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不耽搁你的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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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熊掌外加两个前腿,都被啃得干干净净。
多数都给六个兽皮人给吃了。抹了抹一嘴的油,一行人便抬着两条后腿打道回府。他们住得不算太远,走路过去要一个多时辰,同住在一间山洞里。
长贵吃完饭便往屋子里钻,卫小歌忙叫住他,“今天你犯了不少错,不能不罚,不然你不长记性。去火塘那边跪着,你别以为我忘记了。”
长贵扭了扭身子,撒娇似的说道:“姐,我受伤了。”
“你用胳膊跪么,腿没受伤吧!”
长贵悻悻地走到火塘边,歪歪扭扭地跪在草垫子上。
千红很自觉地收拾了碗筷,用热水洗着,边洗边看了卫小歌无数眼,总觉得该说清楚了。
被人偷瞄,卫小歌自然感觉得到,她微笑道:“千红,你有话对我说么?”
千红却不知何故,吓得手一抖,手里的碗掉进水盆中。她尴尬地笑了笑,“姑娘......这个,的确是有点小事。”
卫小歌走到跟前,蹲下身子,“说吧。”
“我就想问问,咱们在这里会住多久?我思量了许久,两个孩子总不能一直住在山里,往后可不成了野人了。如果方便的话,我倒是想带她们回家乡。”
卫小歌笑道:“这话说得在理,哪能一直住山上。你家乡在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什么人,这些年有可有联络?”
千红低着头,轻轻说道:“爹娘都去世了,还有三个弟弟和弟媳,几个妹妹都出嫁了,二弟和三弟曾经找过我。”
弟弟们是来找她要银子的。
这话却不方便说了。
原来还有不少亲戚,不过山路难行,当然要送千红回去,卫小歌忙道:“这感情好,我与你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不方便。”
千红猛地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便好。”
卫小歌不解,“路可不好走,山里有野兽出没,没有人送可不成。”
千红仿佛如释重负,长长舒出一口气,“原来姑娘不是要一起去安家落户啊!”
卫小歌更是觉得稀奇了,千红一向是担心被送走,怎么这次却主动要求离开。想必是担心跟着自己,太过危险之故。
她顿时笑了笑。
“如果你担心被我连累了,我就不出面了,让薛绍奚送你便是。我手里的钱不算多,给你一百五十两银子加两片金叶子,如果是小地方,足够买不少田产,让家里的弟弟们帮着打理也好。”
千红心中十分欢喜,却不敢表露出来,轻轻点了点头。
薛绍奚正在收拾剩下的熊肉,一直竖着耳朵在听着,此刻却是撇了撇嘴。
“卫姑娘,千红这是知晓你是奴籍,怕沾了晦气,要立刻走呢!原先她以为姑娘本事这么高,必定大有来历,收了她当家仆,身份就自然上去了,不料却是打错了算盘。”
千红一脸尴尬,本来在洗碗的手,顿时停了下来。
卫小歌似笑非笑,原来是这么回事。
“你嫌弃我是奴籍,自己却赶着当奴仆,我倒是不明白了,敢问是个什么道理?”
千红讷讷说道:“给上等当家仆,比平民的身份还高,来世投胎就能落个好人家。倘若给奴籍之人当家仆,那是最下等的人,恐怕来世做猪做狗的机会都没有,保不定会魂飞魄散的。”
卫小歌一时语塞。
她终于有点明白乌金国的佛教了,虽然乌七八糟的,不过挡不住普通民众还真信那套说法。
这辈子没钱没势,是个下等人,受欺压是活该。不过呢,国师给了个说法,大家别着急,只要跟着上等人混,不是没希望的,下辈子肯定投个好胎。
这么一想,大家就能心平气和的过日子了。
笑了两声,卫小歌道:“明天一早让薛绍奚送你走吧,一百五十两银子还有两片金叶子,等下再给你。”
千红下一世不会被她给耽搁了,如此皆大欢喜,她不用头疼该怎么安置千红。
转头卫小歌又对薛绍奚笑道:“如若你要走也使得,我也送些仪程给你,不过却没那么多,毕竟你不需要带两个孩子过日子。”
薛绍奚忙摆手,“不,卫姑娘,我送千红走,过些天就回来,身上还有买米剩下的银子,够使了。”
卫小歌好奇地问道:“你为何不担心?”
薛绍奚正色道:“来世是来世,我只管今生。这辈子,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学些本事,给我死去的家人报仇。姑娘为人厚道,我可不愿就这么走了,往后未必找得到人教我修炼。”
他其实还有太多的未尽之言。
个中苦楚,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薛绍奚暗自想着这些年四处碰壁的遭遇。
混迹四方,也拜了好几个看似有本事的人家,交了投靠书。事没少做,跑前跑后充当小厮,可是全是骗人的,并不肯教真本事。
并且,每次需要上阵打架,便如佛光寺的索普一样,要底下的人冲锋陷阵,充当挡刀子的人墙。
亏得人机灵,才险险躲过数次生死之劫。
投到卫姑娘门下,才知道截然不同。如今可以轻易杀死狼,碰到猛虎也可以搏一博。最让他觉得安心的是,有强敌来了,姑娘冲在前面,反而让自己赶着马车逃命。
他忍不住又道:“姑娘,往后打猎不用姑娘每次都去,这次我杀了一只大黑熊呢!我才不在乎什么奴籍良籍,只管人好不好。”
卫小歌笑着颌首。
薛绍奚在市井混迹多年,很懂得人情世故,聪明却不外露,内心却是非常淳朴。好在,他并没有被乌金国奇异的今生来世的说法,弄成个脑残。
修炼一道,超过了七岁就十分艰难,而且需要昂贵的药材打磨骨肉。谁会没事就算有人肯将他收下,即使收了自然也不肯尽心。
天才大抵都是这样埋没的。
万事不具备,更欠东风,十分苦逼。
她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不过对于薛绍奚这少年而言,其实是一场莫大的机遇。
“好,冲着你这番话,我就认下你这个兄弟,往后你与长贵一样,便是我的亲弟弟。”
薛绍奚面上一红,“卫姑娘,我比你还大呢!”
卫小歌摸了摸头,忘记年龄了。
薛绍奚笑了笑,卫家没爹没娘的,卫姑娘当惯了姐姐,恐怕都忘记自身多大了。长贵有次说漏了嘴,卫姑娘今年还不到十四,得等到来年的三月开春,才满十四。
足足小自己一岁多。
姑娘今天倒是好看得很,肌肤又白又细嫩,穿着一身嫩绿色的袄裙,就好似春天里的刚掐下来的第一道绿茶,透着清新。
倒是让人忘记了,她随手一刀能砍死一匹凶狠的狼。
四个熊掌外加两个前腿,都被啃得干干净净。
多数都给六个兽皮人给吃了。抹了抹一嘴的油,一行人便抬着两条后腿打道回府。他们住得不算太远,走路过去要一个多时辰,同住在一间山洞里。
长贵吃完饭便往屋子里钻,卫小歌忙叫住他,“今天你犯了不少错,不能不罚,不然你不长记性。去火塘那边跪着,你别以为我忘记了。”
长贵扭了扭身子,撒娇似的说道:“姐,我受伤了。”
“你用胳膊跪么,腿没受伤吧!”
长贵悻悻地走到火塘边,歪歪扭扭地跪在草垫子上。
千红很自觉地收拾了碗筷,用热水洗着,边洗边看了卫小歌无数眼,总觉得该说清楚了。
被人偷瞄,卫小歌自然感觉得到,她微笑道:“千红,你有话对我说么?”
千红却不知何故,吓得手一抖,手里的碗掉进水盆中。她尴尬地笑了笑,“姑娘......这个,的确是有点小事。”
卫小歌走到跟前,蹲下身子,“说吧。”
“我就想问问,咱们在这里会住多久?我思量了许久,两个孩子总不能一直住在山里,往后可不成了野人了。如果方便的话,我倒是想带她们回家乡。”
卫小歌笑道:“这话说得在理,哪能一直住山上。你家乡在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什么人,这些年有可有联络?”
千红低着头,轻轻说道:“爹娘都去世了,还有三个弟弟和弟媳,几个妹妹都出嫁了,二弟和三弟曾经找过我。”
弟弟们是来找她要银子的。
这话却不方便说了。
原来还有不少亲戚,不过山路难行,当然要送千红回去,卫小歌忙道:“这感情好,我与你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不方便。”
千红猛地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便好。”
卫小歌不解,“路可不好走,山里有野兽出没,没有人送可不成。”
千红仿佛如释重负,长长舒出一口气,“原来姑娘不是要一起去安家落户啊!”
卫小歌更是觉得稀奇了,千红一向是担心被送走,怎么这次却主动要求离开。想必是担心跟着自己,太过危险之故。
她顿时笑了笑。
“如果你担心被我连累了,我就不出面了,让薛绍奚送你便是。我手里的钱不算多,给你一百五十两银子加两片金叶子,如果是小地方,足够买不少田产,让家里的弟弟们帮着打理也好。”
千红心中十分欢喜,却不敢表露出来,轻轻点了点头。
薛绍奚正在收拾剩下的熊肉,一直竖着耳朵在听着,此刻却是撇了撇嘴。
“卫姑娘,千红这是知晓你是奴籍,怕沾了晦气,要立刻走呢!原先她以为姑娘本事这么高,必定大有来历,收了她当家仆,身份就自然上去了,不料却是打错了算盘。”
千红一脸尴尬,本来在洗碗的手,顿时停了下来。
卫小歌似笑非笑,原来是这么回事。
“你嫌弃我是奴籍,自己却赶着当奴仆,我倒是不明白了,敢问是个什么道理?”
千红讷讷说道:“给上等当家仆,比平民的身份还高,来世投胎就能落个好人家。倘若给奴籍之人当家仆,那是最下等的人,恐怕来世做猪做狗的机会都没有,保不定会魂飞魄散的。”
卫小歌一时语塞。
她终于有点明白乌金国的佛教了,虽然乌七八糟的,不过挡不住普通民众还真信那套说法。
这辈子没钱没势,是个下等人,受欺压是活该。不过呢,国师给了个说法,大家别着急,只要跟着上等人混,不是没希望的,下辈子肯定投个好胎。
这么一想,大家就能心平气和的过日子了。
笑了两声,卫小歌道:“明天一早让薛绍奚送你走吧,一百五十两银子还有两片金叶子,等下再给你。”
千红下一世不会被她给耽搁了,如此皆大欢喜,她不用头疼该怎么安置千红。
转头卫小歌又对薛绍奚笑道:“如若你要走也使得,我也送些仪程给你,不过却没那么多,毕竟你不需要带两个孩子过日子。”
薛绍奚忙摆手,“不,卫姑娘,我送千红走,过些天就回来,身上还有买米剩下的银子,够使了。”
卫小歌好奇地问道:“你为何不担心?”
薛绍奚正色道:“来世是来世,我只管今生。这辈子,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学些本事,给我死去的家人报仇。姑娘为人厚道,我可不愿就这么走了,往后未必找得到人教我修炼。”
他其实还有太多的未尽之言。
个中苦楚,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薛绍奚暗自想着这些年四处碰壁的遭遇。
混迹四方,也拜了好几个看似有本事的人家,交了投靠书。事没少做,跑前跑后充当小厮,可是全是骗人的,并不肯教真本事。
并且,每次需要上阵打架,便如佛光寺的索普一样,要底下的人冲锋陷阵,充当挡刀子的人墙。
亏得人机灵,才险险躲过数次生死之劫。
投到卫姑娘门下,才知道截然不同。如今可以轻易杀死狼,碰到猛虎也可以搏一博。最让他觉得安心的是,有强敌来了,姑娘冲在前面,反而让自己赶着马车逃命。
他忍不住又道:“姑娘,往后打猎不用姑娘每次都去,这次我杀了一只大黑熊呢!我才不在乎什么奴籍良籍,只管人好不好。”
卫小歌笑着颌首。
薛绍奚在市井混迹多年,很懂得人情世故,聪明却不外露,内心却是非常淳朴。好在,他并没有被乌金国奇异的今生来世的说法,弄成个脑残。
修炼一道,超过了七岁就十分艰难,而且需要昂贵的药材打磨骨肉。谁会没事就算有人肯将他收下,即使收了自然也不肯尽心。
天才大抵都是这样埋没的。
万事不具备,更欠东风,十分苦逼。
她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不过对于薛绍奚这少年而言,其实是一场莫大的机遇。
“好,冲着你这番话,我就认下你这个兄弟,往后你与长贵一样,便是我的亲弟弟。”
薛绍奚面上一红,“卫姑娘,我比你还大呢!”
卫小歌摸了摸头,忘记年龄了。
薛绍奚笑了笑,卫家没爹没娘的,卫姑娘当惯了姐姐,恐怕都忘记自身多大了。长贵有次说漏了嘴,卫姑娘今年还不到十四,得等到来年的三月开春,才满十四。
足足小自己一岁多。
姑娘今天倒是好看得很,肌肤又白又细嫩,穿着一身嫩绿色的袄裙,就好似春天里的刚掐下来的第一道绿茶,透着清新。
倒是让人忘记了,她随手一刀能砍死一匹凶狠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