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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拓土,畜牧,画地怎能为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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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拓土,畜牧,画地怎能为牢

    九山派隐于无名小山之中,山势险峭,窄道难行,外出采买从来都是苦差事,李犬儿却从不推迟,但他算账很差,每次都得拖着王羊随行。

    王羊并不苦恼,反而欣然,他很喜欢李白,太白先生每首存世作品,胖子都能流利背诵,他觉得九山派上下山的艰难程度,不输李白那篇《蜀道难》,王羊喜欢满山的树木和石头,喜欢抬头看到的白云,喜欢在山脚下仰望山顶的感觉。

    在门派里种了许多许多的大红色夹竹桃,精心侍弄,修剪的一丝不乱,闷骚而惬意的王羊像是后世忧郁沉静的文艺青年,但他胖到没脖子,无法45度角仰望天空。

    三人赶了好远的路,终于上山,王羊就开始给赵青牛吟诗。“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忽魂悸以魄动……”

    王羊晃着脑袋十分沉醉,李犬儿向来听不得这些酸腐句子,龇牙咧嘴像被灌了几十斤陈醋一样,不声不响加快速度赶着买来的牲畜前行。

    赵青牛出于礼貌赞叹了下:“青莲居士之句,大气贯注,肆意潇洒,却又不失天真之气,不怪杜工部赞曰【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王羊听后眼睛一亮,驻足道:“没想到掌门也喜欢太白先生的诗,你我回去秉烛夜谈,我誊写李白诗作数百,一直苦于没有知音啊。”

    秉烛夜谈这种事,换成闻人白鹿掌门大人会很乐意,九山派其余人,还是呵呵而过吧。他连忙推辞道“呵呵呵,师兄你太抬举我了,李白诗作的精髓之处,在于浓郁的浪漫色彩,我是个俗人,实在欣赏不来,理解不了。”

    王羊闻言沉吟片刻:“能说出这番话来,证明师弟你就不是一个俗人,太过谦虚了,虚怀若谷,真让我惭愧。”

    “师兄你何必惭愧,我能看出,你肯定是个比李白更浪的家伙啊。”

    王羊眼中透出些许喜色,却又谦虚自矜,不好意思的道:

    “这…太夸张了…我终其一生,也不敢比李十二一毛,此言日后不要再说了,传出去惹人笑话,不过掌门你有什么喜欢的名篇,这山路难行,你我慢走探讨一番,倒也不辜负如此山景。”

    这种听不出好赖话的人最可爱了!

    赵青牛默然片刻笑道:“师兄盛意拳拳,我要是拒绝就矫情了,当年曾读过《庄子》中一段名句,尤为引人食欲,故而记忆深刻,请师兄指教。”

    “好好好,掌门请说。”王羊凝神用心听。

    赵青牛清清嗓子诵道:“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一个铁锅炖不下……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大,需要两个烤肉架,一坛汾酒杏花,仗剑勇闯天涯。”

    背诵完毕,看向王羊:“师兄……你觉得如何…哎,师兄你怎么走了,等等我啊…”

    王羊扭头,迈步,追赶前面的李犬儿,一个字都不想多说,唯恐赵青牛追上。

    赵青牛被落在后面,扫兴的撇撇嘴,感觉十分遗憾的感慨批判道:“到底王师兄是儒家弟子,对于道家文章有很强的抵触感,这种心态不利于文化的吸收融合。”

    特么的,庄子在世都得被气哭,(庄子媳妇死的时候,这位圣人依然沉迷于打击乐摇滚,可想而知是病态般乐观的。)

    三人默默无语,行路速度倒是快了三分,但山中雨后,堆积无数年的腐殖质和往年的残枝败叶越发陷脚,而且水气深重,有走了个把时辰,才勉强遥望到九山派简陋的黑色山门,但回家的喜悦,比不得眼前的惊讶,从远处望去,山门周围的荒地都被石头砌围起来,有些四四方方的田地雏形,虽然面积不大,但确实是很明显的开垦痕迹。

    见赵青牛不言语,李犬儿笑道:“这不是师兄你提议的嘛,开荒种地,畜牧,养鱼,闻人师姐和王师兄商量过后觉得可行,便大家一起动手弄了弄,王师兄还找了山中散居的汉子帮忙,只是工钱还没给。

    当然人手和钱都不够,也只勉强开出几亩来,在我和师兄下山前,余老头正在门派附近的野河那里,打算围个鱼塘出来。”

    这才对么,就是个经营类小游戏,都得有发展有进度,玩家才有兴趣玩下去啊,何况是真正担任掌门,需要的就是门派在自己手中发展的成就感嘛!有房、有地、有高手、有美女、还有一个赌坊的部分控制权,赵青牛十分开心,觉得很快就能一统黑白两道了。

    他不知所言,只能欢喜赞叹:“好,好的很,我不在这几天,大家都辛苦了,本掌门突然诗兴大发,赋诗一首。”

    “九山派啊好壮观,齐心协力把活干,齐心协力把活干啊,一起奔向新明天……”

    隐约可见李犬儿和王羊身子抖了抖,大夏天的真是冷啊。

    “我突然觉得不累了,赶紧回去吧…呵呵呵呵。”李犬儿狠狠的蹦了两下,很尴尬的奔着山门而去。王羊憨憨一笑,抓紧跟上,买来的畜生紧接着跟上,一只猪默默回头看来眼呆在原地的掌门,很不屑的发出一阵哼哼。

    ……

    离别四天,九山派还是九山派,青瓦小白房,人丁稀少,这几日人走了一半,更加清冷,赵青牛等人的归来,总算带来暖热的人气,和小小的喧嚣。

    那只名叫瓢把子的杂毛老狗是最先迎出来的,它和李犬儿亲近,听脚步就知道是谁回来了,小跑过去,蹭着少年的裤腿,十分亲昵。

    李犬儿拿出剩下的红皮鸡蛋,蘸着汤料喂它,虽早冷了,味道毕竟是不差的。

    瓢把子吃的摇头晃脑,十分开心,一口气解决掉六七个鸡蛋,便不肯再吃,而是盯着李犬儿带回来的剩酒,李犬儿虽有不舍,却也依旧拎起酒坛倾倒酒水。

    细细长长的清亮酒流,瓢把子仰头就接进嘴里,足足喝了半两才停,李犬儿见瓢把子喝足了,便仰头自己饮了几口,配合十分默契,一人一犬如多年酒友一般,让赵青牛十分惊奇“哟,瓢把子还喝酒?我以前都不知道”

    “不然掌门你以为李师弟外出瓢把子为什么跟着,还不是为了蹭酒喝,至于在门中,你肯定是看不到的,有酒的话哪瞒得过余长老的鼻子,其实若非他老人家以往偷了四师弟不少酒,二人关系也不至于这么恶劣。”

    李犬儿闻言重重一哼:“我虽嗜酒如命,却更重朋友,无论是掌门师兄还是瓢把子要分享我的酒,心疼归心疼,我是一定会给的,瓢把子虽然是狗,但永远是狗,余鱼鱼贪生怕死,却又浪荡无耻,行尽恶事,却又得意洋洋,简直不是人。”

    李犬儿十三岁,活脱脱一个叛逆热血青年,不懂余鱼鱼的隐忍和无奈,倒也无可厚非,但人身攻击就不好了,太没礼貌,孩子不能这么惯着,正准备教育两句尊老爱幼,就看见一只大红公鸡精神抖擞的走来,身后乖乖跟着一只小白狼。

    两只动物接近三人和瓢把子,带着高傲和不屑,看都不看一眼,那只小白狼却对着瓢把子讨好的点点头,或许在它眼中,这只杂毛老前辈十分德高望重。

    但那只通体纯红的大公鸡则不然,它走到近前,一眼就望见李犬儿剥下扔在地上的鸡蛋壳,七八个鸡蛋的壳,堆在瓢把子身边,证据确凿,不共戴天,能收服一只幼狼的红公鸡,自然不会惧怕一条狗。

    它展开比正常公鸡长的多的双翼,锋锐的喙子毫不留情的冲着瓢把子啄去,有道是好犬不与鸡斗,特跌份,瓢把子吃力的挪动着身子,堪堪避过红公鸡的攻击,抓紧时间藏到李犬儿身后。

    可那只大公鸡明显没有罢休的意思,似乎连李犬儿都没打算放过。

    而天不怕地不怕的李犬儿,在面对这只公鸡的时候,也明显很无奈,很没办法,甚至在公鸡疯狂的啄击之下被弄得有些狼狈。

    一边护着瓢把子,一边求饶:“朱雀,你不要闹了,你这么厉害的鸡,怎么可能和这些被吃掉的蛋是同类…这都是误会啊…”

    一旁的赵青牛很鄙视这种说辞,他认为一只能在余鱼鱼口中逃生的伟大公鸡,是绝不会相信这种弱智说法的,但没想到,这只名为朱雀的神奇公鸡,居然真的犹豫踌躇了,它怔怔的看着李犬儿和那些蛋壳,思考着自己与这些蛋到底是不是同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