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章 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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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中元的印象里,程维哲幼时极为聪慧,学堂里的课业没有哪个他不会做,也没有哪个他做不好,几乎是所有人的榜样。后来他一别经年,再回来时却发现长大后的程维哲开起了茶馆,端是听着隔壁那里时不时传来的说书声,便知他茶馆的生意极好。
这样一个能做得了学问,经得起买卖的人,现在居然来跟他说自己会点茶之法。
杨中元不由惊讶地问:“阿哲,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程维哲抬头看他,见他说这话真不是恭维,不由好笑道:“我不会的事情多着呢,首先我就不会厨艺,连粥都没煮过。”
听到他说厨艺,杨中元也不由跟着笑笑:“那是你没有学,说不定你学会了,比我还厉害呢。”
程维哲一边说话一边盯着小炉灶上面的水壶,见水已经烫得差不多了,忙过去细看:“你别夸我了,我可知道我自己,你那一手技艺,我是学不会的。”
“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今个喝什么茶?”杨中元取来一个枣木托盘,把一个茶壶两个茶盏摆在托盘上,“条件有限,咱也没有小炉红梅银碳,水也是我家院中井水,比不得泉水甘甜。”
“喝荣华吧。咱们自己喝着说话,哪里有那么多讲究,这大夏天的,守着个火炉还不热死。”程维哲见小壶里的井水已经沸开,水中翻滚而上的气泡微微发着声响,忙把它从炉灶上拎起来。
杨中元已经用茶匙往茶壶里加好茶叶,程维哲拎着热水过来,先是往茶壶里蓄满热水,盖上盖子之后,又烫了一遍壶体。
霎时间,浓厚的茶香就弥漫在小小的面铺子里,这会儿大灶里的柴火已经尽数熄灭,锅里炖着的鸡汤也不如饭时那样香,竟被茶气盖了过去。
“好茶!”杨中元深吸口气,感叹一声。
程维哲见他抽着鼻头,那摸样跟小时候耍赖时别无二致,不免有些好笑,他微微扬起嘴角,稍等片刻,便给两人一人斟上一碗。
茶盏是浅浅青碧色,而茶汤却有些红褐艳丽,配在一起,倒是极美。
“尝尝吧,这茶知你肯定爱喝,我多进了些,管够。”程维哲说着,又指了指那瓶白庭,“这个泉叔喝最合适,性温不良,清热解火,口感也颇为清淡。”
杨中元白他一眼,瘪着嘴道:“我又不是没喝过,自然知道这些,你嘱咐个什么劲。”
程维哲低头抹了抹鼻子,转瞬功夫就换了话题:“你刚说想加凉菜,说说你都想做什么?”
说起吃得来,杨中元的心思就被全然拐走,他先是想了想,然后说:“这个时节,绿叶菜都甚是便宜,我当时想着不如做麻油菜心,小白菜如果当日没有,那做麻酱油麦菜也是行的。”
这两种都是凉菜,只不过麻油菜心口味清淡,配着面条吃刚好爽口,而麻酱油麦菜味道重一些,却是咸香不腻,既有油麦菜的清香,也有芝麻的醇厚,做法都十分简单。
虽然只是普通的两道凉菜,但程维哲听他清亮的嗓音说出来,就不由咽了口口水,主要是杨中元手艺实在太好,无论他说做什么,程维哲都理所当然认为再没哪个大厨比他强。
但馋虫被引出来的同时,程维哲也想了更多:“我刚才就说,铺子里只有你一个师傅,这两样菜我虽然不会做,但也知道放久了味道就会不太新鲜。你这里是面铺子,我认为围绕面这一个字主打就够了,其余都是陪衬。”
程维哲毕竟开店时间久,经验也更足,杨中元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听他的:“你说得对,那你觉得我应该做什么?”
这可难住他了,要说吃,程维哲在行,但要说做,他可不行。他一边盘算着不想让杨中元白天耗费太多精力,又使劲想着能存一天味道都不变的凉菜,可着实有些苦恼。
他想着早起家里餐桌的那些菜肴,突然灵机一动:“小元,你会做素什锦吗?”
杨中元一听这名字,立马道:“这个谁不会啦,小菜一碟。”
“你觉得这个如何,我记得小时候冬日雪天,我们去书院读书,我爹就给我带过这个配饭吃,放一上午,味道丝毫不变,做法应该也简单?”
“好,食材家里都有,待会儿我就做上。”杨中元点点头,他看程维哲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就连酒窝都显出几分怀念来,自己也跟着想起许久之前的那段时光。
他幼时脾气颇有些不好,在书院里更是横行霸道,就连程维哲都算上,书院里的同堂几乎都跟他打过架斗过嘴。
可就算其他人都不爱跟他一起玩,也总有程维哲陪着他,他们两个是学堂里最奇怪的朋友,一言不合能闹得上房揭瓦,却时时刻刻都要黏在一起,无论玩耍,无论吃饭。
打过架了一人说一句对不起就算揭过,生了气也过不了一堂课,没多会儿还要坐成同桌,一起在课间念叨夫子的口误与小毛病。
这个夏日的上午,阳光温暖而明亮,他们两个坐在街边小小的面铺子里,伴着茶香突然一起回忆起过去。
程维哲扭过头,认真看着杨中元已经长大成人后的面容。他小时候眼睛很大,看着人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就十分机灵,可是没有想到,十几年不见,他的眼睛还是长成杨家人特有的丹凤眼。
如今杨中元再看人,机灵与鬼头少了,可却别有一番风采。他那一双凤眼一挑程维哲初见他时并不觉得,可是日长了,却觉得心里麻麻痒痒,有什么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他起先想不明白,如今却已经有些隐隐了悟。
程维哲心中不由叹了口气,可在抬头时,他脸上的表情却丝毫未变:“我下午无事,等你饭点忙完了,我帮你洗菜吧。”
杨中元好笑地看着他:“得了,我可不能老是劳烦你小程老板给我做洗菜工,我要是忙不过来会叫你的,跟你不会客气。”
要做的小菜定下来,杨中元也破有些高兴,他一连喝了半壶温茶,这才意犹未尽:“其实冲泡之法虽说简单,但也能还原茶之本味,虽说茶叶并不是食材,但其实原理也是相近的。”
程维哲点点头,垂眸看着影青茶壶,道:“我头几年盘下这个铺子,因它本来就是茶馆,所以我也懒得更改,继续便经营了下来。不过这些年来摸爬滚打的,也渐渐体会到茶叶的好处来。你看,这小小的几片叶子,从采摘道焙成茶饼无一不讲究,等到吃的时候,光吃法就得许多种样子,还不用说选用的茶具,沏泡的用水,沸水的炭火,甚至连茶室位置与茶客都有说法。我初时并不懂得,后来跟茶客们谈得多了,也渐渐体会出一二来。”
“是了,泡茶其实跟做饭一样,食材调料锅碗瓢盆,色香味俱全的那才叫佳肴,否则就是普通的吃饭而已。咱们得有追求不是?“杨中元认真听着他说了好长一席话,突然问道,“阿哲,你以后要走茶商这条路吗?”
虽然以程维哲如今的年纪,再去参科举照样不晚,可这些日子以来,杨中元只看到他日日都混迹在雪塔巷里,不是忙活自己铺子的事情,就是帮着杨中元这边操持,书是根本没有摸过一下的。
程维哲从来都是一个想要什么便做什么的人,就算杨中元十几年未见他,却也能笃定这一点。
他不看书,就是对读书做官一事再无指望,那么剩下的,看他一说起茶叶来那份激动,杨中元便也能猜到一二。
听了他的话,程维哲不由又露出一个笑容来,这一次,他的笑仿佛连眼底都沾染上霞色,看起来似乎非常开心与满足:“你总是这样懂我,小元。”
他声音醇厚,再配上这样一副表情,又说着这样一句动人的话语,杨中元只觉得耳根仿佛都热了起来,他忙别过头去,低声道:“你说的那么认真,好猜得很,我又不笨。”
“哈哈,”程维哲笑了两声,又说,“是啊,小元,你难道就想留在这个小小的丹洛吗?我虽然不像你离开过这里,但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我想离开,已经想了很多年。”
杨中元抬起头,他望向程维哲的目光有着赞许与认同,也略微带着难以掩饰的关心。他知道他在程家过得并不愉快,当时年纪小的时候,程维哲说过家里许多事情,杨中元还曾偷偷趁他不的时候,跑去揍了程维书一顿。
他说不上为什么,但就是觉得程维书欺负程维哲,他要替小伙伴报仇雪恨。
现在想起来,真是傻得可以。
“离开也好,等我爹身体好了,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天大地大,哪里不能好好生活,对不对?”
程维哲看着他,心里的那些感动简直要满溢出来,杨中元虽然从来都是个嘴硬心软的人,但是面对最亲的人,他也会讲最好听的情话。
“好,我们一起离开,找一个最繁荣的城市,我们开大酒楼,你做大厨,我做掌柜,赚数不清的银子。”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感谢:阿呆的地雷*3、Debby丶的地雷~~~
嘤嘤嘤嘤弱智作者不小心点错了直接发表!!我整齐的发表时间就这么没了,哭瞎!!!算了趁着这个时候我把前面章节的bug改了……orz
在杨中元的印象里,程维哲幼时极为聪慧,学堂里的课业没有哪个他不会做,也没有哪个他做不好,几乎是所有人的榜样。后来他一别经年,再回来时却发现长大后的程维哲开起了茶馆,端是听着隔壁那里时不时传来的说书声,便知他茶馆的生意极好。
这样一个能做得了学问,经得起买卖的人,现在居然来跟他说自己会点茶之法。
杨中元不由惊讶地问:“阿哲,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程维哲抬头看他,见他说这话真不是恭维,不由好笑道:“我不会的事情多着呢,首先我就不会厨艺,连粥都没煮过。”
听到他说厨艺,杨中元也不由跟着笑笑:“那是你没有学,说不定你学会了,比我还厉害呢。”
程维哲一边说话一边盯着小炉灶上面的水壶,见水已经烫得差不多了,忙过去细看:“你别夸我了,我可知道我自己,你那一手技艺,我是学不会的。”
“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今个喝什么茶?”杨中元取来一个枣木托盘,把一个茶壶两个茶盏摆在托盘上,“条件有限,咱也没有小炉红梅银碳,水也是我家院中井水,比不得泉水甘甜。”
“喝荣华吧。咱们自己喝着说话,哪里有那么多讲究,这大夏天的,守着个火炉还不热死。”程维哲见小壶里的井水已经沸开,水中翻滚而上的气泡微微发着声响,忙把它从炉灶上拎起来。
杨中元已经用茶匙往茶壶里加好茶叶,程维哲拎着热水过来,先是往茶壶里蓄满热水,盖上盖子之后,又烫了一遍壶体。
霎时间,浓厚的茶香就弥漫在小小的面铺子里,这会儿大灶里的柴火已经尽数熄灭,锅里炖着的鸡汤也不如饭时那样香,竟被茶气盖了过去。
“好茶!”杨中元深吸口气,感叹一声。
程维哲见他抽着鼻头,那摸样跟小时候耍赖时别无二致,不免有些好笑,他微微扬起嘴角,稍等片刻,便给两人一人斟上一碗。
茶盏是浅浅青碧色,而茶汤却有些红褐艳丽,配在一起,倒是极美。
“尝尝吧,这茶知你肯定爱喝,我多进了些,管够。”程维哲说着,又指了指那瓶白庭,“这个泉叔喝最合适,性温不良,清热解火,口感也颇为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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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都是凉菜,只不过麻油菜心口味清淡,配着面条吃刚好爽口,而麻酱油麦菜味道重一些,却是咸香不腻,既有油麦菜的清香,也有芝麻的醇厚,做法都十分简单。
虽然只是普通的两道凉菜,但程维哲听他清亮的嗓音说出来,就不由咽了口口水,主要是杨中元手艺实在太好,无论他说做什么,程维哲都理所当然认为再没哪个大厨比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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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哲从来都是一个想要什么便做什么的人,就算杨中元十几年未见他,却也能笃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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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他的话,程维哲不由又露出一个笑容来,这一次,他的笑仿佛连眼底都沾染上霞色,看起来似乎非常开心与满足:“你总是这样懂我,小元。”
他声音醇厚,再配上这样一副表情,又说着这样一句动人的话语,杨中元只觉得耳根仿佛都热了起来,他忙别过头去,低声道:“你说的那么认真,好猜得很,我又不笨。”
“哈哈,”程维哲笑了两声,又说,“是啊,小元,你难道就想留在这个小小的丹洛吗?我虽然不像你离开过这里,但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我想离开,已经想了很多年。”
杨中元抬起头,他望向程维哲的目光有着赞许与认同,也略微带着难以掩饰的关心。他知道他在程家过得并不愉快,当时年纪小的时候,程维哲说过家里许多事情,杨中元还曾偷偷趁他不的时候,跑去揍了程维书一顿。
他说不上为什么,但就是觉得程维书欺负程维哲,他要替小伙伴报仇雪恨。
现在想起来,真是傻得可以。
“离开也好,等我爹身体好了,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天大地大,哪里不能好好生活,对不对?”
程维哲看着他,心里的那些感动简直要满溢出来,杨中元虽然从来都是个嘴硬心软的人,但是面对最亲的人,他也会讲最好听的情话。
“好,我们一起离开,找一个最繁荣的城市,我们开大酒楼,你做大厨,我做掌柜,赚数不清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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