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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大日琉璃金身决

作者:九年写作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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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云二州交界,连绵数百里的岱山,诸多山峰在云雾间若隐若现。

    李长歌攀上一座峰顶,朝阳当空,洒下万丈光芒,远处云海翻腾,奇形怪状,语焉不详。

    从怀中取出那方丝帕,光滑若顺,乍看之下,不过就是一块普通的丝绸。细细端详,才能看出不同,这丝帕看不出一丝纹络编织的痕迹,有种浑然一体,天衣无缝的感觉。

    李长歌的第六感很准,或者说神魂力量很强大,在他敏锐的感触下,这方丝帕上流动着一层力量,隐藏了其中的秘密。“应当是精神层面的力量。”李长歌很肯定。

    因为他本身就属于神魂强大的一类人,这种精神力量感应的跟清楚。聚精会神,眼中神光湛然,锐利的目光直射向膝头上的丝帕。

    噼噼啪啪的一连脆响,凭空而生,好似一串烟花爆炸,而落在李长歌的耳朵里,就是一阵天雷滚滚,轰轰烈烈,让他心神动荡,难以自己。

    然而,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了。

    一瞬间,又好似一万年。

    灵魂仿佛穿越千秋万古,在岁月长河中徜徉。

    李长歌的意识好似来到时空的尽头,岁月的终点,天地一片混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无边无际的黑暗环绕,阴冷,寂静,凄清,一丝恨意在心头环绕,让他难过的恨不得杀死自己。

    蓦得,一缕光,划破黑暗。然后,万丈曙光刺穿阴霾。温暖,传遍全身,一轮旭日冉冉升起,直上中天,光耀大地,天地间顿时一片清明。

    太阳初升,日上中天,夕阳西下,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李长歌似有所悟,只见那一轮太阳,越来越近,恍如流星划过天际,狠狠地朝着一个方向撞去,而那目标,就是他自己。避之不开,任由大日临体。

    光芒,满眼都是光芒,一股暖流流淌在全身,他的心神都沉醉在无边的光辉与温暖中,那****日最终停留在他的神魂识海之中。

    睁开双眸,虚空生电,四周温度都升了几分,原本漆黑的眸子中内蕴神光,好似一颗小太阳,令人不敢直视。

    内视己身,原本的内力早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缕缕明黄的胎息真气,一次感悟变迈过后天之境,彻底踏入胎息境界。

    大日琉璃金身决!

    脑海中自动浮现的一篇功法,汲取头顶太阳能量修炼的炼体功法,太阳能量无穷无尽,这篇功法能以大日为名字,自非等闲。

    李长歌心中欣喜,面露喜色。这次真是捡到宝了!

    大日琉璃金身决,虽然只是简单修习了一下,李长歌已经能感受到这么功法的强悍之处。

    他的身体素质至少强悍了一倍,体内的杂质被炼化不少,经脉拓宽,内息运行速度足足快了一倍有余。这说明这本功法不仅仅可以炼体,更是一本足以让人脱胎换骨,洗精伐髓,提升资质的神功!

    天资天资,天指的是天分,灵性,悟性;资指的就是人的根骨,资质。

    一个人若是想想要修练有成,天分与资质缺一不可,天分说白了就是一个人的智慧、悟性、以及修行中必不可少的一丝机缘灵性。

    李长歌两世为人,历经生死,又有两个世界的知识见闻,智慧自然不低,毕竟见多识广,触类旁通下,悟性也是极高。

    但是若说这根骨,倒真的是很普通,跟所谓的修道奇才相比,自是天壤云泥之别,差距不足以道里计。

    就像是所谓的九阳之体,天生道体,九阴绝脉之一类,指的就是这人的根骨极好,好的根骨可以极大的提升修炼的速度,因此各门派收徒都讲究资质,就是这个道理了。

    相同的功法,有人一年能修成,有的人一个月能修成,这就是资质根骨的差距了,但资质根骨属于先天而成,从出生就注定了的,想要改善根骨资质,唯有一些天材地宝,旷世奇珍才可以做到,再就是一些神功秘籍有此效果。除此之外,后天之中少有手段能够改善根骨资质。

    因此才更显的这大日琉璃金身决的神奇珍贵之处。

    “也不知那黑衣人怎么知道这丝帕中的秘密,又怎么能获取其中功法”,李长歌神魂力量强大,甚至隐隐的可以干涉现世,因此凭借浑厚的精神力量,才得以窥见神功。却不知那黑衣人怎生破解,以那黑衣人的心性身手,在联系到这大日琉璃金身决,想来也不是什么一般的江湖人物。

    李长歌性子淡泊,想不通的也不再多想,收拾行囊继续上路,天色尚早,今日想来能多行数十里,再过两日就可以到达云州所在了。

    哼着小曲儿,感受头顶大日洒向大地的一缕缕光辉,体内的真气运行,吸收着太阳能量,原本御寒的毛绒皮衣被他随手丢了,有了这大日琉璃金身决,太阳能量入体,浑身暖洋洋的,自然不需要那御寒的衣物了。

    一身青色劲装,在雪中行走,李长歌身高原本就不低,再加上修习大日琉璃金身决又长高三寸,已然不复少年形象,倒似一个外出游学,踏雪寻芳的弱冠书生。

    手执三尺长剑,面冠如玉,丰神俊朗,尤其那一双眸子,宛如上好的汉白玉上镶嵌的两颗黑珍珠,漆黑光亮;又如浩瀚星空中的一点星辰,熠熠生辉。

    当真是一副好卖相,然而,这嘴里哼的曲子却有些……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

    李长歌眉飞色舞,哼着小曲,悠然自得的行走在雪山之间。

    “恩?”剑眉一蹙,旋即舒展开来,“有趣,有趣,真有趣。”

    “有趣什么?”旁边一颗合抱粗细的树后跳出来一个汉字,满脸络腮胡须,手中提着一把九环大刀。“小子,把钱留下来,然后自己滚吧。”

    旁边顺势又窜出来几个人,将李长歌围了个严严实实。

    “你们这打劫不够专业啊,”咂咂嘴,李长歌嘲笑起来,“土匪抢劫不是应该上来先喊几句口号么?”

    “恩?你小子找死!”络腮胡子眼神一凝,泛起杀机。

    李长歌似是未觉,“你们这不专业,实在是太不专业了。”

    “杀了他!”络腮胡子提刀而上。

    听到命令,包围在身周的众人持刀一起砍了上来,刀锋临体,杀气逼人。

    李长歌身子一矮,间不容发一刻,以一个诡异的姿势从包围中脱身出来。

    顺手抽出腰间长剑,眼中精光闪烁,寻到一处破绽,长剑直刺,准确刺入心脏,直接带走一人性命。

    接着手腕翻转,反手一撩,划过一人的手腕,猩红的血液流淌,那人顿时手筋被断,手中长刀掉落在地,李长歌又是一脚踹出,胎息真气一触即收,将其击飞,接连撞翻身后的两人,三人口喷鲜血,滚作一团飞了出去。

    落地之时,已然毙命。

    李长歌没学过剑法,因此使的都是用剑之人最基本的刺、撩、劈,没有章程可言。但是经过大日琉璃金身决的淬炼,他的身体素质大大提升,体内胎息真气流转,生生不息。对付这种只会些简单拳脚土匪,自然是不费吹灰之力。

    有如镰刀割麦子一般收割着性命,眨眼间,还站在场上的只剩下两人,一个是他,一个是那带头的络腮胡子。

    虽是寒冬季节,络腮胡子依旧是满头大汗,神色凝重,却没有一丝恐惧之色,手中长刀依然紧握。

    “居然是胎息高手,今日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阁下,希望阁下看在黑风寨的面子上饶过小人一命。”

    “说吧,你们的寨子在哪里。”李长歌还剑入鞘,问道。

    “我带你去,不要杀我,可好?”

    “你以为你有讨价还价的资格?”李长歌哂笑道。“杀了你,我一样可以找到地方。”

    “那么你是肯定要杀我了?”络腮胡子一脸认真之色,右手持刀,左手似是不经意的抬了起来,看着李长歌双眼道。

    “倒也不一定非要杀你,若是你能拿出点什么来换回你的命,放过你也不是不行。”李长歌玩味的笑着说道。

    “你的命能否留下就看你的诚意了。”

    络腮胡子低下头,似是在思索,嘴角露出一丝诡笑,抬起头瞬间又恢复原状:“我身上除了一些金银财宝外,倒是有一件宝贝,却不知公子看得上眼不。”说着伸手入怀似在摸索什么。

    李长歌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趁着那汉子低头的一瞬间,身形掠起,瞬息而至,一拳击中那汉子的胸口。

    噼噼啪啪,一阵骨头折断的脆响,络腮胡子近两百斤的身体瞬间被击飞,撞上后方三丈远的一个树上,激起一阵落雪。

    根本不给那人一丝反应时间,李长歌瞬间跟上去,手中长剑出鞘,一剑枭首,待看那人怀中,果然又是暗器之物。

    “果然是小人如鬼,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以李长歌的灵觉,汉子那些小动作自然都在眼皮子底下,络腮胡子尚处于后天境界,见到他出手后居然一点都不怕,本就是不寻常,低头时那一丝诡笑自然也没有逃过李长歌的双眼,于是便先下手为强。

    “这才几天,手下就沾了近十条人命,江湖江湖,果然是一入江湖,身不由己。”

    叹口气,也不去多想。李长歌性子淡泊,不是滥杀无辜之辈,却也绝非心慈手软的之人。

    在他看来杀人与否,与本心无碍。

    所行所为,但求无愧本心。

    佛祖慈悲,尚有明王怒火,普度众生,亦少不得雷霆手段。

    四下寻觅,找到土匪来时的踪迹,沿着黑风寨的方向行了过去。历朝历代山贼土匪都存在,尤其是在乱世中,更是土匪横行,流寇肆虐,割据混战。

    大汉朝如今虽然强盛,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虽然明面上是太平盛世,一片祥和,但是有光明的地方就必定会有黑暗。

    就如这黑风寨,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一个土匪寨子,平日里最多对往来商户车队收些保护费,根本不敢轻易伤人命。况且是处在这两州之间,就好似那三不管地带,因此才能存在下来。

    若不是李长歌独身一人,而是与车队商户结伴而行,土匪们最多收取些许好处,却不会敢伤人性命。

    真若说起来,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李长歌不幸?还是土匪们不幸?

    一路行了十余里山路,终于找到目的地。

    黑风寨,处在两座山峰中间一片山谷之中,进出口就在两方悬崖峭壁之间,用木石建造的三丈来高的一座城门,倒也是易守难攻之地。

    眼见夕阳西下,天色渐暗,李长歌就地休息,自是等夜晚去寨子里探访一番,若是可能,最好诛杀土匪头领,倒也算是做了一番好事。

    夜色降临,月上中天。

    李长歌起身,三长高的城门对一般人来说自然是不可逾越的天堑,对李长歌来说不过是一个稍高一点的坎儿,沿着山壁三两下爬上寨门,城头上有两人放风警戒,两记手刀送去与周公相会,换了一身衣服,施施然的走下城头。

    夜色如水,土匪们各自早早的休息去了,这一路上倒也顺畅,没有遇见什么麻烦。

    行至最深处,一排三间青石砖瓦房子,想来就是头领所在了,行到近处,便听见有人在屋内说话。

    “二哥,四弟到现在都没回来,怕不是出了变故吧。”这个声音略显急躁。

    “别着急老三,四弟向来做事仔细,小心谨慎,想必是有事耽搁了。”一个略显阴沉的声音,应当就是老二了。

    老二继续道:“况且这两天老大在闭关修行神功,我们两不便轻出,有什么事等老大出来再说吧。”

    “也好”老三应了一声。

    两人又说了会话,就听那三当家说道:“二哥你先休息,我去巡视一圈。”

    二当家应了一声,李长歌隐在一旁,待那三头领便出了门,远远掉在其背后,那人也未有察觉。

    见那三当家行至一处稍显空旷之地,李长歌心道机会来了,放重脚步,踉踉跄跄的上

    前去,好似喝多了一般。“来啊,兄弟,别走,来一起喝酒——”

    那三当家也不疑有他,语气严厉斥责:“混账,你是哪个手下,好好看看我是谁!”

    “啊,三当家,是小的不好,三当家饶命——”身体哆嗦,状似怕极,腿脚发软。

    那三当家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李长歌身前,伸手便要掌嘴,也好发泄一下心中的郁结之气。

    却见那貌似喝醉之人一抬头,漏出一丝春风化雨般的微笑,好是旭日东升,温暖人心。

    然而他的心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暖,反而如堕入九幽冰域一样,寒冷入骨。

    他想喊,但是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因为有一只手稳稳的落在他的脖颈,微微发力,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颈椎顿时折断,死于无名。

    砰砰砰—

    刚入睡的二当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顺手从床的内侧取出随身兵器。

    “谁?”

    “二当家,是三当家让我来叫你,四当家回来了,受了重伤,请你去看看。”

    “知道了,我就来了。”

    打开房门,一阵寒风扑面而来,二当家生性小心谨慎,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门口前来传信的那人。

    目光一凝,瞬间站住身体,语气冰寒。

    “你是谁?!”

    李长歌面露微笑,“二当家的以为我是谁呢?”

    那二当家反而平静下来,“老三和老四已经死了吧。”

    “不错。”

    “你不该回来的,杀了人就该走,或许还能留下一命。”二长老的声音很肯定。

    “杀了你们,我自然会走。”

    “狂妄小辈。”

    你们,而不是你,二长老自然懂其中意思,但是却不屑一顾。

    月色凄清,寒风肆虐,黑暗中隐隐约约一道寒光闪过,那是李长歌的剑,依旧没有章法,随手为之。

    相比起来,那二当家的身手精妙许多,而且,那二当家竟然跨过后天,跻身胎息境,比李长歌境界更高。

    但是李长歌并未有不可匹敌之感,他向来相信自己的感觉,所以这一次,也不会出错。

    那二当家用的是一杆烟枪,漆黑的枪身,一端还挂着一个烟袋,是他平日里吞云吐雾的家伙。

    武林之中,兵器想来讲究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这烟枪不足二尺,自然是招招式式,阴险毒辣。让李长歌应付起来极其吃力,一不小心,胸口被点了一枪。

    顿时口中溢出一丝鲜血,功力不如,经验不足,手上自然正常,不足为怪。

    “束手就擒吧,或许还能留得一条性命。”二当家倒是起了惜才之心,如此年轻的胎息境,是他生平少见。

    “急什么,接着打,赢了我再说。”李长歌咧嘴一笑,牙齿中渗着血丝,有如择人而噬的猛兽。

    大日琉璃金身决当真神妙无双,若是昨日他受了这一下,不死也差不多了。而现在,却只是内息震荡,吐出那一口淤血后,竟再没有半点不适。

    长剑直刺,状若疯魔,到将那二当家吓了一跳,他自知自己手段,那一枪虽说没尽全力,倒也使了八分力气,那少年虽然吐了一口血,看上去竟似没有受伤,着实让他吃了一惊。又交手几招,李长歌皆是以命换命的打法,倒是弄得二当家好生无奈。

    李长歌迎着他刺向心口的一枪,不闪不避,面色发狠,犀利的目光死死盯着二当家的脖颈,其中隐隐透出的狠劲,誓要与其以命换命,逼得那二当家不得不换招。

    一时间两人倒真的打了个不分伯仲。

    人总是在失败中寻找教训,然后成功。

    同样,也是在挨打中进步,找到打人的法子。

    李长歌又是一剑,不闪不避,直指二当家心口,逼得他不得不撤招护身,剑枪相击。

    叮——

    清亮的剑鸣传遍四下,李长歌脸上扬起一丝微笑,剑走轻灵,脚步轻盈,好似混不受力一般,剑光一转,冰冷的剑锋掠过敌人的身体。

    两人擦身而过,长剑顺势带走对方的一条臂膀。血,肆意的流淌,染红了一大片雪地。

    “啊!”二长老仰天一声长啸,惨烈悲壮,好似一头孤狼,寒光四射的眼神紧紧的盯着李长歌,仇恨似海。

    李长歌便要上前去击杀此人,以绝后患。

    蓦地,心中升起一丝危机感,汗毛炸立,心神震荡。

    危机狂涌!

    目标是,心脏!

    来不及多想,甚至来不及做出更多的动作,微微侧身避过心脏要害。只觉得肩头一阵钻心剜骨的疼痛,李长歌忍不住闷哼一声,已然被暗器贯穿而过。

    咻—

    这时候才传来暗器破空的声音,那暗器速度竟快过声音!

    李长歌回头一看,倒吸一口凉气,所谓的暗器不过是一颗普通的石子。

    远远地,一声长啸快来。

    “大当家!”二当家一阵喊叫,眼神一转,凶狠的眼神看向李长歌,宛如看着一个死人。

    李长歌眼神一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所谓的大当家竟然是一个先天高手!

    逃!

    快逃!

    拼命的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