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峰回路转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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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所谓伏笔,就是指文章中,为了前后呼应所作的提示或暗示。所以一旦设伏就要有呼有应,有伏必收。”
而自己在设计《欺世大魔王》故事大纲的时候偷过懒,这除了难为责编之外,还害了自己。由于支线杂乱,反复检查还是漏下一个伏笔忘了回收,这让自己在某些考究党手上丢了不少面子。
“我白话这么多,是为了给各位说明一件事——这疙瘩就有一个我没有收的伏笔。”
萧远悠面对的毕竟是主角,光环加身、福缘护体,武动河山、智负八斗,书里面打遍天下无敌手,他一个拿外卖都不利索的当代键盘侠,怎么和主角斗?拿什么和主角斗?
而且正派勇者也靠不住,虽然这么说没啥礼貌,但那货显然脑子不够用,是个傻蛋。也不知道啥时候来救人,只能靠自己挣扎了。具体则么做,就是利用那些还未被主角发掘的伏笔剧情。
这些剧情还不属于任何人,所以她们也可以属于任何人。
萧远悠远远看见两人动起真格,在地上垒出个石块土堆,脱下外套往上一盖,看准时机,等两人斗的难分难解时抽身就往外跳。
魔王放心不管他是因为这里四面悬崖,剧目测,萧远悠并不会上天,所以才放心大胆去单挑。
但他不如作者了解这个世界,进入埋骨地墓塔内的瞬间,其实引力也会颠倒。你跳进去,立马就能着地——虽然是头着地。
像萧远悠这体质,三米高头着地保不齐就是个上位脑瘫。所以他很狼狈的趴在最底层,再溜到墓塔之内,一翻身,再站起来时,就像蜘蛛侠倒立附在天花板上一样。
他必须走到塔顶,也就是最下面的尖端。
“真是宏伟!”
萧远悠看了看目的地,却突然蹲在地上,开始仔细考虑一个问题:“要不然还是回去吧。”
目测直线距离:三公里!
还不算斜坡和阶梯,真的很远。
身处绝境,哪怕这条伏笔里埋着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萧远悠也会在回头与前进之间犹犹豫豫的上路。
“真不是我这个人没出息,因为我回去找安迪不一定死,但这几万级阶梯爬上去只怕……真的会死吧?”这懒死鬼还没开始走就已经开始泄气。
萧远悠自己都由衷感叹:如果我这样的人当主角,真不知道会死成什么鸟样。
“呜呜呜呜——”
萧远悠思考的当口,他已经被几大团绿色鬼影包围,这些鬼怪不靠近,但也没散开,隔着三米远围着他,客观看上去像是在用餐前观赏菜色。
这是无法前去地狱的怨灵,虽然在原著中只是前期小怪,但对萧远悠来说也是施瓦辛格级的强敌,更别说眼前这成千上万的数量……
看着周围这一大团绿油油的包心菜,萧远悠却一反常态的一脸淡定。
这不是说他个人胆子有多大,是因为他作为作者对这堆家伙知根知底,如果真的在现实生活中撞鬼,估计他的脸色不会比鬼好看到哪里去,但书里就两说了。
只见他一不念咒二不画符,弯腰就从地上捡起两块青砖,一脸痞子样:“闪远点!大爷远来边疆体察民情,没看见吗!”
【阳间的人怎么怕鬼,阴间的鬼就怎么怕人。】
萧远悠当机立断,拿起板砖从九层东三路杀到了六层东大门一号(墓碑),除了差点把自己累去了半条命,身上居然毫发无伤。
人善被人欺,何况是鬼!不莽一点难保这群鬼魂不会团过来整他,萧远悠的一脸凶神恶煞果真让这些家伙不敢轻易靠近,但这种虚张声势也不知道能维持多久。
再勉强爬一层,到了第五层时,萧远悠浑身汗如雨下,就像水龙头拧开了口,止也止不住,再过不久他就会脱水。
而阶梯的斜度则已经到了五十度,再往上一点几乎就是六十多度的斜坡,可以说是修炼无敌风火轮的最好地形。难爬不说,一个踩空,只怕真的要放出这个大招来,然后顺利加入后面这个大家族。
这种楼梯滚下去还不能即死,至少得滚到头了再喘一阵才能咽气,这对正常人来说,直接摔死了还轻松点。
“让我看看爬了多远了?”
回看那已经爬完的四层,还有没爬的四层,真是难选,这时候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都有四层的路要走,而且还都是吉凶未卜。
有时候,要死还真不容易(第二次)。
萧远悠知道,抵达半路是一个分水岭,因为这时无论放弃还是坚持都是一样的路程,累得半死反而能成为坚持下去的理由。最后越接近终点,满腔的抱怨和身心的疲惫越能成为动力支持人前进。
汗浆如雨,两眼虚迷,脚步踉跄,呼吸时肺部感到有异物,后脑和胸腔都开始隐隐作痛。这已经在累死的边缘了,而支持他到现在的无法只是——
我特么就是不想改结局!
但当他咬着牙爬到倒数第二层时,精疲力竭全靠精神力量支持的他也顶不住了,周围的幽魂也发现了他的疲态,不断朝他聚拢,这次萧远悠连发狠较劲的力气都没有,四肢犹如灌铅,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逼近。
“再这样下去,会被这些家伙撕碎的。”
但萧远悠最大的弱点就是体力,脚步虚浮的他不敢再继续走,因为他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视野内的景象不住地旋转、晃动,他的状态不佳,现在动一动都极有可能失足滚下去,然后在疼痛中失去意识,一觉不起,再醒来时变成了孤魂野鬼,让安迪抓起来囚禁在灵魂容器中,此后为角色们修改结局——
不行,不愿意,死都不愿意,魂飞魄散也不愿意!。
喘着粗气,暂且让视线离开塔顶,回头一看,这里已经接近墓塔顶端,从这里可以数出九层墓塔的每一层,透过薄雾,能模糊地看到它的全貌。密密麻麻的墓碑像是巨型牛百叶一样,堪称密恐杀手。
此外,四面八方时远时近的低语和哭嚎,使人心悸,摄人心魂。
绝望的现状,和绝望的环境。
萧远悠知道这些鬼魂在观察中已经看透了自己的斤两,开始从试探变为发难。
而自己,真的只能后悔平日里没有多参加小区里的体育活动,哪怕跟着大爷们打打太极也是好的,能多一点体力也不至于在这种实打实的“鬼地方”嗝屁。举目四顾,连个帮忙办后事的亲戚朋友都见不到一个。
再看看周围这群货,身边这群家伙们倒是管收尸,但他们貌似不只管收尸,混账!还兼管分尸!
主角配角的性格他了如指掌,能多加控制,但这种龙套也不算的死灵,他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它们可没有性格特点,只有令人毛骨悚然的爪牙和鬼脸。幽灵的指爪已经碰到了萧远悠,让他浑身不禁一寒。
萧远悠神智被摄走,开始迷失自我,被浸入以往的遗憾中。
我总把烂尾褒饰为“艺术追求”,这其实并不完全是拿来敷衍编辑的借口,对创作,我依然抱有一种所谓“愤青”们追求的个性和意义,不管你们怎么想,我觉得这是各行各业人们该在自己岗位上留下的痕迹。就像上战场要杀过人,当和尚要撞过钟。没有人愿意在自己投入青春和精力之后,还无法证明自己承认自己,然后留下自己的痕迹。
这种事说来十分缥缈(学名:不靠谱),人一天没事干老想留下点痕迹干嘛?等人收拾吗?(比如大学四必修:思马近毛……)
不可否认的是,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家史,就是通过整理这些痕迹而留下来的。
萧远悠是个功底扎实的年轻作者,比起同龄人来说,他通过阅读和创作得到了很多见识,能让他一眼观察到许多事物的本质和意义。
写小说到底能给读者带来什么,是心灵鸡汤还是精神垃圾?是思维启迪还是逗趣笑话?
“为什么写小说?”萧远悠再问了一次这个问题。
一开始自己就问过这些问题,全身心投入创作后,又开始思考创作的意义,这是在杂志工作几年来一直思考的问题,也是不少人因为没有答案而纷纷回避的难题。
对自己来说:一切问题都是有答案的,至少在个人看来,问题的答案不在正确与否,而是在于能不能说服自己。
那个说服了萧远悠的答案,趋于主流:职业创作者能留下的痕迹,就是生涯中的某一个作品。
个人觉得这个答案,还不错。
但是这个目标,对一个二十出头、嘴上连毛都没长的年轻人来说,挺难的。
他需要时间来沉淀思想,所幸的是,他还年轻,像许多好高骛远、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一样,未来有的是时间给他们总结。
而不幸的是,他现在就快要被自己的书给置于死地!
久之,回忆的片段在脑中闪回,萧远悠突然苦笑一声:“最想写的故事还没动笔,却要先被自己的角色杀掉……这是自作自受吗?”
周围厉鬼可不知道他的忧愁,数十双鬼手抓到萧远悠身上。
他却如若无物,只感到有那么一只手,已经扼住了他的喉咙。
死前回光——
萧远悠凄厉哭诉:“那不是烂尾啊!”
他知道自己的结局不会受到欢迎,甚至会为自己带来嘘声和损失,但他依然坚持着写他的结局。萧远悠是个胆小怕事的小人物,用他写小说的习惯来给自己定义:这种人绝对当不了主角。不具备迎难而上的毅力,也没有越挫越勇的心性,还有那爬楼梯都几乎累死的体质。
无胆无谋,无勇无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任何特点的人,却在那黑骑士的锋锐剑锋面前说:“我不愿意。”
自己为之服务的人、为之协助的人、为之而生的人,没有一个认同他的结局,但他依然会告诉他们:我为什么要改!
他是一个幼稚的人,和社会上其他人比起来过于不成熟,明明只要略微放弃一些原则就可以名利双收,但幼稚就是幼稚,以至于现在命在顷刻,他也没有想到要改自己落笔成文的终章。
或许梦想会随着生命的流失而渐渐烟消云散,但一个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执着,却没有丝毫改变。
因为,现世上所有的千言万语,也写不出创作者心中哪怕一个片段的精彩。
一个有别于所有角色的人,他是作者。
“痛啊!”萧远悠突然悲从中来,怒意随着泪满润眼眶,用他此生中难有的怒意厉声吼道:“想不到居然到此为止!你是在作弄我吗!”
32 “所谓伏笔,就是指文章中,为了前后呼应所作的提示或暗示。所以一旦设伏就要有呼有应,有伏必收。”
而自己在设计《欺世大魔王》故事大纲的时候偷过懒,这除了难为责编之外,还害了自己。由于支线杂乱,反复检查还是漏下一个伏笔忘了回收,这让自己在某些考究党手上丢了不少面子。
“我白话这么多,是为了给各位说明一件事——这疙瘩就有一个我没有收的伏笔。”
萧远悠面对的毕竟是主角,光环加身、福缘护体,武动河山、智负八斗,书里面打遍天下无敌手,他一个拿外卖都不利索的当代键盘侠,怎么和主角斗?拿什么和主角斗?
而且正派勇者也靠不住,虽然这么说没啥礼貌,但那货显然脑子不够用,是个傻蛋。也不知道啥时候来救人,只能靠自己挣扎了。具体则么做,就是利用那些还未被主角发掘的伏笔剧情。
这些剧情还不属于任何人,所以她们也可以属于任何人。
萧远悠远远看见两人动起真格,在地上垒出个石块土堆,脱下外套往上一盖,看准时机,等两人斗的难分难解时抽身就往外跳。
魔王放心不管他是因为这里四面悬崖,剧目测,萧远悠并不会上天,所以才放心大胆去单挑。
但他不如作者了解这个世界,进入埋骨地墓塔内的瞬间,其实引力也会颠倒。你跳进去,立马就能着地——虽然是头着地。
像萧远悠这体质,三米高头着地保不齐就是个上位脑瘫。所以他很狼狈的趴在最底层,再溜到墓塔之内,一翻身,再站起来时,就像蜘蛛侠倒立附在天花板上一样。
他必须走到塔顶,也就是最下面的尖端。
“真是宏伟!”
萧远悠看了看目的地,却突然蹲在地上,开始仔细考虑一个问题:“要不然还是回去吧。”
目测直线距离:三公里!
还不算斜坡和阶梯,真的很远。
身处绝境,哪怕这条伏笔里埋着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萧远悠也会在回头与前进之间犹犹豫豫的上路。
“真不是我这个人没出息,因为我回去找安迪不一定死,但这几万级阶梯爬上去只怕……真的会死吧?”这懒死鬼还没开始走就已经开始泄气。
萧远悠自己都由衷感叹:如果我这样的人当主角,真不知道会死成什么鸟样。
“呜呜呜呜——”
萧远悠思考的当口,他已经被几大团绿色鬼影包围,这些鬼怪不靠近,但也没散开,隔着三米远围着他,客观看上去像是在用餐前观赏菜色。
这是无法前去地狱的怨灵,虽然在原著中只是前期小怪,但对萧远悠来说也是施瓦辛格级的强敌,更别说眼前这成千上万的数量……
看着周围这一大团绿油油的包心菜,萧远悠却一反常态的一脸淡定。
这不是说他个人胆子有多大,是因为他作为作者对这堆家伙知根知底,如果真的在现实生活中撞鬼,估计他的脸色不会比鬼好看到哪里去,但书里就两说了。
只见他一不念咒二不画符,弯腰就从地上捡起两块青砖,一脸痞子样:“闪远点!大爷远来边疆体察民情,没看见吗!”
【阳间的人怎么怕鬼,阴间的鬼就怎么怕人。】
萧远悠当机立断,拿起板砖从九层东三路杀到了六层东大门一号(墓碑),除了差点把自己累去了半条命,身上居然毫发无伤。
人善被人欺,何况是鬼!不莽一点难保这群鬼魂不会团过来整他,萧远悠的一脸凶神恶煞果真让这些家伙不敢轻易靠近,但这种虚张声势也不知道能维持多久。
再勉强爬一层,到了第五层时,萧远悠浑身汗如雨下,就像水龙头拧开了口,止也止不住,再过不久他就会脱水。
而阶梯的斜度则已经到了五十度,再往上一点几乎就是六十多度的斜坡,可以说是修炼无敌风火轮的最好地形。难爬不说,一个踩空,只怕真的要放出这个大招来,然后顺利加入后面这个大家族。
这种楼梯滚下去还不能即死,至少得滚到头了再喘一阵才能咽气,这对正常人来说,直接摔死了还轻松点。
“让我看看爬了多远了?”
回看那已经爬完的四层,还有没爬的四层,真是难选,这时候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都有四层的路要走,而且还都是吉凶未卜。
有时候,要死还真不容易(第二次)。
萧远悠知道,抵达半路是一个分水岭,因为这时无论放弃还是坚持都是一样的路程,累得半死反而能成为坚持下去的理由。最后越接近终点,满腔的抱怨和身心的疲惫越能成为动力支持人前进。
汗浆如雨,两眼虚迷,脚步踉跄,呼吸时肺部感到有异物,后脑和胸腔都开始隐隐作痛。这已经在累死的边缘了,而支持他到现在的无法只是——
我特么就是不想改结局!
但当他咬着牙爬到倒数第二层时,精疲力竭全靠精神力量支持的他也顶不住了,周围的幽魂也发现了他的疲态,不断朝他聚拢,这次萧远悠连发狠较劲的力气都没有,四肢犹如灌铅,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逼近。
“再这样下去,会被这些家伙撕碎的。”
但萧远悠最大的弱点就是体力,脚步虚浮的他不敢再继续走,因为他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视野内的景象不住地旋转、晃动,他的状态不佳,现在动一动都极有可能失足滚下去,然后在疼痛中失去意识,一觉不起,再醒来时变成了孤魂野鬼,让安迪抓起来囚禁在灵魂容器中,此后为角色们修改结局——
不行,不愿意,死都不愿意,魂飞魄散也不愿意!。
喘着粗气,暂且让视线离开塔顶,回头一看,这里已经接近墓塔顶端,从这里可以数出九层墓塔的每一层,透过薄雾,能模糊地看到它的全貌。密密麻麻的墓碑像是巨型牛百叶一样,堪称密恐杀手。
此外,四面八方时远时近的低语和哭嚎,使人心悸,摄人心魂。
绝望的现状,和绝望的环境。
萧远悠知道这些鬼魂在观察中已经看透了自己的斤两,开始从试探变为发难。
而自己,真的只能后悔平日里没有多参加小区里的体育活动,哪怕跟着大爷们打打太极也是好的,能多一点体力也不至于在这种实打实的“鬼地方”嗝屁。举目四顾,连个帮忙办后事的亲戚朋友都见不到一个。
再看看周围这群货,身边这群家伙们倒是管收尸,但他们貌似不只管收尸,混账!还兼管分尸!
主角配角的性格他了如指掌,能多加控制,但这种龙套也不算的死灵,他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它们可没有性格特点,只有令人毛骨悚然的爪牙和鬼脸。幽灵的指爪已经碰到了萧远悠,让他浑身不禁一寒。
萧远悠神智被摄走,开始迷失自我,被浸入以往的遗憾中。
我总把烂尾褒饰为“艺术追求”,这其实并不完全是拿来敷衍编辑的借口,对创作,我依然抱有一种所谓“愤青”们追求的个性和意义,不管你们怎么想,我觉得这是各行各业人们该在自己岗位上留下的痕迹。就像上战场要杀过人,当和尚要撞过钟。没有人愿意在自己投入青春和精力之后,还无法证明自己承认自己,然后留下自己的痕迹。
这种事说来十分缥缈(学名:不靠谱),人一天没事干老想留下点痕迹干嘛?等人收拾吗?(比如大学四必修:思马近毛……)
不可否认的是,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家史,就是通过整理这些痕迹而留下来的。
萧远悠是个功底扎实的年轻作者,比起同龄人来说,他通过阅读和创作得到了很多见识,能让他一眼观察到许多事物的本质和意义。
写小说到底能给读者带来什么,是心灵鸡汤还是精神垃圾?是思维启迪还是逗趣笑话?
“为什么写小说?”萧远悠再问了一次这个问题。
一开始自己就问过这些问题,全身心投入创作后,又开始思考创作的意义,这是在杂志工作几年来一直思考的问题,也是不少人因为没有答案而纷纷回避的难题。
对自己来说:一切问题都是有答案的,至少在个人看来,问题的答案不在正确与否,而是在于能不能说服自己。
那个说服了萧远悠的答案,趋于主流:职业创作者能留下的痕迹,就是生涯中的某一个作品。
个人觉得这个答案,还不错。
但是这个目标,对一个二十出头、嘴上连毛都没长的年轻人来说,挺难的。
他需要时间来沉淀思想,所幸的是,他还年轻,像许多好高骛远、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一样,未来有的是时间给他们总结。
而不幸的是,他现在就快要被自己的书给置于死地!
久之,回忆的片段在脑中闪回,萧远悠突然苦笑一声:“最想写的故事还没动笔,却要先被自己的角色杀掉……这是自作自受吗?”
周围厉鬼可不知道他的忧愁,数十双鬼手抓到萧远悠身上。
他却如若无物,只感到有那么一只手,已经扼住了他的喉咙。
死前回光——
萧远悠凄厉哭诉:“那不是烂尾啊!”
他知道自己的结局不会受到欢迎,甚至会为自己带来嘘声和损失,但他依然坚持着写他的结局。萧远悠是个胆小怕事的小人物,用他写小说的习惯来给自己定义:这种人绝对当不了主角。不具备迎难而上的毅力,也没有越挫越勇的心性,还有那爬楼梯都几乎累死的体质。
无胆无谋,无勇无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任何特点的人,却在那黑骑士的锋锐剑锋面前说:“我不愿意。”
自己为之服务的人、为之协助的人、为之而生的人,没有一个认同他的结局,但他依然会告诉他们:我为什么要改!
他是一个幼稚的人,和社会上其他人比起来过于不成熟,明明只要略微放弃一些原则就可以名利双收,但幼稚就是幼稚,以至于现在命在顷刻,他也没有想到要改自己落笔成文的终章。
或许梦想会随着生命的流失而渐渐烟消云散,但一个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执着,却没有丝毫改变。
因为,现世上所有的千言万语,也写不出创作者心中哪怕一个片段的精彩。
一个有别于所有角色的人,他是作者。
“痛啊!”萧远悠突然悲从中来,怒意随着泪满润眼眶,用他此生中难有的怒意厉声吼道:“想不到居然到此为止!你是在作弄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