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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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的第三天,热爱旅游的国人依旧把各大景点塞了个严实。
33萧蘅和余晓恩现在的黏糊劲儿,早已不在意去哪玩的问题,只要在对方身边,就是满满的幸福,况且每个城市都大同小异,走哪儿看哪儿都差不多,T市就那么几个地界,能玩能逛的萧蘅差不多都带了一圈。两个小情侣合计合计,今天就没安排节目,打算在家打发时间。
萧蘅想,闲着也是闲着,就去了趟锦瑟旗袍定制店,修改旗袍。前天穿的旗袍有个纽扣略松,还有腰部需要再改改,赶在冬天来之前整好,也好安心挂衣柜。
锦瑟旗袍定制店的店面在老的金融一条街上,占了个临街的铺面,租金不便宜,应该说在这块租房子都不便宜。楼是老楼,但地方可是黄金地段,而且因为是上世纪的洋楼,更烘托出旗袍店的品味和风格。
萧蘅和余晓恩推门进了,两名穿着旗袍的店员立马上前招呼,萧蘅说了自己的要求,其中一个店员礼貌的接了她手中的衣服袋子,说道:“放心,您这些都不是大问题,不过因为国庆放假缘故,师傅们都休息了,您七天后再来取吧。”
萧蘅点点头。
“对了,我们店最近出了一批新的秋冬旗袍样品,有日常的,参加宴会的,还有婚庆用的,您看看?”另外一名店员礼貌的介绍。
“好。”既然人都来了,有新品自然要品鉴一番,萧蘅跟着店员走到新品展示区。
“这些都是,您慢慢看。”店员说完,礼貌的曲身行了个礼,走开了,留下萧蘅和余晓恩随意挑选。
秋冬的旗袍料子主要有毛料、羊绒、天鹅绒,还有缎面夹棉的,萧蘅一一翻看着。
“这件好。”余晓恩取了一件翠绿色缎面夹棉的旗袍,拿到萧蘅面前,这件旗袍纯翠绿色,盘花做得很是精致。
“你确定要我当一棵冬天的树?”萧蘅对余晓恩的审美不敢恭维。
“你皮肤白,穿这个颜色不会俗,真的,效果肯定特别好。”
萧蘅看着余晓恩挺认真的表情,将信将疑的接过旗袍,在身上比划了下。
“试试吧。”余晓恩继续怂恿。
“好吧。”萧蘅应道,心里虽然不苟同他的推荐,但她愿意为他尝试。进了试衣间,萧蘅迅速的换上了旗袍,看和镜子里的自己,她惊艳了,除了正红,从不敢挑战艳色系的她被自己亮瞎了眼,余晓恩说得对,效果真好。她有些激动的打开了试衣间的门。
坐在沙发上等待的余晓恩见到款款而出的萧蘅,呆了。
“好看吗?”萧蘅转了个身,俏皮的对他笑。
“好看。”他站起身走向萧蘅,埋藏在心底的记忆呼啸而出。
高二的第一个学期,学校决定举办一次话剧表演大赛,每个班级都必须一个节目。班主任找班里的几个骨干讨论后,决定选择巴金的《家》、《春》、《秋》三部曲,本来最好的选择是曹禺先生的《雷雨》,但已经有班级捷足先登,只得退而求其次,选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考虑到剧情人物较多,作为有时间限制的话剧,不得不浓缩精华。萧蘅特意把班里几个作文写得好的几个同学组成一个编剧组,在确定出场人物的前提下,要求一个星期完成剧本改编。在改编的同时,萧蘅组织落实演员名单。
那时候大家对话剧还很陌生,也没有出演的经验,很多同学小说都没看过,全靠一腔热情。很多同学毛遂自荐出演的角色,也有同学特别推荐符合小说人物特质的,一时间除了上课和自习,教室、宿舍里谈论的都是关于话剧的话题。
萧蘅饰演的是高家的大小姐高淑华,这是剧情里最为明朗的人物,性格单纯开朗、爽直快乐,在沉郁的故事里破出一道光来。戏份不算多,但确实符合萧蘅的形象。顾清语扮演梅表姐,这是一个非常苦情的角色,被封建旧礼教逼迫而亡,顾清语的文艺忧郁风可以很好的诠释……
到了最后,男主角高觉新一直定不下来,苦逼的团书记李盛年被赶鸭子上架过了把主角瘾,而余晓恩则扮演了高觉新的弟弟--高觉民,高觉民的的戏份安排得也不多,但他是积极向上,敢于反抗旧观念的新青年,主要是为了衬托高觉新的软弱屈从。
为了同学们能体验民国时期的风貌,将自己更好的融入角色,萧蘅给班主任打了报告,要求特拨一笔款项作为活动基金,提前一个星期租好戏服,让小演员们先过个瘾。那时候班费不宽裕,可班主任非常支持这个活动,大笔一挥,放了萧蘅一笔大款。于是,排练了大半个月的同学们都穿上民国的服装,个个激动啊,排练得更勤快了。
那时,萧蘅有两套衣服,一套是学生装,一套是作为大小姐的旗袍。学生装是标准的电视剧里面看到的服装,上身改良版蓝色短款小衣,下身是黑色齐膝短裙,黑皮鞋,白袜子,萧蘅是长发,就扎了两个辫子。
她换完装出来一亮相,同学们都笑了。
“班长,你这妥妥的五四好青年啊,可以挥着小旗子上街游行去了。”罗庆宾一句话,大家笑得更乐了。余晓恩也在笑,萧蘅这身打扮真的太和谐,民国风太浓了,加上她严肃又充满激情的表情,简直把高淑华演活了。
可是,余晓恩最喜欢的是她的第二套戏服。高家是大家族,高淑华再穿学生装不大合适,特备了一件旗袍,经费紧,衣服是棉布料,七分袖,白底细蓝格子,素是素了,在舞台上气势还是有的。她还是扎着辫子,不过打的是一条油亮大辫子,被她放到身前,抬着下巴,骄傲却不傲气。
余晓恩的角色和萧蘅几乎没有对手戏,他庆幸没有,因为这样,才可以肆无忌惮的在角落看清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如果对上了,他的情意将无处可藏,这是他害怕的事。
话剧表演大赛在他们紧锣密鼓地排练中,倏然而至。
无疑,《雷雨》很成功,但他们的《家春秋》也获得了极高的赞誉,引起多次全场雷鸣般的掌声,所以,即使最后成绩是第二名,但就观众的反响而言,九八五班实为无冕之冠。
整个话剧结束后,余晓恩很快将自己的台词忘得一干二净,只牢牢记住了萧蘅的民国形象。
余晓恩微笑着走到萧蘅的面前,问:“很好看,不是吗?”萧蘅点头。
“您穿这个真漂亮,这件旗袍只有一件,穿你身上跟量身定做似的,真是缘分。这次设计师特意挑战了几个跳脱的颜色,本来我们担心没人挑的起来,这不,白担心了。您老公的眼光真好!”去而复返的店员连声夸赞。
“买了。”店员的话刚落地,余晓恩开口道。
“多少钱?”萧蘅问,心里肺腑一句,不是老公好么……
两人同步了。
“这款旗袍价格是一千八百元,您是我们老顾客了,享受九折优惠,折后价格是一千六佰二十元。”店员的算账能力不错,答得很快。
“好,打包吧。”不等萧蘅发话,余晓恩做了定夺。萧蘅张张嘴,没说什么,回了试衣间换衣服。她想,这是余晓恩第一次给她买衣服,作起来都不好看,而且她是真心喜欢,因为是素色,价格也不是很离谱,买下来也好,大家都高兴。
最后,在店员的推荐下,余晓恩买了一件银灰色长袍。他还想订两套结婚礼服,被萧蘅死活拉着走了。上了车,萧蘅唏嘘,这男人买起衣服来,也是够拼的,她可不想当了三天的女朋友直接就升级到老婆,想想,好紧张……
在余晓恩的提议下,晚餐没有在外面吃,他要给女朋友大人煮饭烧菜做贤夫。
“晓恩,今天再做一次土豆丝吧,我自己弄过几次,味道总不对。”萧蘅嘟嘴。
“行啊,这次我手把手教你,再学不会可就没第三次机会了。”余晓恩系上围裙,用食指刮了刮萧蘅的鼻梁。
“厨房乃一家重地,不可肆意喧哗嬉闹。”萧蘅拍掉余晓恩的手,绕到他背后帮他系带子。
“夫人所言极是。”余晓恩唱了一声喏。
“油嘴滑舌!谁是你夫人了,快给我做吃的。”萧蘅在后面推了余晓恩一把,可惜她那点力道对他根本不起作用。
余晓恩转过身,抓住萧蘅的双手,把头凑过去:“做饭可以,先讨个赏,你亲我一下就马上做。”
“做完了再赏。”
“不行,现在就要赏。”余晓恩耍无赖。
“肉麻死了,能更幼稚点吗?做饭!”萧蘅憋着笑,红着脸扭过头。
“又脸红了。”余晓恩戳了戳萧蘅若隐若现的小酒窝,“好,先做饭,伺候好夫人。”
晚上正餐,余晓恩仍旧做了三菜一汤。新学的西红柿土豆炖牛腩,是北方人经常吃的家常菜;招牌炒土豆丝,萧蘅的最爱;清炒芥兰,清脆爽口;汤还是做得鸡汤,萧蘅太瘦,必须多补补。
第一道菜西红柿土豆炖牛腩,萧蘅打下手,把西红柿、土豆和牛肉都洗干净,然后余晓恩该削皮的削皮,切块的切块,又把需要的辅料备了个齐全。
做完这些,余晓恩就对萧蘅下命令了:“厨房油烟大,你先出去自己玩,到炒土豆丝了我叫你。”
“那我再把青菜洗洗。”萧蘅二话不说,把一把芥兰放进了洗菜盆。
厨房里,余晓恩有条不紊的烧菜。书房,萧蘅半躺在摇椅里,翻看着新买的书,手边的小茶几上放着一杯色泽清雅的菊花茶,茶香撩人,平秋燥,甚好。
余晓恩走进书房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闲然自得的景象。
“嗨!”萧蘅听到动静,赏了他一个笑脸。
“炒土豆丝了,过来学艺。”余晓恩伸手拉起萧蘅。
萧蘅借力起了身,伸个懒腰,跟着余晓恩进了厨房。案板上的碟子里放着切好的土豆丝,旁边是剁成沫的葱姜蒜。余晓恩先热锅,待锅里的水蒸发干了,放油,油热后,把葱姜蒜放进锅里翻炒。
“这里是关键,火不能太多,大了就很容易炒糊。”余晓恩细心解说,“闻闻,有香味了吧?”萧蘅吸了吸鼻子,点头。
“好,现在放进土豆条,这道菜量不能太多,影响口感。土豆条不能太粗,粗了不好熟,太细又容易炒烂,你看着我切的大小。另外选土豆要买略粉的,这个你可以问卖菜的人。”余晓恩比划了下土豆条的大小,“炒土豆条的过程要注意三点,一是整个过程不能放水,二是要把控好火候,三是保持翻炒。你看看火苗的大小,做个参考。”
萧蘅蹲下身子看了看锅底天然气的火苗,嗯了一声。余晓恩有节奏的翻炒着土豆条,直至有香味飘出来,他解释:“有香味了,但颜色还不对,要显出略黄的颜色才够香。好了,先关火,再装碟。如果想要漂亮些,最后可以加点小香葱做点缀,也有提香的作用。”余晓恩麻利的收了锅。萧蘅殷勤的接了,赞道:“大厨出手,果然不凡。”
“那是。”余晓恩一点都不谦虚的接受了赞美。
萧蘅把菜端出去,余晓恩炒好蒜末芥兰,饭菜算是齐活了。
国庆节的第三天,热爱旅游的国人依旧把各大景点塞了个严实。
33萧蘅和余晓恩现在的黏糊劲儿,早已不在意去哪玩的问题,只要在对方身边,就是满满的幸福,况且每个城市都大同小异,走哪儿看哪儿都差不多,T市就那么几个地界,能玩能逛的萧蘅差不多都带了一圈。两个小情侣合计合计,今天就没安排节目,打算在家打发时间。
萧蘅想,闲着也是闲着,就去了趟锦瑟旗袍定制店,修改旗袍。前天穿的旗袍有个纽扣略松,还有腰部需要再改改,赶在冬天来之前整好,也好安心挂衣柜。
锦瑟旗袍定制店的店面在老的金融一条街上,占了个临街的铺面,租金不便宜,应该说在这块租房子都不便宜。楼是老楼,但地方可是黄金地段,而且因为是上世纪的洋楼,更烘托出旗袍店的品味和风格。
萧蘅和余晓恩推门进了,两名穿着旗袍的店员立马上前招呼,萧蘅说了自己的要求,其中一个店员礼貌的接了她手中的衣服袋子,说道:“放心,您这些都不是大问题,不过因为国庆放假缘故,师傅们都休息了,您七天后再来取吧。”
萧蘅点点头。
“对了,我们店最近出了一批新的秋冬旗袍样品,有日常的,参加宴会的,还有婚庆用的,您看看?”另外一名店员礼貌的介绍。
“好。”既然人都来了,有新品自然要品鉴一番,萧蘅跟着店员走到新品展示区。
“这些都是,您慢慢看。”店员说完,礼貌的曲身行了个礼,走开了,留下萧蘅和余晓恩随意挑选。
秋冬的旗袍料子主要有毛料、羊绒、天鹅绒,还有缎面夹棉的,萧蘅一一翻看着。
“这件好。”余晓恩取了一件翠绿色缎面夹棉的旗袍,拿到萧蘅面前,这件旗袍纯翠绿色,盘花做得很是精致。
“你确定要我当一棵冬天的树?”萧蘅对余晓恩的审美不敢恭维。
“你皮肤白,穿这个颜色不会俗,真的,效果肯定特别好。”
萧蘅看着余晓恩挺认真的表情,将信将疑的接过旗袍,在身上比划了下。
“试试吧。”余晓恩继续怂恿。
“好吧。”萧蘅应道,心里虽然不苟同他的推荐,但她愿意为他尝试。进了试衣间,萧蘅迅速的换上了旗袍,看和镜子里的自己,她惊艳了,除了正红,从不敢挑战艳色系的她被自己亮瞎了眼,余晓恩说得对,效果真好。她有些激动的打开了试衣间的门。
坐在沙发上等待的余晓恩见到款款而出的萧蘅,呆了。
“好看吗?”萧蘅转了个身,俏皮的对他笑。
“好看。”他站起身走向萧蘅,埋藏在心底的记忆呼啸而出。
高二的第一个学期,学校决定举办一次话剧表演大赛,每个班级都必须一个节目。班主任找班里的几个骨干讨论后,决定选择巴金的《家》、《春》、《秋》三部曲,本来最好的选择是曹禺先生的《雷雨》,但已经有班级捷足先登,只得退而求其次,选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考虑到剧情人物较多,作为有时间限制的话剧,不得不浓缩精华。萧蘅特意把班里几个作文写得好的几个同学组成一个编剧组,在确定出场人物的前提下,要求一个星期完成剧本改编。在改编的同时,萧蘅组织落实演员名单。
那时候大家对话剧还很陌生,也没有出演的经验,很多同学小说都没看过,全靠一腔热情。很多同学毛遂自荐出演的角色,也有同学特别推荐符合小说人物特质的,一时间除了上课和自习,教室、宿舍里谈论的都是关于话剧的话题。
萧蘅饰演的是高家的大小姐高淑华,这是剧情里最为明朗的人物,性格单纯开朗、爽直快乐,在沉郁的故事里破出一道光来。戏份不算多,但确实符合萧蘅的形象。顾清语扮演梅表姐,这是一个非常苦情的角色,被封建旧礼教逼迫而亡,顾清语的文艺忧郁风可以很好的诠释……
到了最后,男主角高觉新一直定不下来,苦逼的团书记李盛年被赶鸭子上架过了把主角瘾,而余晓恩则扮演了高觉新的弟弟--高觉民,高觉民的的戏份安排得也不多,但他是积极向上,敢于反抗旧观念的新青年,主要是为了衬托高觉新的软弱屈从。
为了同学们能体验民国时期的风貌,将自己更好的融入角色,萧蘅给班主任打了报告,要求特拨一笔款项作为活动基金,提前一个星期租好戏服,让小演员们先过个瘾。那时候班费不宽裕,可班主任非常支持这个活动,大笔一挥,放了萧蘅一笔大款。于是,排练了大半个月的同学们都穿上民国的服装,个个激动啊,排练得更勤快了。
那时,萧蘅有两套衣服,一套是学生装,一套是作为大小姐的旗袍。学生装是标准的电视剧里面看到的服装,上身改良版蓝色短款小衣,下身是黑色齐膝短裙,黑皮鞋,白袜子,萧蘅是长发,就扎了两个辫子。
她换完装出来一亮相,同学们都笑了。
“班长,你这妥妥的五四好青年啊,可以挥着小旗子上街游行去了。”罗庆宾一句话,大家笑得更乐了。余晓恩也在笑,萧蘅这身打扮真的太和谐,民国风太浓了,加上她严肃又充满激情的表情,简直把高淑华演活了。
可是,余晓恩最喜欢的是她的第二套戏服。高家是大家族,高淑华再穿学生装不大合适,特备了一件旗袍,经费紧,衣服是棉布料,七分袖,白底细蓝格子,素是素了,在舞台上气势还是有的。她还是扎着辫子,不过打的是一条油亮大辫子,被她放到身前,抬着下巴,骄傲却不傲气。
余晓恩的角色和萧蘅几乎没有对手戏,他庆幸没有,因为这样,才可以肆无忌惮的在角落看清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如果对上了,他的情意将无处可藏,这是他害怕的事。
话剧表演大赛在他们紧锣密鼓地排练中,倏然而至。
无疑,《雷雨》很成功,但他们的《家春秋》也获得了极高的赞誉,引起多次全场雷鸣般的掌声,所以,即使最后成绩是第二名,但就观众的反响而言,九八五班实为无冕之冠。
整个话剧结束后,余晓恩很快将自己的台词忘得一干二净,只牢牢记住了萧蘅的民国形象。
余晓恩微笑着走到萧蘅的面前,问:“很好看,不是吗?”萧蘅点头。
“您穿这个真漂亮,这件旗袍只有一件,穿你身上跟量身定做似的,真是缘分。这次设计师特意挑战了几个跳脱的颜色,本来我们担心没人挑的起来,这不,白担心了。您老公的眼光真好!”去而复返的店员连声夸赞。
“买了。”店员的话刚落地,余晓恩开口道。
“多少钱?”萧蘅问,心里肺腑一句,不是老公好么……
两人同步了。
“这款旗袍价格是一千八百元,您是我们老顾客了,享受九折优惠,折后价格是一千六佰二十元。”店员的算账能力不错,答得很快。
“好,打包吧。”不等萧蘅发话,余晓恩做了定夺。萧蘅张张嘴,没说什么,回了试衣间换衣服。她想,这是余晓恩第一次给她买衣服,作起来都不好看,而且她是真心喜欢,因为是素色,价格也不是很离谱,买下来也好,大家都高兴。
最后,在店员的推荐下,余晓恩买了一件银灰色长袍。他还想订两套结婚礼服,被萧蘅死活拉着走了。上了车,萧蘅唏嘘,这男人买起衣服来,也是够拼的,她可不想当了三天的女朋友直接就升级到老婆,想想,好紧张……
在余晓恩的提议下,晚餐没有在外面吃,他要给女朋友大人煮饭烧菜做贤夫。
“晓恩,今天再做一次土豆丝吧,我自己弄过几次,味道总不对。”萧蘅嘟嘴。
“行啊,这次我手把手教你,再学不会可就没第三次机会了。”余晓恩系上围裙,用食指刮了刮萧蘅的鼻梁。
“厨房乃一家重地,不可肆意喧哗嬉闹。”萧蘅拍掉余晓恩的手,绕到他背后帮他系带子。
“夫人所言极是。”余晓恩唱了一声喏。
“油嘴滑舌!谁是你夫人了,快给我做吃的。”萧蘅在后面推了余晓恩一把,可惜她那点力道对他根本不起作用。
余晓恩转过身,抓住萧蘅的双手,把头凑过去:“做饭可以,先讨个赏,你亲我一下就马上做。”
“做完了再赏。”
“不行,现在就要赏。”余晓恩耍无赖。
“肉麻死了,能更幼稚点吗?做饭!”萧蘅憋着笑,红着脸扭过头。
“又脸红了。”余晓恩戳了戳萧蘅若隐若现的小酒窝,“好,先做饭,伺候好夫人。”
晚上正餐,余晓恩仍旧做了三菜一汤。新学的西红柿土豆炖牛腩,是北方人经常吃的家常菜;招牌炒土豆丝,萧蘅的最爱;清炒芥兰,清脆爽口;汤还是做得鸡汤,萧蘅太瘦,必须多补补。
第一道菜西红柿土豆炖牛腩,萧蘅打下手,把西红柿、土豆和牛肉都洗干净,然后余晓恩该削皮的削皮,切块的切块,又把需要的辅料备了个齐全。
做完这些,余晓恩就对萧蘅下命令了:“厨房油烟大,你先出去自己玩,到炒土豆丝了我叫你。”
“那我再把青菜洗洗。”萧蘅二话不说,把一把芥兰放进了洗菜盆。
厨房里,余晓恩有条不紊的烧菜。书房,萧蘅半躺在摇椅里,翻看着新买的书,手边的小茶几上放着一杯色泽清雅的菊花茶,茶香撩人,平秋燥,甚好。
余晓恩走进书房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闲然自得的景象。
“嗨!”萧蘅听到动静,赏了他一个笑脸。
“炒土豆丝了,过来学艺。”余晓恩伸手拉起萧蘅。
萧蘅借力起了身,伸个懒腰,跟着余晓恩进了厨房。案板上的碟子里放着切好的土豆丝,旁边是剁成沫的葱姜蒜。余晓恩先热锅,待锅里的水蒸发干了,放油,油热后,把葱姜蒜放进锅里翻炒。
“这里是关键,火不能太多,大了就很容易炒糊。”余晓恩细心解说,“闻闻,有香味了吧?”萧蘅吸了吸鼻子,点头。
“好,现在放进土豆条,这道菜量不能太多,影响口感。土豆条不能太粗,粗了不好熟,太细又容易炒烂,你看着我切的大小。另外选土豆要买略粉的,这个你可以问卖菜的人。”余晓恩比划了下土豆条的大小,“炒土豆条的过程要注意三点,一是整个过程不能放水,二是要把控好火候,三是保持翻炒。你看看火苗的大小,做个参考。”
萧蘅蹲下身子看了看锅底天然气的火苗,嗯了一声。余晓恩有节奏的翻炒着土豆条,直至有香味飘出来,他解释:“有香味了,但颜色还不对,要显出略黄的颜色才够香。好了,先关火,再装碟。如果想要漂亮些,最后可以加点小香葱做点缀,也有提香的作用。”余晓恩麻利的收了锅。萧蘅殷勤的接了,赞道:“大厨出手,果然不凡。”
“那是。”余晓恩一点都不谦虚的接受了赞美。
萧蘅把菜端出去,余晓恩炒好蒜末芥兰,饭菜算是齐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