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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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杨津只能一脸愁苦外加悲愤地下了车,林浩初则自己将车开到了停车场锁好,朝教学楼走去。
在走进教学楼后,他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待会儿要上课的教室—一一间位于楼梯拐角处,只有顶楼才有,极容易被人忽视的小教室。
不过林浩初知道,这绝对怪不得教室位置太隐蔽,是他自己以前早上头两节课从不来不去上,才会找不到它。
“同学们!刚刚我看到学校的bbs上,说那个自命不凡的林少爷,就因为司机打了声呵欠,把人家给炒了耶!”
林浩初才刚走到教室门口,就看见同班的一个男孩黄讳雄,正背对着他站在教室正中央,举着手机分外慷慨激昂地开口嚷嚷,那架势,和□□时期站在人群最高处,挥着小红旗宣扬□□思想的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班上的同学无论男女,顿时兴致勃勃地从手机或是游戏机的屏幕上抬起头俩,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然而在下一秒,他们就震惊地发现舆论的主角正站在教室门口,看不出喜怒。
同学们脸色皆蓦地一变,随即不约而同地匆匆低下头翻开了被丢在一旁的课本,或者将目光移向窗外假装自己一直在欣赏风景。
黄讳雄没有注意到同学们的异样,仍旧兀自高声说着,口吻里充满了对林浩初的讽刺和鄙夷。“他林浩初也不想想,自己每回上课要打多少次呵欠!还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以为自己家里有钱就多了不起了似的!!”
“咳咳——”班长肖璟文听黄讳雄越说越难听,赶紧清了清嗓子,示意他立即闭嘴。
只可惜,黄讳雄完全没有领悟到班长的良苦用心,全然不将他的警告当回事,反而还嘲笑同学们太过胆小怕事。
只听他满不在乎地啧啧了两声,紧接着恨铁不成钢道:“你们在担心什么呀?我敢用人头保证,那高贵的林少爷早上头两节课是肯定不会来的。你说咱都大二了,林浩初哪次早上前两节课有来……”
黄讳雄“上课过”三个字还没有说出来,肖璟文就实在听不下去,只能冒着被林浩初记恨的危险,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了指门口的方向。
黄讳雄怔了怔,莫名其妙地转过头,方才还因为激动而通红的脸色陡然白成了一张纸。
林浩初望着黄讳雄目瞪口呆的模样,心里已经大致猜到,那个在他们学校bbs上爆料他恶劣行径的人,明显不太负责任,没有在帖子里交代事发时间。
至于曝光这件事的人,他想,应该就是杨津本人吧!毕竟,当时车窗是紧闭的,隔音效果又好,就算有路过的学生,也应该听不到车里面他们的谈话。
教室霎时沉寂了下来,教室后面墙壁上挂着的时钟,似乎是第一次有了这么强烈的存在感。
滴答、滴答,秒针的每一次移动都发出了一道沉重的声响,一股紧张而压抑的气氛在空气中流转着。
林浩初感觉到,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在屏住呼吸,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等着他发作,而方才还有些嚣张地讽刺他的黄讳雄,则异常惶恐不安地望着她,本就有些瘦削羸弱的身躯更是抖如筛糠。
林浩初抿唇,清楚大家的反应都如此忐忑不安,绝对不是小题大做。
如果他没记错,就在三个月前,他刚刚让一个隔壁班的男同学,深刻地体会到了得罪他的下场……
那是在上学期英语期末考的时候,他们二班和隔壁一班的学生被安排在同一间教室考试。
身为学渣,林浩初几乎每门科目考试都得做点小动作,而由于周雯韵将关系打点得滴水不漏,监考老师对他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作弊做多了,就总有人看不下去的。因此有一天,某位男同学就义愤填膺地去学校教育处主任那儿举报他了。
结果出人意料,主任将那位男同学打发走后,就没有任何动静,而林浩初却通过某个途径得知了此事,一怒之下收买了下一轮考场上的几名同学,让他们联合起来诬陷这位男同学作弊,还威逼利诱校方开除这位男同学的学籍。
当然,他的报复还不仅限于此。
那位男同学的父母是开水果店的,林浩初就雇了人夜里烧了那家水果店,而水果店隔壁的两家店也为此受到了牵连,纷纷上诉水果店,索要赔偿。一夜之间,男同学家不仅店毁了,还要面临巨额的赔偿费。
不过,对于男同学的父母而言,最绝望的不是经济上的重担,而是他们勤奋好学的儿子,不堪退学的打击,患上了心理疾病,据说现在正住在医院里。
林浩初越想越觉得上一世的自己不死,简直天理难容,他怎么当时就没有考虑过,万一那时店里有人,出了人命可怎么办?他怎么就能因为这位男同学举报自己作弊,而毁了他的前途和一生,毁了他整个家呢?
诸如此类仗势欺人的事,林浩初“痛心疾首”地发现,自己在短暂的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还真他、妈的没少干过!
林浩初对曾经的自己感到匪夷所思,同时也不由自嘲地想,当初周雯韵和林博轩拦住管家老王救他也算是干了一件好事,为民除害啊!!!
如果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么林浩初觉得,死过一回的自己,那绝对是大彻大悟、痛改前非。
对于黄讳雄当着班上同学的面对他冷嘲热讽的行为,他完全没有生气或是记恨他。
不过对此,同学们显然不敢相信,即使他最后一边走进教室,一边浅笑着对所有人挥手道:“大家早上好!”
回应林浩初的,只有一阵阵倒抽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这林家少爷破天荒地没有缺席早上前两节课已经够不可思议了,现在竟然还那么礼貌热情向他们打招呼?他们更宁愿相信是自己早上没有睡醒……
林浩初就那么顶着一道道不可置信的目光,面不改色地坐到了教室第二排的位置。他知道,自己“洗白”的道路还漫长着呢!
没多久上课的铃声就响了,几乎与此同时,授课老师也踏入了教室。
然而,不少同学却仿若视老师为空气一般,仍旧心无旁骛地玩着手机,或是三两个紧挨在一起小声地讨论着八卦。当然,这时候他们的话题应该都围绕着林浩初。
这时候的教室里,恐怕林浩初是坐得最端正的一位学生了。
林浩初清楚,以他当初的学习成绩,能考上的只能是三流大学,这样的上课氛围,他压根儿就不惊讶,也并不陌生。不过,这绝对不能成为他懈怠功课的理由。
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无论讲得吸引人与否,林浩初都会逼着自己认真聆听,思考,做笔记。两节四十五分钟的课,他喝完了一瓶750ml的矿泉水,blingh2o,早上周雯韵亲手拿给他的。
双眸一片清明地端坐在座位上,林浩初淡漠地盯着桌面上的那瓶空矿泉水瓶,嘴角扬起了一抹冷笑……
俗话说,凡事都有两面性。
林浩初初中时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到处混,书没读好,人也学坏了,但这个经历让他听说过一条被世人遗忘的街道,以及住在那里,不能见光,却颇有本事的人物,甚至,他和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还混了个脸熟。
林浩初一直记得,那条街道叫作“严管街”,但名不副实,是死了人都不一定会有人管的地方。据说接到牵涉到的利益链太过错综复杂,因此传言许多案子若是查到了这里,线索就会莫名其妙地断掉,最终只能成为悬案。
街道的居民鱼龙混杂,有挣扎在社会最底线的人,也有每天都在刀口浪尖讨生活的人,如果你需要谁帮你做一件不足被外人所知的事,那么那个最适合的人,很可能就生活在这里。
那天,在确认了周雯韵给自己喝的水有问题后,林浩初第二天就凭借上一世的记忆,找到了住在这条街道的一个人物,其目的自然是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有时候纵使你和这个人只是曾经说过几句话,但若要拜托对方办某件事,却要比完完全全的陌生人要方便许多,毕竟,他们也不是谁的钱都愿意赚。
对方叫许又礼,名字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他很爽快地答应帮忙,当然,作为回报,林浩初也答应付给他一笔不菲的酬劳。
许又礼的确很有本事,不过半天时间,就查出周雯韵在h市郊区的墓地附近,租了一个小仓库,专门二次生产给林浩初喝的水。
林浩初没有让他销毁小仓库,也没有让他报、警,而是让他将药剂师精确配比的一包包“安眠药”,换成了能引起人体早衰的某些成分,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这些矿泉水和周雯韵喝的掉包。
或许是为了避免林浩初起心思,周雯韵平时在家喝的水与林浩初一样,都是blingh2o,只不过她应该有命人将林浩初喝的水专门放在另一处,至于那个人,估计就是陈嫂了。
当时,许又礼向林浩初展示了多种不同效果的药物:健忘、痴呆、攻击免疫细胞、早衰、性功能障碍……总之,症状虽然谁都听说过,但药物却是市面上所没有的。所以说,“高手在民间”这句话,还是挺有道理的。
最终,林浩初选择了“早衰”。
他这也算是从左湛宇那儿得到的灵感,有时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变丑或者变老可能比失去生命还要难以忍受。
周雯韵是个极注重保养的人,虽然儿子林博轩已经二十五岁,但她看起来却宛如三十二岁左右的少妇。当然,这可能和她家族的遗传基因有关,她还未过世的父亲和母亲,看起来也是要比同龄人年轻许多,这也是她一直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不过她一定怎么也想不到,从今往后自己每天喝的水,会加快她体内细胞的衰老速度。那水就和她“精心”准备给林浩初一样,短期内看不出任何症状,但经过日积月累,必定会发生质变,而到那时,一切都已经不可挽回了。
既然是加快体内细胞的衰老速度,那么就不会仅仅是皮肤细胞,人体其他器官细胞也是不能幸免的。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除了皮肤松弛,伴随周雯韵而来,还有生理机能下降、心血管、动脉硬化等本该发生老年人身上的疾病。
林浩初冷笑着想,周雯韵将车间设立在墓地附近,不知道是考虑到那个地方荒无人烟比较安全,还是每天都期待着他林浩初能赶紧躺进墓地里去?他的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周雯韵那年轻柔嫩的脸庞,以及神采奕奕的模样,期待着她变成面容苍老,全身缠满老年病的时候……
最终,杨津只能一脸愁苦外加悲愤地下了车,林浩初则自己将车开到了停车场锁好,朝教学楼走去。
在走进教学楼后,他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待会儿要上课的教室—一一间位于楼梯拐角处,只有顶楼才有,极容易被人忽视的小教室。
不过林浩初知道,这绝对怪不得教室位置太隐蔽,是他自己以前早上头两节课从不来不去上,才会找不到它。
“同学们!刚刚我看到学校的bbs上,说那个自命不凡的林少爷,就因为司机打了声呵欠,把人家给炒了耶!”
林浩初才刚走到教室门口,就看见同班的一个男孩黄讳雄,正背对着他站在教室正中央,举着手机分外慷慨激昂地开口嚷嚷,那架势,和□□时期站在人群最高处,挥着小红旗宣扬□□思想的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班上的同学无论男女,顿时兴致勃勃地从手机或是游戏机的屏幕上抬起头俩,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然而在下一秒,他们就震惊地发现舆论的主角正站在教室门口,看不出喜怒。
同学们脸色皆蓦地一变,随即不约而同地匆匆低下头翻开了被丢在一旁的课本,或者将目光移向窗外假装自己一直在欣赏风景。
黄讳雄没有注意到同学们的异样,仍旧兀自高声说着,口吻里充满了对林浩初的讽刺和鄙夷。“他林浩初也不想想,自己每回上课要打多少次呵欠!还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以为自己家里有钱就多了不起了似的!!”
“咳咳——”班长肖璟文听黄讳雄越说越难听,赶紧清了清嗓子,示意他立即闭嘴。
只可惜,黄讳雄完全没有领悟到班长的良苦用心,全然不将他的警告当回事,反而还嘲笑同学们太过胆小怕事。
只听他满不在乎地啧啧了两声,紧接着恨铁不成钢道:“你们在担心什么呀?我敢用人头保证,那高贵的林少爷早上头两节课是肯定不会来的。你说咱都大二了,林浩初哪次早上前两节课有来……”
黄讳雄“上课过”三个字还没有说出来,肖璟文就实在听不下去,只能冒着被林浩初记恨的危险,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了指门口的方向。
黄讳雄怔了怔,莫名其妙地转过头,方才还因为激动而通红的脸色陡然白成了一张纸。
林浩初望着黄讳雄目瞪口呆的模样,心里已经大致猜到,那个在他们学校bbs上爆料他恶劣行径的人,明显不太负责任,没有在帖子里交代事发时间。
至于曝光这件事的人,他想,应该就是杨津本人吧!毕竟,当时车窗是紧闭的,隔音效果又好,就算有路过的学生,也应该听不到车里面他们的谈话。
教室霎时沉寂了下来,教室后面墙壁上挂着的时钟,似乎是第一次有了这么强烈的存在感。
滴答、滴答,秒针的每一次移动都发出了一道沉重的声响,一股紧张而压抑的气氛在空气中流转着。
林浩初感觉到,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在屏住呼吸,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等着他发作,而方才还有些嚣张地讽刺他的黄讳雄,则异常惶恐不安地望着她,本就有些瘦削羸弱的身躯更是抖如筛糠。
林浩初抿唇,清楚大家的反应都如此忐忑不安,绝对不是小题大做。
如果他没记错,就在三个月前,他刚刚让一个隔壁班的男同学,深刻地体会到了得罪他的下场……
那是在上学期英语期末考的时候,他们二班和隔壁一班的学生被安排在同一间教室考试。
身为学渣,林浩初几乎每门科目考试都得做点小动作,而由于周雯韵将关系打点得滴水不漏,监考老师对他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作弊做多了,就总有人看不下去的。因此有一天,某位男同学就义愤填膺地去学校教育处主任那儿举报他了。
结果出人意料,主任将那位男同学打发走后,就没有任何动静,而林浩初却通过某个途径得知了此事,一怒之下收买了下一轮考场上的几名同学,让他们联合起来诬陷这位男同学作弊,还威逼利诱校方开除这位男同学的学籍。
当然,他的报复还不仅限于此。
那位男同学的父母是开水果店的,林浩初就雇了人夜里烧了那家水果店,而水果店隔壁的两家店也为此受到了牵连,纷纷上诉水果店,索要赔偿。一夜之间,男同学家不仅店毁了,还要面临巨额的赔偿费。
不过,对于男同学的父母而言,最绝望的不是经济上的重担,而是他们勤奋好学的儿子,不堪退学的打击,患上了心理疾病,据说现在正住在医院里。
林浩初越想越觉得上一世的自己不死,简直天理难容,他怎么当时就没有考虑过,万一那时店里有人,出了人命可怎么办?他怎么就能因为这位男同学举报自己作弊,而毁了他的前途和一生,毁了他整个家呢?
诸如此类仗势欺人的事,林浩初“痛心疾首”地发现,自己在短暂的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还真他、妈的没少干过!
林浩初对曾经的自己感到匪夷所思,同时也不由自嘲地想,当初周雯韵和林博轩拦住管家老王救他也算是干了一件好事,为民除害啊!!!
如果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么林浩初觉得,死过一回的自己,那绝对是大彻大悟、痛改前非。
对于黄讳雄当着班上同学的面对他冷嘲热讽的行为,他完全没有生气或是记恨他。
不过对此,同学们显然不敢相信,即使他最后一边走进教室,一边浅笑着对所有人挥手道:“大家早上好!”
回应林浩初的,只有一阵阵倒抽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这林家少爷破天荒地没有缺席早上前两节课已经够不可思议了,现在竟然还那么礼貌热情向他们打招呼?他们更宁愿相信是自己早上没有睡醒……
林浩初就那么顶着一道道不可置信的目光,面不改色地坐到了教室第二排的位置。他知道,自己“洗白”的道路还漫长着呢!
没多久上课的铃声就响了,几乎与此同时,授课老师也踏入了教室。
然而,不少同学却仿若视老师为空气一般,仍旧心无旁骛地玩着手机,或是三两个紧挨在一起小声地讨论着八卦。当然,这时候他们的话题应该都围绕着林浩初。
这时候的教室里,恐怕林浩初是坐得最端正的一位学生了。
林浩初清楚,以他当初的学习成绩,能考上的只能是三流大学,这样的上课氛围,他压根儿就不惊讶,也并不陌生。不过,这绝对不能成为他懈怠功课的理由。
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无论讲得吸引人与否,林浩初都会逼着自己认真聆听,思考,做笔记。两节四十五分钟的课,他喝完了一瓶750ml的矿泉水,blingh2o,早上周雯韵亲手拿给他的。
双眸一片清明地端坐在座位上,林浩初淡漠地盯着桌面上的那瓶空矿泉水瓶,嘴角扬起了一抹冷笑……
俗话说,凡事都有两面性。
林浩初初中时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到处混,书没读好,人也学坏了,但这个经历让他听说过一条被世人遗忘的街道,以及住在那里,不能见光,却颇有本事的人物,甚至,他和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还混了个脸熟。
林浩初一直记得,那条街道叫作“严管街”,但名不副实,是死了人都不一定会有人管的地方。据说接到牵涉到的利益链太过错综复杂,因此传言许多案子若是查到了这里,线索就会莫名其妙地断掉,最终只能成为悬案。
街道的居民鱼龙混杂,有挣扎在社会最底线的人,也有每天都在刀口浪尖讨生活的人,如果你需要谁帮你做一件不足被外人所知的事,那么那个最适合的人,很可能就生活在这里。
那天,在确认了周雯韵给自己喝的水有问题后,林浩初第二天就凭借上一世的记忆,找到了住在这条街道的一个人物,其目的自然是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有时候纵使你和这个人只是曾经说过几句话,但若要拜托对方办某件事,却要比完完全全的陌生人要方便许多,毕竟,他们也不是谁的钱都愿意赚。
对方叫许又礼,名字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他很爽快地答应帮忙,当然,作为回报,林浩初也答应付给他一笔不菲的酬劳。
许又礼的确很有本事,不过半天时间,就查出周雯韵在h市郊区的墓地附近,租了一个小仓库,专门二次生产给林浩初喝的水。
林浩初没有让他销毁小仓库,也没有让他报、警,而是让他将药剂师精确配比的一包包“安眠药”,换成了能引起人体早衰的某些成分,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这些矿泉水和周雯韵喝的掉包。
或许是为了避免林浩初起心思,周雯韵平时在家喝的水与林浩初一样,都是blingh2o,只不过她应该有命人将林浩初喝的水专门放在另一处,至于那个人,估计就是陈嫂了。
当时,许又礼向林浩初展示了多种不同效果的药物:健忘、痴呆、攻击免疫细胞、早衰、性功能障碍……总之,症状虽然谁都听说过,但药物却是市面上所没有的。所以说,“高手在民间”这句话,还是挺有道理的。
最终,林浩初选择了“早衰”。
他这也算是从左湛宇那儿得到的灵感,有时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变丑或者变老可能比失去生命还要难以忍受。
周雯韵是个极注重保养的人,虽然儿子林博轩已经二十五岁,但她看起来却宛如三十二岁左右的少妇。当然,这可能和她家族的遗传基因有关,她还未过世的父亲和母亲,看起来也是要比同龄人年轻许多,这也是她一直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不过她一定怎么也想不到,从今往后自己每天喝的水,会加快她体内细胞的衰老速度。那水就和她“精心”准备给林浩初一样,短期内看不出任何症状,但经过日积月累,必定会发生质变,而到那时,一切都已经不可挽回了。
既然是加快体内细胞的衰老速度,那么就不会仅仅是皮肤细胞,人体其他器官细胞也是不能幸免的。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除了皮肤松弛,伴随周雯韵而来,还有生理机能下降、心血管、动脉硬化等本该发生老年人身上的疾病。
林浩初冷笑着想,周雯韵将车间设立在墓地附近,不知道是考虑到那个地方荒无人烟比较安全,还是每天都期待着他林浩初能赶紧躺进墓地里去?他的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周雯韵那年轻柔嫩的脸庞,以及神采奕奕的模样,期待着她变成面容苍老,全身缠满老年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