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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再遇云烟(求收藏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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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灵参的指点,李振复很快就找到了云岚山神庙,一座建于周朝时期的山神庙宇,二十丈长,十五丈宽,十丈高。形状格式就像是从山腹中掏出的三层阁楼,全部由两丈长,三尺宽,二尺厚的石头构成。大殿中有十八根成人怀抱粗的石柱。坚固无比,虽然经历了几千年的风雨,但却依然屹立不倒。只不过两千年没有人打理,明珠蒙尘,显得有些脏乱。

    “老参头,你通灵几千年了,这几千年来难道就没有其他进入过这里?”

    老参头就是通灵老参,李振复给他取了这么一个顺口的名字。

    老参头说道:“大人,这里四周围山形成一个封闭的小型盆地,没有入口,小的开启灵智两千年来,见过不少飞禽误闯进来,但却从来没有见过人类,大人是第一个。”

    “你难道就没有出去过?”

    老参头苦笑道:“小的乃土灵之物,只能土遁,却是不能够飞行,这山中有云岚山神留下的防止土遁的禁制,所以我出不去。”

    李振复点了点头,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先前自己不能土遁取到人参,原来土地里那层光幕就是云岚山神设置的禁制。想来那山神就是怕自己的灵草通灵之后会土遁逃走,所以才设置了这么一个禁制。

    不过李振复也犯难了,难道自己也出不去了?不过李振复觉得这种事还是问问老参头才能了解。于是他把自己是怎么来到此处的过程说了一遍,问老山参有没有出去的方法。

    老山参笑道:“原来是那头小老虎,一百多年前有头小老虎从山上掉了下来,受了不轻的伤。我看它可怜,就给他吃了一株五百年的老山参,后来它伤好了就自己出去了,没想到它倒是因此开启了灵智。其实大人不用担心,这里其实是有出口的,只不过开启需要一些条件。”

    “哦?什么条件?”

    ……

    ……

    三天之后,一处云岚山脉一处荒芜的地方突然发出一声惊天巨响,数块房子大小的石块崩塌,山崖的岩壁上露出一个一丈来宽的洞口。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灰头土脸的走了出来,不是李振复又是谁?

    李振复摸了摸左手腕的一个微微凸起,那是山海珠,里面现在住着一个活了两千六百多年的通灵老参,李振复把老参头也带了出来,不过可不能让老山参出现在世人面前,所以他让老山参占时住在山海珠里面,等到他炼化自己的本命灵山之后再把老山参移植出来。至于把老山参放归自然,呵呵,这种老好人的事情他可想都没想过。

    李振复从山崖上走下,周围几座山都是荒山,上面只有一些杂草,偶尔能看到几个灌木丛,连一株像样的乔木都没有。

    李振复一变走一边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和山脉的环境。

    “这里倒是一处不错的地方,里面还有一个现成的药园,如果我把灵种种在这里,把这片云岚山脉炼化成我的本命灵山,这片药园就成了我的专属之物了。只是这里地势荒凉,要改造的话还需要花费一番功夫。”

    李振复心道,如果把这几座荒山作为自己的本命灵山倒不是不能考虑,只是不知道这里周边有没有人烟,最好还是寻个有人烟的地方承包几座山,否则终日独自生活在深山老林里他还真的很难适应。

    他本来是准备在流沙村承包几座山作为自己的本命灵山炼化的,那样每天种种菜,栽花种树,倒也不失为是一种桃源生活,而且还可以和舅舅毗邻。但是自打刘大槐的事情发生后他就绝了这种念头,虽然刘大槐是个人贩子,但毕竟是因为他才被抓的,这样他在先天上就和流沙村的村民有了隔阂,以后村里村外的不好说话。有什么事情要找人帮忙也不容易,而且流沙村是搞旅游的,未必愿意把山承包给他。

    所以他才会想到另寻他山。

    出了荒山,走了半个小时,走进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树林。

    这片树林全都是四季长春的树木,簸箕粗的香樟,十多米高的雪松,二十多米高的松柏,数不胜数,不是可以看到几只灰黄色的小精灵在树梢上跳来跳去,看见李振复这个陌生的客人进来后,又一个个的叽叽喳喳起来,不是的在李振复头顶跳来跳去。

    “松鼠!”

    李振复微微一笑,他对这些小动物可是喜欢的紧,看着可爱,玩起来活泼。以前读大学的时候他在寝室就养过一只松鼠,不过有一次被一个喝醉酒的室友从五楼扔出去了。当时那混小子嘴里还大喊了一声:“去吧,皮卡丘!”

    让李振复差点没掐死他,为此还郁闷了好久。后来那小子为了赔礼道歉,特意在宠物市场买了几只仓鼠回来送给李振复,不过全都让李振复送到停车棚救济流浪猫去了。仓鼠和松鼠这能比较吗?

    或许是因为李振复得到了山海珠的传承,身上有一股大自然的山灵之气,这让树林里的小动物们感觉到非常舒服,本能的想要接近,不过当这些动物一个个看到李振复是一个人类的时候又显得迟疑了。

    直到有一只巴掌大小,尾巴是紫色的小松鼠抛却害怕,凭借本能的召唤跳到李振复的身上却依然无事后,其他动物的胆子才大了起来,一个个也尝试的开始接近李振复,或者说接近李振复身上的那股山灵之气。

    突然一个小东西跳到自己的脑袋上,李振复一开始也被吓了一大跳,不过当他看到这个小东西竟然是一只可爱的小松鼠的时候,他咧嘴一笑,把小松鼠从脑袋上捉了下来,捧在手心,细细观察起来。

    这只小松鼠看起来还没有成年,是一只公的,蓬松的尾巴像是一把伞,足足比身子长了一倍,尾巴上的毛竟然是一种奇异的紫色,像是紫水晶一般,泛着晶莹的光芒。紫色的松鼠,这可非常罕见。

    李振复如获至宝,翻手从山海珠里取出一个苹果,递给了小松鼠。

    小松鼠看见李振复突然变出一个苹果,大眼睛滴溜溜的直转,显然以它的思维很难想明白这种奇异的事情,而且更让它惊奇的是,这个把自己捧在手里的大家伙为什么在冬天还有这么新鲜的水果?要知道它收藏的浆果早在几个月前就变成干果了。

    不过思考可不是它擅长和喜欢的事情,睡觉和吃东西才是。捧着大苹果,美美的咬了一口,嘴里甜滋滋的感觉,清凉爽口,让它回味无穷,美妙的感觉让它舒服的眯起了亮晶晶的大眼睛。

    “呵呵,小家伙。”

    李振复也被这小松鼠天然萌的状态惹得心花怒放,笑呵呵的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然后把它放在了肩头。

    小松鼠坐在李振复肩头,两只小前爪捧着苹果不时的咬上一口,大尾巴随着李振复步伐一摇一晃,调整着身体的平衡,远远的看起来就就像是一把紫色的小伞,漂亮极了。

    李振复准备出林下山,却突然隐隐约约的听到树林深处有人呼救,侧耳倾听一番之后,突然脸色大变,把抓起小松鼠往一旁的树枝上一扔,整个人就遁入了地下。

    愿被还吃得京京有味,满脸陶醉的小松鼠突然感觉到身体一轻,就好像是在树梢枝头弹跳时的感觉,然后就突然发现自己飞了起来。小松鼠惊恐得嘴里发出吱吱的叫唤,四肢乱蹬,慌乱中抓住一根拇指粗的树枝,但苹果却滚到了树底。

    看着不远处的同伴一个个都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的美味鲜果,小松鼠急忙从树上跳下,捞起啃了小半的苹果飞一般蹿到了树梢顶端,但这时却突然发现,那个给自己鲜果的大家伙已经消失了踪影。

    或许这是最后一个鲜果了!小松鼠低着头想到。

    ……

    ……

    云烟的父亲得了肝癌,到了极为严重的地步,腹中已经有了积水,全身浮肿,整日痛苦不堪,恐怕是没多久活了。

    云烟前几日到省城的大伯父家,本来是想要借点钱买药,但谁知大伯父一家听说父亲得了肝癌晚期之后,立刻就变了脸色,留她吃了顿饭后就把她送回了开往青山县的长途车。

    出一趟远门,谁知道没有借到钱,反而在长途车上遇到抢劫,还差点丢了性命,如果不是那个大姐姐,自己或许就要被那些坏蛋杀死吧!云烟心中忐忑不安,也不知道那个大哥哥当时去寻那个大姐姐有没有把她找回来。那些坏人很坏,大哥哥大姐姐肯定会有危险的,都怪我。

    云烟心中有事,神情有些恍恍惚惚的,只是手里牵着一条大黄狗,随便它怎么走。这次她进山来是想要采点草药去换钱给阿爸买药的,但是这大冬天的哪有什么草药可采,出来也不过是寻个心理安慰而已。即便有一些多年生的草药,也往往在一些悬崖深涧,哪是她这么单薄的小身板可以去的地方。好在有大黄,大黄跟着她进山很多次,已经对这一片山里的情况都很了解,哪里有草药也都记得,出门之后,便一路在前面小跑带路。

    大黄有些不明白为什么这几天自己这个小主人都恍恍惚惚的,它当然不知道云烟在长途车上遇到的事情,而且就算它知道恐怕也想不明白。但是它知道自己的职责,那就是一路保护好自己的小主人,顺便为小主人带路和探路。这一带它跟着小主人来过好多次,早就熟悉无比,这里没有什么飞禽猛兽,甚至可以算是它的第二个地盘。

    突然,在前面带路的大黄猛的停住了小跑的脚步,鼻子在空气中嗅动着,仿佛发现了什么极为可怕的东西,突然俯在地上沉沉的低吼起来。

    ps:电话线被老鼠咬断了,所以网也断了,不过幸好提前设置了一天的更新。

    两天没有上网,一上来发现《桃缘》竟然冲到了都市新人新书榜第一。哈哈,太高兴了。现在《桃缘》在新人签约新书榜排名二十一,敢不敢在新书期结束前把《桃缘》冲到首页的新人签约新书榜上去?差距只五千点指数而已。兄弟们,爆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