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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吾之荣耀,离别已久

作者:亚索大法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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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之欲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元婴少女面无表情,虽其言毫无感情,但总有一股莫名的吸引力在吸引众人,让人沉浸在她的话中。

    顿了一顿后,看着有的人陷入沉思,有的人目不转睛,有的人若有所得。元婴少女点了点头,继续道:“格物而后致知,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此时,在场的人九成九都陷入了沉思,唯有一人双目呆滞,似乎是…睡着了!此人,正是方正!

    元婴少女看到此人,皱了皱秀眉想要出言叫醒,却看到方正周身模糊了起来,仿佛不存在于世间,或与世界融为一体。顿时少女眉头一挑,向着旁边的得意弟子问道:

    “忘惠,你可知此人是谁?”

    忘惠抬头看了一眼,却吓了一跳。“身融天地,这不是?”

    “没错,你看的不错。只是我想知道,他是怎么睡着睡着就悟了道的?”少女饶有兴趣的看着方正。

    “难道,他与陈师兄一样,是梦道体?”少女想不通。“梦道体的话,一入宗门便会被查出啊。”

    “还是因为他刚刚在装睡?”少女清冷的表情有了一丝笑意。“有趣的小家伙!”

    而我们的方正同学,竟然是真的睡着了!只是梦中,亚索见方正惫懒,于方正脑海中打入了自己的一些记忆。一些自己不愿想起的记忆。

    我是亚索。

    我三岁学剑,七岁练成疾风剑术筑基成功,十二岁外出历练,以筑基七层强杀了一名金丹中期大修。

    因此,我接触到了御风剑宗的震宗秘籍《御风心法》。十八岁,我练成《御风心法》《御风剑术》,以金丹大圆满之境被封为新一代剑豪,成为御风剑宗立宗以来最年轻的剑豪。

    我一辈子顺风顺水。

    直到有一天,我的洞府被重重包围,闭关的我破关而出,听到地第一句话便是掌门的问罪:“亚索,你可知罪!”

    我不明所以:“我何罪之有?”

    “你残杀长老,以下犯上,罪该万死!”掌门怒道。

    我自然要解释,我从未离开过洞府,如何杀死长老?

    掌门给我看了留影珠,里面一个与我酷似的人施展了御风剑术,一击斩钢,斩碎了长老的头颅。

    我解释那人不是我。

    掌门不听我解释,一掌将我打成重伤。

    那一天,我第一次将剑举向同门。

    整整八个时辰,我身中六十三剑,终于逃了出去。可是我能逃向哪?

    无尽沙漠里,我打退了第三十波追杀的敌人。

    第三十一波,我遇到了最不想遇到的人:永恩,我的亲弟弟。尽管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内心已模拟过无数次见面后的场景。我还是忍不住颤抖。我的亲弟弟。也不信我。

    “哥哥,你为什么要杀长老?”永恩拉下沙漠中防沙的面罩。

    “弟弟,连你都不相信我吗?”我很伤心。我最信任地人,不信我。

    “长老死于御风剑术,我也很想不是你做的。但是,事实胜于雄辩!”永恩打破了我最后一丝幻想。

    我心里很堵。

    永恩拿掉了自己地帽子,左手扶胸。

    这是御风剑宗弟子切磋的礼仪。

    我的帽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没的,也许是第五次被追杀,也许是第十三次。一个元婴后期老怪一剑削掉了我的帽顶,我割下了他的头。那时侯我22岁,刚刚突破元婴中期。

    我伸出左手,扶胸!

    沙漠的风很热,很干。我讨厌这样的风,御使这样的风会让我不舒服,如同渴的时候吃下一把盐。

    永恩的剑术不比我差,尤其是刃闪,小时候切磋,他永远用木剑先抵住我的脖子。

    我以为这次会是个旷日持久的苦战,没想到结束战斗只用了不到一秒。我的剑插入了永恩的心脏,他并没有拔剑。

    临死前,永恩告诉我。死于御风剑术的那位长老,是他师尊。他知道我不会杀他师尊,但师尊的仇,不得不报,他却不知找谁报,只能找到我,死于我的剑下。让我帮他找到元凶。杀了他。

    那天我崩溃了。抱着永恩的尸体发呆。

    死亡沙漠的恐怖没去过的人不会懂。夜晚地沙尘暴铺天盖地毁灭一切,我依然抱着永恩,和他一起被埋在漫天风沙下。与我们一起被埋的,还有一颗愧疚的心。不知多长时日,我被一个人挖了出来,一个脸上长雀斑的沙漠女孩。

    “你差点死了你知道吗?阿爸说你活不成了,我不信,我明明探到你还有一口气,然后我每天喂你粗麦粥,你终于醒了!太好了!”看着眼前象一只小雀一样叽叽喳喳的女孩,我心如死灰,眼前一直重复我一剑刺入永恩心脏的场景,耳边一阵徘徊永恩死前的话。

    我问小女孩,永恩在哪。她说:“是你抱着的那个人吗?我把你拖回家已经够不容易了,怎么可能再拖一个,你以为我是大力士吗?就算是我们村的大力士都不可能拖着两个壮汉走那么久!这里是沙漠,我没必要为一个死人浪费体力。”“我的剑呢?”“插在你那个永恩的心脏里,太深了我拔不出来。”

    听到她说的“太深了”我的心又是一痛。我没有去寻永恩的尸体,疾风之剑也留给了他。我只有一套破烂的衣服,一柄御风剑鞘。

    我留在了沙漠,很久,小女孩成了我的徒弟。她叫塔利亚,我总叫她岩雀。因为她的叽叽喳喳象极了沙漠的黄岩雀,也因为她将御风心法练成了御沙,御石。

    我在沙漠留了千年,用沙漠之精重铸了一把剑,我叫他永恩。

    我没忘记永恩的遗愿:诛杀元凶。

    我踏出了沙漠,那时我的修为已经是这一世界的巅峰。

    我找到了元凶,杀了他。

    我找到了御风剑宗,已没人记得千年前的长老被杀事件,也无需我再解释。我也不想解释。毕竟,我唯一亏欠的,只有永恩。

    我回到沙漠,我亲手杀死永恩的地方。但是我找不到他。

    我开始沉于美酒,我开始流浪,这次不是孤身一人,还带着小岩雀。

    不知多少年,浑浑噩噩的过。

    直到有一天,我的家乡被一群外族入侵,他们自称虚空生物。他们很强,在一次被伏击中,我看到了永恩,他还活着!不过他马上便活不了了。我和永恩同时自爆。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意念散于风中。

    我的意念也没被放过。虚空生物象恶狼一样吞噬着我的意念。只有一丝,飘过无尽宇宙落在一个怀孕的妇人腹中。我只是一缕意念,说白了就是一个念头,不能夺舍,不能投胎,只能化为那个婴儿的胎记,伴随他,传承他御风剑术。

    我是亚索。

    人生有三件必经之事!荣耀,死亡,还有宿醉。

    我是方正。

    方正醒来,眼前没有了腥风血雨,没有了沙漠,没有了岩雀、永恩。

    有的只是一众看着自己的人。有面露微笑,有面露羡慕,有面露嫉妒,有面露奇芒。

    方正双目一亮,如星辰璀璨。长袍无风自动。叹了一声:

    “吾之荣耀,离别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