禀说是李安抚使接夫人回家。
刚才还要回京再不见李瑾的陆二娘忙起身找穿衣镜,唯恐脸上狼狈让他看见。
谭雅一见他夫妻俩如此,心说这二人可比自家强,当初他们夫妻吵架,阮小七将自己一推,可是转身走了许久不说,回来却全忘了。
胡七郎在家里等了几日,她在等两个人,一个是吴魁派来找她的,另一个是李瑾。
对于吴魁,胡七郎毫无把握。那个男人不为女色所动,似乎对权势的贪欲也有限,更不要说为金银钱帛动心。
像他这种毫无缺点之人,胡七郎内心是十分畏惧的。他没有缺点也就意味着翻脸无情,但相反的,他也会根据情势而不是情感用人。
本来吴魁的这种方式对胡七郎极为有益,但目前她的本事似乎已经无法打动这个位高权重、手下多俊才的镇北王了,而自己当初不顾吴魁牵线的面子,拒了他兄弟侯庆的求娶,多多少少惹他心生不满。
既然吴魁这头不可靠,那么,只能等李瑾这头来找自己了。
胡七郎也不是随便一个人都给那钩子眼的。李瑾这人,不但是皇后之胞兄,而且是圣上心腹,家世显赫,年纪轻轻就如此成就,以后前程无量。
当然,胡七郎也明白那样人家根本不可能容纳自己,但这并不妨碍她打算依靠李瑾在漠北谋得一席之地,至于以后,再徐徐图之。
胡七郎对自己相当自信,除了那年阮小七的冷遇和从前相好的恨意让她有过短暂失落之外,总体而言,一旦她真心勾引,男人似乎很难能够抗拒得了。
正因为她如此自信,在听到“李瑾上奏说因其曾阿翁年岁已高,唯恐已欲养而亲不待,要回京奉养”时大吃一惊,等在家中的她如同被人当头一棒,当即愣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小猫回来的时候后面跟了两个小屁孩,一个是阮朗,另一个,阮小七夫妻二人对视一眼,竟是那个北胡王子。
谭雅虽不知这孩子真实身份,但阮小七将他给了自己,还说尽量不要让他出去被人看见,粗看五官精致如刀刻,再细瞧那孩子的眼睛颜色,谭雅心里有了底,嘴上没说,心里一直提着。
好在现在北胡被打跑,据说迁徙到离北关千里之外的地界去了。北关开通商路,也有外族人来此易物,这孩子虽长得与扶余人大不相同,但也不算十分打眼,谭雅便派了几个口风紧的婆子伺候着。
他跟阮朗差不多年纪,就先“胡小子”这么混叫着,对外说是路上救了的一个孤儿。
没等谭雅开口询问,小猫先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原来前些天她躲猫猫路过那院子,胡小子正一个人爬树玩,小猫淘气,自然喜爱这种伙伴,马上与他相识。
今天才得了小马,正欢喜的不行,想到新结识的朋友,也叫来一起玩,到底不敢自专,过来问爹娘同意。
谭雅往旁边一看,见绿叶向自己点头示意,便也没再细问,只交代他们三人不要淘气,这马个头虽小,踢到了也不得了。
三个孩子嘻嘻哈哈跑远,后面跟着一堆小厮婆子。阮小七看谭雅愁眉不展,安慰道:“无事。是时候给孩子们找几个玩伴了。
周围几家的孩子都太大,没人爱陪她们,这几天有空,咱们好好选一选。”
谭雅愁道:“淘成这个样子,以后怎么办啊,把阮朗都带坏了。”
阮小七笑道:“我看极好!听姑姑说她极像你小时候啊。”
谭雅“啊”了一声,奇道:“你们什么时候说的,我怎么不知道?”
阮小七笑道:“多了。我还知道你水性挺好,一到夏天就晒得跟条泥鳅似的。。。”
谭雅羞得连忙否认,只说自己水性还好,但从不像泥鳅,阮小七瞅了瞅她身条,也点头称是,
道:“泥鳅哪有眼睛长得这么大、皮肤这么白嫩还鼓个肚子的?必是姑姑年老记错了,唔,我的小芽儿明明是只呱呱叫的大肚子青蛙。”
最后此事以他被谭雅掐得惨叫不断而告终。
。。。。。。。。。
难得李瑾白日能回家,便是才用完膳,陆二娘还是又让下人备了一桌好菜,特意陪着李瑾对酌。
此时,便是山珍海味吃在嘴里,李瑾也如同嚼蜡一般。
面带甜笑的陆二娘说了半天自家儿子如何可爱,都等不到李瑾的一言半字回应,抬眼一看,才发现他的心不在焉。
陆二娘含泪哽咽道:“郎君,你,实在是太过分了。”
李瑾回过神来,十分内疚,可他本就不善说谎,此时更是喏喏不知如何回答。
陆二娘等了半天没听到一句安慰道歉之话,气得猛地站起身来一翻桌子,捂着嘴哭跑了出去。
李瑾不顾被饭菜淋了一身,也随之追出去,陆二娘却关死卧室门不打开,任凭他在外面如何告饶只是大哭。
李瑾四周一看,见下人都在偷看,深感不自在,唤侍女仔细看好,别让夫人想不开,低头去了书房暖阁换洗。
李瑾焦虑不已,拿起书来更是烦心,长叹了一声将书盖在脸上,只恨自己怎么鬼上了身一般。
等了半日,他贴身小厮才过来回复道:“夫人的侍女刚才说,夫人哭了好一会儿,现在刚睡着了。”
李瑾拿下书,松了口气点点头,交代依旧让人紧看住,又唤过来后头跟着的奶娘,低声道:“先把大郎放我这里,半个时辰后你再进来接他。”
李大郎此刻睡得正香,小鼻子还因打着鼾微微张缩,十分可爱。抱着眉眼酷似自己的儿子,李瑾不禁微微失神,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从小苦读诗书,学经识典,怎么越大还越迷糊,连礼义廉耻都不顾了呢?
对谭大娘子的心思都是白费,更何况这胡七郎?而李瑾自问,便是外面条件都允许,他也不愿意将其纳进家里,至于休妻再娶,他想都没想过。
但不知为什么,早间胡七郎那带钩子的狭长眼睛总在他脑海里出现,让他不能集中精神,简直无法理事。
李瑾长叹口气,靠在椅背上闭上眼,轻拍着儿子,一边想着心事。
曾几何时,胡七郎在李瑾心中,不过是个有些拳脚本事、有些男子气概的抢匪头,又绯闻缠身、名誉不佳;
但那晚酒醉之后,他意识到她不但是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外表强悍内心无助的孤女子,这激起了他内心之中隐含存在的英雄情结;
而这个女子身上的绯闻在抹黑她名誉的同时,也在她身上盖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这种女子是他从没见过的,身边的姐妹、认识的女眷、便是周围的下人婆子。。。和他所接触过的一切女子都不一样,
让他有种想要掀开那层面纱的冲动,却碍于规矩又不敢动手,只能趁着微风渐起、面纱一角露出之时,佯作不经意地偷觑一眼。
生死历经数次,便不是为了弥补以前的缺憾,李瑾现在也很想能够任性一次,一次像他一直羡慕的,如阮小七那样的随心所欲、痛快恣意。
而且似乎一想到京城家里人知道以后的惶恐和震怒,李瑾内心竟闪出一丝激动,这种激动的来由不是害怕,也非担心,是期盼的快活,是从小按照规矩长大的他对所有限制规矩的一种叛逆、反抗和冲破。
但如果胡七郎是个贫民家的小娘子,或是谁家的侍女,便是那失了夫家依靠的寡妇,
李瑾都可任这种情感延伸,一个小小的无伤大雅的小刺激,既不伤己,也不伤人,又可以让自己痛快的犒赏,何乐不为呢?可她偏偏是胡七郎!
因她是胡七郎,不守规矩的胡七郎,从小照着规矩长大,端端方方的李瑾被迷惑了,但也正因为她是胡七郎——圣上都许她择婚之人,李瑾绝不能行错一步。
李大郎突然醒了在他怀里大哭起来,李瑾睁眼低头一看,脚下一片水渍,原来是尿了,他唤来奶娘接走大郎,衣裳也没换,屏退小厮,自己磨墨着手写了奏折,然后叫人快马送至京城。
谭雅在家里接待了眼睛红肿的陆二娘,可她只哭不说,好容易擦干眼泪开口说话了,却一口咬定说要自己回京城去,接着又嚎啕大哭起来。
虽说笑话别人不太厚道,但谭雅还是在脑海里想起当时陆夫人笑话自家的场景,要是知道她女儿如此不争气,不知陆夫人那副菩萨脸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到底都是女人,谭雅对哭得泪人一样的陆二娘十分同情。拿着帕子帮她擦眼泪,又命人替她拢头发,低声劝道:“你在这里哭了许久,只我看到又有何用?”
陆二娘抽抽搭搭地答道:“我在家哭难道有人看吗?他人在那里,魂跑到哪里谁知道?我还不如回京城去,也省得在那里碍眼惹人烦!”
谭雅道:“你回京了,你家大郎怎么办?”
陆二娘瞪大眼睛横道:“自然跟我回去!”
谭雅柔声道:“可是以后呢,难道你就只生一个大郎吗?你婆婆能许吗?李家只一个嫡孙,说得过去吗?”
陆二娘赌气道:“让那外面的男人婆生去,她不是带着孩子过来吗?李家这么稀罕,接到家当嫡长子,我拦也不拦!”
谭雅摇头无奈,全是气话,到底如何心里也没个主张。正要开口说话,侍女通禀说是李安抚使接夫人回家。
刚才还要回京再不见李瑾的陆二娘忙起身找穿衣镜,唯恐脸上狼狈让他看见。
谭雅一见他夫妻俩如此,心说这二人可比自家强,当初他们夫妻吵架,阮小七将自己一推,可是转身走了许久不说,回来却全忘了。
胡七郎在家里等了几日,她在等两个人,一个是吴魁派来找她的,另一个是李瑾。
对于吴魁,胡七郎毫无把握。那个男人不为女色所动,似乎对权势的贪欲也有限,更不要说为金银钱帛动心。
像他这种毫无缺点之人,胡七郎内心是十分畏惧的。他没有缺点也就意味着翻脸无情,但相反的,他也会根据情势而不是情感用人。
本来吴魁的这种方式对胡七郎极为有益,但目前她的本事似乎已经无法打动这个位高权重、手下多俊才的镇北王了,而自己当初不顾吴魁牵线的面子,拒了他兄弟侯庆的求娶,多多少少惹他心生不满。
既然吴魁这头不可靠,那么,只能等李瑾这头来找自己了。
胡七郎也不是随便一个人都给那钩子眼的。李瑾这人,不但是皇后之胞兄,而且是圣上心腹,家世显赫,年纪轻轻就如此成就,以后前程无量。
当然,胡七郎也明白那样人家根本不可能容纳自己,但这并不妨碍她打算依靠李瑾在漠北谋得一席之地,至于以后,再徐徐图之。
胡七郎对自己相当自信,除了那年阮小七的冷遇和从前相好的恨意让她有过短暂失落之外,总体而言,一旦她真心勾引,男人似乎很难能够抗拒得了。
正因为她如此自信,在听到“李瑾上奏说因其曾阿翁年岁已高,唯恐已欲养而亲不待,要回京奉养”时大吃一惊,等在家中的她如同被人当头一棒,当即愣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