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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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宁静的夜晚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离国庆节还剩下十一天,也是李青进行乐队合唱的复试的日子。
李青早早的就起来了,因为张大爷给他打了电话,今天是复试的最后一天,早上必须还得排练一整个上午。
将一套紫色裙子给夏纤柔换上之后,便将夏纤柔抱到了轮椅上。
“李青,今天带我去公园看看吧,我想知道你们乐队目前的实力到底如何。”夏纤柔微笑着贴着李青的耳朵,微气吐兰。
“就是准备把你带去看看的,如果说我的指挥不怎么样,那我可以接受,但他们的实力,我可以说,那是顶杠杠!”李青直接竖起了大拇指,那些热爱唱歌的老人们不知道练习了多少年的歌舞,虽然声音不如年轻人那么甜美,但他们却是用极为丰富的人生阅历在唱歌,这些老人的歌,细细品味,才是真正的经典。
“有没有实力,我看看就知道了。”夏纤柔道。
“包你大吃一惊!”李青很快的将夏纤柔推了出去,一出门就遇到了张大爷和其他几个大叔大伯们在门口等他了。
“呵!有个女娃!”张大爷哈哈一笑:“小青啊,这是你媳妇儿?”
李青连忙介绍道:“这是我~”
“是的,我是他的未婚妻。”夏纤柔立刻换了一副脸色,高兴的对周围的人道:“大家好,晚辈夏纤柔,很高兴见到大家,我未婚夫今日才搬到皇城工作,有劳各位照顾了。”
李青身形一震,然后立刻恢复了原样,“哈哈,是的,是的,她就是我未婚妻,我这妻子啊,很担心我,就从老家过来了。”
众位叔叔伯伯都客气的打着招呼。
张大爷细细的瞧着夏纤柔,“啧啧,女娃儿倒是标致,可惜了双腿,你稍等,我去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专门治这个的医生。”
张大爷正要拿起手机的时候,夏纤柔欠声道:“多谢爷爷了,我的腿已经快治好了,等腿好了,我和李青就会结婚的。”
“哈哈!那就好!那就好!”张大爷立刻喜笑颜开,“走走走,一起去喝点早酒,坤记的酸辣粉条很带劲!今天小夏来了,我请客!”
随着一阵阵欢呼,李青微笑的推着夏纤柔跟着十几个“矮小”的约德尔老人们向平时最爱的小吃街。
走在最后面,李青将手中的戒指递给了夏纤柔,轻声道:“拿去,订婚信物。”
夏纤柔接过戒指,非常自然的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同然后将自己右手中指上的紫色指环递给了李青,见李青也非常自然的戴在左手无名指中,同样轻声道:“李青,我们算是订婚了吧。”
“快到了,我的未婚妻。”李青微笑的看向前方,道:“酸辣粉可以试试吗?”
“当然,”夏纤柔满意的点点头:“我小的时候就很喜欢吃酸酸的东西。”
李青心中微微一叹,那一年,他与夏纤柔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订婚?当夏夕不再是他和夏纤柔之间的障碍的时候,一切的一切,竟是那么水到渠成。
至于李青那个有些好感的凤迷情,经过短暂时间的相处,李青发现那是一个充满着无数谜团的女人,这个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路,而且似乎并不怎么需要他,而且他从心底明白,他之所以对那个女人产生好感,只是因为前世那对他影响最大的女人同样的三颗痣而已。
论到感情,李青与夏纤柔的感情,那可不是普通的感情所能比拟的。
如果说对凤迷情的感情只是一颗种子,那么对夏纤柔的感情就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
之所以没有绽放,是没有遇到让它真正绽放的阳光。
一个很愉快的早晨,夏纤柔给了布鲁斯合唱队很高的评价,唯一的缺陷,就是李青无法将真正的感情爆发程度提高到应有的水准。
皇城大礼堂,夏纤柔并没有去看,因为凭着合唱本身的震撼力,她相信以布鲁斯合唱队目前的水准,足以通过任何国度国庆的复试。
因为参加合唱队复试的队伍只有三队,经过了并不激烈的争夺,布鲁斯毫无争议的取得了合唱队的第一,成功成为德玛西亚皇宫国庆的唯一合唱队演奏者。
当复试通过之后,所有人一致选择了第三首《保卫家园》作为最终曲!
原因是符合当下的形式!
瘟疫之王牺牲自己拯救千千万万的人民保卫了暗影岛的故事已经开始流传,全世界都在播放瘟疫之王在拯救人民时从街上走过时的录像,他的脸虽然全是瘟疫,但没有任何一个会觉得这样的面孔感到恐惧。
因为这个人!这个名字叫做青的瘟疫之王,他可正承受着所有暗影岛灾民的痛苦啊!
与众位告别之后,以照顾未婚妻为理由,李青并没有去参加庆功宴,因为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八点了。
在路上买了一些夏纤柔喜欢的饭菜,便回到了自己的小区。
推开门,李青发现夏纤柔正在大厅的电视机前看新闻,将打包好了的饭菜放到桌上展开,转头看了看电视机,是暗影岛官方频道。
可口的饭菜并没有吸引夏纤柔的主意,她并没有将电视关掉,她脸上显示的心情似乎并不太好。
“怎么?”李青问道:“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
“瘟疫之王,死了!”夏纤柔沉声道。
一个宁静的夜晚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离国庆节还剩下十一天,也是李青进行乐队合唱的复试的日子。
李青早早的就起来了,因为张大爷给他打了电话,今天是复试的最后一天,早上必须还得排练一整个上午。
将一套紫色裙子给夏纤柔换上之后,便将夏纤柔抱到了轮椅上。
“李青,今天带我去公园看看吧,我想知道你们乐队目前的实力到底如何。”夏纤柔微笑着贴着李青的耳朵,微气吐兰。
“就是准备把你带去看看的,如果说我的指挥不怎么样,那我可以接受,但他们的实力,我可以说,那是顶杠杠!”李青直接竖起了大拇指,那些热爱唱歌的老人们不知道练习了多少年的歌舞,虽然声音不如年轻人那么甜美,但他们却是用极为丰富的人生阅历在唱歌,这些老人的歌,细细品味,才是真正的经典。
“有没有实力,我看看就知道了。”夏纤柔道。
“包你大吃一惊!”李青很快的将夏纤柔推了出去,一出门就遇到了张大爷和其他几个大叔大伯们在门口等他了。
“呵!有个女娃!”张大爷哈哈一笑:“小青啊,这是你媳妇儿?”
李青连忙介绍道:“这是我~”
“是的,我是他的未婚妻。”夏纤柔立刻换了一副脸色,高兴的对周围的人道:“大家好,晚辈夏纤柔,很高兴见到大家,我未婚夫今日才搬到皇城工作,有劳各位照顾了。”
李青身形一震,然后立刻恢复了原样,“哈哈,是的,是的,她就是我未婚妻,我这妻子啊,很担心我,就从老家过来了。”
众位叔叔伯伯都客气的打着招呼。
张大爷细细的瞧着夏纤柔,“啧啧,女娃儿倒是标致,可惜了双腿,你稍等,我去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专门治这个的医生。”
张大爷正要拿起手机的时候,夏纤柔欠声道:“多谢爷爷了,我的腿已经快治好了,等腿好了,我和李青就会结婚的。”
“哈哈!那就好!那就好!”张大爷立刻喜笑颜开,“走走走,一起去喝点早酒,坤记的酸辣粉条很带劲!今天小夏来了,我请客!”
随着一阵阵欢呼,李青微笑的推着夏纤柔跟着十几个“矮小”的约德尔老人们向平时最爱的小吃街。
走在最后面,李青将手中的戒指递给了夏纤柔,轻声道:“拿去,订婚信物。”
夏纤柔接过戒指,非常自然的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同然后将自己右手中指上的紫色指环递给了李青,见李青也非常自然的戴在左手无名指中,同样轻声道:“李青,我们算是订婚了吧。”
“快到了,我的未婚妻。”李青微笑的看向前方,道:“酸辣粉可以试试吗?”
“当然,”夏纤柔满意的点点头:“我小的时候就很喜欢吃酸酸的东西。”
李青心中微微一叹,那一年,他与夏纤柔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订婚?当夏夕不再是他和夏纤柔之间的障碍的时候,一切的一切,竟是那么水到渠成。
至于李青那个有些好感的凤迷情,经过短暂时间的相处,李青发现那是一个充满着无数谜团的女人,这个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路,而且似乎并不怎么需要他,而且他从心底明白,他之所以对那个女人产生好感,只是因为前世那对他影响最大的女人同样的三颗痣而已。
论到感情,李青与夏纤柔的感情,那可不是普通的感情所能比拟的。
如果说对凤迷情的感情只是一颗种子,那么对夏纤柔的感情就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
之所以没有绽放,是没有遇到让它真正绽放的阳光。
一个很愉快的早晨,夏纤柔给了布鲁斯合唱队很高的评价,唯一的缺陷,就是李青无法将真正的感情爆发程度提高到应有的水准。
皇城大礼堂,夏纤柔并没有去看,因为凭着合唱本身的震撼力,她相信以布鲁斯合唱队目前的水准,足以通过任何国度国庆的复试。
因为参加合唱队复试的队伍只有三队,经过了并不激烈的争夺,布鲁斯毫无争议的取得了合唱队的第一,成功成为德玛西亚皇宫国庆的唯一合唱队演奏者。
当复试通过之后,所有人一致选择了第三首《保卫家园》作为最终曲!
原因是符合当下的形式!
瘟疫之王牺牲自己拯救千千万万的人民保卫了暗影岛的故事已经开始流传,全世界都在播放瘟疫之王在拯救人民时从街上走过时的录像,他的脸虽然全是瘟疫,但没有任何一个会觉得这样的面孔感到恐惧。
因为这个人!这个名字叫做青的瘟疫之王,他可正承受着所有暗影岛灾民的痛苦啊!
与众位告别之后,以照顾未婚妻为理由,李青并没有去参加庆功宴,因为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八点了。
在路上买了一些夏纤柔喜欢的饭菜,便回到了自己的小区。
推开门,李青发现夏纤柔正在大厅的电视机前看新闻,将打包好了的饭菜放到桌上展开,转头看了看电视机,是暗影岛官方频道。
可口的饭菜并没有吸引夏纤柔的主意,她并没有将电视关掉,她脸上显示的心情似乎并不太好。
“怎么?”李青问道:“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
“瘟疫之王,死了!”夏纤柔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