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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养尸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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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他脸上的笑容一僵,甚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苍白。

    看着他的反应,我刚刚放松下去的心又立马绞紧,屏住呼吸紧紧盯着他。

    “空闻,有什么就说出来吧,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还有什么好隐瞒的?”

    “我不是想隐瞒,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而已。”他着急的解释,“我以前在老爸的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情况,但他那本书类似于三海经那种的,太古老稀奇古怪,虽然那本书很扯,可因为有趣,我就记下了不少,谁知道里面写的是真的!”

    “什么是真的?”放在身侧的手指动了动,我眨了一下眼睛,有些沙哑的询问,“那里面有关于阴阳司使的记载吗?”

    “有啊,”他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你怎么知道的?”

    “你不是说很奇怪吗?就胡乱问问,书里是怎么说的?小说里不是都有这类很厉害的人吗?”

    “嗯,小说里的有时候不一定是假的,小说都是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自行想象。”

    他挠了挠脸颊,看了一眼旁边听得认真的风雨大哥,鼓起勇气从小凳子上起身,窜到我身边坐下。

    “师父,书里是这样写的。

    人间三界,阳界、阴界、灵界,阳界是普通人生活的地方,但是却最混乱,阴界是生灵死后该去的地方,灵界则是精怪所在的地方,三界互通,但也不是随便可以穿梭的。

    而,为了维护三界平衡,便有阴阳司使的存在,他们看似和普通人一样,却不老不死。其中阳明司主要负责阳界的稳定,抓抓精怪,而阴冥司重点监督阴界,负责抓鬼。

    但是,阴冥司出现的要比阳明司晚,在这之前,一切都是阳明司负责,所以阳明司一般情况都比阴冥司厉害。不过阴冥司潜力比阳明司大。

    书上说,阳明司都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每一代阳明司陨落,他们就会把族内的一个小孩献祭,把这个孩子以极其残酷的方式培养成一把利器,而这个孩子就是未来的阳明司。

    但,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能够成功长大,更多是半路夭折,虽然这个家族出过几个阳明司,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孩子的死亡告终,因为不断献祭小孩,这个家族的子嗣非常单薄。

    其实,我完全怀疑,书里这个家族可能早就不在了。

    而阴冥司,完全是天生的。准确的来说,阳明司是献祭的阳差,而阴冥司却是选中的阴差,没有任何人为因素。但献祭的阳明司是可以感应到阴冥司的。

    阳明司和阴冥司就像是双生兄弟一样。

    其实,阳明司挺可怜的,一个平凡普通的人被用来献祭,背负不属于他的使命,而且要是遇到不好的阴冥司,那就更惨了。

    阴冥司没有挖掘潜力之前也是普通人,可以是我们生活中任何德行的普通人。被自己搭档买掉的阳明司多得是。

    而,阳明司因为从小的经历,特殊的使命,性格普遍偏冷。”

    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我缓慢的问:“这个世上有很多阴阳司使吗?”

    “怎么可能?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阳明司的献祭,是献祭给阴界的管理者,阴冥司的选定也是阴界的管理者。为了防止阴阳司使胡来,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阴阳司使没有多的,每一代就两个人。”

    “怎么知道阴阳司使是不是死了?”

    “……”他一噎,有些郁闷,“书上没写,我怎么知道。不过不管阳明司死没死,那个神秘的家族都没有停止过培养新的阳明司。”

    “师父,你对这个很感兴趣吗?其实我觉得都是胡扯,太假了,就算其他的是真的,这也不可能是真的。什么阴阳司使,就差没说神仙了。”

    “嗯。”不置可否的含糊盖过,故作镇定的反问,“现在冷静下来了吧,说说你刚才怎么回事。”

    “其实还好吧,就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现在想想,我觉得我应该多想了。”他羞耻的红了一下脸颊,不好意思的把屋子里所有人都扫了一遍,“这么神奇的事,我们哪有这么好的运气,随随便便就遇上。”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遇上的。想到那个打到重案组的求救电话,我催促:“你别拖拖拉拉了,快点。”

    “那……就算,书上说,传说,在很古老的时期就存在一个奇怪的家族,他们帮助别人升官发财,甚至许多族人在古代皇帝身边做过国师,为国家祈福,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而这个家族被人们称为养尸一族,他们借助死人的气运让自己发达。不过这类人,通常最后都是不得好死。

    养尸一族极其喜欢阴寒之地,在西山种上槐树,借助极阴风水,孕养僵尸。

    这就是养尸一族。”

    说完,空闻眼珠转了转,目光畏缩的绕开风雨大哥,看向唐有祺,“兄弟,有水吗?”

    “有。”正听得入神的唐有祺,拿起旁边的王老吉隔空就扔了过来。

    “谢了哈。”接住罐头拉开,匆匆灌了几口,空闻继续道,“书上说养尸一族非常恶劣阴险,除了把死去的族人炼成僵尸,还欺骗杀害普通人,盗取尸体。并且,养尸一族擅长控制尸体,几乎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何况他们藏身之处都是深山老林,很难被人找到。”

    “书上有记载,曾经有门派发起过对养尸一族的围剿,结果养尸一族控制了一整座山的僵尸,前去围剿的人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说着,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又喝了一口饮料,向我投来有点乞求的目光:“师父,这么稀奇古怪的事,一定是假的吧,那么古老的书,谁知道是不是作者胡说八道。”

    其实空闻心中已经有了猜测,询问我也不过是抱着侥幸自欺欺人,而这种时候,我自然不可能说得出什么安慰的话。

    对上空闻的目光,空气凝聚了几秒,我才回答:“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的假的,有什么区别?尽量不要去附近的山上吧,我们早点离开这里。”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比起朋友的安全,当初那个电话,就当做没接过好了。没有失去过,我可以冠冕堂皇的坚持警察的道义,已经失去过,那点道义就显得卑微可笑。

    究竟是情重还是义重,这不是三两句能够说的清的。

    有些好事可以做,有些道义可以守,有些正义却无能为力。

    不去看空闻失望的眼神,我低头摸出身上的利器。

    两把匕首,没有更多的了,之前的冥器都被那个老婆婆套走,这两把还是我随身带着的。

    “我就这两把了,风雨大哥你那里呢?”将武器在竹沙发铺开,我抬头望过去。

    “我这里也不多。”他说着从腰间取下匕首和枪走过来,放在我旁边。

    “哎!枪哎!真的吗?”

    一声惊呼从身后响起,接着衣料摩擦的声音,眨眼之间唐有祺已经来到跟前,“这是真家伙吗?你们是什么人啊?混黑社会的?”

    “不是。”按住那把银色的手枪,无声的拒绝了他伸过来的手,“警察,我们是合法配枪。”

    “噗——警察?你大学还没有毕业吧。”他笑着,遗憾的收回手,“我可以借用那把枪吗?你们是要分配武器吧,我带着小玉,用匕首不方便。”

    “枪不外借。”说话间,我便将枪塞回了风雨大哥手中,“匕首随便挑,一人一把,出去以后还给我。”

    “还要还啊?”这么抠门,不就是一把匕首吗?“这玩意儿这么短,随便一截树枝也比这强吧?”唐有祺比划着手里的匕首,面露质疑和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