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为国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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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府大门外点着几个大红灯笼,快到节庆时节,虽大雪来临,街上却不感冷清,恰恰相反,大街小巷张灯结彩,热闹纷呈。
几人漫步出府,前往烟花大街去了。
吴小俊对帝俊带风菱出来很不解,他今日可是为了帝俊和师父红云特意把百花斋给包了下来,还特别兴奋地期待着今夜的到来,可没想到早上帝俊很爽快的答应了他去喝花酒,晚上却带了个女子跟着他们,那还喝得畅快吗?
所以,吴小俊很气闷的瘪了瘪嘴,抱怨道:“大兄,我们去喝花酒怎么还带上阿菱。”
风菱闻之,有些诧异,她不知花酒是什么东西,毕竟,长这么大,多数时候都是在逃命,一路上也没太多钱,哪里知道还有花酒这样风雅的玩法,再者说,她一女子也没人会对她说花酒怎样好,怎样妙。
可是,她是个有求知心,有好奇心的人,在帝俊傍晚用膳时,与她说,带在屋里闷了几日的她出去玩后,她很好奇的问了一句,去哪。
而帝俊也很坦然的告诉她去喝花酒。
然风菱又带着求知心的问他,什么是花酒时,帝俊再次平静的告诉她,就是听曲、观舞、喝酒,只是把可以找美人陪酒、调戏美人的这一关键词给省略了。
于是乎,风菱听着吴小俊带着不满的抱怨,跑到吴小俊跟前,很不服气的计较道:“喝花酒怎么就不能带上我了?”
吴小俊闻之,瞅了她一眼,仍旧对她的出现很不满,一个不高兴,便就道:“不,你能喝酒吗?一杯倒!而且那…那种地方是女子…”
吴小俊说到这里,有些开不了口了,虽说吴小俊一直以来把风菱当兄弟,没太注意她的性别问题,可是,看着风菱虽着男装仍有娇艳的面容,他实在无法开口说,那就是个风花雪月之地,女子去不得。
风菱见吴小俊吞吐,倒没甚在意,机智如她,听到这里也似乎猜到了点花酒到底是什么,约莫女子得回避,不过风菱自认自己是非一般女子,于是眯起了眼睛,悠悠地瞥着吴小俊,试探道:“是女子什么?莫不是吴公子有什么隐疾?”
风菱的身形娇小,凑在吴小俊跟前,就好像一只小老鼠,贼兮兮的,好似能嗅出吴小俊身上的忐忑一般,这让吴小俊顿时打了个冷颤,仿佛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饶了饶脑袋,哼了一声,别过了头去:“没什么!”
红云和帝俊在两人身后走着,他俩的确都是神仙的风度,一向不紧不慢,而红云见到风菱在戏弄自己的傻徒弟,便也生出了戏弄帝俊的心思,幽幽道:“我看我家徒弟和你家小风挺般配的,要不让俩人凑合凑合?”
帝俊看了一眼红云弯似狐狸般的眸子,不动声色,缓缓道:“我看你跟猪挺般配的,要不让你跟猪凑合凑合。”
话音一落,帝俊往前踏了两步,走到风菱跟前,泰然自若地把吴小俊挤到了一边,剩下红云在身后笑得合不拢嘴,竟笑着笑着传出了猪的哧鼻之音,这才惊觉,自己的鼻子不大对劲。
而一摸之后,红云狠狠地咬了咬牙,把鼻子变回来,不禁骂道:“王八蛋!帝俊!你竟然敢让老祖我变猪…”
此时,华灯初上,京城就是京城,纸醉金迷,烟花之地紧挨城中河道,将河中照耀得如白昼一般金碧辉煌。丝竹曼妙,画舫飘香,时不时传来嬉笑的打闹声,不知哪家女子在取乐高歌,一片旖旎好春光。
京城之中,没有四季,只有引曲缦舞的夜夜笙箫,达官贵胄日夜留宿烟花巷柳,仿佛把一切朝政都抛之脑后,毕竟当今天子最钟爱的便就是吟诗作赋、曲声妙舞,又如何让手下的人废寝忘食地为国担忧?恐唯一为国忧心的也只有雷泽军中这位将军了。
雷泽言此时站在城北城墙之上,夜里的风大,他却只穿着一件铁血甲衣,凝眉眺望城外山河。
不需多时,一名披着毛裘红氅的女子抱着一件披风踏上了城墙高阶,走到他的身后,为他披上了手中的外套,问到:“夜深露重,夫君也不知多穿点,偏累得我还来给你送衣裳,看你皱着眉,是有什么战事吗?”
雷泽言松了松紧皱的眉头,望向身后之人,叹息了一声,应道:“有劳夫人了。倒无甚战事,只是今日看先生教导布阵,不知为何心中总是不安,突然想到北族那一伙,要想十二年前黍实之战后,他们就安分得紧,紧得仿佛不曾存在一般,越是这样越让人心忧。”
娉颦见状,心里理了理,雷泽言口中的先生势必是主君帝俊,而能劳烦主君亲自教导布阵,势必主君有何用意,但是娉颦猜不透,也不敢自行询问,见雷泽言如此忧心,娉颦心中亦有不安,仿佛要发生什么大事一般。
娉颦猜不透到底是什么大事,她想为雷泽言分忧,但最终也只能安慰道:“夫君忧虑了,北族那一伙虽说至十二年前一直视我九州为仇,但他们与九州之间横亘当年水患之后形成的那一条长河,打不过来的。你看看如今天子都不操心,王公大臣也不操心,就你在瞎操心。”
听到娉颦的宽慰,雷泽言仔细想想,也是如此,北族确实不用担心,因为北族在九州以北,与他们之间隔着一道天堑长河,若想绕开河泽,就必须爬过双研州,即狮岭州的险峻高峰才能进驻九州地界,可是若不是他们,还会有人想吞并九州,攻打京城呢?
雷泽言说不准,他只是隐隐觉得近日会有战事,这种奇妙的感觉,是他多年为帅的直觉,仿佛是有一只狗鼻子一般,能嗅到摩拳擦掌硝烟的味道。
雷泽言又兀自叹了口气,也许是他想多了,他常年在军营,似乎刀枪已经沦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因为太过执着去守护着别人,把自己变得过分敏感了。
其实,这也怨雷泽言自小的习惯,他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守护着一个小丫头,习惯成自然后,变成了如今任何人他都想去保护,可是,仔细想想,他曾经最想保护的人,他却把她弄丢了。
雷泽言将目光投向曾经黍实州的方向,暗自念道:“她兴许早已不在了吧?”
吴府大门外点着几个大红灯笼,快到节庆时节,虽大雪来临,街上却不感冷清,恰恰相反,大街小巷张灯结彩,热闹纷呈。
几人漫步出府,前往烟花大街去了。
吴小俊对帝俊带风菱出来很不解,他今日可是为了帝俊和师父红云特意把百花斋给包了下来,还特别兴奋地期待着今夜的到来,可没想到早上帝俊很爽快的答应了他去喝花酒,晚上却带了个女子跟着他们,那还喝得畅快吗?
所以,吴小俊很气闷的瘪了瘪嘴,抱怨道:“大兄,我们去喝花酒怎么还带上阿菱。”
风菱闻之,有些诧异,她不知花酒是什么东西,毕竟,长这么大,多数时候都是在逃命,一路上也没太多钱,哪里知道还有花酒这样风雅的玩法,再者说,她一女子也没人会对她说花酒怎样好,怎样妙。
可是,她是个有求知心,有好奇心的人,在帝俊傍晚用膳时,与她说,带在屋里闷了几日的她出去玩后,她很好奇的问了一句,去哪。
而帝俊也很坦然的告诉她去喝花酒。
然风菱又带着求知心的问他,什么是花酒时,帝俊再次平静的告诉她,就是听曲、观舞、喝酒,只是把可以找美人陪酒、调戏美人的这一关键词给省略了。
于是乎,风菱听着吴小俊带着不满的抱怨,跑到吴小俊跟前,很不服气的计较道:“喝花酒怎么就不能带上我了?”
吴小俊闻之,瞅了她一眼,仍旧对她的出现很不满,一个不高兴,便就道:“不,你能喝酒吗?一杯倒!而且那…那种地方是女子…”
吴小俊说到这里,有些开不了口了,虽说吴小俊一直以来把风菱当兄弟,没太注意她的性别问题,可是,看着风菱虽着男装仍有娇艳的面容,他实在无法开口说,那就是个风花雪月之地,女子去不得。
风菱见吴小俊吞吐,倒没甚在意,机智如她,听到这里也似乎猜到了点花酒到底是什么,约莫女子得回避,不过风菱自认自己是非一般女子,于是眯起了眼睛,悠悠地瞥着吴小俊,试探道:“是女子什么?莫不是吴公子有什么隐疾?”
风菱的身形娇小,凑在吴小俊跟前,就好像一只小老鼠,贼兮兮的,好似能嗅出吴小俊身上的忐忑一般,这让吴小俊顿时打了个冷颤,仿佛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饶了饶脑袋,哼了一声,别过了头去:“没什么!”
红云和帝俊在两人身后走着,他俩的确都是神仙的风度,一向不紧不慢,而红云见到风菱在戏弄自己的傻徒弟,便也生出了戏弄帝俊的心思,幽幽道:“我看我家徒弟和你家小风挺般配的,要不让俩人凑合凑合?”
帝俊看了一眼红云弯似狐狸般的眸子,不动声色,缓缓道:“我看你跟猪挺般配的,要不让你跟猪凑合凑合。”
话音一落,帝俊往前踏了两步,走到风菱跟前,泰然自若地把吴小俊挤到了一边,剩下红云在身后笑得合不拢嘴,竟笑着笑着传出了猪的哧鼻之音,这才惊觉,自己的鼻子不大对劲。
而一摸之后,红云狠狠地咬了咬牙,把鼻子变回来,不禁骂道:“王八蛋!帝俊!你竟然敢让老祖我变猪…”
此时,华灯初上,京城就是京城,纸醉金迷,烟花之地紧挨城中河道,将河中照耀得如白昼一般金碧辉煌。丝竹曼妙,画舫飘香,时不时传来嬉笑的打闹声,不知哪家女子在取乐高歌,一片旖旎好春光。
京城之中,没有四季,只有引曲缦舞的夜夜笙箫,达官贵胄日夜留宿烟花巷柳,仿佛把一切朝政都抛之脑后,毕竟当今天子最钟爱的便就是吟诗作赋、曲声妙舞,又如何让手下的人废寝忘食地为国担忧?恐唯一为国忧心的也只有雷泽军中这位将军了。
雷泽言此时站在城北城墙之上,夜里的风大,他却只穿着一件铁血甲衣,凝眉眺望城外山河。
不需多时,一名披着毛裘红氅的女子抱着一件披风踏上了城墙高阶,走到他的身后,为他披上了手中的外套,问到:“夜深露重,夫君也不知多穿点,偏累得我还来给你送衣裳,看你皱着眉,是有什么战事吗?”
雷泽言松了松紧皱的眉头,望向身后之人,叹息了一声,应道:“有劳夫人了。倒无甚战事,只是今日看先生教导布阵,不知为何心中总是不安,突然想到北族那一伙,要想十二年前黍实之战后,他们就安分得紧,紧得仿佛不曾存在一般,越是这样越让人心忧。”
娉颦见状,心里理了理,雷泽言口中的先生势必是主君帝俊,而能劳烦主君亲自教导布阵,势必主君有何用意,但是娉颦猜不透,也不敢自行询问,见雷泽言如此忧心,娉颦心中亦有不安,仿佛要发生什么大事一般。
娉颦猜不透到底是什么大事,她想为雷泽言分忧,但最终也只能安慰道:“夫君忧虑了,北族那一伙虽说至十二年前一直视我九州为仇,但他们与九州之间横亘当年水患之后形成的那一条长河,打不过来的。你看看如今天子都不操心,王公大臣也不操心,就你在瞎操心。”
听到娉颦的宽慰,雷泽言仔细想想,也是如此,北族确实不用担心,因为北族在九州以北,与他们之间隔着一道天堑长河,若想绕开河泽,就必须爬过双研州,即狮岭州的险峻高峰才能进驻九州地界,可是若不是他们,还会有人想吞并九州,攻打京城呢?
雷泽言说不准,他只是隐隐觉得近日会有战事,这种奇妙的感觉,是他多年为帅的直觉,仿佛是有一只狗鼻子一般,能嗅到摩拳擦掌硝烟的味道。
雷泽言又兀自叹了口气,也许是他想多了,他常年在军营,似乎刀枪已经沦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因为太过执着去守护着别人,把自己变得过分敏感了。
其实,这也怨雷泽言自小的习惯,他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守护着一个小丫头,习惯成自然后,变成了如今任何人他都想去保护,可是,仔细想想,他曾经最想保护的人,他却把她弄丢了。
雷泽言将目光投向曾经黍实州的方向,暗自念道:“她兴许早已不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