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人人都有故事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但有时候,有些事情偏偏不随人愿。
“我在问你,好看吗?”
红衣男子走到芙玉身旁,蹲下身来,靠近她
“嗯?”
温热的呼吸喷吐在芙玉脸上,让她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芙玉双手死死的扣住衣角,强压下心里的恐惧,让自己的声音尽量平缓
“还行。”
闻言,男子又笑了起来,他用食指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让她看着他的眼睛。
芙玉大气不敢出
“你这丫头,明明怕我怕的要死,还装作镇定,知道我为什么穿一身红袍吗?”
“不知道。”
芙玉喉咙沙哑,嘴唇干涩
“血多了,也就洗不掉了。”
说完,他便放开了芙玉,向那酒鬼走去,芙玉悄悄松了口气。
“落染,你倒是越来越有本事了!”
红衣男子的话里,带着不加遮掩的嘲讽。
那被群殴也没有吭一声的酒鬼,却是回了他的话
“有你墨忆在,怕什么。”
红衣男子叫墨忆么?
“哼,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红衣男子冷哼一声,便不再理会他,转而向门口走去。
是要走了吧。芙玉想着
他走到门口,却又回过头来看向芙玉,把芙玉吓了一跳。
“实力还是太差!”
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他便消失在了雨中。
芙玉一屁股坐在地上,重重的呼出一口气,她的手心里,早已冷汗淋漓。
她没有想,那男子临走之前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她本来就实力很差,只有炼气期,她也不会自恋的以为,那男子对她与众不同。
酒鬼丝毫不受影响,依旧喝着自己的小酒。
芙玉不敢跟他说话,能与那么恐怖的红衣男子有牵扯,他肯定不只是一个酒鬼。
越想心情越不好,这种任人宰割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芙玉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外面,盼着雨停。
酒鬼的视线,渐渐没有了焦点,似乎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他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但随即,又痛苦万分。
只听他突然唱道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伴随着凄凉无比的歌声,他抱着酒坛冲入了大雨之中,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泥水里,任浑身湿透,也似毫无所觉,就这么歪歪扭扭的,消失在了芙玉的视线中。
芙玉感慨万分,想来这也是一个痴情汉吧。
什么样的感情,才会让一个强者沦落如斯呢?
四周重归寂静,雨也渐渐小了,芙玉收拾一番,也离开了这里。
往西再走一段路程,有一座小城,小城名字叫做芙蓉,是一个颇为文雅的名字。芙玉决定,今晚在芙蓉城找家客栈住下来,所以她加快了速度,防止天黑了城门关闭。
修仙界每个城池都有修士坐镇城主,按照城池大小以及重要性,城主的修为也有所区别。但相同的是,这些城主都是门派或世家里派出来的,每年城池的税收,这些门派也能挣一笔灵石。
比如七星城,城主是七星阁的金丹长老,因为七星城地理位置重要,距离七星阁最近,其规模庞大,每天人流量很大,税收自然是少不了的。
那神行谷的聚宝城也与它一样。
修仙界最大的城池,便是汇仙城,因为散修联盟设在汇仙城里,所以其城主更是有元婴期的修为,是散修联盟的道君。
至于这芙蓉城嘛,虽然距离汇仙城也没多远,但终究只是个小城,那城主,最多也就是筑基期的修士。
但城规不能触犯,不尊敬城主,那就是不尊敬各大势力,因此,芙玉必须天黑之前赶到,否则,她就进不了城门。
爬墙,那就是触犯城规了。
芙玉上了官道,远远的看到官道尽头的小城,因为下雨的缘故,不知道会不会提前关闭城门,她干脆用上了真元,脚下生风,离地三寸,飞快的向城门处跑去。
“等等,等等,还有一个人。”
城门口的护卫听到大喊,愣了一下,而芙玉趁着这个机会,一溜烟钻了进去。
她刚钻进去,城门就“轰”的一声,彻彻底底的关上了。
“还好还好,不用担心露宿野外了。”芙玉拍着胸脯说道
“姑娘,没什么事的话,你就离开城门这里吧。”
护卫反应过来说道
站在城门这里确实不太好,芙玉想着
“这就离开,刚才麻烦各位了。”
护卫不再多言,转身上了城楼,应该是巡逻去了。
天色渐暗,刚下过雨的街道有些潮湿阴冷,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城里人们的忙碌。
进了城,左右两边的道路上,沿街商铺已经点亮了一串串的大红灯笼,灯笼底下,摆满了小摊,各种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
“卖糖葫芦喽,糖葫芦好吃不贵,酸酸甜甜。”
芙玉站在两边道路的中间,正犹豫着往哪边走,突然,熟悉的吆喝声传入了耳中,她嘴角浮起一抹微笑,向右边拐去。
“老板,我要一支糖葫芦。”
五十来岁的老大爷,手里举着一个木圈子,木圈子上插着又红又圆的糖葫芦,正满大街的游街串巷。
“姑娘,你要哪一串,自己挑吧。”
老大爷神情和蔼,把木圈子往芙玉身边推了推。
芙玉歪着头,很是认真的看了一圈,最后挑了最里面的那一支。
“老板,我要这一支,这是钱。”
芙玉递给老大爷一块灵石
“这可使不得,姑娘,这也太多了。”
那可是灵石啊,一块灵石可是相当于几百两金子啊,他怎么能收。
“姑娘,你要是没有金银,这糖葫芦就当我送您的了。”
芙玉心里越发温暖,她之所以来买这糖葫芦,就是因为这是她儿时的纪念,是她儿时最喜欢吃的零食,这个儿时,是那个世界的儿时。
那时,家里穷,但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再穷也每逢集市给她买一支糖葫芦,因为别的孩子都在吃,不能委屈了她。
芙玉眼里酸涩
“老板,你快拿着吧,莫要推辞,我不缺这一块灵石。”
芙玉说着,把灵石塞到了他的手里,人却随之消失不见。
但有时候,有些事情偏偏不随人愿。
“我在问你,好看吗?”
红衣男子走到芙玉身旁,蹲下身来,靠近她
“嗯?”
温热的呼吸喷吐在芙玉脸上,让她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芙玉双手死死的扣住衣角,强压下心里的恐惧,让自己的声音尽量平缓
“还行。”
闻言,男子又笑了起来,他用食指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让她看着他的眼睛。
芙玉大气不敢出
“你这丫头,明明怕我怕的要死,还装作镇定,知道我为什么穿一身红袍吗?”
“不知道。”
芙玉喉咙沙哑,嘴唇干涩
“血多了,也就洗不掉了。”
说完,他便放开了芙玉,向那酒鬼走去,芙玉悄悄松了口气。
“落染,你倒是越来越有本事了!”
红衣男子的话里,带着不加遮掩的嘲讽。
那被群殴也没有吭一声的酒鬼,却是回了他的话
“有你墨忆在,怕什么。”
红衣男子叫墨忆么?
“哼,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红衣男子冷哼一声,便不再理会他,转而向门口走去。
是要走了吧。芙玉想着
他走到门口,却又回过头来看向芙玉,把芙玉吓了一跳。
“实力还是太差!”
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他便消失在了雨中。
芙玉一屁股坐在地上,重重的呼出一口气,她的手心里,早已冷汗淋漓。
她没有想,那男子临走之前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她本来就实力很差,只有炼气期,她也不会自恋的以为,那男子对她与众不同。
酒鬼丝毫不受影响,依旧喝着自己的小酒。
芙玉不敢跟他说话,能与那么恐怖的红衣男子有牵扯,他肯定不只是一个酒鬼。
越想心情越不好,这种任人宰割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芙玉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外面,盼着雨停。
酒鬼的视线,渐渐没有了焦点,似乎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他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但随即,又痛苦万分。
只听他突然唱道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伴随着凄凉无比的歌声,他抱着酒坛冲入了大雨之中,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泥水里,任浑身湿透,也似毫无所觉,就这么歪歪扭扭的,消失在了芙玉的视线中。
芙玉感慨万分,想来这也是一个痴情汉吧。
什么样的感情,才会让一个强者沦落如斯呢?
四周重归寂静,雨也渐渐小了,芙玉收拾一番,也离开了这里。
往西再走一段路程,有一座小城,小城名字叫做芙蓉,是一个颇为文雅的名字。芙玉决定,今晚在芙蓉城找家客栈住下来,所以她加快了速度,防止天黑了城门关闭。
修仙界每个城池都有修士坐镇城主,按照城池大小以及重要性,城主的修为也有所区别。但相同的是,这些城主都是门派或世家里派出来的,每年城池的税收,这些门派也能挣一笔灵石。
比如七星城,城主是七星阁的金丹长老,因为七星城地理位置重要,距离七星阁最近,其规模庞大,每天人流量很大,税收自然是少不了的。
那神行谷的聚宝城也与它一样。
修仙界最大的城池,便是汇仙城,因为散修联盟设在汇仙城里,所以其城主更是有元婴期的修为,是散修联盟的道君。
至于这芙蓉城嘛,虽然距离汇仙城也没多远,但终究只是个小城,那城主,最多也就是筑基期的修士。
但城规不能触犯,不尊敬城主,那就是不尊敬各大势力,因此,芙玉必须天黑之前赶到,否则,她就进不了城门。
爬墙,那就是触犯城规了。
芙玉上了官道,远远的看到官道尽头的小城,因为下雨的缘故,不知道会不会提前关闭城门,她干脆用上了真元,脚下生风,离地三寸,飞快的向城门处跑去。
“等等,等等,还有一个人。”
城门口的护卫听到大喊,愣了一下,而芙玉趁着这个机会,一溜烟钻了进去。
她刚钻进去,城门就“轰”的一声,彻彻底底的关上了。
“还好还好,不用担心露宿野外了。”芙玉拍着胸脯说道
“姑娘,没什么事的话,你就离开城门这里吧。”
护卫反应过来说道
站在城门这里确实不太好,芙玉想着
“这就离开,刚才麻烦各位了。”
护卫不再多言,转身上了城楼,应该是巡逻去了。
天色渐暗,刚下过雨的街道有些潮湿阴冷,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城里人们的忙碌。
进了城,左右两边的道路上,沿街商铺已经点亮了一串串的大红灯笼,灯笼底下,摆满了小摊,各种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
“卖糖葫芦喽,糖葫芦好吃不贵,酸酸甜甜。”
芙玉站在两边道路的中间,正犹豫着往哪边走,突然,熟悉的吆喝声传入了耳中,她嘴角浮起一抹微笑,向右边拐去。
“老板,我要一支糖葫芦。”
五十来岁的老大爷,手里举着一个木圈子,木圈子上插着又红又圆的糖葫芦,正满大街的游街串巷。
“姑娘,你要哪一串,自己挑吧。”
老大爷神情和蔼,把木圈子往芙玉身边推了推。
芙玉歪着头,很是认真的看了一圈,最后挑了最里面的那一支。
“老板,我要这一支,这是钱。”
芙玉递给老大爷一块灵石
“这可使不得,姑娘,这也太多了。”
那可是灵石啊,一块灵石可是相当于几百两金子啊,他怎么能收。
“姑娘,你要是没有金银,这糖葫芦就当我送您的了。”
芙玉心里越发温暖,她之所以来买这糖葫芦,就是因为这是她儿时的纪念,是她儿时最喜欢吃的零食,这个儿时,是那个世界的儿时。
那时,家里穷,但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再穷也每逢集市给她买一支糖葫芦,因为别的孩子都在吃,不能委屈了她。
芙玉眼里酸涩
“老板,你快拿着吧,莫要推辞,我不缺这一块灵石。”
芙玉说着,把灵石塞到了他的手里,人却随之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