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狗爷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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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太阳正盛,即便是在冬日里也能照得人暖洋洋的,使人昏昏欲睡。
梁绪与狗爷正坐在叫花窝里的台阶上,狡花靠在门口,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两个男人,梁绪随手摸着地上的小石子,又把它们丢出去,砸在地上的另一个石子上,啪啪直响。
“我以为我们总算是朋友,却没有想到你还有事情瞒着我。”梁绪缓缓的说道。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两件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狗爷接道。
“你知不知道杀死南宫冷的是一种什么毒药?”
狗爷无语。
梁绪又接道:“那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药,即便是用银针也试探不出来,必须要用古玉才行,所以这种毒药很稀有。”
“所以这种毒药当然是出自‘千面毒手’雁云飞的手里。”
“你当然知道,全城的人都知道,所以你才赶忙告诉我,生怕我也不知道。”
“我想你总会去查,不如先告诉你。”
“我们都只道雁云飞是用毒名家,却忘记了‘千面毒手’本来就是易容高手,他的易容术简直要排在他用毒手法的前面。”梁绪仍旧在兀自丢这石子,啪啪的发着声响。
狗爷又取出了那一葫芦百家酒,倒与梁绪一碗,又自顾自的吃起来。梁绪端起了酒,却是不喝。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十年前在这个院子里,又是谁下的毒?”梁绪接着道,“定然不是真正的狗爷,真正的狗爷已经死了。”
“假的狗爷既然还活着,那真的狗爷自然是活不成的。”
“所以你专门雇了人,演了一出抢地头的戏码,在自己脸上加上这道伤疤。”
“因为最高明的易容术并不是面具做得有多精妙,而是让你们去看这道疤,也就不会有人发觉了。”
“我们总是朋友一场,你却连好一点的毒药都舍不得使。”梁绪将那碗酒倒在地上,酒水发出嗤嗤的响声,冒着气泡翻滚起来,翻着碧绿的光彩。
“因为你知道的太多了,我却来不及准备好一点的毒药。”狗爷见状,放下了手中的酒葫芦,然后站起身来,道,“出招吧!”
午后的太阳正盛,即便是在冬日里也照得人暖洋洋的,使人昏昏欲睡,只是这院子里的人却已没了心情入睡。
“我只道你是狗爷,念你一声好,今日便不用打过了。”梁绪说道。
“可你已经知道了我的秘密,我只有把你留在这里。”雁云天答着,用手一抹,脸上的伤疤却不见了,甚至是面容都有了改变,那赫然是一张坚毅的脸,一张“雁将军”该有的脸。
“你实在是不该太依赖易容术,面貌可以用易容术改变,声音却不能。”
“我已是有些后悔了。”
“我一直想不通为何你的百家酒那么好喝,如今想来,雁将军的百家酒又怎会是寻常酒肆里勾兑得出来的呢。”
“闲话少叙,动手吧!”雁云飞说着,一拳已向着梁绪的面门砸来,梁绪侧身一避,第二拳头也已经砸来。这雁云飞竟然还是拳法的高手,他的出拳速度竟是惊人的快!
梁绪登登登退出三步去,立起身来道:“我实是想不通,你本是王爷家的旧识,又为何要毒害他一家一十五口人的性命。”
雁云飞答道:“我做事总有原因,我毒害他家也是为他家着想。”
“为他家着想?”
“正是!”雁云飞不再多说,又是一个闪身贴近梁绪,那拳头又如那暴雨般的袭来。
梁绪自是不让,宝剑忽的出鞘,就向着雁云飞的面门劈去,雁云飞双手一合,竟已将这一剑拦了下来,正是内家“空手夺白刃”的法门。
雁云飞将双手向身侧已挥,已是挥开梁绪的长剑,右手变手为肘,直取梁绪的肚腹。梁绪不急,左掌在雁云飞肩头轻轻一按,人已飞起,越过雁云飞的头顶,一式回风望柳直刺向雁云飞的肩胛。
雁云飞就势向前跑了三步,这才转过身来,对向梁绪。
“金钱帮缘何要谋反?”梁绪忽然问道。
雁云飞怔了一怔,似是没有想到梁绪会有如此一问。
“你们虽处边城,却衣食无忧,那匈奴已有十余年未犯及边城,你们为何还不满意,还要谋反?”梁绪接着说道。
“我们自有我们的理由!”那雁云飞不愿多说,抬手就是一式狸猫上树,堪堪是个杀招。
梁绪连连舞剑,以剑护住全身,滴水不透,雁云飞竟无法近得身来。
那雁云飞正欲后退,忽闻听身侧有风声,急忙就地一躺,一道黑红色的风已贴着他的面皮飞过,风声中夹着一股腥臭气息,仔细看时,却是一条蜈蚣。
雁云飞扭头望去,只见那狡花还未变幻身形,掷出那蜈蚣的手还兀自向外伸着没有收回,一手已摸上了腰间的苗刀。雁云飞自认抵挡不住二人的攻击,竟一闪身跃上墙头,再一跃便不见了。
狡花欲追其踪,却被梁绪叫住了,道:“好歹朋友一场,今日便饶了他吧。”
山路上正走着一男一女,男的健壮刚毅,女的妖娆妩媚,男人穿着灰色的长衫,女人穿着紫色的云段,二人并排走在上路上,细看之下,那男人走路竟微微有些跛,却正是马小山与紫裳。
马小山又要出来寻仇,紫裳自然跟随在左右,经过南宫傲的事情以后,他们二人已不愿分开。传说黑色的兀鹰也是这般长相厮守,一只兀鹰死去,它的伴侣也会围着它不住的哀鸣。
马小山要寻仇,又顾不得紫裳的安全,不如带上紫裳一起,若是出了事也好有个照应。
只是今日他们还没到边城,他们还在山路上行走,马小山要带紫裳去一个地方,见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他们是来祭拜沈睿的。
虽说沈睿是死于马小山之手,马小山内心里却把沈睿当做自己的师傅,如今经历此生死大劫,马小山内心更是感激沈睿,尤其是体内这团小火的修炼之法,不正是沈睿教他认穴的功劳?
马小山跪坐在沈睿的目前,墓无碑文,却有马小山留下的一杆树枝插在地上,时值新年,马小山为沈睿的坟墓,又烧起纸钱,同时唱起了招魂的歌谣:
气清朗,意恐慌,
老客浑然不思量。
已然身死登冥策,
一点灵性正迷茫。
回魂矣,回魂也,
听我铃声归家乡。
忘川下,忘忧河,
奈何桥上有孟婆。
亡魂若饮迷汤去,
三生石前自吟歌。
黄泉路,无客店,
凄凉今夜宿酆坡。
紫裳默默的看着马小山做着一切,待得马小山抬起头来时,紫裳忽然问道:“他是你很重要的人?”
“他是我的仇人,也是我的老师。”马小山答。
“可你终于还是杀了他。”
“他已经活了太久,他已经不愿意再活。”
“你似乎很懂他。”
“我们有共同的遭遇,我们都有忍受痛苦的十年。”
“可是他已经死了,而你还需要活下去。”
“所以马帮必须倒下,因为我已经付出了太多。”
是啊,马小山已经付出了太多,那养伤时的苦楚,那十年的苦练,为了复仇,马小山已拿出了自己的所有,若果还有一个人可以打垮马帮,那必然是马小山,不然岂不是天道不公?
破庙还是伫立在那里,破庙里的半截神像也没有倒下,现在它就像又生出了一对眼睛,注视着破庙,注视着破庙门前那一尺见方的土地,这片土地上承载了太多的回忆,在这片土地上曾有两个经历了十年苦难的人,一个人如今已经离苦难而去,而另一个人的苦难仍在继续。它嘲笑,嘲笑可怜的人类为了点点仇恨而厮杀,嘲笑那些在仇恨中生活的人们。
可是路总还是要走,有一种人他们天生为仇恨长大,仇恨已如同那跗骨之疽,生长在他们的血肉和骨骼里,每当鲜血迸发出来时,它们便肆意的生长,直至遍布这个人的全身。
马小山也曾想过,自己如果是沈睿又会如何?可他得到的答案太过可怕,他只是想一想便会觉得全身发抖,寒意从后心慢慢的浮向头顶。所以他理解沈睿的痛苦,这痛苦简直就是一场灾难,这痛苦就像一头巨兽吞噬着人的心灵,所以沈睿急着要死,他已是一刻都等不下去,好似每多活一个刹那,这苦难就会延续千年万年一般。所以马小山遂了他的愿,结束了他的痛苦。
可是谁又能结束马小山的痛苦?只有紫裳,除了紫裳他甚至想不起其他的人来,假若没有紫裳,马小山甚至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仇恨的火焰灼烧着他的皮肤,他的心灵,想要把他煅烧成一个可怕的怪物,一部杀人的机器,是紫裳一次次的呼唤将他从那苦难的深渊中解脱出来,她给了他家庭,给了他归属的感觉,他只觉得,若是没有紫裳,自己是否会在这苦难的岁月里迷失了心灵。
他感激紫裳,就像他感激沈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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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绪与狗爷正坐在叫花窝里的台阶上,狡花靠在门口,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两个男人,梁绪随手摸着地上的小石子,又把它们丢出去,砸在地上的另一个石子上,啪啪直响。
“我以为我们总算是朋友,却没有想到你还有事情瞒着我。”梁绪缓缓的说道。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两件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狗爷接道。
“你知不知道杀死南宫冷的是一种什么毒药?”
狗爷无语。
梁绪又接道:“那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药,即便是用银针也试探不出来,必须要用古玉才行,所以这种毒药很稀有。”
“所以这种毒药当然是出自‘千面毒手’雁云飞的手里。”
“你当然知道,全城的人都知道,所以你才赶忙告诉我,生怕我也不知道。”
“我想你总会去查,不如先告诉你。”
“我们都只道雁云飞是用毒名家,却忘记了‘千面毒手’本来就是易容高手,他的易容术简直要排在他用毒手法的前面。”梁绪仍旧在兀自丢这石子,啪啪的发着声响。
狗爷又取出了那一葫芦百家酒,倒与梁绪一碗,又自顾自的吃起来。梁绪端起了酒,却是不喝。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十年前在这个院子里,又是谁下的毒?”梁绪接着道,“定然不是真正的狗爷,真正的狗爷已经死了。”
“假的狗爷既然还活着,那真的狗爷自然是活不成的。”
“所以你专门雇了人,演了一出抢地头的戏码,在自己脸上加上这道伤疤。”
“因为最高明的易容术并不是面具做得有多精妙,而是让你们去看这道疤,也就不会有人发觉了。”
“我们总是朋友一场,你却连好一点的毒药都舍不得使。”梁绪将那碗酒倒在地上,酒水发出嗤嗤的响声,冒着气泡翻滚起来,翻着碧绿的光彩。
“因为你知道的太多了,我却来不及准备好一点的毒药。”狗爷见状,放下了手中的酒葫芦,然后站起身来,道,“出招吧!”
午后的太阳正盛,即便是在冬日里也照得人暖洋洋的,使人昏昏欲睡,只是这院子里的人却已没了心情入睡。
“我只道你是狗爷,念你一声好,今日便不用打过了。”梁绪说道。
“可你已经知道了我的秘密,我只有把你留在这里。”雁云天答着,用手一抹,脸上的伤疤却不见了,甚至是面容都有了改变,那赫然是一张坚毅的脸,一张“雁将军”该有的脸。
“你实在是不该太依赖易容术,面貌可以用易容术改变,声音却不能。”
“我已是有些后悔了。”
“我一直想不通为何你的百家酒那么好喝,如今想来,雁将军的百家酒又怎会是寻常酒肆里勾兑得出来的呢。”
“闲话少叙,动手吧!”雁云飞说着,一拳已向着梁绪的面门砸来,梁绪侧身一避,第二拳头也已经砸来。这雁云飞竟然还是拳法的高手,他的出拳速度竟是惊人的快!
梁绪登登登退出三步去,立起身来道:“我实是想不通,你本是王爷家的旧识,又为何要毒害他一家一十五口人的性命。”
雁云飞答道:“我做事总有原因,我毒害他家也是为他家着想。”
“为他家着想?”
“正是!”雁云飞不再多说,又是一个闪身贴近梁绪,那拳头又如那暴雨般的袭来。
梁绪自是不让,宝剑忽的出鞘,就向着雁云飞的面门劈去,雁云飞双手一合,竟已将这一剑拦了下来,正是内家“空手夺白刃”的法门。
雁云飞将双手向身侧已挥,已是挥开梁绪的长剑,右手变手为肘,直取梁绪的肚腹。梁绪不急,左掌在雁云飞肩头轻轻一按,人已飞起,越过雁云飞的头顶,一式回风望柳直刺向雁云飞的肩胛。
雁云飞就势向前跑了三步,这才转过身来,对向梁绪。
“金钱帮缘何要谋反?”梁绪忽然问道。
雁云飞怔了一怔,似是没有想到梁绪会有如此一问。
“你们虽处边城,却衣食无忧,那匈奴已有十余年未犯及边城,你们为何还不满意,还要谋反?”梁绪接着说道。
“我们自有我们的理由!”那雁云飞不愿多说,抬手就是一式狸猫上树,堪堪是个杀招。
梁绪连连舞剑,以剑护住全身,滴水不透,雁云飞竟无法近得身来。
那雁云飞正欲后退,忽闻听身侧有风声,急忙就地一躺,一道黑红色的风已贴着他的面皮飞过,风声中夹着一股腥臭气息,仔细看时,却是一条蜈蚣。
雁云飞扭头望去,只见那狡花还未变幻身形,掷出那蜈蚣的手还兀自向外伸着没有收回,一手已摸上了腰间的苗刀。雁云飞自认抵挡不住二人的攻击,竟一闪身跃上墙头,再一跃便不见了。
狡花欲追其踪,却被梁绪叫住了,道:“好歹朋友一场,今日便饶了他吧。”
山路上正走着一男一女,男的健壮刚毅,女的妖娆妩媚,男人穿着灰色的长衫,女人穿着紫色的云段,二人并排走在上路上,细看之下,那男人走路竟微微有些跛,却正是马小山与紫裳。
马小山又要出来寻仇,紫裳自然跟随在左右,经过南宫傲的事情以后,他们二人已不愿分开。传说黑色的兀鹰也是这般长相厮守,一只兀鹰死去,它的伴侣也会围着它不住的哀鸣。
马小山要寻仇,又顾不得紫裳的安全,不如带上紫裳一起,若是出了事也好有个照应。
只是今日他们还没到边城,他们还在山路上行走,马小山要带紫裳去一个地方,见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他们是来祭拜沈睿的。
虽说沈睿是死于马小山之手,马小山内心里却把沈睿当做自己的师傅,如今经历此生死大劫,马小山内心更是感激沈睿,尤其是体内这团小火的修炼之法,不正是沈睿教他认穴的功劳?
马小山跪坐在沈睿的目前,墓无碑文,却有马小山留下的一杆树枝插在地上,时值新年,马小山为沈睿的坟墓,又烧起纸钱,同时唱起了招魂的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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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灵性正迷茫。
回魂矣,回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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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下,忘忧河,
奈何桥上有孟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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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泉路,无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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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裳默默的看着马小山做着一切,待得马小山抬起头来时,紫裳忽然问道:“他是你很重要的人?”
“他是我的仇人,也是我的老师。”马小山答。
“可你终于还是杀了他。”
“他已经活了太久,他已经不愿意再活。”
“你似乎很懂他。”
“我们有共同的遭遇,我们都有忍受痛苦的十年。”
“可是他已经死了,而你还需要活下去。”
“所以马帮必须倒下,因为我已经付出了太多。”
是啊,马小山已经付出了太多,那养伤时的苦楚,那十年的苦练,为了复仇,马小山已拿出了自己的所有,若果还有一个人可以打垮马帮,那必然是马小山,不然岂不是天道不公?
破庙还是伫立在那里,破庙里的半截神像也没有倒下,现在它就像又生出了一对眼睛,注视着破庙,注视着破庙门前那一尺见方的土地,这片土地上承载了太多的回忆,在这片土地上曾有两个经历了十年苦难的人,一个人如今已经离苦难而去,而另一个人的苦难仍在继续。它嘲笑,嘲笑可怜的人类为了点点仇恨而厮杀,嘲笑那些在仇恨中生活的人们。
可是路总还是要走,有一种人他们天生为仇恨长大,仇恨已如同那跗骨之疽,生长在他们的血肉和骨骼里,每当鲜血迸发出来时,它们便肆意的生长,直至遍布这个人的全身。
马小山也曾想过,自己如果是沈睿又会如何?可他得到的答案太过可怕,他只是想一想便会觉得全身发抖,寒意从后心慢慢的浮向头顶。所以他理解沈睿的痛苦,这痛苦简直就是一场灾难,这痛苦就像一头巨兽吞噬着人的心灵,所以沈睿急着要死,他已是一刻都等不下去,好似每多活一个刹那,这苦难就会延续千年万年一般。所以马小山遂了他的愿,结束了他的痛苦。
可是谁又能结束马小山的痛苦?只有紫裳,除了紫裳他甚至想不起其他的人来,假若没有紫裳,马小山甚至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仇恨的火焰灼烧着他的皮肤,他的心灵,想要把他煅烧成一个可怕的怪物,一部杀人的机器,是紫裳一次次的呼唤将他从那苦难的深渊中解脱出来,她给了他家庭,给了他归属的感觉,他只觉得,若是没有紫裳,自己是否会在这苦难的岁月里迷失了心灵。
他感激紫裳,就像他感激沈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