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邀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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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不归慌乱急了,他完全没有预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他一边压低声音喊着对不起,一边往袋子里摸索着警官证,想要故技重施。
女孩显然误以为胡不归在找寻凶器,她一边后退,一边大声呼救,手还在不停地摸索着“武器”。
胡不归被逼无奈,实在是无法可想,只得把手里的早餐扔在地上,双手摊开,摆出一副缴械投降的姿态。
女孩这才注意到袋子里的早餐,有些疑惑的问道:“你……是她男朋友?”
看到女孩不再尖叫,胡不归如蒙大赦,也不管三七二四一,头点得小鸡啄米。
女孩长吁一口气,拍拍胸口自我安慰道:“吓死我了!”又嗔怪道:“也不早说!”然后竟然大刺刺地把门敞开,示意胡不归进来。
胡不归不禁对面前这个女孩的自我保护能力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他捡起地上的早餐,走进房间。
——————
门口几乎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女鞋,胡不归踮着脚走进去,房间是非常狭小的两居室,墙面已经有些斑驳脱落,桌子还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古董,沙发则是时下流行的风格,一台老旧的彩色电视机上落满灰尘,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茶几上摆放着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旁边散放着各式各样的零食。
屋子的背向有一个小小的飘窗,南面则是两个房间,其中一个大敞着,应该就是刚才那个女孩的卧室。
女孩并没有搭理胡不归,直接一头钻进了卫生间。
5分钟后,女孩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似乎换了一个人。她的头发简单地拢了起来,随意地扎在了一边,刚刚洗过的脸上,皮肤洁白紧致,只是眼角还有之前留下的残妆。
她从冰箱里翻出两罐啤酒,一罐扔给胡不归,走到沙发边上,很不见外地蹬掉了拖鞋,赤着脚盘腿坐了下来,就着啤酒,开始狼吞虎咽地吃着早餐。
一边吃着,她一边问道:“你们认识多久了?”
胡不归嗯、嗯地敷衍着,想着下一步的对策。
“之前也没听她提过你啊?”
“你们出的来不?”
女孩似乎也并不在意胡不归的回答,自顾自地问着。吃完早餐,女孩舒服地伸了个懒腰,说道:“你就在外面等着吧,我继续睡觉去了。”
胡不归自然不能在这里傻傻的等下去,他已经想出了对策——先争取对方的支持,再获取最多的信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几乎是舔着脸地又掏出了自己的警官证:“那个,其实吧,我不是坏人。”
女孩有些怀疑地看着胡不归的举动,接过警官证,仔细辨认着。
“你看,有照片,有职务,底版是水印的,还有司法厅的钢印,不会是假的。”胡不归解释道。
“哟呵!”女孩很是惊异地重新打量着胡不归,“你……不是她男朋友吧?”
胡不归想了想,最终还是觉得还是应该善意地隐瞒这个敏感的女孩,他郑重地点了点头。
“哦,我就猜到!”她恍然大悟似得点了点头,“那么,你是来找我?”
胡不归对女孩的思维逻辑感到不可思议,暗暗揪心这样的智商在四九城那得被骗多少回!
“可以这么说。”胡不归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接着又说道:“但主要是想了解一些你朋友的信息。”
女孩的脸上先是洋溢出一些兴奋的颜色,尔后又迅速地暗淡了下来。
胡不归想了想,说:“这样吧,你也刚吃完早餐,我们出去转转,再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你看怎么样?”
初冬的早晨还是有些冷的,地面上铺着一层白白的霜冻,树木干枯的枝桠在寒风中张牙舞爪,路边稀稀落落地开始出现一些晨练和遛鸟的老人。
胡不归和这个矮自己半个头的、初次谋面的女孩走在这个古老的城市里没有林荫的林荫道上,感觉竟有些谈情说爱的恍惚感。
“虽然很不礼貌,但是我……”
“叫我璇子就行。”女孩很爽快地替胡不归解了围。
“你好,璇子,我叫胡不归。很高兴认识你。”
“呃,也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的早餐。”
“那我们就开始吧,你的朋友,是叫……是叫什么名字的?”
璇子不可意思地看了胡不归一眼,说:“你丫穿越的吧?什么都不知道?”
胡不归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等着露子的回答。
璇子并没有立刻说话,指了指旁边的24小时店,说:“可不能便宜了你,给你个机会,贿赂贿赂我吧!”
这是一双米黄色的雪地靴,靴帮上挂着几缕流苏,鞋面上还嵌着一颗毛绒绒的小白球,正随着璇子的脚步忽左忽右地颠动着。璇子低着头,看着新买的鞋子,蹦蹦跳跳地走着。
“你,还没有履行承诺哦!”胡不归提醒道。
“哦?”璇子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刚才说过的话,半响才回忆过来,说:“哦,她叫若晴。”
胡不归长出一口气。
——————
俩人来到街角巷子里的一家咖啡馆里。这里非常地冷清,只有一个服务员慵懒地工作着,不知从哪里飘出了班得瑞的钢琴曲《童年》,微微醺得人陶醉。
俩人都没有点咖啡,胡不归要了一杯清茶,璇子要了一杯牛奶。
锁定目标后的胡不归恢复了一些淡定,他小心地继续加固着和璇子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
“你们俩认识多久了?”
“你是不是打算把我问过你的话再撸一遍?”璇子的回答呛得胡不归一窒。
“嗯。”胡不归重新整理着提问的思绪,问道:“你对她了解多少?”
璇子和若晴之间的关系,很像歌曲里的“赵薇和上官燕”。她们俩人因为房租的原因,合租了同一套房子——她们所在的这个小区,几乎都是这样的租客——除此以外,并没有多少交集。
璇子的老家在西北农村,10几岁就跟着在北京做保安的哥哥一起出来闯荡。她并不是那种看上去很漂亮的女孩,五官还算端正,身材和皮肤却很一般,对这样的“三无”女孩,北漂之路的艰辛自不必说,不过也好在她的性格很豁达,想法也简单,稍稍缓冲了现实对生活的挤压。
她在一个保险公司里做电话客服,而据她所知,她和若晴一个上半夜、一个下半夜,工作的时间刚好错开,白天又都是窝在房间里睡觉。所以,尽管她们已经合租了快一年,璇子知道的信息却并没有多少。所以,在她的讲述里,介绍自己的内容要远远多过若晴。
“有个开跑车的男的,经常来找她,好像是她哥哥。但是……我们这些人,不会去谈论家人。”璇子慢慢地说着,“她很少说话,像是永远都在守着很多的秘密。看上去很柔和,其实性子比我倔得多。”
璇子说着,突然又想起来什么似的,问胡不归道:“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胡不归苦笑,说:“我要是告诉你,我在几千公里之外,见过她一面,然后就朝思暮想、念念不忘地跑来找她,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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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不归慌乱急了,他完全没有预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他一边压低声音喊着对不起,一边往袋子里摸索着警官证,想要故技重施。
女孩显然误以为胡不归在找寻凶器,她一边后退,一边大声呼救,手还在不停地摸索着“武器”。
胡不归被逼无奈,实在是无法可想,只得把手里的早餐扔在地上,双手摊开,摆出一副缴械投降的姿态。
女孩这才注意到袋子里的早餐,有些疑惑的问道:“你……是她男朋友?”
看到女孩不再尖叫,胡不归如蒙大赦,也不管三七二四一,头点得小鸡啄米。
女孩长吁一口气,拍拍胸口自我安慰道:“吓死我了!”又嗔怪道:“也不早说!”然后竟然大刺刺地把门敞开,示意胡不归进来。
胡不归不禁对面前这个女孩的自我保护能力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他捡起地上的早餐,走进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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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几乎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女鞋,胡不归踮着脚走进去,房间是非常狭小的两居室,墙面已经有些斑驳脱落,桌子还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古董,沙发则是时下流行的风格,一台老旧的彩色电视机上落满灰尘,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茶几上摆放着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旁边散放着各式各样的零食。
屋子的背向有一个小小的飘窗,南面则是两个房间,其中一个大敞着,应该就是刚才那个女孩的卧室。
女孩并没有搭理胡不归,直接一头钻进了卫生间。
5分钟后,女孩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似乎换了一个人。她的头发简单地拢了起来,随意地扎在了一边,刚刚洗过的脸上,皮肤洁白紧致,只是眼角还有之前留下的残妆。
她从冰箱里翻出两罐啤酒,一罐扔给胡不归,走到沙发边上,很不见外地蹬掉了拖鞋,赤着脚盘腿坐了下来,就着啤酒,开始狼吞虎咽地吃着早餐。
一边吃着,她一边问道:“你们认识多久了?”
胡不归嗯、嗯地敷衍着,想着下一步的对策。
“之前也没听她提过你啊?”
“你们出的来不?”
女孩似乎也并不在意胡不归的回答,自顾自地问着。吃完早餐,女孩舒服地伸了个懒腰,说道:“你就在外面等着吧,我继续睡觉去了。”
胡不归自然不能在这里傻傻的等下去,他已经想出了对策——先争取对方的支持,再获取最多的信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几乎是舔着脸地又掏出了自己的警官证:“那个,其实吧,我不是坏人。”
女孩有些怀疑地看着胡不归的举动,接过警官证,仔细辨认着。
“你看,有照片,有职务,底版是水印的,还有司法厅的钢印,不会是假的。”胡不归解释道。
“哟呵!”女孩很是惊异地重新打量着胡不归,“你……不是她男朋友吧?”
胡不归想了想,最终还是觉得还是应该善意地隐瞒这个敏感的女孩,他郑重地点了点头。
“哦,我就猜到!”她恍然大悟似得点了点头,“那么,你是来找我?”
胡不归对女孩的思维逻辑感到不可思议,暗暗揪心这样的智商在四九城那得被骗多少回!
“可以这么说。”胡不归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接着又说道:“但主要是想了解一些你朋友的信息。”
女孩的脸上先是洋溢出一些兴奋的颜色,尔后又迅速地暗淡了下来。
胡不归想了想,说:“这样吧,你也刚吃完早餐,我们出去转转,再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你看怎么样?”
初冬的早晨还是有些冷的,地面上铺着一层白白的霜冻,树木干枯的枝桠在寒风中张牙舞爪,路边稀稀落落地开始出现一些晨练和遛鸟的老人。
胡不归和这个矮自己半个头的、初次谋面的女孩走在这个古老的城市里没有林荫的林荫道上,感觉竟有些谈情说爱的恍惚感。
“虽然很不礼貌,但是我……”
“叫我璇子就行。”女孩很爽快地替胡不归解了围。
“你好,璇子,我叫胡不归。很高兴认识你。”
“呃,也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的早餐。”
“那我们就开始吧,你的朋友,是叫……是叫什么名字的?”
璇子不可意思地看了胡不归一眼,说:“你丫穿越的吧?什么都不知道?”
胡不归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等着露子的回答。
璇子并没有立刻说话,指了指旁边的24小时店,说:“可不能便宜了你,给你个机会,贿赂贿赂我吧!”
这是一双米黄色的雪地靴,靴帮上挂着几缕流苏,鞋面上还嵌着一颗毛绒绒的小白球,正随着璇子的脚步忽左忽右地颠动着。璇子低着头,看着新买的鞋子,蹦蹦跳跳地走着。
“你,还没有履行承诺哦!”胡不归提醒道。
“哦?”璇子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刚才说过的话,半响才回忆过来,说:“哦,她叫若晴。”
胡不归长出一口气。
——————
俩人来到街角巷子里的一家咖啡馆里。这里非常地冷清,只有一个服务员慵懒地工作着,不知从哪里飘出了班得瑞的钢琴曲《童年》,微微醺得人陶醉。
俩人都没有点咖啡,胡不归要了一杯清茶,璇子要了一杯牛奶。
锁定目标后的胡不归恢复了一些淡定,他小心地继续加固着和璇子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
“你们俩认识多久了?”
“你是不是打算把我问过你的话再撸一遍?”璇子的回答呛得胡不归一窒。
“嗯。”胡不归重新整理着提问的思绪,问道:“你对她了解多少?”
璇子和若晴之间的关系,很像歌曲里的“赵薇和上官燕”。她们俩人因为房租的原因,合租了同一套房子——她们所在的这个小区,几乎都是这样的租客——除此以外,并没有多少交集。
璇子的老家在西北农村,10几岁就跟着在北京做保安的哥哥一起出来闯荡。她并不是那种看上去很漂亮的女孩,五官还算端正,身材和皮肤却很一般,对这样的“三无”女孩,北漂之路的艰辛自不必说,不过也好在她的性格很豁达,想法也简单,稍稍缓冲了现实对生活的挤压。
她在一个保险公司里做电话客服,而据她所知,她和若晴一个上半夜、一个下半夜,工作的时间刚好错开,白天又都是窝在房间里睡觉。所以,尽管她们已经合租了快一年,璇子知道的信息却并没有多少。所以,在她的讲述里,介绍自己的内容要远远多过若晴。
“有个开跑车的男的,经常来找她,好像是她哥哥。但是……我们这些人,不会去谈论家人。”璇子慢慢地说着,“她很少说话,像是永远都在守着很多的秘密。看上去很柔和,其实性子比我倔得多。”
璇子说着,突然又想起来什么似的,问胡不归道:“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胡不归苦笑,说:“我要是告诉你,我在几千公里之外,见过她一面,然后就朝思暮想、念念不忘地跑来找她,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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