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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那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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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哪儿知道啊!那边在抓壮丁从军,我还要逃命呢!”流民没好气道,却甩不开长宁的手,上下睨她:“你穿成这样,别是逃兵吧。”

    “你胡说什么!”沈锦容站出来呵斥。

    长宁分明是自愿奔赴沙场,若还被讥讽为逃兵,这世上恐怕就再没人愿意去沙场送死了。

    女孩却没说话,只是松开手让那流民离开。

    事情果然没有她想得那么简单。

    突厥人突然来袭,原来是为了要人。

    这个人,或许就是造成今世突厥大楚两方军事变化的根本原因。

    长宁蹙眉。

    她不是没想过自己,但她重生至今一直在庆安候府对付宋宜晟,绝对没有影响到双方边境,突厥人怎么可能是为她而来。

    除非突厥一方有高人,能算出她这个重生归来,知道未来大世走向的人。

    长宁提枪望向远方,这个猜测太无稽了。

    “啊,兵爷你放过我吧,我连只鸡都没杀过啊。”巷子口传来求饶声。

    长宁望去,一队将士正在抓人。

    按制,战时的确可以临时征兵,从每户一人到每户壮丁全征不等,那些拒不从军的懦夫才是罪人。

    长宁收回目光,只看向门前的沈锦容:“烦请沈小姐将之前答应帮我做的东西准备好。”

    沈夫人茫然看向女儿。

    沈锦容立刻点头:“姑娘放心……”

    “你!就是你,你是何人。”抓壮丁的甲士长看到长宁,大步流星过来。

    长宁转头:“我是这家的壮丁,这就跟你们走。”

    “沈家?”甲士长上下打量一下,这一身行头也的确只有沈家堆得出来:“好,不过沈家是大户,除了你还应该按男丁总数,取半数从军。”

    “官爷放心,我们这就回去征集,但凡没做逃奴的,我都送去。”沈夫人连忙道。

    她是聪明人,知道这兵荒马乱的时候帮助将官守城待援,才是保护她们娘俩最好办法。

    甲士长点头,示意长宁跟上。

    这一路又抓了不少男丁,所有新兵被带到县衙前的广场上,二十人一队。

    这群人手里拿什么的都有。

    庆安县兵器库打开,但因为青山关残兵千余人都需要趁手兵器,所以轮到新兵时已经都是残羹剩饭,兵器长短不一,刀枪剑戟乱七八糟。

    至于铠甲更是想都别想。

    长宁这身行头当然分外惹眼,尤其她还遮着脸。

    已经有好些人瞄上她。

    “喂!小个子,你捂着也不嫌热?”有个壮汉掂量着手里的木枪,瞥见长宁手里威风凛凛的红缨枪,喊着靠了过来。

    长宁长枪杵地,默立思考,根本没听到他的话。

    壮汉见她不应,眼睛一转,伸手就去抓银枪。

    长枪比她人还高。

    但长宁舞起来却是如臂使指。

    众人只见一直不动的小甲士突然抬脚踹在杵地的枪尾,那枪尾斜插撞向壮汉,被壮汉挥木枪格挡。

    小甲士眼都没眨,动作行云流水,手一翻,枪头从上面砸了下来,漂亮的银月勾头带着索命的精光左右连突,晃花了壮汉的眼。

    下一秒,枪尖便直指喉头。

    小甲士单手持枪,绷弦如张弓,像一尊冷酷无情的死神。

    她微偏头扫了壮汉一眼,眸光锋芒毕露。

    “别误会,别误会,我就是怕你热中暑了。”壮汉赔笑手指拨开枪尖,轻手轻脚后退半步。

    长宁收回目光,长枪杵地,铿地一声。

    “干什么呢?”时间紧急,也没人主管新兵操练,就来个甲士长喊道:“你们听着,擂战鼓是冲锋,谁要是逃跑就是违背军法一样要被处死!”

    当当当地,他又敲了三声锣。

    “这锣声响了,就是鸣金收兵,速速回城,现在突厥铁骑就在城外,谁要是动作慢了,关城门可不等人!”甲士长喊完,便让人驱着将新招募的六七百壮丁赶往城门口。

    长宁也在其中。

    庆安县守军还算有条不紊,长宁入眼所见一切安排妥当,火油箭矢纷纷运抵城墙附近,堆积如山,看得小老百姓们直了眼,只觉得说不定没那么糟。

    “听说了吗,那个突厥使者说,外面来的是她们突厥的太子爷。”

    壮丁们没什么军纪可言,开始坐在城墙下唠嗑,也算是最后的消遣。

    “什么太子爷,人家突厥叫王子,我当时就在城门口躲着,都听见了,叫什么若啊的。”

    “阿兰那若。”长宁开口。

    那人点头:“对对对就是这阿难若王子,小个子你当时也在啊。”

    长宁不语。

    “什么王子,以前柳老将军在的时候,他们突厥皇帝都不敢来。”抱着膝盖蹲着的中年人哭丧着脸道。

    场面一时陷入沉寂。

    不久,就有人低声咒骂。

    小老百姓不懂什么造反,什么平叛,他们只知道吃喝过日子。

    而柳家灭门不过两个月,他们就过不上安稳日子,他们能不骂么。

    长宁没说话。

    她的父皇的确懦弱糊涂,耳根子软易受小人蒙蔽,加之柳家这些年发展确实太快,柳家军声威日盛,皇帝当然会有危机感。

    这些,都留待她回到长安一一纠正。

    而她现在考虑的,是退敌,是阿兰那若这个名字。

    前世,这位那若王子可是了不得的人物。

    他的名字,是草原上金色的太阳。

    这颗金太阳也不辱使命,任凭宋宜晟手握墨家机关术,占尽天时地利,追至漠北,也没能彻底消灭突厥。

    他坐下神吼还曾咬伤过宋宜晟的腿。

    而那只神秘的吼却一直无人清楚到底是什么动物。

    虽然当世民间童谣唱着:

    辽东郡王,漠北骄阳。

    放眼中原,庆安称王。

    对宋宜晟极尽推崇,奉为当世三杰之首。

    但长宁知道,在宋宜晟心中,这两人都是大敌,要留到继位以后逐个击破的大敌。

    尤其是那位成名最早却排名第三,也是最不显山露水的辽东郡王。

    宋宜晟没机会与之交手,不论文治武功都不清楚,一直是他的心头刺。

    而此时,三杰中宋宜晟还是蝼蚁,那若也未尝闻名天下。

    只有那位因年少成名,被誉为辽东慕郎的辽东郡王已经名声鼎沸。

    “那若要的人,是不是叫慕郎。”长宁猛然抬首看向之前说蹲在城门口的那名壮丁。

    她心里很多疑惑,只待一瞬便能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