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状元攻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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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贩子朝叶萧逸竖起个大拇指,“小兄弟好眼力,此便为大宛国的天马。俗称汗血宝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不在话下,是真正的千里良驹。
书中说的人中吕布,马中赤兔,那赤兔马说的正是我这种汗血宝马。此马非常稀少,一千两我真的没卖贵你。
不信你可以问问这整个大江南北有几匹汗血宝马?我整个马场这么多年来也只得了这一匹,一千两已经是底价了,以前有人拿千金来求还未必有呢。”
叶萧逸围着这匹黑不溜秋的高头大马转圈,还真没看出它哪里像汗血宝马?叶萧逸问:
“既然此马那么难得,你怎么不广而告之让人拿黄金来买?只卖一千两银子不是亏了么?”
马贩子凑过来悄声道:“实不相瞒,此马乃御马,不能声张。今上好战,跟西域大宛国买良马三千,路途遥远,病死无数好马,抵达玉门关的仅剩一千匹。
那死去的两千匹马,其实多数到了民间。现在民间都传得沸沸扬扬,今上的胞弟安亲王怎的这么大胆,敢偷卖这么多御马?
如今各马场都得有汗血宝马,达官贵族也早就得了好马。我这马才不敢叫高价,但是总不能亏了呀。”
叶萧逸转头去看萧墨,这小子一定是故意的,他在外行走,应该早就听说了汗血宝马的事,才忽悠我来买马的吧?
这大公子可真大牌,教一本诗经就要一千两?叶萧逸咬牙切齿低声道:
“家里有多少银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一千两银子!卖了我也没有这么多钱。别的马都任你挑,唯有这匹,想要就自己想办法去赚。”
萧墨挑眉道:“行,要是我赚了一千两,你可得让我买马。”
哎呀,这小子志气不小啊。叶老大完全没意见,多让这小子历练历练也好:
“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是能额外赚到一千两,那笔钱就让你买马。不过我也不赖账,说好给你配出门装备的,你就先挑一匹实用的吧。”
两位小哥转道去看别的马,马贩子挺失望的。他看这俩小哥虽然穿着普通,但是长得气宇轩昂的,而且小小年纪就有钱来买马,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才极力推荐他们汗血宝马的,结果他的千里马还是卖不出去。
罢了,汗血宝马的确是太高端了,整个马市哪里能一下子就消化掉近两千匹的千金之马?
降价是不可能的,还是慢慢囤着等以后升高价了再卖吧。
叶萧逸问了马贩子其它的马怎么卖?马贩子依然很热情道:
“老马12两一匹,拉车用的挽马20两一匹,骑.乘用的骏马40两一匹。”
叶萧逸快崩不住了:“怎么价钱差这么多?”
老子今天才带30多两银子出门,千里马老子买不起,怎么其它马也贵成这样?不是说一匹马抵三头牛吗?他家的牛才卖了四两多银子,这儿的马价钱都能上天了。
马贩子开始吹他的马:“小兄弟你有所不知,这马儿能活30年,20岁的老马买回去也能用10年。只要不用来驼重物和拉车,用来代步远行还是不错的。一般旅人就用老马赶路,十二两其实不贵。
挽马能够拉车、拉货、干农活,速度还比牛快多了,耐力也好。我这儿的马都是挑选过的好马,跑一天只需喝一趟水,非常适合日夜兼程拉货。普通马车都要二十多两一辆,我这马二十两不算贵的。
小兄弟要是用来出门赶路的,我这儿的骏马跑得可快了,驿站官爷都用它来跑八百里加急信件,40两还算便宜卖给你的,官爷来跟我买是这个数。”
说罢,马贩子朝叶萧逸比了五个手指。
叶萧逸摆手,“行了行了,你直说三十两银子能买到什么马吧?最好是乘挽兼备的。”
这老油条说来说去都是说他的马不贵,净会吹牛皮忽悠小朋友。要是买一匹老马回去,过没两年那马就瓜柴了,岂不是亏了?
骏马娇贵,那八百里加急的骏马也不知道耐力好不好?要是一趟就跑死了,也是亏了。
挽马笨重耐.操,还能拉货,就是速度和灵活性跟不上骏马,萧墨跑货要的就是效率,太慢也不成。
马贩子一拍大腿,“有!我这儿还有几匹乘挽兼备的宝贝,我带你们去看看。”
说罢,马贩子把两人带到一个马棚外,那里的马的确与别处的不同,似乎是挽马与骏马的杂.交品种。
挽马长得笨重敦实,四肢粗壮有力,马头大,脖子粗短,适于套绳拉车。但是脖子短就代表脑袋不能灵活转动,视野范围有限,不适于极速奔跑。挽马的腿也较短,奔跑速度就比牛好一点。
而骏马身姿优雅,四肢纤长有力,尤其是后肢特别长,有利于加速奔跑。骏马都长得比较清秀,马头中等大小,颈项修长,能呈弓字形弯起,脖子非常灵活,能让马儿在奔跑中保持全方位视野。
骏马速度方面是杠杠的,就是太娇贵,不仅饲料精贵,驼人也不能驼多,用它来拉车也是勉强,除非几匹骏马一起拉。
而这栏马就跟改装车似的,形似骏马,但是体型却还是挽马的大块头的体型。
这栏马,马头比挽马又大又笨重的马头小,清清秀秀的也能称作骏马。脖子粗直,比挽马的短脖子长,比骏马的脖子粗,能够套绳。四肢粗壮有力,比挽马腿长,比骏马腿粗,奔跑速度和耐劳度应该好了不少。
这就是一群融合了骏马腿长、脖子长优势的挽马,叶萧逸很满意,对萧墨道:
“你去挑一匹吧?”
萧墨很快就挑好了一匹马,叶萧逸马上赞道:“大鼻子大眼睛小耳朵,这马不错。”
一旁的马贩子直接被这小兄弟的话逗得笑了出来,萧墨看了马贩子一眼,道:
“《相马经》有云,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奔。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目小而多白,则惊畏。
马耳欲小而锐,状如削竹者为佳。耳小则肝小,肝小则识人意。这样的马会比较通人性和好驾驭。舍弟说得有哪里不对?”
马贩子直拍自己脑袋,跟客人道歉:
“真是对不住,老朽卖一辈子马都没读过《相马经》,如今觉得您这话真是太对了。
区区一句就抵我大半辈子的经验,改明儿老朽也去读书去,让客人见笑了。”
叶萧逸点头接受了马贩子的道歉,老子也没读过什么相马经,就是赛过马,知道一点,不比你强多少。
萧墨溜着那马骑了骑,走了走,看马蹄印子都落在一条直线上,马腿没瘸没痛,运步轻快,算是合格了,就付了钱买了马。
两个少年郎同骑一匹矮壮的骏马,用全速奔回了家,发现速度还不算慢。而且杂了挽马血统的骏马,温顺老实了不少。
以前叶萧逸赛马从马背上跌下来,那马就撂蹄子自己撒欢奔去玩了。这儿的骏马,人去茶摊喝口水也是要栓着的,不然它会到处乱跑。
他这匹马却不用栓,会乖乖的原地等你回来,性子非常敦实。叶萧逸对这匹改良的挽马非常满意,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小乖”。
萧墨对他主子的文化程度不发表意见,只是默默的给叶萧逸加了作业。
叶萧逸跟着萧墨习了两个月《诗经》才学了200篇,基本每天只学三篇的节奏。
叶萧逸很不满意,老子的生命倒计时只有十年啊!按这个速度,何年何月才能把最初级的童生考下来?
萧墨却悠哉悠哉道:“是我阻止了你的进度吗?如果你功课能做得快点,我也好讲下一篇。”
叶混混咬牙切齿道:“你要不布置这么多变态的作业,我也不至于这么慢啊。”
这家伙教会了他一百篇诗经后,就开始让他写四六字一句的骈文。开始是每天写两句,后来慢慢增加功课,到现在是每天都要写一大段文邹邹的话。
对偶不佳重写、格律不对重写、萧墨看不顺眼的也重写,叶萧逸老命都被磨去了几条,对此是怨言满腹。
萧墨依旧悠然,笑得恶劣道:“什么时候你的文采让我满意了,这样的功课就可以停止了。”
受限于叶萧逸做功课的龟速,萧墨每天早上给他讲三篇诗经就出门去跑货了。留下叶萧逸一个人在背诵这三篇诗经,以及复背之前学的三篇诗经。
萧墨每天都有安排任务,今天复背哪几篇之前学过的诗经,明天又复背哪几篇。总之,每天都要轮番复背之前背过的篇章。
采用这种车轮战法,叶混混居然到现在还没忘记前面学过的两百篇诗经。
别人看书是过目不忘,叶老大是过目就忘。两个月前背会的东西,到现在还能一篇不漏的全部背下来,不得不说,是萧墨的记忆法起了大用。
已经背会的东西,就是要及时去回忆,才能达到不忘。回忆的次数多了,对这个信息的反复提取周期长了,就能达到永生不忘。
古人就是这么把人脑练成移动硬盘、兼考试作弊器的。我把文库和题库存在我脑子里,你总不能说我作弊吧?
叶萧逸背书之余,最头疼的就是骈文作业和练字功课。
萧墨的要求十分严格,从来不会因为叶萧逸是初学者而对他放低要求。骈文写得不像样,就直接重写,写到合格了才肯教下一篇。
叶萧逸脑中的那个生命倒计时一直在那里倒数,拖一天日子就少一天,逼也得逼出像样的东西来。
至于书法,萧墨对叶小孩的要求是求精不求多。不要求这小破孩每天写多少大字,只要求他每天上交一个合格的大字来。
为了这个合格的大字,叶萧逸每天都整费n张白纸,写废了好几百个字,才能交上一个萧墨不挑剔的字来。
叶某人被整得抓狂了,就会去萧墨的房间捣乱。趁他不在,睡他的被窝,把他的被子弄成一团糟,房间也弄成跟自己房间一样的狗窝。
每逢看到萧墨那个死洁癖抽搐的脸皮,叶萧逸就重新有心情继续学习。
每次看到这死小孩作死,萧墨就眯眯眼睛,决定继续加大功课难度,让他蹦跶得更厉害。
萧墨发现这小破孩虽然底子极差,但是却有一种越挫越勇的顽力。他布置多困难的任务,这小子虽然挣扎,但最终都能顺利完成。这就是个挑战型人才,按部就班不适合他,不断增加任务难度才能激发他更大的潜能。
如果叶萧逸知道萧墨这么想,他一定会操一声,老子哪有什么潜力?我的动力全来自脑中那个要命的生命倒计时。
马贩子朝叶萧逸竖起个大拇指,“小兄弟好眼力,此便为大宛国的天马。俗称汗血宝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不在话下,是真正的千里良驹。
书中说的人中吕布,马中赤兔,那赤兔马说的正是我这种汗血宝马。此马非常稀少,一千两我真的没卖贵你。
不信你可以问问这整个大江南北有几匹汗血宝马?我整个马场这么多年来也只得了这一匹,一千两已经是底价了,以前有人拿千金来求还未必有呢。”
叶萧逸围着这匹黑不溜秋的高头大马转圈,还真没看出它哪里像汗血宝马?叶萧逸问:
“既然此马那么难得,你怎么不广而告之让人拿黄金来买?只卖一千两银子不是亏了么?”
马贩子凑过来悄声道:“实不相瞒,此马乃御马,不能声张。今上好战,跟西域大宛国买良马三千,路途遥远,病死无数好马,抵达玉门关的仅剩一千匹。
那死去的两千匹马,其实多数到了民间。现在民间都传得沸沸扬扬,今上的胞弟安亲王怎的这么大胆,敢偷卖这么多御马?
如今各马场都得有汗血宝马,达官贵族也早就得了好马。我这马才不敢叫高价,但是总不能亏了呀。”
叶萧逸转头去看萧墨,这小子一定是故意的,他在外行走,应该早就听说了汗血宝马的事,才忽悠我来买马的吧?
这大公子可真大牌,教一本诗经就要一千两?叶萧逸咬牙切齿低声道:
“家里有多少银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一千两银子!卖了我也没有这么多钱。别的马都任你挑,唯有这匹,想要就自己想办法去赚。”
萧墨挑眉道:“行,要是我赚了一千两,你可得让我买马。”
哎呀,这小子志气不小啊。叶老大完全没意见,多让这小子历练历练也好:
“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是能额外赚到一千两,那笔钱就让你买马。不过我也不赖账,说好给你配出门装备的,你就先挑一匹实用的吧。”
两位小哥转道去看别的马,马贩子挺失望的。他看这俩小哥虽然穿着普通,但是长得气宇轩昂的,而且小小年纪就有钱来买马,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才极力推荐他们汗血宝马的,结果他的千里马还是卖不出去。
罢了,汗血宝马的确是太高端了,整个马市哪里能一下子就消化掉近两千匹的千金之马?
降价是不可能的,还是慢慢囤着等以后升高价了再卖吧。
叶萧逸问了马贩子其它的马怎么卖?马贩子依然很热情道:
“老马12两一匹,拉车用的挽马20两一匹,骑.乘用的骏马40两一匹。”
叶萧逸快崩不住了:“怎么价钱差这么多?”
老子今天才带30多两银子出门,千里马老子买不起,怎么其它马也贵成这样?不是说一匹马抵三头牛吗?他家的牛才卖了四两多银子,这儿的马价钱都能上天了。
马贩子开始吹他的马:“小兄弟你有所不知,这马儿能活30年,20岁的老马买回去也能用10年。只要不用来驼重物和拉车,用来代步远行还是不错的。一般旅人就用老马赶路,十二两其实不贵。
挽马能够拉车、拉货、干农活,速度还比牛快多了,耐力也好。我这儿的马都是挑选过的好马,跑一天只需喝一趟水,非常适合日夜兼程拉货。普通马车都要二十多两一辆,我这马二十两不算贵的。
小兄弟要是用来出门赶路的,我这儿的骏马跑得可快了,驿站官爷都用它来跑八百里加急信件,40两还算便宜卖给你的,官爷来跟我买是这个数。”
说罢,马贩子朝叶萧逸比了五个手指。
叶萧逸摆手,“行了行了,你直说三十两银子能买到什么马吧?最好是乘挽兼备的。”
这老油条说来说去都是说他的马不贵,净会吹牛皮忽悠小朋友。要是买一匹老马回去,过没两年那马就瓜柴了,岂不是亏了?
骏马娇贵,那八百里加急的骏马也不知道耐力好不好?要是一趟就跑死了,也是亏了。
挽马笨重耐.操,还能拉货,就是速度和灵活性跟不上骏马,萧墨跑货要的就是效率,太慢也不成。
马贩子一拍大腿,“有!我这儿还有几匹乘挽兼备的宝贝,我带你们去看看。”
说罢,马贩子把两人带到一个马棚外,那里的马的确与别处的不同,似乎是挽马与骏马的杂.交品种。
挽马长得笨重敦实,四肢粗壮有力,马头大,脖子粗短,适于套绳拉车。但是脖子短就代表脑袋不能灵活转动,视野范围有限,不适于极速奔跑。挽马的腿也较短,奔跑速度就比牛好一点。
而骏马身姿优雅,四肢纤长有力,尤其是后肢特别长,有利于加速奔跑。骏马都长得比较清秀,马头中等大小,颈项修长,能呈弓字形弯起,脖子非常灵活,能让马儿在奔跑中保持全方位视野。
骏马速度方面是杠杠的,就是太娇贵,不仅饲料精贵,驼人也不能驼多,用它来拉车也是勉强,除非几匹骏马一起拉。
而这栏马就跟改装车似的,形似骏马,但是体型却还是挽马的大块头的体型。
这栏马,马头比挽马又大又笨重的马头小,清清秀秀的也能称作骏马。脖子粗直,比挽马的短脖子长,比骏马的脖子粗,能够套绳。四肢粗壮有力,比挽马腿长,比骏马腿粗,奔跑速度和耐劳度应该好了不少。
这就是一群融合了骏马腿长、脖子长优势的挽马,叶萧逸很满意,对萧墨道:
“你去挑一匹吧?”
萧墨很快就挑好了一匹马,叶萧逸马上赞道:“大鼻子大眼睛小耳朵,这马不错。”
一旁的马贩子直接被这小兄弟的话逗得笑了出来,萧墨看了马贩子一眼,道:
“《相马经》有云,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奔。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目小而多白,则惊畏。
马耳欲小而锐,状如削竹者为佳。耳小则肝小,肝小则识人意。这样的马会比较通人性和好驾驭。舍弟说得有哪里不对?”
马贩子直拍自己脑袋,跟客人道歉:
“真是对不住,老朽卖一辈子马都没读过《相马经》,如今觉得您这话真是太对了。
区区一句就抵我大半辈子的经验,改明儿老朽也去读书去,让客人见笑了。”
叶萧逸点头接受了马贩子的道歉,老子也没读过什么相马经,就是赛过马,知道一点,不比你强多少。
萧墨溜着那马骑了骑,走了走,看马蹄印子都落在一条直线上,马腿没瘸没痛,运步轻快,算是合格了,就付了钱买了马。
两个少年郎同骑一匹矮壮的骏马,用全速奔回了家,发现速度还不算慢。而且杂了挽马血统的骏马,温顺老实了不少。
以前叶萧逸赛马从马背上跌下来,那马就撂蹄子自己撒欢奔去玩了。这儿的骏马,人去茶摊喝口水也是要栓着的,不然它会到处乱跑。
他这匹马却不用栓,会乖乖的原地等你回来,性子非常敦实。叶萧逸对这匹改良的挽马非常满意,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小乖”。
萧墨对他主子的文化程度不发表意见,只是默默的给叶萧逸加了作业。
叶萧逸跟着萧墨习了两个月《诗经》才学了200篇,基本每天只学三篇的节奏。
叶萧逸很不满意,老子的生命倒计时只有十年啊!按这个速度,何年何月才能把最初级的童生考下来?
萧墨却悠哉悠哉道:“是我阻止了你的进度吗?如果你功课能做得快点,我也好讲下一篇。”
叶混混咬牙切齿道:“你要不布置这么多变态的作业,我也不至于这么慢啊。”
这家伙教会了他一百篇诗经后,就开始让他写四六字一句的骈文。开始是每天写两句,后来慢慢增加功课,到现在是每天都要写一大段文邹邹的话。
对偶不佳重写、格律不对重写、萧墨看不顺眼的也重写,叶萧逸老命都被磨去了几条,对此是怨言满腹。
萧墨依旧悠然,笑得恶劣道:“什么时候你的文采让我满意了,这样的功课就可以停止了。”
受限于叶萧逸做功课的龟速,萧墨每天早上给他讲三篇诗经就出门去跑货了。留下叶萧逸一个人在背诵这三篇诗经,以及复背之前学的三篇诗经。
萧墨每天都有安排任务,今天复背哪几篇之前学过的诗经,明天又复背哪几篇。总之,每天都要轮番复背之前背过的篇章。
采用这种车轮战法,叶混混居然到现在还没忘记前面学过的两百篇诗经。
别人看书是过目不忘,叶老大是过目就忘。两个月前背会的东西,到现在还能一篇不漏的全部背下来,不得不说,是萧墨的记忆法起了大用。
已经背会的东西,就是要及时去回忆,才能达到不忘。回忆的次数多了,对这个信息的反复提取周期长了,就能达到永生不忘。
古人就是这么把人脑练成移动硬盘、兼考试作弊器的。我把文库和题库存在我脑子里,你总不能说我作弊吧?
叶萧逸背书之余,最头疼的就是骈文作业和练字功课。
萧墨的要求十分严格,从来不会因为叶萧逸是初学者而对他放低要求。骈文写得不像样,就直接重写,写到合格了才肯教下一篇。
叶萧逸脑中的那个生命倒计时一直在那里倒数,拖一天日子就少一天,逼也得逼出像样的东西来。
至于书法,萧墨对叶小孩的要求是求精不求多。不要求这小破孩每天写多少大字,只要求他每天上交一个合格的大字来。
为了这个合格的大字,叶萧逸每天都整费n张白纸,写废了好几百个字,才能交上一个萧墨不挑剔的字来。
叶某人被整得抓狂了,就会去萧墨的房间捣乱。趁他不在,睡他的被窝,把他的被子弄成一团糟,房间也弄成跟自己房间一样的狗窝。
每逢看到萧墨那个死洁癖抽搐的脸皮,叶萧逸就重新有心情继续学习。
每次看到这死小孩作死,萧墨就眯眯眼睛,决定继续加大功课难度,让他蹦跶得更厉害。
萧墨发现这小破孩虽然底子极差,但是却有一种越挫越勇的顽力。他布置多困难的任务,这小子虽然挣扎,但最终都能顺利完成。这就是个挑战型人才,按部就班不适合他,不断增加任务难度才能激发他更大的潜能。
如果叶萧逸知道萧墨这么想,他一定会操一声,老子哪有什么潜力?我的动力全来自脑中那个要命的生命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