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我喜欢吊带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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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一刹那五雷轰顶!
这消息如同一枚重磅炸弹投入她的心湖,瞬间炸得她的世界面目全非!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可能被判了五年六个月?!
“怎么可能?我根本就没有犯罪!我是冤枉的!凭什么判我五年?凭什么?!”沈尽欢疯了似的从床板上起身,不顾尚未恢复的身体冲上去紧紧抓住牢房的栏杆,那真像是关押犯人的地方,一根一根铁柱子组成防盗门,只是现如今这门不是用来防盗,而是用来防止囚犯越狱的!
沈尽欢慌了,只觉得在这一秒钟天都塌了下来,她瞪着通红的眼睛,直直看向那名女警,这不是在看玩笑,也不是在演戏,这人不光身上穿着中心警区的制服,就连手中还有办案用的警棍,一切的一切都说明沈尽欢此刻已经在服刑坐牢了!
不!她是冤枉的,她是被林建东和林笙箫陷害的!她怎么能坐牢?她还有儿子要养,她老家还有年迈的外公外婆,她至今还没找到自己失踪五年的妈妈,她绝不能让自己的人生就此葬送在监狱之中!
女警面无表情地说道:“来我们这儿的谁不说自己是冤枉的?既然已经判刑了,你就老老实实待着吧,假使表现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提前出来,你还年轻,就算坐个五年牢也没什么,五年后出来也才27岁,你还有大把的光阴享受人生。”
“我没有犯罪!我根本就没犯罪!放我出去!”
沈尽欢死死拽住防盗门的铁杆,因为用力手背青筋蹿起,女警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随后转身离开。
“你别走啊!喂!你回来!”
“……”
回应她的,只剩下牢房走廊上空荡荡的回音。
沈尽欢一下跌坐在地上,整个世界似乎都灰暗了。
怎么会这样?
她只是晕倒了,为什么一醒来就被判了五年六个月?她根本就没有犯法啊!她虽然不懂法律的程序,但电视上也看到了不少,哪有严刑逼供后立刻就定罪量刑的?!
……
“秦总,要去警区吗?”
何路将熨烫好的西装毕恭毕敬地递过来,秦深顺手脱下睡衣,露出光/裸结实的上半身,他是上帝的宠儿,那张俊脸挑不出一丝瑕疵,连同为男人的何路看了都觉惊艳,只见秦深抿唇:“再过两天,给她点教训。”
“是。”何路不懂秦深的意思,明明从国外赶回来就是为了救沈尽欢,为此还欠了薄千野一个大人情,怎么现在人救出来了,他反而还要动用关系将她关起来演这出戏呢?秦总说的教训是什么意思?难道沈尽欢哪里得罪他了么?沈尽欢得罪的不是林家父女么?
秦深接过衬衫,扫了眼衬衫袖口上由金丝线勾勒的字母“S”,说:“这是谁绣的?”
何路如实回答:“是大小姐,您在美国昏迷期间,大小姐亲自绣了这个字母,她说,就当是她送给小少爷的礼物吧。”
“……”
秦深默不作声,捏着衬衫边缘的手指却不由收紧。
秦深在美国昏迷了一天,若不是沈让给秦美雪打了电话,或许秦美雪真打算让他就那么一直昏睡下去,好在,她还有些良心,当晚给他注射了一些兴奋剂,没多久他就醒了,也因此知道沈尽欢出事了。
他立马飞过国内,动用了薄千野家中在军区内的关系,费了些功夫将沈尽欢从警察局捞出来,原本看到她受尽虐待他恨不得立刻拥她入怀,但转念想到秦时占据他身体两天,沈尽欢胆敢和秦时单独相处并且去了南城郊区,他私心里就气得不行,于是狠心咬牙忍住拥抱她的冲动,找了几个人演出戏,好让沈尽欢长点记性。
既然是演戏,自然要演得逼真些,他让薄千野找了套干净的囚服,找人给沈尽欢换上,然后将她带到中心警区关起来,并且安排好里面的人告诉她,她被判刑五年零六个月。
何路深知自己说错话做错事,他忙局促地说了一句:“秦总,需要重新换一件吗?待会儿新产品的发布会……”
“不用了,就穿这件。”秦深展开双臂套上衬衫,动作行云流水,何路不经看傻了眼,原来自家总裁连穿衣服的一举一动都散发着无尽诱惑啊!
何路目光瞥见秦深胸口的纹身,不由震愕道:“秦总,您胸口上的纹身不需要洗掉吗?”
这是秦时纹下的,何路内心愧疚,没想到几天前秦总就已经人格分裂被秦时抢占先机,他非但没有发现,还帮着他调用直升机去了南城,他真该死!
秦深蹙眉看了眼胸口的纹身,心里默默念了一声“欢”,继而眉头舒展开来,虽然恼怒秦时在他身上刻字,但想到这是沈尽欢的名字,他心中的那股滞闷感终是消散了些。
他摆了摆手,说:“不必,就算洗掉,下次他出来照样会纹,干脆留着免得他瞎折腾。”
“也好,秦总,后天就是您和林小姐的订婚宴了,礼服已经准备好了,今晚会从意大利运过来。”
何路将行程报备了一遍,秦深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又将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这才转过身看向何路:“何路,如果我不娶林笙箫,我们集团会有多少损失?”
何路一愣,不过良好的职业操守让他面色不改,他想了想说出一个预估的数字,秦深听后皱了下眉头:“如此,秦美雪想要吞掉我就更容易了。”
“所以秦总,为今之计您只有和林小姐订婚,笼络林家的关系,才能逐步累积和大小姐抗衡的资本,大小姐她这些年在美洲默默发展自己的势力,究竟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没人知道,咱们若能拉拢林家,自然也多了一份胜算,先不提美国那边,咱们起码要在国内站稳脚跟才行。”
第一集团固然厉害,入驻S市的当天也掀起了不少风浪,只是,到底是跨国集团,又刚刚扎根S市,想要立刻发展起来没那么容易。目前S市的名门贵族主要有万盛沈家、林家地产以及军区薄家,人们虽知道秦深,但对第一集团却不够了解,哪怕他再有实力也无法立稳脚跟,所以,秦深回国前就已经做好了和林笙箫联姻的准备,以此稳固第一跨国集团的根基。
只是没想到中途杀出个沈尽欢,扰乱了他的所有计划。
这也是何路恼怒沈尽欢的地方,每次秦总靠近沈尽欢时总会发生一些失控的事情,而且那个第二重人格似乎也和沈尽欢之间有着不解之缘。
秦总原本到国内发展就是要和林笙箫联姻的,结果这个沈尽欢出现之后,秦总的信念就发生了动摇,甚至这会儿居然问他假如悔婚的话,集团将会面临多重的损失,听秦总话里的意思,他是要悔婚做好了赔钱的准备么?
“……”
秦深狭长的眸子轻轻眯了一下,动了动唇,没说话,而是沉默地听何路继续说。
“秦总,虽然这次的事情确实是林小姐过分了些,可您也是知道林董手段的,他这次对沈小姐只是雕虫小技以示惩戒,下次如果再让他抓住把柄,他说不定会做出更加疯狂的事情来。据我所知,林董这次之所以勃然大怒,是因为鸽血红宝石戒指的事情,他好像已经知道了您将戒指……”后面的话何路自然没有明说,因为连他自己都很震惊,没想到价值两亿的皇室珍藏品居然被秦总转手送给了什么都不懂的沈尽欢!
秦深瞟了他一眼,语气冷冰冰道:“戒指在浅水湾的保险柜里,我已经划分给了沈尽欢,难道他还想明抢不成?”
何路怔了怔,没想到他居然已经将戒指划分到了沈尽欢名下,这个沈尽欢究竟是何方神圣?又是何时招惹上秦总的呢?
何路点点头:“确实派人去沈家明抢了,好在沈小姐当时人已经去了重案组,不然还不知道陈阳那小子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呢!”
“真是岂有此理!我秦深的女人他们都敢动!”
秦深眼眸一刺,瞬间杀意四起,房间里的空气一下降了好几度,就连何路都察觉到了,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劝道:“秦总,忍一时风平浪静,这种时候咱们不能和林家撕破脸,大小姐时刻派人盯着咱们的一举一动,万一让她知道我们没了林氏这一坚强后盾,她一举进攻,我们就全完了!”
何路将事情的严重性分析了一遍,秦深穿好衣服,打好领带,面无表情,只不过贴在身侧紧握成拳的双手却出卖了他内心的情绪。
他嘴上不说,但心里比谁都清楚,和林建东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秦总,三思啊,全天下的女人那么多,您何必与一个沈小姐过不去呢?”何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秦深淡淡瞟了他一眼,那一眼没带任何感情,却冷得可怕,在大夏天竟吓得何路出了一身的冷汗!
“抱歉,我又多嘴了!”
何路低下头去,他不明白秦深与沈尽欢之间的纠葛,因而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平平无奇的沈尽欢总能吸引秦总的眼光,更不能理解,秦总何以放着身家千万的林笙箫不要,而选择一个一无所有的沈尽欢,甚至还将拍卖会上得来的戒指送给沈尽欢。
别说何路不明白,其实就连秦深他自己都不清楚现在这样到底算什么?
沈尽欢说了,她和他之间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可为什么他还要纠缠不清?
这样的秦深,连他自己都有些陌生了。
片刻后,秦深抬眸,恢复了一贯的淡漠儒雅,温声道:“走吧,去发布会。”
“……是,秦总。”
……
河西万达,装修华贵典雅的复式公寓。
王玲听到开门声,连忙从沙发上起来,放下吃了一半的荔枝走过去。
是沈让回来了,他从昨天早上接到电话说欢欢出了点事情需要他亲自出面处理之后,一直到现在才回来。
期间王玲给他打了无数通的电话,他都没接,王玲本就大大咧咧的,对沈让心有忌惮,所以也没问他昨晚去了哪里,倒是沈让自己一进门就开口解释:“昨晚在公司加班,累死我了。”
“哦……沈让,欢欢她没事了吧?”
王玲瞧见沈让眉宇间的疲惫,他本身长得极帅,一张俊脸宛如精雕细琢的工艺品,两弯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而翘,再加上厚薄适中的唇,微抿着的样子就显得非常性感,他纵使没有休息好,也掩藏不住他身上风华绝代的锋芒。
沈让松开领带,动作霸气地一把扯下,随后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的扣子,一粒接一粒,动作优雅却张弛有度,无一不牵动着王玲的心。
王玲眨了眨眼睛,心想这么优秀的男人真的是她男朋友吗?虽然已经相处了好些天,她也慢慢习惯了他的宠爱,可是理智却时不时地跳出来扪心自问一下:这真是我男朋友吗?如果真是的话,那我真是走了八百年的狗屎运了!
发愣间,沈让已然阔步上来,风情万种地笑了笑,随即伸手搂住她的腰,俯身在她唇上啄了一口,避而不答她的问题,反而神色暧昧地说:“今天医生该来拆纱布了吧?玲儿,我很期待看到你全新的样貌。”
他凑得极近,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鼻尖,引得王玲不由自主轻颤一下,不知怎的,她总觉得沈让对这次整容格外上心,从前期的规划到中间的修复以及后期的调整,他一直尽心尽力,完全不允许她插手。
她原本想,只要能恢复原来的样子就好,哪怕恢复不了全部,能回到当初七八分相似也行,可沈让却不那么认为,他说要给她换一张世界上最美的脸蛋,有时候,沈让捧着她的脸蛋,那双黑眸有力地看过来时,王玲总隐约觉得他在透过自己的眼睛看别人。
还有,沈让唤她名字的时候,她总有种很怪异的感觉,浑身都不舒服,玲儿玲儿,若是真心相爱的两人,他叫她的名字她不该反感才对吧?。
王玲推了下男人精壮的胸口,嘟起小嘴埋怨:“不就是一张脸么,有什么好期待的,我本来就已经毁容了,能看得过去就行了,你不是我男朋友吗?你不是很喜欢我吗?难道还在意我的相貌?”
沈让呵呵笑了一声,抬手在她鼻尖宠溺地刮了下,而后点点头:“是啊,我是不介意,你就算成了丑八怪我也照样喜欢,可是你介意,女人都是爱美的,我懂你。”
“……”
王玲心口一震,没想到他竟是一眼看穿了她的心思,从得知自己毁容开始,她情绪一直很不稳定,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心里却非常在意,哪有女人不爱美?何况沈让这么帅,又优秀又多金,她要是个丑八怪,将来沈让不是更不会和她长相厮守吗?
王玲神色一暗,小心翼翼地收敛起心思,她仰面望着他,秀眉一拧:“我问你话呢,欢欢的事情解决了吗?她遇上什么麻烦了?”
沈让拉过她的手裹在自己掌心,王玲不安地挣扎了下,不过却没挣脱开,也是,沈让的力气有多大,她在床上已经领教过好几次了,王玲有些泄气地咬了咬牙,不过事关沈尽欢,她也不敢在这种时候乱发脾气。
男人带着她坐了下来,这才不慌不忙地解释:“事情已经解决了,不过你知道的,秦深一直以来都对沈尽欢有意思,现在沈尽欢在他手上,我也不好再插手……”
“啊?秦深是上次来我们家的那个冰山男吗?”王玲依稀记得自己刚刚出事那天,沈尽欢来到河西万达看望她,后来没多久就来了个冷面罗刹,长什么样子倒是记不清了,不过王玲却记得他的气场很冷,整个人俨然移动大冰山,所以才称呼他为冰山男。
“嗯,他叫秦深,是第一跨国集团的总裁,沈尽欢的老相好。”
沈让闻言又笑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怒意不行于色,嘴角常年挂着温润淡淡的笑意,让人看不出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王玲失忆之后,只记得沈尽欢和火儿,其他人一点印象都没有,就连秦深是谁也记不得了,她听了沈让的话之后若有所思地蹙了下眉头:“老相好?胡说八道,欢欢就没谈过恋爱!哪儿来的老相好?要说有,也就是火儿他……”爸爸二字还没说出口,王玲猛地意识到自己心直口快,她连忙打住,沈让却听出了不对劲,微眯起眸子,目光压迫地看过来:“玲儿,我不是第一次听你提到火儿了,你告诉我,这个火儿究竟是什么?”
王玲心漏跳了半拍,她记得欢欢叮嘱过她千万不能将火儿的事情说出去,于是挑了挑眉:“是欢欢养的一只宠物啊。”
“宠物?”沈让饶有趣味地咀嚼着这两个字,字里行间都是不相信,他继续说,“如果是宠物,你方才说那话是什么一丝?难道宠物也能成为她的老相好?”
王玲心虚不已,生怕自己再说错什么,忙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哎呀,火儿呢是欢欢养的宠物,那宠物是她老情人送的嘛!”
沈让眉峰一挑,这沈尽欢还有老情人?他还没来得及问,就被王玲岔开话题:“你说,那个叫什么秦深的,他不会对欢欢做变态的事情吧?”
沈让扑哧一声笑了,王玲见状终于松了口气,只是看着他的样子,心里更加不是滋味,什么嘛,长得帅就算了,连笑起来都这么迷人,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她现在已经有了深深的自卑感!
男人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又伸手捏了她腰一把,王玲低呼一声,瞪着他嗔怒:“你干嘛?”
“你。”男人一本正经地吐出这个字眼,随即舌尖轻抵嘴角,露出一抹更加美艳不可方物的笑来。
“呃……沈让!你好讨厌啊!”
王玲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霎那间面红耳赤,也幸好她脸上缠着纱布,不然这会儿肯定跟猴屁股似的。
沈让的话牵动了她的心思,让她在瞬间心跳加速,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我哪儿讨厌?”
男人侧目看她,顺势将她压在沙发上,手垫在她脑后,让她与自己目光相对,那样英俊的五官赫然放大在眼前,王玲紧张得连心跳都停止了!
她怔怔地看着沈让,他的眼睛很黑,很深邃,好像宣纸上点了一笔浓墨,未来得及完全晕染,那种黑,不同寻常,看得人如同掉入陷阱之中,甘愿沉沦。
她盯着他看,他同时也在正大光明地打量她。
王玲长相精致,皮肤白皙,一点也不像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她的眼睛又大又明亮,眼尾有一抹微微上挑的弧度,看起来极具魅惑,也难怪她先前会在百乐门那种地方混得风生水起,她确实有迷惑男人的资本。
王玲被他灼热的目光看得浑身都不自在,她动了动身子,莫名觉得浑身发烫,咽了下喉咙道:“沈让,你别……”
“不是说了别再连名带姓叫我么?你难道还不习惯我是你男朋友?”沈让声音低沉充满磁性,听得王玲胸口小鹿乱撞。
完了完了,她是彻底中了沈让的毒了!
“嗯?”
得不到他的回应,男人面色微沉,大手开始解她身上的衣服,她今天穿了一件牛仔衬衫,下身是一条黑色铅笔裤,衬得两条腿又细又长。只是沈让此刻已无心去欣赏,一夜没见到她,他想她想得快发疯了,解了两颗扣子之后,耐心尽失,索性用力一扯,扣子零零散散掉了一地。
“啊!”
皮肤暴露在冷空气中,王玲吓了一跳,她忙抱住沈让的脑袋,说:“这是在客厅啊!沈让,你能不能分一分场合?”
“有什么关系?反正都是我们的家,”他咬了下她的耳垂,惩罚性的口吻警告,“下次在家里不准穿裤子,记着,我喜欢吊带连衣裙~”
轰——
一刹那五雷轰顶!
这消息如同一枚重磅炸弹投入她的心湖,瞬间炸得她的世界面目全非!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可能被判了五年六个月?!
“怎么可能?我根本就没有犯罪!我是冤枉的!凭什么判我五年?凭什么?!”沈尽欢疯了似的从床板上起身,不顾尚未恢复的身体冲上去紧紧抓住牢房的栏杆,那真像是关押犯人的地方,一根一根铁柱子组成防盗门,只是现如今这门不是用来防盗,而是用来防止囚犯越狱的!
沈尽欢慌了,只觉得在这一秒钟天都塌了下来,她瞪着通红的眼睛,直直看向那名女警,这不是在看玩笑,也不是在演戏,这人不光身上穿着中心警区的制服,就连手中还有办案用的警棍,一切的一切都说明沈尽欢此刻已经在服刑坐牢了!
不!她是冤枉的,她是被林建东和林笙箫陷害的!她怎么能坐牢?她还有儿子要养,她老家还有年迈的外公外婆,她至今还没找到自己失踪五年的妈妈,她绝不能让自己的人生就此葬送在监狱之中!
女警面无表情地说道:“来我们这儿的谁不说自己是冤枉的?既然已经判刑了,你就老老实实待着吧,假使表现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提前出来,你还年轻,就算坐个五年牢也没什么,五年后出来也才27岁,你还有大把的光阴享受人生。”
“我没有犯罪!我根本就没犯罪!放我出去!”
沈尽欢死死拽住防盗门的铁杆,因为用力手背青筋蹿起,女警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随后转身离开。
“你别走啊!喂!你回来!”
“……”
回应她的,只剩下牢房走廊上空荡荡的回音。
沈尽欢一下跌坐在地上,整个世界似乎都灰暗了。
怎么会这样?
她只是晕倒了,为什么一醒来就被判了五年六个月?她根本就没有犯法啊!她虽然不懂法律的程序,但电视上也看到了不少,哪有严刑逼供后立刻就定罪量刑的?!
……
“秦总,要去警区吗?”
何路将熨烫好的西装毕恭毕敬地递过来,秦深顺手脱下睡衣,露出光/裸结实的上半身,他是上帝的宠儿,那张俊脸挑不出一丝瑕疵,连同为男人的何路看了都觉惊艳,只见秦深抿唇:“再过两天,给她点教训。”
“是。”何路不懂秦深的意思,明明从国外赶回来就是为了救沈尽欢,为此还欠了薄千野一个大人情,怎么现在人救出来了,他反而还要动用关系将她关起来演这出戏呢?秦总说的教训是什么意思?难道沈尽欢哪里得罪他了么?沈尽欢得罪的不是林家父女么?
秦深接过衬衫,扫了眼衬衫袖口上由金丝线勾勒的字母“S”,说:“这是谁绣的?”
何路如实回答:“是大小姐,您在美国昏迷期间,大小姐亲自绣了这个字母,她说,就当是她送给小少爷的礼物吧。”
“……”
秦深默不作声,捏着衬衫边缘的手指却不由收紧。
秦深在美国昏迷了一天,若不是沈让给秦美雪打了电话,或许秦美雪真打算让他就那么一直昏睡下去,好在,她还有些良心,当晚给他注射了一些兴奋剂,没多久他就醒了,也因此知道沈尽欢出事了。
他立马飞过国内,动用了薄千野家中在军区内的关系,费了些功夫将沈尽欢从警察局捞出来,原本看到她受尽虐待他恨不得立刻拥她入怀,但转念想到秦时占据他身体两天,沈尽欢胆敢和秦时单独相处并且去了南城郊区,他私心里就气得不行,于是狠心咬牙忍住拥抱她的冲动,找了几个人演出戏,好让沈尽欢长点记性。
既然是演戏,自然要演得逼真些,他让薄千野找了套干净的囚服,找人给沈尽欢换上,然后将她带到中心警区关起来,并且安排好里面的人告诉她,她被判刑五年零六个月。
何路深知自己说错话做错事,他忙局促地说了一句:“秦总,需要重新换一件吗?待会儿新产品的发布会……”
“不用了,就穿这件。”秦深展开双臂套上衬衫,动作行云流水,何路不经看傻了眼,原来自家总裁连穿衣服的一举一动都散发着无尽诱惑啊!
何路目光瞥见秦深胸口的纹身,不由震愕道:“秦总,您胸口上的纹身不需要洗掉吗?”
这是秦时纹下的,何路内心愧疚,没想到几天前秦总就已经人格分裂被秦时抢占先机,他非但没有发现,还帮着他调用直升机去了南城,他真该死!
秦深蹙眉看了眼胸口的纹身,心里默默念了一声“欢”,继而眉头舒展开来,虽然恼怒秦时在他身上刻字,但想到这是沈尽欢的名字,他心中的那股滞闷感终是消散了些。
他摆了摆手,说:“不必,就算洗掉,下次他出来照样会纹,干脆留着免得他瞎折腾。”
“也好,秦总,后天就是您和林小姐的订婚宴了,礼服已经准备好了,今晚会从意大利运过来。”
何路将行程报备了一遍,秦深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又将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这才转过身看向何路:“何路,如果我不娶林笙箫,我们集团会有多少损失?”
何路一愣,不过良好的职业操守让他面色不改,他想了想说出一个预估的数字,秦深听后皱了下眉头:“如此,秦美雪想要吞掉我就更容易了。”
“所以秦总,为今之计您只有和林小姐订婚,笼络林家的关系,才能逐步累积和大小姐抗衡的资本,大小姐她这些年在美洲默默发展自己的势力,究竟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没人知道,咱们若能拉拢林家,自然也多了一份胜算,先不提美国那边,咱们起码要在国内站稳脚跟才行。”
第一集团固然厉害,入驻S市的当天也掀起了不少风浪,只是,到底是跨国集团,又刚刚扎根S市,想要立刻发展起来没那么容易。目前S市的名门贵族主要有万盛沈家、林家地产以及军区薄家,人们虽知道秦深,但对第一集团却不够了解,哪怕他再有实力也无法立稳脚跟,所以,秦深回国前就已经做好了和林笙箫联姻的准备,以此稳固第一跨国集团的根基。
只是没想到中途杀出个沈尽欢,扰乱了他的所有计划。
这也是何路恼怒沈尽欢的地方,每次秦总靠近沈尽欢时总会发生一些失控的事情,而且那个第二重人格似乎也和沈尽欢之间有着不解之缘。
秦总原本到国内发展就是要和林笙箫联姻的,结果这个沈尽欢出现之后,秦总的信念就发生了动摇,甚至这会儿居然问他假如悔婚的话,集团将会面临多重的损失,听秦总话里的意思,他是要悔婚做好了赔钱的准备么?
“……”
秦深狭长的眸子轻轻眯了一下,动了动唇,没说话,而是沉默地听何路继续说。
“秦总,虽然这次的事情确实是林小姐过分了些,可您也是知道林董手段的,他这次对沈小姐只是雕虫小技以示惩戒,下次如果再让他抓住把柄,他说不定会做出更加疯狂的事情来。据我所知,林董这次之所以勃然大怒,是因为鸽血红宝石戒指的事情,他好像已经知道了您将戒指……”后面的话何路自然没有明说,因为连他自己都很震惊,没想到价值两亿的皇室珍藏品居然被秦总转手送给了什么都不懂的沈尽欢!
秦深瞟了他一眼,语气冷冰冰道:“戒指在浅水湾的保险柜里,我已经划分给了沈尽欢,难道他还想明抢不成?”
何路怔了怔,没想到他居然已经将戒指划分到了沈尽欢名下,这个沈尽欢究竟是何方神圣?又是何时招惹上秦总的呢?
何路点点头:“确实派人去沈家明抢了,好在沈小姐当时人已经去了重案组,不然还不知道陈阳那小子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呢!”
“真是岂有此理!我秦深的女人他们都敢动!”
秦深眼眸一刺,瞬间杀意四起,房间里的空气一下降了好几度,就连何路都察觉到了,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劝道:“秦总,忍一时风平浪静,这种时候咱们不能和林家撕破脸,大小姐时刻派人盯着咱们的一举一动,万一让她知道我们没了林氏这一坚强后盾,她一举进攻,我们就全完了!”
何路将事情的严重性分析了一遍,秦深穿好衣服,打好领带,面无表情,只不过贴在身侧紧握成拳的双手却出卖了他内心的情绪。
他嘴上不说,但心里比谁都清楚,和林建东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秦总,三思啊,全天下的女人那么多,您何必与一个沈小姐过不去呢?”何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秦深淡淡瞟了他一眼,那一眼没带任何感情,却冷得可怕,在大夏天竟吓得何路出了一身的冷汗!
“抱歉,我又多嘴了!”
何路低下头去,他不明白秦深与沈尽欢之间的纠葛,因而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平平无奇的沈尽欢总能吸引秦总的眼光,更不能理解,秦总何以放着身家千万的林笙箫不要,而选择一个一无所有的沈尽欢,甚至还将拍卖会上得来的戒指送给沈尽欢。
别说何路不明白,其实就连秦深他自己都不清楚现在这样到底算什么?
沈尽欢说了,她和他之间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可为什么他还要纠缠不清?
这样的秦深,连他自己都有些陌生了。
片刻后,秦深抬眸,恢复了一贯的淡漠儒雅,温声道:“走吧,去发布会。”
“……是,秦总。”
……
河西万达,装修华贵典雅的复式公寓。
王玲听到开门声,连忙从沙发上起来,放下吃了一半的荔枝走过去。
是沈让回来了,他从昨天早上接到电话说欢欢出了点事情需要他亲自出面处理之后,一直到现在才回来。
期间王玲给他打了无数通的电话,他都没接,王玲本就大大咧咧的,对沈让心有忌惮,所以也没问他昨晚去了哪里,倒是沈让自己一进门就开口解释:“昨晚在公司加班,累死我了。”
“哦……沈让,欢欢她没事了吧?”
王玲瞧见沈让眉宇间的疲惫,他本身长得极帅,一张俊脸宛如精雕细琢的工艺品,两弯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而翘,再加上厚薄适中的唇,微抿着的样子就显得非常性感,他纵使没有休息好,也掩藏不住他身上风华绝代的锋芒。
沈让松开领带,动作霸气地一把扯下,随后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的扣子,一粒接一粒,动作优雅却张弛有度,无一不牵动着王玲的心。
王玲眨了眨眼睛,心想这么优秀的男人真的是她男朋友吗?虽然已经相处了好些天,她也慢慢习惯了他的宠爱,可是理智却时不时地跳出来扪心自问一下:这真是我男朋友吗?如果真是的话,那我真是走了八百年的狗屎运了!
发愣间,沈让已然阔步上来,风情万种地笑了笑,随即伸手搂住她的腰,俯身在她唇上啄了一口,避而不答她的问题,反而神色暧昧地说:“今天医生该来拆纱布了吧?玲儿,我很期待看到你全新的样貌。”
他凑得极近,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鼻尖,引得王玲不由自主轻颤一下,不知怎的,她总觉得沈让对这次整容格外上心,从前期的规划到中间的修复以及后期的调整,他一直尽心尽力,完全不允许她插手。
她原本想,只要能恢复原来的样子就好,哪怕恢复不了全部,能回到当初七八分相似也行,可沈让却不那么认为,他说要给她换一张世界上最美的脸蛋,有时候,沈让捧着她的脸蛋,那双黑眸有力地看过来时,王玲总隐约觉得他在透过自己的眼睛看别人。
还有,沈让唤她名字的时候,她总有种很怪异的感觉,浑身都不舒服,玲儿玲儿,若是真心相爱的两人,他叫她的名字她不该反感才对吧?。
王玲推了下男人精壮的胸口,嘟起小嘴埋怨:“不就是一张脸么,有什么好期待的,我本来就已经毁容了,能看得过去就行了,你不是我男朋友吗?你不是很喜欢我吗?难道还在意我的相貌?”
沈让呵呵笑了一声,抬手在她鼻尖宠溺地刮了下,而后点点头:“是啊,我是不介意,你就算成了丑八怪我也照样喜欢,可是你介意,女人都是爱美的,我懂你。”
“……”
王玲心口一震,没想到他竟是一眼看穿了她的心思,从得知自己毁容开始,她情绪一直很不稳定,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心里却非常在意,哪有女人不爱美?何况沈让这么帅,又优秀又多金,她要是个丑八怪,将来沈让不是更不会和她长相厮守吗?
王玲神色一暗,小心翼翼地收敛起心思,她仰面望着他,秀眉一拧:“我问你话呢,欢欢的事情解决了吗?她遇上什么麻烦了?”
沈让拉过她的手裹在自己掌心,王玲不安地挣扎了下,不过却没挣脱开,也是,沈让的力气有多大,她在床上已经领教过好几次了,王玲有些泄气地咬了咬牙,不过事关沈尽欢,她也不敢在这种时候乱发脾气。
男人带着她坐了下来,这才不慌不忙地解释:“事情已经解决了,不过你知道的,秦深一直以来都对沈尽欢有意思,现在沈尽欢在他手上,我也不好再插手……”
“啊?秦深是上次来我们家的那个冰山男吗?”王玲依稀记得自己刚刚出事那天,沈尽欢来到河西万达看望她,后来没多久就来了个冷面罗刹,长什么样子倒是记不清了,不过王玲却记得他的气场很冷,整个人俨然移动大冰山,所以才称呼他为冰山男。
“嗯,他叫秦深,是第一跨国集团的总裁,沈尽欢的老相好。”
沈让闻言又笑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怒意不行于色,嘴角常年挂着温润淡淡的笑意,让人看不出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王玲失忆之后,只记得沈尽欢和火儿,其他人一点印象都没有,就连秦深是谁也记不得了,她听了沈让的话之后若有所思地蹙了下眉头:“老相好?胡说八道,欢欢就没谈过恋爱!哪儿来的老相好?要说有,也就是火儿他……”爸爸二字还没说出口,王玲猛地意识到自己心直口快,她连忙打住,沈让却听出了不对劲,微眯起眸子,目光压迫地看过来:“玲儿,我不是第一次听你提到火儿了,你告诉我,这个火儿究竟是什么?”
王玲心漏跳了半拍,她记得欢欢叮嘱过她千万不能将火儿的事情说出去,于是挑了挑眉:“是欢欢养的一只宠物啊。”
“宠物?”沈让饶有趣味地咀嚼着这两个字,字里行间都是不相信,他继续说,“如果是宠物,你方才说那话是什么一丝?难道宠物也能成为她的老相好?”
王玲心虚不已,生怕自己再说错什么,忙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哎呀,火儿呢是欢欢养的宠物,那宠物是她老情人送的嘛!”
沈让眉峰一挑,这沈尽欢还有老情人?他还没来得及问,就被王玲岔开话题:“你说,那个叫什么秦深的,他不会对欢欢做变态的事情吧?”
沈让扑哧一声笑了,王玲见状终于松了口气,只是看着他的样子,心里更加不是滋味,什么嘛,长得帅就算了,连笑起来都这么迷人,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她现在已经有了深深的自卑感!
男人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又伸手捏了她腰一把,王玲低呼一声,瞪着他嗔怒:“你干嘛?”
“你。”男人一本正经地吐出这个字眼,随即舌尖轻抵嘴角,露出一抹更加美艳不可方物的笑来。
“呃……沈让!你好讨厌啊!”
王玲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霎那间面红耳赤,也幸好她脸上缠着纱布,不然这会儿肯定跟猴屁股似的。
沈让的话牵动了她的心思,让她在瞬间心跳加速,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我哪儿讨厌?”
男人侧目看她,顺势将她压在沙发上,手垫在她脑后,让她与自己目光相对,那样英俊的五官赫然放大在眼前,王玲紧张得连心跳都停止了!
她怔怔地看着沈让,他的眼睛很黑,很深邃,好像宣纸上点了一笔浓墨,未来得及完全晕染,那种黑,不同寻常,看得人如同掉入陷阱之中,甘愿沉沦。
她盯着他看,他同时也在正大光明地打量她。
王玲长相精致,皮肤白皙,一点也不像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她的眼睛又大又明亮,眼尾有一抹微微上挑的弧度,看起来极具魅惑,也难怪她先前会在百乐门那种地方混得风生水起,她确实有迷惑男人的资本。
王玲被他灼热的目光看得浑身都不自在,她动了动身子,莫名觉得浑身发烫,咽了下喉咙道:“沈让,你别……”
“不是说了别再连名带姓叫我么?你难道还不习惯我是你男朋友?”沈让声音低沉充满磁性,听得王玲胸口小鹿乱撞。
完了完了,她是彻底中了沈让的毒了!
“嗯?”
得不到他的回应,男人面色微沉,大手开始解她身上的衣服,她今天穿了一件牛仔衬衫,下身是一条黑色铅笔裤,衬得两条腿又细又长。只是沈让此刻已无心去欣赏,一夜没见到她,他想她想得快发疯了,解了两颗扣子之后,耐心尽失,索性用力一扯,扣子零零散散掉了一地。
“啊!”
皮肤暴露在冷空气中,王玲吓了一跳,她忙抱住沈让的脑袋,说:“这是在客厅啊!沈让,你能不能分一分场合?”
“有什么关系?反正都是我们的家,”他咬了下她的耳垂,惩罚性的口吻警告,“下次在家里不准穿裤子,记着,我喜欢吊带连衣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