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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甜蜜都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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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劲不是一个会在事后自责和懊悔的人,可在与江雪籽重逢的这些日子里,尤其在试图接近她却接二连三受挫的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地试想过,如果他当初没走,现在她会不会还是这样?)

    展劲打来电话的时候,江雪籽正在输入新进一批书籍的书号,接起电话的时候也职业性地顺口说道:“你好,这里是市图书馆。”

    展劲明显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是我。”

    江雪籽也愣了愣,不是辨不出对方的声音,而是对这个熟悉的声音会在某月某天出现在电话那端而感到诧异。几乎每晚,她都找出那盘老旧的录音带,放进随身听,插好电源,闭着眼睛听上一两遍,而后再关掉电源开关,慢慢入眠。在她人生中最难熬的那两年,是展劲那几句算不上温柔的生日祝语,陪伴她度过漫漫长夜。在她逐渐习惯在简陋的小屋独自过活以后,也是那盘只有短短三分钟的录音,帮助她在一天的疲惫工作之后放松心神,安然入睡。

    现在,那沉静动听的声音就在电话那端响起,江雪籽屏住呼吸,一时竟然听愣住了。

    展劲似乎有点尴尬,轻咳了声,而后说:“我是展劲。这么快就把我忘了?”

    江雪籽回过神,连忙否认:“不,不是……我刚刚,嗯,电脑出了点问题。”一边说着,还一边用力点了几下鼠标,用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电话那头,展劲无声地抿起嘴角,连他自己都没发觉,此时竟是微笑着讲的电话:“待会儿有空吗?请你吃饭。”

    江雪籽看了眼一侧墙壁上的挂钟,5:45,咬了咬唇,努力放平音调说:“我还有将近一个小时才下班。”

    展劲刚点着一根烟,一听这话,立刻把烟从嘴里拿出来:“这么晚?”

    江雪籽的手指尖紧紧地抠着木桌边缘,轻轻“嗯”了一声,又立刻换上轻快的语气:“没关系,改天吧。”

    “就今天。”展劲皱着眉吸了口烟,突然觉得口中的烟雾那么不是滋味儿,他伸指把香烟扔到手边的烟缸碾灭,冷着嗓音说,“六点半下班,是吗,市图书馆?我在楼下等你。”说完,也不等江雪籽说话,直接挂了电话,暗想,她何止是跟他闹别扭,是跟所有人都拧着一股劲儿。

    昨天在江梓笙家里,她跟江梓遥说的话,展劲和大哥听得一清二楚。等到他和展锋离开别墅,开车往回走的路上,大哥坐在后座,点了根烟,慢悠悠地说了句:“那丫头看着没什么胆儿,可不是个容易相处的。”

    展劲再问他,展锋就说:“随时记得跟家人道歉道谢的人,心里都憋着一股怨。你没看她走之后,江梓遥那眼神儿都是凉的。”

    展劲记得当时自己说的是:“他们全家上下都不把她当回事儿,她还能怎么办。”

    展锋当时的回答则是:“你别忘了,她只是个女人。江家本来女孩就少,只要她肯服软,有点儿眼力见儿,再会来点事儿,那些兄弟能把她吃了还怎么着?退一步讲,江老爷子对她有怨,可那怨主要针对的是她妈,还有那不知道早死在哪个犄角旮旯的美国鬼子。她亲爹找不着了,亲妈死了,没血缘关系的那个爹不要她,就剩这么个小丫头片子,你不想想当年江芍蓉在江家多受宠!老爷子闺女死了,唯一念想的就这么个外孙女儿。这丫头是得有多倔啊,让江老爷子这么多年都下不来这个台,所以他们全家上下合一块儿挤对她。”

    展劲有一下没一下地摁着打火机,琢磨着展锋那天晚上讲的那些话。他现在有点明白大哥是什么意思了。

    就拿他跟江雪籽的几次碰面来讲,第一次他没认出她来的时候,她特别客套有礼貌,好像跟他多说两句能掉块肉似的,落荒而逃。第二次在江家,要不是他趁乱把酒杯往自己这边倒,故意制造出那么个亲密接触,恐怕那丫头等不及自己拉她过去跟大哥打招呼,直接坐上他们家司机那车就落跑了。

    无论见面还是打电话,跟他、跟大哥还是跟自家兄弟,她都极尽所能地客气有礼。明面看着觉得这人是胆小怯懦,实际她心里谁都不怕,根本就是不想答理罢了。

    江家上下有意疏远她,可她何尝不是时刻记着跟大家拉开距离呢?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的,更何况是流着相同血脉的一家人。如果她肯放低一点儿姿态,学学别的丫头,嘴甜点,会来事儿点,即便有人依旧不爱答理她,总有人看不过眼,愿意跟她好好相处。就好比那天的江梓遥,连大哥都看得出他对江雪籽的态度不简单,这丫头自己怎么就没一点儿感觉呢?

    可她要是真变了一个样子,那还是当初那个古灵精怪又冷静淡漠的江家公主吗?

    展劲越想越烦躁,索性不坐在办公室里枯等了,以最快速度冲出大楼,驱车赶往市图书馆,站在图书馆树荫底下,叼根烟慢慢等!

    江雪籽从大门出来,见到的就是这么个场景:夕阳暖融,天边一片红霞,正对着大门口的树荫下,站着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这家伙鼻梁上顶着一副墨镜,嘴里叼根烟,穿着一身轻便的黑衬衫黑裤子,一双暗绿色的跑鞋,手上还戴着块亮闪闪的腕表!

    江雪籽走近了,才发现他手腕上戴的就是她十几年前送的那块。

    十年前就值十几万人民币,全球限量发行,总共不超过十块,往后的收藏价值只会直线走高。这东西摆家里就是个经典藏品,可真戴在手腕上,就显着有那么点儿过了。展家原本就是世家,都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展家虽然中途险些没落,但民国那会儿就是显贵的人家。世家代代遗传下来的那些东西几乎已经融进血液里,从来不用依靠吃穿用度来彰显。再加上展劲本人在军队待了好些年,渐渐历练出一股子展家其他人所不具备的野性和不羁,从头到脚没一件看得出牌子,却依旧让人觉得衣着不凡、仪表堂堂。好好一个世家子弟,到头来却让这块亮得几乎能闪瞎人眼的名表给糟蹋了。

    展劲自己倒觉得挺美。刚才在楼底下等得无聊,飞车回到家取回来戴上,这刚站在楼下没两分钟,烟刚点上,正好等到人下来。一看人来了,展劲立刻把烟掐了,随手往三米远的垃圾桶一扔,正中。他墨镜一摘,朝着江雪籽龇牙一笑:“忙完了?”

    江雪籽被他这刻意为之的灿烂笑容给弄蒙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嗯”了一声又很快说:“对不起,是不是等了很久?”

    展劲刻意放慢脚步,和她并肩往停车的方向走:“也没多久。你们图书馆每天都这么晚下班?”

    江雪籽迟疑了一下才说:“不是。每周四、五是到晚上六点半。”

    展劲听出她话里的停顿,穷追不舍,打破沙锅问到底:“剩下那三天呢?”

    江雪籽含混一答:“就倒班呗。”

    “倒班?”展劲突然停下脚步,站在原地看着她,“你别告诉我,剩下那三天你晚上在这儿值班。”

    江雪籽顿了顿,轻声纠正:“就两天。”

    展劲都让她给气乐了,拽起她就往前走:“你们家是怎么想的,给你找这么个破工作!放着你一大姑娘家在图书馆值夜班,你夜里一个人不害怕啊?”

    江雪籽被他攥着手腕,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变化真的很大。或者那两年间,自己并没有如想象中了解他。

    十几岁的时候,他明明是挺冷一人,待她虽然有耐心,但也不是爱说爱笑那种。可这两次跟他接触,江雪籽发现这人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估计冷的只剩下那张脸皮,没准儿还是多年来的职业习惯。他不仅不冷,还有点痞,有点坏,每次跟自己说话都有点要笑不笑的无奈样儿。

    江雪籽兀自琢磨着眼前这个人的种种变化,压根儿没想到,其实引起这种变化的主因就是她自己。

    展劲问了话,等半天也没人回答,就直接把人塞进副驾驶座上,关上车门,自己也把安全带系好。一瞅旁边那丫头,还是那副低着头不言语的小样儿,不禁又是一笑:“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我问你话都不理我。”

    江雪籽“啊”了一声,想起刚才展劲问的话,立刻摇摇头,说:“不会,习惯了。值班的有一个小单间,在图书馆最里头,晚上可以把门锁起来,里面有电脑,能上网,外面都是书,也没什么可怕的。”

    展劲一打方向盘,撇着嘴笑:“是吗?听你这么说,好像还挺有滋有味的。要不下回我陪你一起得了。”

    江雪籽没有搭这茬儿,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好像……变化挺大的。”

    展劲侧过脸瞅了她一眼,笑笑:“你不也是。”

    江雪籽语塞。

    展劲又接着说:“过去你每次见我都有不少话说。枪啊武器库啊杀人犯什么的,现在对这些不感兴趣了?”

    江雪籽的嘴角微抿:“也感兴趣,只是……”

    “嗯?”展劲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下文,转过脸瞅了她一眼,看了看时间问,“想吃什么?”

    只是差距太大,已经不好再问了。

    江雪籽默默地将这句话咽了回去,重新弯出一抹笑:“都可以,家常菜就好。”

    展劲面色微沉,一打方向盘,直接把车往城外开。

    江雪籽看出这是出城的方向,有些无措地看了一眼他的侧脸,抿了抿嘴角,还是没说什么。

    展劲现在也有点没辙,过去没觉着这丫头这么不好弄,那时候每次见面都是她主动找话说,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险些让他招架不住。可十年不见,原本只有一点点淡漠的少女变成了不爱说笑的闷葫芦,说话跟挤牙膏似的,问三句才答一句,这感觉实在憋屈。

    展劲想着想着笑了,看着前方的路说:“我怎么觉得咱俩现在整个调了个儿了。过去都是你问这问那、古灵精怪的,怎么现在一见我都没话说?反倒是我……”他顿了顿,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有不少话想跟你聊,可现在你似乎也不怎么爱答理我了。”他皱了皱眉头,故作苦恼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年龄大,聊起来有代沟?”

    江雪籽没想到原本的无措和紧张,竟然会被误解为有意冷淡,双手抓紧怀里的包包,摇了摇头说:“不会。我不是……”她感觉到身边投来凝视的目光,一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一张嘴,倒把实话掏出来了,“我是觉得你变化挺大的,有点不习惯。而且咱们现在生活圈子什么的也都不一样,没什么共同语言……”

    展劲的手一打方向盘,车子驶入一条窄道:“有什么不一样的,五大家的人你哪个不认识,又有哪个不知道你?再说了,就那些人的破事儿,也没什么好聊的。你都不跟我聊,怎么知道咱俩现在没共同语言?”

    江雪籽没有接话,两人都不再开口说话。

    车子驶入一座装饰得古色古香的小院。展劲从外面打开车门,江雪籽拎着包包下车,四下打量着这座院落。粉墙乌瓦,高脊飞檐,颇有些徽派建筑的况味。正对着的屋门口挂着两盏素雅的宫灯,并不刺眼的灯光照亮院里一小块天地。院子里停着几辆并不打眼的高级轿车,几丛洁白的大叶栀子不声不响地盛放着,晚风拂面,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甜的花香。里外也没有等候的服务员,整个地方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什么饭店,而是一处颇为讲究的私人宅邸。江雪籽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却知道这种地方的门槛,往往比金碧辉煌的大酒店还要高。

    展劲见她站在原地不挪窝,也不着急。她打量四周风景,他就打量她。

    五月下旬的天气,白日温暖干燥,早晚却有点凉。她今天没有化妆,头发扎了个马尾,素色的针织衫配牛仔裤,素颜的样子和那晚盛装打扮时判若两人。那天晚上她确实漂亮,站在一群谈生意的男人里,好像一个包装精美的芭比娃娃,美则美矣,却没有一点儿人气。现在这样,素净着一张小脸,没有粉底覆盖的肌肤显得有些苍白,眼下显出两片淡淡青色,比有浓妆遮盖时要憔悴一些,却特别真实。

    她本来就不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了,二十六岁的女人,没有了江家的荫庇,独自一个人过活,靠着图书馆那点微薄的薪水,能保养成现在这样,只能说天生丽质。尽管这份丽质并不是每个男人都乐得欣赏,展劲却看得津津有味,眼睛始终盯着她的侧脸瞧个不停。

    江雪籽收回目光,就见旁边这个男人正在目不转睛地打量自己。她下意识地想要摸自己的脸,可两只手正捏着背包带子,使得她很快遏制住了这种小女孩般的冲动,转而低了低头,看着正屋的方向说:“咱们进去吧。”

    展劲没吭声,拽过她的手腕握在掌心。

    与自己皮肤截然不同的温热触感烫得她一个轻颤,江雪籽紧咬着牙,用尽全身的勇气,才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份难得的温暖。

    他的拇指和中指相接,正好把她的手腕握了一个圈,还长出一个指节的长度。随着两人走路时轻微的晃动,对方手掌根和虎口处的薄趼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腕。她白净细腻的肌肤很快被摩挲得有些发红,微微有些痒,却给她带来难得的心安。

    江雪籽低着头,悄悄地看了眼两人肌肤相接的地方。他的手掌很宽大,颜色比小麦色还要深一些,与自己苍白的肤色截然不同。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的温度刚好,干燥温暖,是能够轻易让女人心安的触感。光是这样被他握着手腕,心里就涌上层层温甜的暖意。

    她进了正屋才发现,屋里的装潢并不似外面那般古朴,而是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典雅大气。黑红二色为主,辅以少量银器及玉器做边角装饰,无论走廊还是屋里的摆设,处处弥漫着一种低调的奢华,让人在感叹店家品位的同时,也能感到一种家的温馨。

    侍者递过打开的菜单,江雪籽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和某些高档西餐厅一样,给女士的菜单只有菜品,不标价格。好在上面以家常菜为主,燕窝、鱼翅等物只占了半页。她小心翼翼地点了一冷一热两道菜品,就将手里的菜单放了回去。

    展劲又点了两道这里的特色菜,两盅汤,几样包子烧卖一类的精致主食,最后又让人舀一壶店里自制的青梅酒上来。

    菜刚上了一道冷盘,展劲取过一只青釉酒壶,倒入一些浅金黄色的酒,把小盅往前一推:“尝尝。”

    江雪籽端过酒盅,浅酌一口。酒的味道一点儿也不冲鼻,青梅的酸香味儿充溢口腔,不知不觉间便勾起人大啖美食的欲望。

    似乎是为了壮胆,江雪籽一连喝了两杯才停下来。夹菜的时候脸颊已经染上一抹樱粉,在颧骨稍微靠下一点儿的位置,嘴唇也有些红,整个人看起来气色好了不少。

    汤水上来的时候,展劲把盖子揭开来,先送到江雪籽面前,让她先喝一些,暖暖胃。整顿饭吃下来,展劲没讲什么多余的话,除了适时为她添酒夹菜,或者简要介绍一下某道菜品的用料和特色。

    说起来展劲自己也觉得奇怪,平常跟那帮人聚在一块儿吃饭,也没少见有兄弟用这招泡妞。女人都稀罕温情攻势,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不缺钱,更不少见识,几乎人人用起来都得心应手。展劲却从来冷眼旁观,不觉得有什么新鲜,除了喝酒还有结账的时候,其他时间几乎都不怎么讲话。偶尔有不懂事的年轻女孩主动贴上来,敬酒夹菜分外殷勤,或丰满或骨感的小身板一个劲儿地往他身上挨,也都在展劲面无表情的空当,被其他识眼色的哥们儿立刻拖走完事儿。

    可这会儿跟这丫头一起吃饭,看着她那瘦得几乎只有巴掌大的小脸,缺乏血色的脸蛋和嘴唇,他就忍不住想给她夹菜、盛汤,劝她多吃一些。但又怕她许久不曾在这种地方吃饭,心里会觉得不自在,也不能像之前在路上那样,问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坏了两人的胃口,所以只能借着一桌菜色随便说点什么。

    一餐饭吃得平淡、实在,又满足。江雪籽吃得不算少,展劲本来饭量就不小,一边说话一边吃,速度几乎和江雪籽持平。四菜一汤,几样甜咸主食,最后竟然杯盘空荡,一点不剩。

    饭后,两人在屋里静静坐了一会儿,展劲几次摸了摸裤子口袋里的烟盒,最后又都忍住没碰。喝光了一壶信阳毛尖,展劲还没从两人一起吃饭的温暖氛围中醒过来,抬手就想招呼服务员过来添水。倒是江雪籽有些坐不住了,主动站起身说:“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展劲也觉着两人就这样什么话不说僵坐着也不是个事儿,刚抬到桌边的手一撑,也跟着站起身。

    回程的路好像缩短了很多,到了市区,江雪籽说了大致方向。展劲调好导航,按照上面的指示一路开过去。两人始终没怎么说话。直到车子停在楼下,江雪籽下车道别,展劲从车窗探出脑袋,有些不满意地撇撇嘴,一扬眉毛:“都不请我上去坐坐?”

    江雪籽对今天的约会已经非常满足了,看展劲故作不满的样子,也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想起楼上那处鄙陋的小窝,江雪籽弯起一抹浅笑,委婉拒绝道:“下次吧。今天我过得很开心,谢谢你。”

    展劲一边的眉毛高高扬起,原本可能会显得凉薄的笑容顿时有些滑稽:“下次?这么说你还准备回请我?”

    江雪籽有些犹豫地说:“我可能请不起太好的地方。”

    “那就这么说定了。”展劲直接敲定,“明晚我来图书馆接你,还是六点半下班,是吧?”车窗缓缓升上,他刻意忽略她脸上的犹豫不决,最后看了她一眼,打了个让她回去的手势,倒车离开。

    第二天晚上,江雪籽从图书馆出来,果然又见展劲站在昨天那片树荫下。这回他干脆连烟都没点,仰头看着图书馆二层的窗户。

    江雪籽走到近前,展劲朝视线锁定的方位仰了仰下巴:“那几盆花是你养的?”

    江雪籽顺着他指的方向瞧去,这才发现,站在这里,可以看见她养的那几盆花:仙人掌、薄荷、木本茉莉,还有一盆文竹。如果时间够凑巧,甚至可以看见她每天浇花的情景。

    见她点头,展劲的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说:“我记得你那天被劫持,好像也是在一家花店外头。你很喜欢养花?”

    连着两天见面,江雪籽已经不像最初那般戒备和紧张,“嗯”了一声说:“都是比较容易养活的品种,挺好侍弄的,而且等待它们开花的过程,会很有意思。”

    见展劲又要往停车的方向走,江雪籽轻轻拽了一下他的短袖袖口,又很快收回手,指了指另一个方向说:“T大就在那边,那里的麻辣烫很好吃,还免费供应新打的酸梅汤。”

    展劲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穿着,故意呼出一口气:“还好我今天穿得不太显老,不然可就丢脸丢大发了。”

    江雪籽微微一笑:“很帅了。”

    展劲笑着挑起眉毛:“真的?”

    “嗯。”

    展劲站在原地,突然拉住她的手。

    江雪籽惊讶地看他的侧脸,就见他的嘴角撇起一缕清浅的笑:“很帅的大叔现在急需漂亮妹子的陪伴,不然我怕传达室那里不放我进去。”

    江雪籽苦笑:“你哪里就大叔了?我才是老女人吧。”

    展劲突然转过脸,眼神特别认真地在她脸上转了一圈,吐字清晰:“比我小两岁零十个月,这辈子你在我面前也占不到一个老字。”

    江雪籽愕然于他的郑重,又被他认真灼热的眼神看得心跳加速,只能逃也似的避开他的目光,抿出一抹浅笑算作回答。

    “我记得过去一起出去吃烧烤的时候,你好像挺怕辣的。”展劲挑了张面朝窗的桌子,手里捏着一张浅黄色的圆牌。

    卖麻辣烫的屋子很小,多数学生都买回宿舍吃。好不容易排着队挑完食物,转身的时候,刚好有一对学生情侣从这桌离开。展劲手疾眼快,随手把用来取食物的圆牌掷在桌上,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跟前,拣了靠外的椅子坐下。气得旁边也想占桌的男生干瞪眼,拽着自己的女朋友往旁边去了。

    “嗯,渐渐喜欢上的,不过现在也不是太能吃。”江雪籽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下,觉得有点好笑,从没听说哪个军人或者警察会把矫健的身手用在这种小事上。

    煮菜的大师傅喊了一声,展劲立刻把手一举,捏着牌子过去取东西。两大碗麻辣烫,外带超大杯冰镇酸梅汤,还有几串油炸小馒头做主食。

    江雪籽一边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学生身影,一口酸梅汤,一口麻辣烫,吃得津津有味。

    展劲吃起辣来眉都不皱一下,一大碗麻辣烫吃完,油炸小馒头也被他消灭一多半,手边的酸梅汤只喝了几口。他转脸见江雪籽吃得嘴唇红肿、眼泛水光,不禁莞尔。拿过她手里捏的纸巾,帮她擦擦嘴角,又拨了拨轻贴在她颊畔的发,一系列动作完成得如行云流水,熟练非常,似乎两人这样相处早是常态。

    江雪籽看到他手上的纸巾沾的星点油渍,有点不好意思,又抽出一张纸巾拭了拭唇边,手指尖揩过眼角泛出的细小水滴,轻轻吸了口气,嘴里仍觉得又麻又辣,刚要拿酸梅汤,就被展劲摁住了手:“这东西太冰,女孩子喝多了不好。”说着就强拽着她起来,往外走,“麻辣烫的味道不错,当饭吃是差了点儿。我知道这附近有个粥店不错,要不再吃点?”

    江雪籽睁大了眼睛看他,有些惊恐:“我吃不下了。”

    “那就当陪我吃。”每次看到她睁大眼瞅自己的样子,展劲都觉得她特别可爱,好像一只瞪圆了眼喵喵叫的小猫咪,再怎么叫啊抓啊的,他也只会觉得小东西惹人怜,丝毫没有半点威胁力。

    回到车里,江雪籽有些愧疚地小声说:“我平常去惯了,觉得那里的东西挺好吃的,没考虑到你不习惯吃。”

    展劲最不愿意听她用这种语气说话,捏了把她的脸颊说:“知道我饭量大就行了。咱俩什么关系,你用得着跟我这么客气吗?”

    刚吃得红扑扑的脸颊被人用食指亲昵地碰触,江雪籽有些发愣,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这人说话竟然还带下套的!

    她和他什么关系?他俩能有什么关系,不过就是十几年前,两人都少不谙事,一起玩过一阵子的普通玩伴罢了。

    虽然她在心里把他藏得珍重,可她却一点也不迷糊,知道过去十多年他根本遗忘了她的存在。要不是两个月前那次惊悚的重逢,恐怕他压根儿都不记得还有她这号人,而且当时他一点都没认出她来,后来大概是经过什么人的提醒,才在那天的酒会上主动跟她讲话。接下来三番两次地邀约自己,每次见面都对她体贴又亲切,好像两人是相识多年的好友。可真相处起来,好像又比朋友多了一分难以言说的暧昧。

    江雪籽看不透这个人现在多变的表面,却始终了解展劲的本性,无论他外表变得多不羁、多痞气,内心始终是很真、很直的一个人。他没有像过去那些围着她打转的人,在事情发生后立即转舵,对她冷嘲热讽、肆意谩骂,也没有因为内心仅存的些微不忍,故意装作不认识,避免不知该如何面对的尴尬场面。他对她的态度,就好像压根儿没有发生当初那件事,又或者明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根本不把它当成一回事。

    他会主动找话题跟她聊天,会在吃饭和开车的时候适当询问她的感受和想法,也会对她的种种改变明确表示不满和无奈。面对着她,他好像一个真诚的朋友,一个亲切的邻家哥哥,会对她笑,会抱怨她的冷淡,也会跟她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这么多年,只有他,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温柔又耐心地认真对待她,甚至比当年两人一处玩的时候,对她还要好。

    可这样好的一个人,偏偏是她绝对不可能更深交往的对象。

    从粥店出来,江雪籽比之前更沉默了。

    展劲见她始终低着头,也不讲话,无声地叹了口气。车子行驶到红绿灯的位置,展劲突然一打方向盘,转了个方向,把车子往回开。

    等江雪籽发觉车子停下来,往窗外一看,两人竟然又回到了图书馆外的停车场。

    展劲一手拉开车门,头顶高大的路灯洒下一片橘色的光辉,原本棱角分明的脸部线条显得柔和不少,一双眼却有些神色不明:“下来走走。”

    江雪籽被他一路拉着走,不得不开口问:“你要带我去哪儿?”

    “放心,舍不得把你卖了。”展劲说话的口吻似乎有些不耐烦。

    江雪籽看着他的侧脸,发觉他下颏线条绷得很紧,之前那种路灯照映下的柔和假象全部剥落,飞扬的眉,沉静而不失凌厉的眼,线条刚硬的侧脸和下巴,这才是真实的展劲。

    走了大约十分钟,江雪籽发现两人又回到去往T大的路口。过了马路又走了几分钟,他真的拉着自己再次大摇大摆地进了T大。

    大学门口的保安见他身材高大面色不善,手里还强行拖着一个姑娘,不由得多看了两眼,跟另外一个值班的同事耳语两句,眼看着就朝两人的方向走来。

    展劲冷眼一瞥,一手拉着江雪籽的手腕,另一只手摸到裤子后面的口袋,腕子一抖亮出证件。

    “……”打头的那个小保安没词儿了。

    另一个比较执著,挺直胸膛一脸严肃:“警官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我们配合的吗?”

    展劲语气很冷,说出的话却十足让人喷饭:“饭后领女朋友遛弯,不可以吗?”

    两个小保安面面相觑,等回过神发觉不对的时候,展劲早领着人走远了。

    T大的校园很大,学生多数以自行车代步。周五晚上是一周里最热闹的时候,约会的,听讲座的,父母、亲戚来探望的,一路走来熙来攘往,一点都不亚于周末拥挤的商业街。

    展劲在外省念的军校,对这所全国闻名的理科院校并不熟悉,可是职业所需的方向感让他很容易就找到了行人较少的一条小径。

    江雪籽经常会来这边吃饭,知道他领的这个方向直接通往一个人工湖。

    “那个……”展劲扬眉回瞥她。

    江雪籽小声说:“前面是人工湖。那边树木多,有蚊子,而且……很多情侣都在那边。”

    展劲看了一眼她裸露在外的锁骨和手臂,索性停下脚步:“那你说怎么走?”

    江雪籽回过头看了一眼,说:“今天周五,往哪边走人都挺多的。要不就在那条林荫道上溜达吧。”

    展劲没出声。没出声也就是不反对了吧?这回变成江雪籽领着他走,可手腕还被他攥得牢牢的。要是展劲肯松开看一眼的话,就会发现,人家姑娘的手腕早都被他握得通红了。

    大概是往教学楼方向走的缘故,行人渐渐稀少,偶尔才有一两个学生骑着自行车经过。梧桐树已经长出崭新的绿叶,黑压压的树影被人踩在脚底下,风一吹,发出轻轻的沙沙声。在这样静谧的环境下,江雪籽觉得不像刚才那么烦躁了。

    展劲一烦就想摸烟,可因为身边有江雪籽在,硬生生忍了下来,闲着难受的手指转而去折磨人家姑娘的纤细手腕,中指还有节奏地轻轻动着,无意识地重复着抽烟时的习惯动作。

    在部队里由于工作强度很大,有时候连续72小时不能沾枕,可要干的活儿都是既锻炼体力又考验脑力的,必须也只能靠香烟和黑咖啡强撑着。久而久之,他抽烟也抽得越来越凶,黑咖啡也喝得越来越顺口。不过跟部队里那些老烟枪比,展劲算是抽得少的了。调回B市特警队他也努力在戒掉这个习惯,可最近这臭毛病又有复发的趋势,尤其是每次跟江雪籽见面的时候。

    曾经的江雪籽在众人面前不可一世,可现在的她,无论别人怎么议论,展劲始终觉得这个小丫头活得很压抑,少言寡笑,眼神成熟淡漠,不像另外那几个被宠得无法无天的小公主。别人都说她是公主的时候,展劲也从来不觉得。公主应该是甜美可爱的,可这丫头光有一副甜美的外表,性格却一点也不可爱。

    他不在B市的这些年,这丫头自己一个人扛下不少事儿,人也变得更安静了。如果说十年前她只是刻意压抑自己孩子的天性,学大人样假装成熟,那么现在她的淡漠、谨慎、沉默少言已经完全融入骨髓。生活强加给她的种种,只会随着岁月的洗礼慢慢沉淀,不会因为一两个特别的人、一两件意外的事而轻易消失不见。命运好像一个孩子的手,在每一张生命的白纸上信手涂鸦。而每一个人所能做的,也只是努力让纸上的图案不那么混乱,最初的纯粹和干净,快也好慢也罢,总会渐渐被各种油彩湮没。

    展劲现在努力想要做的,就是把他和江雪籽之间已经被画上灰道道的那块空当,重新填补上颜色,让那些叉叉道道成为缠绕两人的结,成为连接两人命运的线。

    中间隔了十年,他们两个都变了。展劲的改变更多是适者生存,而江雪籽的改变则是抗争不过命运的勉强为之。几次相处下来,展劲看到她的小心翼翼,她的慌张无措,看到她身上曾经的骄傲和任性被生活磨蚀得斑驳脱色,也看到自己面对这一切改变的愤怒和心疼。

    这十年来,他只是偶尔会想到她。战斗累了,喝酒醉了,任务顺利完成了,解救行动失败了,最荣耀的时刻,最低潮的阶段,总在精神接近崩溃或者全然放松的时候,脑子里不自觉地浮现出一张小小的脸:淡淡的眉,水盈盈的大眼,白皮肤,苹果脸,和他跳舞时仰望的纯真表情,问他问题时认真凝视的目光,还有偶尔淡然一笑时的娇俏与纯美。她仿佛是记忆赠送给他的一块糖果,只有在他最快乐或者最悲伤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含在口中,细细品味。可当他回来了,生活稳定了,日子闲得几乎要长蘑菇了,也渐渐很少会想起她来的时候,突然有人告诉他,曾经珍藏在他心底的那个小姑娘,竟然在没有他的岁月里,独自一人经受了那么多艰难和苦涩。

    展劲不是一个会在事后自责和懊悔的人,可在与江雪籽重逢的这些日子里,尤其在试图接近她却接二连三受挫的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地试想过,如果他当初没走,现在的她会不会还是这样?

    如果他没有在二十岁那年从军,如果他没有在外省念完军校,如果他和大哥一样,在T大安心念完四年本科,接手家族的公司好好经商,留在本埠与那些商场经营斡旋,闲来无事的时候约她出来见见面、吃顿饭。那么,他是不是能够在她最艰难、最脆弱的时候,及时伸手拉她一把?哪怕只是作为一个普通往来的朋友也好。在那些灰暗不堪的岁月里,有他站在她身旁,现在很多事会不会都不一样?

    即便全世界的人都把她遗忘,他也会守候在她身旁。

    那天晚上,展劲拉着江雪籽在T大那条林荫道上,来来回回走了许久,可两人却没有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