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尘封的信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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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也并没有锈住,相反,我打开得相当顺利,就像昨天才刚刚有人离开落锁一样。
阁楼里,既没有怪兽跳出来,也没有看到什么所罗门的符咒。这里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房间,干净,整洁,甚至可以称得上温馨。房间里大部分的摆设和装饰与我印象中项采薇的喜好相符,是以白色和粉红为主,间或有几样其他颜色的小物件,虽然是二十年前的款式,但依然可以看出来风格清新淡雅。
我相信豹三爷其实经常会进来,或者派人来打扫这间阁楼,因为这里面一点霉味都没有,甚至还有那么一点若有若无的香水味。而且我几乎能隐约分辨出来,那种香水似乎是现在已经很难买到的,过去的几十年里颇为经典的伊丽莎白雅顿的蓝草香水。
也许,那就是当年的项采薇喜欢的味道。
阁楼里面积不大,大约只有不到三十个平方,整个房间的布置也并不繁复,不过是一张款式老旧的欧式大床,一张同样风格的梳妆台,一个衣柜,一个看起来好像是古董花瓶改装的落地台灯,还有一个小书桌,旁边带一个小书架,上面零零散散放着几本书。
房间的主人就好像是昨天才离开的一样,可里面的摆设物件又带着明显的怀旧风格。就好像我进门的第一步,一步跨越了二十年的时光一样,而房间的女主人,仿佛随时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我站在房间中间,仔细打量着屋里的每一处摆设。
梳妆台上东西很少,不知道是她离开的时候都带走了,还是豹三爷后来清理过,只余下一只锡盒装的扬州谢馥Chun鸭蛋香粉,还有一个小小的三五牌老座钟,早已经停摆了,时间停滞在九点二十八分,不知道是上午还是晚上。
可以看出来,项采薇的生活习惯算是比较质朴的。毕竟当年陆家在省城也算是相当有影响力的,财力雄厚,豹三爷也算是个富二代,按说她应该也不是完全没有奢侈的资本。
我的目光落在书架上,走过去仔细看书名,是《简爱》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有琼瑶的《梦的衣裳》和一本林徽因的诗文集。
书不多,但是从这几本书来看,她读书的口味很杂,甚至可能颇有一点文艺细胞。
我随手拿起那本《简爱》翻了翻,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版本,出版时间应该就在她离开这里不久,但书里却有明显的阅读痕迹,她应该看过不止一遍了,有些空白处,还有些小字,字迹娟秀,似乎是她在读的时候恰好有感而发记下的感悟。
屋里的这些东西我根本就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我猜测,既然黄婶那么说了,那就意味着应该还有其他的东西我还没有找到。从留存的这些痕迹来看,她应该是个颇有些品位和文化水平的女人,而且她可能有写随笔和感悟的习惯。那么是否可能,在其他什么隐蔽一点的地方,藏着她的日记?
如果她离开是因为跟豹三爷分手,准备嫁给别人,那么曾经因为豹三爷而产生的诸多或悲或喜的情绪,她一定是不愿意带走的。
我轻轻拉开梳妆台的抽屉,但里面的好几个屉子都没发现什么重要的东西。
我摸着墙壁到处敲敲,又趴在地板上敲了敲,都没有发现什么端倪。但就在我趴在地板上的时候,仿佛看见床底下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连忙凑过去,发现这张床底下的结构有些不寻常,靠近床头的地方似乎有个夹层。这个夹层做得比较巧妙,从外面根本瞧不出什么来,即使挪动整张床的时候也不会发现,而两边的床板又宽,人根本没有办法钻进去,唯有比较瘦的人趴在地上能伸一条胳膊进去。
我的胳膊刚好能伸进去,所以我试探着推了推里面夹层面上的挡板,那个挡板果然是活动的,我只轻轻一用力,就推开了一条缝隙。我把脸贴在地板上往里看的时候,不出所料,里面有一个扁扁的方盒子。
我小心翼翼地把盒子拿出来。
盒子是木制的,大约七八厘米高,四角有铜片包镶,看起来很陈旧。这一件才能真正看出几许尘封感来,表面上落了厚厚的灰尘,在这一屋子洁净的摆设中显得有点突兀。
我没有去清理上面的浮尘,直接打开了盒子。
当我刚刚揭开一条缝隙的时候,我就闻到了淡淡的霉味,是那种书纸放了太久而产生的一种墨水纸张和霉味混合起来的味道,真正属于二十年前的味道。我的心突突的狂跳起来,把手放在盒子最上面的一个粉红色笔记本上。
本子是塑料皮面的,上面印着邓丽君的照片,样子还很青涩。那样的笔记本可能是当时很流行的一种样式,因为年代久远,上面的塑料皮有些开裂和皱缩,似乎显得比里面的封皮要小了一号,尴尬地翘起了一点边角。
我慢慢地把本子拿起来,翻开,却发现上面只写了短短的几句话。
第一页,是一首词,南唐李后主的《乌夜啼》:林花谢了Chun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第二页,纸页有些发皱,上面有好几块边缘泛黄的圆痕迹,似是泪痕。在纸上没有一个字,只落下几点细微的痕迹,好像是想写些什么,但几番落笔都终于不知道该怎么说,于是合上了本子。
并没有我以为的日记。
我因为涉足影视和歌坛,所以这两年对于早期的经典影视作品和歌曲都有所涉猎,大概知道那那歌和词都是邓丽君早期的一部影视作品相关的内容,也许项采薇很喜欢邓丽君。
我把本子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再没有找到其他内容,于是放到一边。
本子下面,好像是一堆已经拆封的信件,也许是项采薇当年同别人的往来信件,信封的样式各不相同,有黄色牛皮纸信封的,也有白色印着某某学校字样的,甚至还有用白纸手工糊的信封。虽然偷看信件好像是一件不太礼貌的事情,但我急于找出一些真相,拿起了最上面的信封,从里面摸出信纸来。
刚一展开,我就愣住了。
上面的字体,好像很眼熟,但又觉得有些稚嫩和生涩。我的心跳得更快了,连忙往下看落款,果然在最后找到了熟悉的名字,写的是“奕”。
我无数次看见他随手取出一支派克金笔,签下自己的名字。有些潦草,带着秦公子特有的气质,沉稳和张狂两种完全矛盾的气质相当融洽地合为一体,每一次都意味着一笔相当重要的大生意。除了签名以外,他好像很少动笔,我都几乎想不起来自己到底还在什么地方见过他的字迹,但印象深刻。
而眼前的这张信笺,上面一笔一划,相当认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后面落着日期,是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十二三岁的秦公子,居然跟项采薇通信?
我看出来,那大概是他写给项采薇的第一封信,前面并没有称呼,也许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该叫她什么。信不长,也许从哪个时候秦公子就不擅长叙述,只有寥寥几句话。大概意思就是初次见面觉得她很善良很温和,一定是个很好的人,希望能把借的伞还给她,并介绍自己在某学校读中学。
我能想象到也许就是某个雨天,十几岁的秦公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忘记带伞,也许是偶然路过的项采薇,笑着把自己的伞借给了这个素不相识的小男生。
我把这一封信收好,再去看底下的一封,依然是同样的字迹,出自十二三岁的秦公子之手。
大概是收到第一封信以后,项采薇给他回了信,并且和他见了面,取回了伞,所以在这一封信里,比前面那封内容稍长,全篇都洋溢着再次见到她的欢喜,称呼也有了,“薇姐姐”三个字写得特别工整,就好像已经练习过无数次才落笔一般,带着一个十几岁小男孩明显的仰慕。我从来不知道,一向缺乏表情、总是自带漠然和森冷气场的秦公子,有过这样青涩的岁月。
展开第三封信的时候,能感觉到他们又熟络了一些。这一封的日期相隔稍久,与前一封隔了差不多二十天的时间,也比前面两封更长了一些,絮絮地开始抱怨每天的功课很多,而且父亲还叫他和哥哥一起开始学着管理家中的公司和产业之类的,他刚刚接触的时候觉得很难,其中道理也很多。以此来解释为什么这么久才回信,希望姐姐不要见怪之类的话。同时又说起父亲在商业上的合作伙伴许伯伯,总是带着他女儿到家里来玩,而每次许家妹妹来的时候父亲都叫他去陪她玩。而他花了很长的一段话来抱怨许家妹妹太幼稚了,一点都不像个快要升初中的女生,他一点也不喜欢陪她玩芭比娃娃。
我注意到他在提到秦景东的时候,总是刻意地用一种老成的语气称呼“父亲”,而不是像一个孩子一样叫“爸爸”。在很多地方他都在刻意地让语气听起来老成一点。
我不知道彼时二十四岁的项采薇在读信的时候是否曾莞尔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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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也并没有锈住,相反,我打开得相当顺利,就像昨天才刚刚有人离开落锁一样。
阁楼里,既没有怪兽跳出来,也没有看到什么所罗门的符咒。这里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房间,干净,整洁,甚至可以称得上温馨。房间里大部分的摆设和装饰与我印象中项采薇的喜好相符,是以白色和粉红为主,间或有几样其他颜色的小物件,虽然是二十年前的款式,但依然可以看出来风格清新淡雅。
我相信豹三爷其实经常会进来,或者派人来打扫这间阁楼,因为这里面一点霉味都没有,甚至还有那么一点若有若无的香水味。而且我几乎能隐约分辨出来,那种香水似乎是现在已经很难买到的,过去的几十年里颇为经典的伊丽莎白雅顿的蓝草香水。
也许,那就是当年的项采薇喜欢的味道。
阁楼里面积不大,大约只有不到三十个平方,整个房间的布置也并不繁复,不过是一张款式老旧的欧式大床,一张同样风格的梳妆台,一个衣柜,一个看起来好像是古董花瓶改装的落地台灯,还有一个小书桌,旁边带一个小书架,上面零零散散放着几本书。
房间的主人就好像是昨天才离开的一样,可里面的摆设物件又带着明显的怀旧风格。就好像我进门的第一步,一步跨越了二十年的时光一样,而房间的女主人,仿佛随时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我站在房间中间,仔细打量着屋里的每一处摆设。
梳妆台上东西很少,不知道是她离开的时候都带走了,还是豹三爷后来清理过,只余下一只锡盒装的扬州谢馥Chun鸭蛋香粉,还有一个小小的三五牌老座钟,早已经停摆了,时间停滞在九点二十八分,不知道是上午还是晚上。
可以看出来,项采薇的生活习惯算是比较质朴的。毕竟当年陆家在省城也算是相当有影响力的,财力雄厚,豹三爷也算是个富二代,按说她应该也不是完全没有奢侈的资本。
我的目光落在书架上,走过去仔细看书名,是《简爱》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有琼瑶的《梦的衣裳》和一本林徽因的诗文集。
书不多,但是从这几本书来看,她读书的口味很杂,甚至可能颇有一点文艺细胞。
我随手拿起那本《简爱》翻了翻,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版本,出版时间应该就在她离开这里不久,但书里却有明显的阅读痕迹,她应该看过不止一遍了,有些空白处,还有些小字,字迹娟秀,似乎是她在读的时候恰好有感而发记下的感悟。
屋里的这些东西我根本就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我猜测,既然黄婶那么说了,那就意味着应该还有其他的东西我还没有找到。从留存的这些痕迹来看,她应该是个颇有些品位和文化水平的女人,而且她可能有写随笔和感悟的习惯。那么是否可能,在其他什么隐蔽一点的地方,藏着她的日记?
如果她离开是因为跟豹三爷分手,准备嫁给别人,那么曾经因为豹三爷而产生的诸多或悲或喜的情绪,她一定是不愿意带走的。
我轻轻拉开梳妆台的抽屉,但里面的好几个屉子都没发现什么重要的东西。
我摸着墙壁到处敲敲,又趴在地板上敲了敲,都没有发现什么端倪。但就在我趴在地板上的时候,仿佛看见床底下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连忙凑过去,发现这张床底下的结构有些不寻常,靠近床头的地方似乎有个夹层。这个夹层做得比较巧妙,从外面根本瞧不出什么来,即使挪动整张床的时候也不会发现,而两边的床板又宽,人根本没有办法钻进去,唯有比较瘦的人趴在地上能伸一条胳膊进去。
我的胳膊刚好能伸进去,所以我试探着推了推里面夹层面上的挡板,那个挡板果然是活动的,我只轻轻一用力,就推开了一条缝隙。我把脸贴在地板上往里看的时候,不出所料,里面有一个扁扁的方盒子。
我小心翼翼地把盒子拿出来。
盒子是木制的,大约七八厘米高,四角有铜片包镶,看起来很陈旧。这一件才能真正看出几许尘封感来,表面上落了厚厚的灰尘,在这一屋子洁净的摆设中显得有点突兀。
我没有去清理上面的浮尘,直接打开了盒子。
当我刚刚揭开一条缝隙的时候,我就闻到了淡淡的霉味,是那种书纸放了太久而产生的一种墨水纸张和霉味混合起来的味道,真正属于二十年前的味道。我的心突突的狂跳起来,把手放在盒子最上面的一个粉红色笔记本上。
本子是塑料皮面的,上面印着邓丽君的照片,样子还很青涩。那样的笔记本可能是当时很流行的一种样式,因为年代久远,上面的塑料皮有些开裂和皱缩,似乎显得比里面的封皮要小了一号,尴尬地翘起了一点边角。
我慢慢地把本子拿起来,翻开,却发现上面只写了短短的几句话。
第一页,是一首词,南唐李后主的《乌夜啼》:林花谢了Chun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第二页,纸页有些发皱,上面有好几块边缘泛黄的圆痕迹,似是泪痕。在纸上没有一个字,只落下几点细微的痕迹,好像是想写些什么,但几番落笔都终于不知道该怎么说,于是合上了本子。
并没有我以为的日记。
我因为涉足影视和歌坛,所以这两年对于早期的经典影视作品和歌曲都有所涉猎,大概知道那那歌和词都是邓丽君早期的一部影视作品相关的内容,也许项采薇很喜欢邓丽君。
我把本子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再没有找到其他内容,于是放到一边。
本子下面,好像是一堆已经拆封的信件,也许是项采薇当年同别人的往来信件,信封的样式各不相同,有黄色牛皮纸信封的,也有白色印着某某学校字样的,甚至还有用白纸手工糊的信封。虽然偷看信件好像是一件不太礼貌的事情,但我急于找出一些真相,拿起了最上面的信封,从里面摸出信纸来。
刚一展开,我就愣住了。
上面的字体,好像很眼熟,但又觉得有些稚嫩和生涩。我的心跳得更快了,连忙往下看落款,果然在最后找到了熟悉的名字,写的是“奕”。
我无数次看见他随手取出一支派克金笔,签下自己的名字。有些潦草,带着秦公子特有的气质,沉稳和张狂两种完全矛盾的气质相当融洽地合为一体,每一次都意味着一笔相当重要的大生意。除了签名以外,他好像很少动笔,我都几乎想不起来自己到底还在什么地方见过他的字迹,但印象深刻。
而眼前的这张信笺,上面一笔一划,相当认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后面落着日期,是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十二三岁的秦公子,居然跟项采薇通信?
我看出来,那大概是他写给项采薇的第一封信,前面并没有称呼,也许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该叫她什么。信不长,也许从哪个时候秦公子就不擅长叙述,只有寥寥几句话。大概意思就是初次见面觉得她很善良很温和,一定是个很好的人,希望能把借的伞还给她,并介绍自己在某学校读中学。
我能想象到也许就是某个雨天,十几岁的秦公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忘记带伞,也许是偶然路过的项采薇,笑着把自己的伞借给了这个素不相识的小男生。
我把这一封信收好,再去看底下的一封,依然是同样的字迹,出自十二三岁的秦公子之手。
大概是收到第一封信以后,项采薇给他回了信,并且和他见了面,取回了伞,所以在这一封信里,比前面那封内容稍长,全篇都洋溢着再次见到她的欢喜,称呼也有了,“薇姐姐”三个字写得特别工整,就好像已经练习过无数次才落笔一般,带着一个十几岁小男孩明显的仰慕。我从来不知道,一向缺乏表情、总是自带漠然和森冷气场的秦公子,有过这样青涩的岁月。
展开第三封信的时候,能感觉到他们又熟络了一些。这一封的日期相隔稍久,与前一封隔了差不多二十天的时间,也比前面两封更长了一些,絮絮地开始抱怨每天的功课很多,而且父亲还叫他和哥哥一起开始学着管理家中的公司和产业之类的,他刚刚接触的时候觉得很难,其中道理也很多。以此来解释为什么这么久才回信,希望姐姐不要见怪之类的话。同时又说起父亲在商业上的合作伙伴许伯伯,总是带着他女儿到家里来玩,而每次许家妹妹来的时候父亲都叫他去陪她玩。而他花了很长的一段话来抱怨许家妹妹太幼稚了,一点都不像个快要升初中的女生,他一点也不喜欢陪她玩芭比娃娃。
我注意到他在提到秦景东的时候,总是刻意地用一种老成的语气称呼“父亲”,而不是像一个孩子一样叫“爸爸”。在很多地方他都在刻意地让语气听起来老成一点。
我不知道彼时二十四岁的项采薇在读信的时候是否曾莞尔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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