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北俱芦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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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向大地洒下金辉,却洗不去小城的萧索;盛夏浓郁林木的青春气息,也冲不走小城的萧索。街上来往人们面上,道旁四周姮墙,处处可见败落。
没有小贩高声的叫卖,没有车水马龙,没有门庭若市,甚至连生气都不见多少,这根本不符合人族聚集之处——城这个概念。
因为这里是北俱芦洲!
这里是群魔乱舞之地!是亿万妖魔汇聚之洲!是九天荡魔祖师真武大帝亲身镇压之地,这位天庭最强大的武斗派不得不采取守势,尽力保护这里人族地盘不为妖魔蚕食,须臾不得脱身。
北俱芦洲是天地间妖魔的大本营!
李灵犀在一个十六七岁男孩瘦弱的身体里醒来,睁开双眼,天地间一片肃杀气息。
心猿和意马丢下他跑路了,这种恶作剧般的行为气得李灵犀大骂邪法害人。运转心猿意马之术,再也不起半点反应,连迷乱人心都不能。想想也是这样,本质里的心猿跟意马都没有了,依托于它们的法术当然无效。
远远的看见一群人走了过来,似乎还抬着什么东西,依稀好像有人在说妖魔又在吃人了的话。
李灵犀心中一个激灵,赶紧站起身来,迎上前去。
抬着的是一块粗麻布,上面零散放着几副新鲜骸骨,人骨上的血丝牙印清晰可见。李灵犀骇然大惊里,耳畔里却传来让心越来越凉的话。
“张老三一家出城就被妖怪吃了,如果我不是跟着耿大人出城,怕是也要被妖怪吃,这世道我人族越来越难活了。”
“天庭早已经抛弃我北俱芦洲人族!只有九天荡魔祖师独力护佑我们不都被妖魔吃掉!”
“我家早已不再供奉天庭,只供奉祖师!”
“对,不再供奉天庭,只供奉祖师!”
听着这些话,李灵犀的心冷得如同寒冬冰封的湖面,再也泛不起半点希望的浪花。仅仅出了城门就被妖怪吃掉,这样险恶的环境凡人还活得下去吗?天庭,北俱芦洲,九天荡魔祖师这些词儿不是西游记里面的吗?原来自己被抛弃在了西游世界的北俱芦洲。
李灵犀可是有着28岁的成年灵魂,西游记原著里的北俱芦洲,仔细分析就知道是天地间妖魔的大本营。佛祖为什么不选北俱芦洲作为取经路线?因为他没把握!观音菩萨为什么不来北俱芦洲收妖怪?因为怕回不去!天庭最风光偶像派打手托塔的那个天王为什么真实战力如此差?是因为最厉害的打手在北俱芦洲!
为什么区区还不到老祖级别的七大圣就敢跟天庭硬碰硬?天庭为何不高手尽出收了他们?
还是因为北俱芦洲!老祖级别的妖魔都在这里!天地间的大族,仙佛神鬼人,唯妖族不服天庭的治理,这就是北俱芦洲的底气!也是北方真武大帝不得不采取守势的原因!
凡人很难在北俱芦洲平安的活下去,李灵犀得出悲观的结论。他夺舍的这具肉身,面红齿白,卖相很是不错,可惜却是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孤儿。一个无亲无戚没有依靠的孤儿,在北俱芦洲才算正常吧。这可悲可鄙的凡人肉身啊,那不仗义的猴马难道就不知道弄个有背景的肉身给自己,就算非得凡人,能不能别在北俱芦洲啊!
入夜,夜凉如水,星河高悬,牛郎和织女隔河无奈的使劲眨眼,正所谓天上人间处处皆是悲剧。虫鼓蛙鸣,闹得这夜愈发的静了。
城外,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虎妖对他身后庞大的妖魔群大声道:“诸位,今日为庆贺我虎威的成年礼,我家老祖亲自出手牵制真武,此城人口便是准备好的血食,出手吧,大伙儿嗨起来呀!”
“嗷吼吼!”妖魔们兴奋的大吼起来,齐齐扑向这个根本没多少防御力量的小城。
在震天的兽吼和惨叫声中,满城的火与血光里,被惊醒的李灵犀翻窗而出,满身的尘土混杂着冷汗热汗狼狈极了。这下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有过多的活路,留在房里肯定是个死,出城才有生机,混在人多的地方寻机会出城,或者等妖怪们吃够了就不开杀戒了?
瘦弱的李灵犀混迹在小城逃命最大那拨人群里,一颗心砰砰乱跳,左闪右躲,躲避妖怪们的抓捕。
这群人里有城守府的卫兵,武艺在身的游侠儿,还有几个术法浅薄的仙门弟子,多少还有一点儿抵抗的力量。且战且退,慢慢向城门转移。
但是普通凡人们就没那么容易掌控自己的命运了。以前灵犀翻开史书,觉得朝代更迭,草民这两个字真真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情:就像路边随意被践踏的野草,生死多不由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仍然卑微下贱,看不见向上的希望。
但今夜所见,在其它的世界里,有着远比草民悲哀的境遇,草民好歹也有着民的待遇,如今自己和这些凡人一样,都是人家嘴里的食物,随心所欲张口就吃。
在凡人们惊慌与不断续的惨叫悲鸣声里,一个体型庞大,一张毛脸狰狞无比的熊怪突然扑至灵犀处,抓向旁边那个武功不错灵犀刻意当作助力的壮汉,任凭壮汉拼命躲闪腾挪反击,但绝对的力量悬殊相差太大。没三两个回合,就被熊怪抓在手里,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森森利齿,只一口就咬去了壮汉大半个头颅。
蒸腾的热血没了去的地方,一下喷洒出来,喷了那熊怪满嘴满脸。
熊怪呵呵憨笑着,满足的自言自语道:“俺就说嘛,精壮的血食才是最有味道的。”
说罢,就这么当着灵犀的面,一口一口,旁若无人吃起那壮汉来。
这时谁要是再呆在这里,谁就是傻子!
撒开双腿,李灵犀拼命的跑了起来,近距离看了那壮汉被吃的场景后,心中完全失去了方寸。什么找高壮的人做掩护,人群密集的地方被捕食的概率小,早丢得一干二净了!去城门!只有出了城才有几分逃命的希望!
忽然感觉身子一轻,灵犀抬头看去,心里大骇,却是被一头红毛虎妖提到了半空,一张血盆大口里露出小刀似的利齿,就向自己凑了过来!
李灵犀急中生智,用出吃奶的力气大喊:“我不是人族!”
只见那血盆大口顿了顿,李灵犀继续喊道:“我乃天外魔头,无意间附身夺舍了这个人族!”
啪!李灵犀落到地面,红毛虎妖恍了恍,变成一个健壮的帅气青年,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道:“哦,很久没有这样的客人了,欢迎来到北俱芦洲!”
夕阳向大地洒下金辉,却洗不去小城的萧索;盛夏浓郁林木的青春气息,也冲不走小城的萧索。街上来往人们面上,道旁四周姮墙,处处可见败落。
没有小贩高声的叫卖,没有车水马龙,没有门庭若市,甚至连生气都不见多少,这根本不符合人族聚集之处——城这个概念。
因为这里是北俱芦洲!
这里是群魔乱舞之地!是亿万妖魔汇聚之洲!是九天荡魔祖师真武大帝亲身镇压之地,这位天庭最强大的武斗派不得不采取守势,尽力保护这里人族地盘不为妖魔蚕食,须臾不得脱身。
北俱芦洲是天地间妖魔的大本营!
李灵犀在一个十六七岁男孩瘦弱的身体里醒来,睁开双眼,天地间一片肃杀气息。
心猿和意马丢下他跑路了,这种恶作剧般的行为气得李灵犀大骂邪法害人。运转心猿意马之术,再也不起半点反应,连迷乱人心都不能。想想也是这样,本质里的心猿跟意马都没有了,依托于它们的法术当然无效。
远远的看见一群人走了过来,似乎还抬着什么东西,依稀好像有人在说妖魔又在吃人了的话。
李灵犀心中一个激灵,赶紧站起身来,迎上前去。
抬着的是一块粗麻布,上面零散放着几副新鲜骸骨,人骨上的血丝牙印清晰可见。李灵犀骇然大惊里,耳畔里却传来让心越来越凉的话。
“张老三一家出城就被妖怪吃了,如果我不是跟着耿大人出城,怕是也要被妖怪吃,这世道我人族越来越难活了。”
“天庭早已经抛弃我北俱芦洲人族!只有九天荡魔祖师独力护佑我们不都被妖魔吃掉!”
“我家早已不再供奉天庭,只供奉祖师!”
“对,不再供奉天庭,只供奉祖师!”
听着这些话,李灵犀的心冷得如同寒冬冰封的湖面,再也泛不起半点希望的浪花。仅仅出了城门就被妖怪吃掉,这样险恶的环境凡人还活得下去吗?天庭,北俱芦洲,九天荡魔祖师这些词儿不是西游记里面的吗?原来自己被抛弃在了西游世界的北俱芦洲。
李灵犀可是有着28岁的成年灵魂,西游记原著里的北俱芦洲,仔细分析就知道是天地间妖魔的大本营。佛祖为什么不选北俱芦洲作为取经路线?因为他没把握!观音菩萨为什么不来北俱芦洲收妖怪?因为怕回不去!天庭最风光偶像派打手托塔的那个天王为什么真实战力如此差?是因为最厉害的打手在北俱芦洲!
为什么区区还不到老祖级别的七大圣就敢跟天庭硬碰硬?天庭为何不高手尽出收了他们?
还是因为北俱芦洲!老祖级别的妖魔都在这里!天地间的大族,仙佛神鬼人,唯妖族不服天庭的治理,这就是北俱芦洲的底气!也是北方真武大帝不得不采取守势的原因!
凡人很难在北俱芦洲平安的活下去,李灵犀得出悲观的结论。他夺舍的这具肉身,面红齿白,卖相很是不错,可惜却是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孤儿。一个无亲无戚没有依靠的孤儿,在北俱芦洲才算正常吧。这可悲可鄙的凡人肉身啊,那不仗义的猴马难道就不知道弄个有背景的肉身给自己,就算非得凡人,能不能别在北俱芦洲啊!
入夜,夜凉如水,星河高悬,牛郎和织女隔河无奈的使劲眨眼,正所谓天上人间处处皆是悲剧。虫鼓蛙鸣,闹得这夜愈发的静了。
城外,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虎妖对他身后庞大的妖魔群大声道:“诸位,今日为庆贺我虎威的成年礼,我家老祖亲自出手牵制真武,此城人口便是准备好的血食,出手吧,大伙儿嗨起来呀!”
“嗷吼吼!”妖魔们兴奋的大吼起来,齐齐扑向这个根本没多少防御力量的小城。
在震天的兽吼和惨叫声中,满城的火与血光里,被惊醒的李灵犀翻窗而出,满身的尘土混杂着冷汗热汗狼狈极了。这下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有过多的活路,留在房里肯定是个死,出城才有生机,混在人多的地方寻机会出城,或者等妖怪们吃够了就不开杀戒了?
瘦弱的李灵犀混迹在小城逃命最大那拨人群里,一颗心砰砰乱跳,左闪右躲,躲避妖怪们的抓捕。
这群人里有城守府的卫兵,武艺在身的游侠儿,还有几个术法浅薄的仙门弟子,多少还有一点儿抵抗的力量。且战且退,慢慢向城门转移。
但是普通凡人们就没那么容易掌控自己的命运了。以前灵犀翻开史书,觉得朝代更迭,草民这两个字真真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情:就像路边随意被践踏的野草,生死多不由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仍然卑微下贱,看不见向上的希望。
但今夜所见,在其它的世界里,有着远比草民悲哀的境遇,草民好歹也有着民的待遇,如今自己和这些凡人一样,都是人家嘴里的食物,随心所欲张口就吃。
在凡人们惊慌与不断续的惨叫悲鸣声里,一个体型庞大,一张毛脸狰狞无比的熊怪突然扑至灵犀处,抓向旁边那个武功不错灵犀刻意当作助力的壮汉,任凭壮汉拼命躲闪腾挪反击,但绝对的力量悬殊相差太大。没三两个回合,就被熊怪抓在手里,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森森利齿,只一口就咬去了壮汉大半个头颅。
蒸腾的热血没了去的地方,一下喷洒出来,喷了那熊怪满嘴满脸。
熊怪呵呵憨笑着,满足的自言自语道:“俺就说嘛,精壮的血食才是最有味道的。”
说罢,就这么当着灵犀的面,一口一口,旁若无人吃起那壮汉来。
这时谁要是再呆在这里,谁就是傻子!
撒开双腿,李灵犀拼命的跑了起来,近距离看了那壮汉被吃的场景后,心中完全失去了方寸。什么找高壮的人做掩护,人群密集的地方被捕食的概率小,早丢得一干二净了!去城门!只有出了城才有几分逃命的希望!
忽然感觉身子一轻,灵犀抬头看去,心里大骇,却是被一头红毛虎妖提到了半空,一张血盆大口里露出小刀似的利齿,就向自己凑了过来!
李灵犀急中生智,用出吃奶的力气大喊:“我不是人族!”
只见那血盆大口顿了顿,李灵犀继续喊道:“我乃天外魔头,无意间附身夺舍了这个人族!”
啪!李灵犀落到地面,红毛虎妖恍了恍,变成一个健壮的帅气青年,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道:“哦,很久没有这样的客人了,欢迎来到北俱芦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