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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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任笙读大二的时候丢过一部手机,发现手机丢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给自己的号码打电话,然而对大多数丢手机的人来说,这件事的结果无疑就是关机或者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当代人丢手机真的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更何况自己属实切身体验过其中近乎抓狂的无奈滋味,所以对这部价格不菲的手机,任笙当真就是没有一点想要将其占为己有的私心的。
然而——
任笙接起电话,并没有来得及开口。
“你谁?”
一个男人的声音突兀地传入任笙的耳朵,非常不友善的语气。任笙皱了皱眉,将被风吹散在脸颊上的短发掖至耳后,尽量使自己礼貌地应话:“您找哪位?”
电话里讪笑一声:“小姐这是你手机么?”
被中年单身主管教育半天的任笙心情原本就不怎么好,她已经意识到这个男的大概就是手机的失主,可是对方这种“你偷了我手机还敢接电话”的态度令任笙再也礼貌不起来。“不是。”
“我现在在景瑜路派出所,你把手机送来吧,这事就结了。”彼时的何岳还并不知道之后的自己会跟这姑娘扯上那么多瓜葛,不然的话,他就算使出浑身解数也要想办法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
这件事情处理起来是如此容易,只要她语气稍缓地跟他说明这部手机是她乘出租车时在后座位捡到的,原本她也是打算要主动还给失主,只不过因为上课所以耽搁了。
可是任笙并没有这样跟他讲,因为她觉得对方这种“自己生活在粪坑里就以为全世界都是厕所”的愚昧体质真的是讨厌透了,更何况他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让她把手机送去警察局,她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堵么。
任笙不慌不忙地开口:“我现在必须回瑜大跟导师修论文,您不忙的话就来瑜大拿电话吧。”没有继续跟他浪费口舌,讲完这一句,任笙便挂断了电话。
派出所内,何岳握着跟警察同志借来的手机,一脸难以置信的帅气蒙圈相,她居然挂了他电话。
“何先生,”跟何岳耗半天的警察同志显然已经濒临失去耐性的边缘:“你如果仍然证明不了你的身份我们只好暂时将你扣留在这里。”
何岳从兜里掏出护照往桌子上一扔:“那您说我该怎么跟您证明何岳是何岳?”
警察拿起护照里面外面看了两眼,然后郑重开口:“当事人脸上的红酒是你泼的,订婚蛋糕是你砸的,你说自己是当事人男友,可调查看来当事人根本不认识你,那么你到底是谁?有什么企图?现在放你离开又去公共场合制造混乱怎么办?”
警察同志那一句“调查看来当事人根本不认识你”彻底将何岳凌迟完全,面子里子都丢的相当干净。
顾青茉脸上的红酒就是他泼的没错,说他渣男娘炮没有度量什么的完全都无所谓,除了泼她一脸以外,此次不远万里打着飞机奔赴回来也实在没有其他愿望。至于五六层的订婚蛋糕,也确实是他顺手砸的,没办法,看着实在碍眼就只好砸了。可是有一个错误他必须要纠正警察同志,那就是,这一切一切的不文明行径,都是在顾青茉腆着脸说自己根本不认识他何岳之后发生的。
“您一定要明白一点,”何岳竖起左手食指,休闲衬衫的领子微微敞开,额前的棕色刘海随性散落,左耳垂上有钻石的光芒隐隐闪现:“是她先说不认识我,所以我才泼她红酒砸坏蛋糕的。”
警察同志用食指关节敲敲桌面道:“有什么区别?还不都一样是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说着警察同志将何岳上下打量了一遍,然后重新拿起桌子上的护照深深怀疑地斜着眼睛开口:“这本护照不是作假的?你有二十七?我看也就十六七,不好好读书胡作什么,赶紧联系你家长过来一趟吧。”
何岳砸吧砸吧嘴,无语了好一阵。
“同志给我支烟。”总算考虑到警察同志这也是夸他年轻呢,原本心情就已经很不好的何岳决定不与人民公仆计较。
岂料,刚正不阿的警察同志却炸了:“我读高二的儿子跟你差不多大,他要敢这样我一天抽他八顿,都是惯的,也不知个天高地厚不识个好歹!抓紧让你家长过来!在这教育完领回家接着教育!”
何岳黑了脸,也懒得继续解释年龄问题,强忍怒意道:“我手机被个女的捡去了,她他妈的……ohsorry,要是不还回来,我上哪给你联系家长去,我他妈的……呃sorrysorry,我都得吃这儿住这儿。”说完何岳又大仙附体一般地预言补充一句:“她当然不会还,傻.逼捡了东西才主动还!呃真的很sorry……”
警察的脸色也黑了,他强忍住去狠抽这个“十六七岁问题少年”的想法,努力和颜悦色地对何岳教育道:“小小年纪怎么满脑子戾气,我们这个社会是非常温暖的,听叔一句话,少玩英雄联盟dota那种杀人游戏,别说你们这帮没有定力的小屁孩,有时候叔玩起来都热血上涌,碰上坑货也忍不住想爆粗口。”
何岳已经不想跟这位脑洞大开的警察同志继续交流下去了,因为根本没有办法顺利交流。
“我给她打个电话,让你看看咱们中国人民的素质。”警察同志拿起手机,然后点开通话记录把刚刚何岳拨出的那串号码又呼叫了一遍,在等待电话被接通的时间里,可爱的警察同志仍然不忘言传身教地感化这位“十六七岁问题少年”:“你放心孩子,对方刚刚既然接电话了就代表人家根本没有想私吞的打算,你这手机如果要不回来那算叔的,我给你买个新的。”
(二)
当那一部捡来的手机再次响起风骚的音乐声时,任笙正打算离开培训中心赶回瑜大去找导师修改论文。雨仍旧淅淅沥沥地下着,任笙站在培训中心的正门口,打算等雨稍稍小一些就跑去对面的公交站点等车,拿出那支拾来的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仍旧是刚刚那个十分不友善的电话号码。
任笙微微蹙眉,本不想再接,奈何这歌曲长的十分执着,一遍又一遍,颇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打算。
而此时此刻坐在警察同志对面的何岳已经忍不住在心里幸灾乐祸起来,他就知道,那个牛逼哄哄的老.处.女根本就不可能接电话,别问他为什么,凭他多年的阅女经验分析来看,这位老.处.女要么就是一直单着找不到对象,要么就是刚刚被甩,要知道缺爱的女人是非常可怕的,缺爱太久就会令女人这种奇怪的生物像个爷们一样在世间厮杀缠斗,缺的越久,厮杀缠斗便会越凶狠。
何岳自诩在鉴定姑娘这件事情上有九成九的把握,那缺失的零点一,败在了绿茶婊顾青茉身上,想到这里,何岳下意识呸了一声,心说这特么真是晦气得没边儿了。
警察同志意志坚定,他不仅没有怀疑是对方不打算接听,反而还自我检讨地反复看了看手机屏幕,以确定自己信号通畅。
雨帘仍然繁密,滴落在任笙鞋边的时候,溅起的小水花打湿了她的脚背。任笙往门里退了退,然后冷静地再次接起电话。
派出所内,警察同志终于松了口气,急切地笑着说道:“您再不接我可真是打脸了。”
任笙不明就里:“什么?”
“女士,这里是景瑜路派出所,我是孙警官,您现在正在通话的这部手机是否是捡来的?”
任笙伸出另外一只手开始按太阳穴,如实回话:“是的,我已经告诉失主来瑜大拿回手机了。”
“真是个好闺女,”警察同志瞄了一眼半信半疑的何岳,突然灵感乍现:“可是我不得不跟您沟通一下这里的情况,”说到这里,警察同志刻意压低声音迅速起身远离了何岳之后才继续说道:“这部手机是一位智力障碍少年遗失的,他不太会与人相处,性格也稍暴躁,目前我们正努力联络他的家人接他回去。”
任笙讶异开口:“您是说失主是一位智力残障人士吗?”
警察同志侧目看了一眼一派悠然正趴在桌子上撅嘴吹文件的何岳,随即笃定而遗憾地回复:“是的。”
任笙的语气已经完全缓和下来,十分抱歉地说道:“我这就过去送手机,您让他稍稍等我一阵。”
“那真的太好了,我先替这位失主谢谢您。”
任笙没有再说什么,迅速冲进雨幕中去伸手拦车,半干的书包仍然举在头顶,然而举着放着其实都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因为任笙很快便被淋湿了。
挂断电话,警察同志突然很是于心不忍,也不知道这个闺女有没有带伞出门,不要被雨淋湿才好啊。
那时候的何岳已经百无聊赖,算起来他能够背出的手机号码也就只有他们家老何头,可是就算借他个胆子他也不敢出此下策,老何头要是知道他为了个女的偷偷跑回来,还不打断他的腿!真是想想都忍不住直打冷战。
警察同志拿着手机踱步回来,何岳挑着眉眼安慰他:“甭郁闷,毕竟有一部分中国人民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警察同志也挑着眉眼立即点头表示赞同:“你知道自己拖了祖国后腿说明还有救。”
何岳被噎的够呛,然后就听见警察同志慢条斯理地对他说道:“人家闺女心地善良,主动来给你送手机了。”
“!?”何岳瞪大眼珠子,一副见到外星人的震惊模样。
******
任笙赶到景瑜路派出所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从头顶湿到脚底,整个人看上去狼狈极了。
任笙急着赶回学校,声音略大地说了一句我是来还手机的,那位负责何岳案子的警察同志立即回过身来,而后惊得目瞪口呆。
这姑娘被淋得彻彻底底,看来出门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伞,头发一缕一缕地贴在脸颊上,积聚的雨水沿着发丝划过脸颊,流进脖颈里,衣服也皱皱巴巴地黏在身上,一双亮晶晶的眼眸却仍旧十分有神。
警察同志喉间动了动,随即站起身来快步迎向任笙,在听到任笙这一句“不好意思,过来晚了”之后,一阵巨大的愧疚感迅猛地涌上警察同志的心头,这闺女看上去,跟他读高二的儿子差不多大,而此时此刻正趴在桌子上酣然入睡的霸王肇事者也一样是同龄人,都是孩子,可是孩子跟孩子怎么就相差这么多呢?
“闺女,真是辛苦你了,”警察同志马上抽出几张纸巾递进任笙手里。
任笙看了一眼趴在桌子上睡得口水横流的何岳,然后从背包里掏出那部黑色手机递给警察同志,并不在意地回他:“不算什么事。”
原本打算还了手机就走的,心里很过意不去的警察同志主动提出由警局出车送任笙回学校去,算作对她拾而不昧乐于助人的奖励。任笙并没有坐警车招摇过市的兴趣,更何况在她的印象中,坐警车总归算不上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于是便直言拒绝了警察同志的好意。
人确实是很奇怪的生物,因为有了思想,便特别容易把许多简单的事情想象的过于复杂,就比如这位热心肠的警察同志,他属实觉得眼前这位品性纯洁的姑娘只是不好意思,于是便下意识伸手拽住了任笙的手腕,坚持要送她回去。
被声音吵到悠悠转醒的何岳慢慢从桌子上爬了起来,动作缓得令任笙对他既抱歉又同情,如果在那个时候知道他智力有问题的话……任笙眼里的光芒暗了又暗,很遗憾这个世界并不存在如果,如果存在如果的话,她多希望自己能好好陪一陪患了忧郁症的姐姐,也许,她就不会选择孤独而决绝地离开这个世界。
那就是何岳对任笙的第一印象——
头发湿得一缕一缕,衣服抹布一般裹在身上,皮肤还算白皙,五官虽周正却没有辨识度,跟他历任女朋友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就只有那一双眼睛还勉强称得上漂亮,黑亮如墨的,正一瞬不瞬地盯住他看。
那时刚刚转醒的何岳还忍不住在心里拽上了天,一个姑娘紧盯着一个男人看,除了因为他帅得惊天动地还能因为什么?
那时自信心爆棚的何岳并不知道,其实一瞬不瞬盯着他看的任笙,只是在感慨,只是在对智障满心同情。
(一)
任笙读大二的时候丢过一部手机,发现手机丢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给自己的号码打电话,然而对大多数丢手机的人来说,这件事的结果无疑就是关机或者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当代人丢手机真的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更何况自己属实切身体验过其中近乎抓狂的无奈滋味,所以对这部价格不菲的手机,任笙当真就是没有一点想要将其占为己有的私心的。
然而——
任笙接起电话,并没有来得及开口。
“你谁?”
一个男人的声音突兀地传入任笙的耳朵,非常不友善的语气。任笙皱了皱眉,将被风吹散在脸颊上的短发掖至耳后,尽量使自己礼貌地应话:“您找哪位?”
电话里讪笑一声:“小姐这是你手机么?”
被中年单身主管教育半天的任笙心情原本就不怎么好,她已经意识到这个男的大概就是手机的失主,可是对方这种“你偷了我手机还敢接电话”的态度令任笙再也礼貌不起来。“不是。”
“我现在在景瑜路派出所,你把手机送来吧,这事就结了。”彼时的何岳还并不知道之后的自己会跟这姑娘扯上那么多瓜葛,不然的话,他就算使出浑身解数也要想办法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
这件事情处理起来是如此容易,只要她语气稍缓地跟他说明这部手机是她乘出租车时在后座位捡到的,原本她也是打算要主动还给失主,只不过因为上课所以耽搁了。
可是任笙并没有这样跟他讲,因为她觉得对方这种“自己生活在粪坑里就以为全世界都是厕所”的愚昧体质真的是讨厌透了,更何况他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让她把手机送去警察局,她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堵么。
任笙不慌不忙地开口:“我现在必须回瑜大跟导师修论文,您不忙的话就来瑜大拿电话吧。”没有继续跟他浪费口舌,讲完这一句,任笙便挂断了电话。
派出所内,何岳握着跟警察同志借来的手机,一脸难以置信的帅气蒙圈相,她居然挂了他电话。
“何先生,”跟何岳耗半天的警察同志显然已经濒临失去耐性的边缘:“你如果仍然证明不了你的身份我们只好暂时将你扣留在这里。”
何岳从兜里掏出护照往桌子上一扔:“那您说我该怎么跟您证明何岳是何岳?”
警察拿起护照里面外面看了两眼,然后郑重开口:“当事人脸上的红酒是你泼的,订婚蛋糕是你砸的,你说自己是当事人男友,可调查看来当事人根本不认识你,那么你到底是谁?有什么企图?现在放你离开又去公共场合制造混乱怎么办?”
警察同志那一句“调查看来当事人根本不认识你”彻底将何岳凌迟完全,面子里子都丢的相当干净。
顾青茉脸上的红酒就是他泼的没错,说他渣男娘炮没有度量什么的完全都无所谓,除了泼她一脸以外,此次不远万里打着飞机奔赴回来也实在没有其他愿望。至于五六层的订婚蛋糕,也确实是他顺手砸的,没办法,看着实在碍眼就只好砸了。可是有一个错误他必须要纠正警察同志,那就是,这一切一切的不文明行径,都是在顾青茉腆着脸说自己根本不认识他何岳之后发生的。
“您一定要明白一点,”何岳竖起左手食指,休闲衬衫的领子微微敞开,额前的棕色刘海随性散落,左耳垂上有钻石的光芒隐隐闪现:“是她先说不认识我,所以我才泼她红酒砸坏蛋糕的。”
警察同志用食指关节敲敲桌面道:“有什么区别?还不都一样是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说着警察同志将何岳上下打量了一遍,然后重新拿起桌子上的护照深深怀疑地斜着眼睛开口:“这本护照不是作假的?你有二十七?我看也就十六七,不好好读书胡作什么,赶紧联系你家长过来一趟吧。”
何岳砸吧砸吧嘴,无语了好一阵。
“同志给我支烟。”总算考虑到警察同志这也是夸他年轻呢,原本心情就已经很不好的何岳决定不与人民公仆计较。
岂料,刚正不阿的警察同志却炸了:“我读高二的儿子跟你差不多大,他要敢这样我一天抽他八顿,都是惯的,也不知个天高地厚不识个好歹!抓紧让你家长过来!在这教育完领回家接着教育!”
何岳黑了脸,也懒得继续解释年龄问题,强忍怒意道:“我手机被个女的捡去了,她他妈的……ohsorry,要是不还回来,我上哪给你联系家长去,我他妈的……呃sorrysorry,我都得吃这儿住这儿。”说完何岳又大仙附体一般地预言补充一句:“她当然不会还,傻.逼捡了东西才主动还!呃真的很sorry……”
警察的脸色也黑了,他强忍住去狠抽这个“十六七岁问题少年”的想法,努力和颜悦色地对何岳教育道:“小小年纪怎么满脑子戾气,我们这个社会是非常温暖的,听叔一句话,少玩英雄联盟dota那种杀人游戏,别说你们这帮没有定力的小屁孩,有时候叔玩起来都热血上涌,碰上坑货也忍不住想爆粗口。”
何岳已经不想跟这位脑洞大开的警察同志继续交流下去了,因为根本没有办法顺利交流。
“我给她打个电话,让你看看咱们中国人民的素质。”警察同志拿起手机,然后点开通话记录把刚刚何岳拨出的那串号码又呼叫了一遍,在等待电话被接通的时间里,可爱的警察同志仍然不忘言传身教地感化这位“十六七岁问题少年”:“你放心孩子,对方刚刚既然接电话了就代表人家根本没有想私吞的打算,你这手机如果要不回来那算叔的,我给你买个新的。”
(二)
当那一部捡来的手机再次响起风骚的音乐声时,任笙正打算离开培训中心赶回瑜大去找导师修改论文。雨仍旧淅淅沥沥地下着,任笙站在培训中心的正门口,打算等雨稍稍小一些就跑去对面的公交站点等车,拿出那支拾来的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仍旧是刚刚那个十分不友善的电话号码。
任笙微微蹙眉,本不想再接,奈何这歌曲长的十分执着,一遍又一遍,颇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打算。
而此时此刻坐在警察同志对面的何岳已经忍不住在心里幸灾乐祸起来,他就知道,那个牛逼哄哄的老.处.女根本就不可能接电话,别问他为什么,凭他多年的阅女经验分析来看,这位老.处.女要么就是一直单着找不到对象,要么就是刚刚被甩,要知道缺爱的女人是非常可怕的,缺爱太久就会令女人这种奇怪的生物像个爷们一样在世间厮杀缠斗,缺的越久,厮杀缠斗便会越凶狠。
何岳自诩在鉴定姑娘这件事情上有九成九的把握,那缺失的零点一,败在了绿茶婊顾青茉身上,想到这里,何岳下意识呸了一声,心说这特么真是晦气得没边儿了。
警察同志意志坚定,他不仅没有怀疑是对方不打算接听,反而还自我检讨地反复看了看手机屏幕,以确定自己信号通畅。
雨帘仍然繁密,滴落在任笙鞋边的时候,溅起的小水花打湿了她的脚背。任笙往门里退了退,然后冷静地再次接起电话。
派出所内,警察同志终于松了口气,急切地笑着说道:“您再不接我可真是打脸了。”
任笙不明就里:“什么?”
“女士,这里是景瑜路派出所,我是孙警官,您现在正在通话的这部手机是否是捡来的?”
任笙伸出另外一只手开始按太阳穴,如实回话:“是的,我已经告诉失主来瑜大拿回手机了。”
“真是个好闺女,”警察同志瞄了一眼半信半疑的何岳,突然灵感乍现:“可是我不得不跟您沟通一下这里的情况,”说到这里,警察同志刻意压低声音迅速起身远离了何岳之后才继续说道:“这部手机是一位智力障碍少年遗失的,他不太会与人相处,性格也稍暴躁,目前我们正努力联络他的家人接他回去。”
任笙讶异开口:“您是说失主是一位智力残障人士吗?”
警察同志侧目看了一眼一派悠然正趴在桌子上撅嘴吹文件的何岳,随即笃定而遗憾地回复:“是的。”
任笙的语气已经完全缓和下来,十分抱歉地说道:“我这就过去送手机,您让他稍稍等我一阵。”
“那真的太好了,我先替这位失主谢谢您。”
任笙没有再说什么,迅速冲进雨幕中去伸手拦车,半干的书包仍然举在头顶,然而举着放着其实都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因为任笙很快便被淋湿了。
挂断电话,警察同志突然很是于心不忍,也不知道这个闺女有没有带伞出门,不要被雨淋湿才好啊。
那时候的何岳已经百无聊赖,算起来他能够背出的手机号码也就只有他们家老何头,可是就算借他个胆子他也不敢出此下策,老何头要是知道他为了个女的偷偷跑回来,还不打断他的腿!真是想想都忍不住直打冷战。
警察同志拿着手机踱步回来,何岳挑着眉眼安慰他:“甭郁闷,毕竟有一部分中国人民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警察同志也挑着眉眼立即点头表示赞同:“你知道自己拖了祖国后腿说明还有救。”
何岳被噎的够呛,然后就听见警察同志慢条斯理地对他说道:“人家闺女心地善良,主动来给你送手机了。”
“!?”何岳瞪大眼珠子,一副见到外星人的震惊模样。
******
任笙赶到景瑜路派出所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从头顶湿到脚底,整个人看上去狼狈极了。
任笙急着赶回学校,声音略大地说了一句我是来还手机的,那位负责何岳案子的警察同志立即回过身来,而后惊得目瞪口呆。
这姑娘被淋得彻彻底底,看来出门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伞,头发一缕一缕地贴在脸颊上,积聚的雨水沿着发丝划过脸颊,流进脖颈里,衣服也皱皱巴巴地黏在身上,一双亮晶晶的眼眸却仍旧十分有神。
警察同志喉间动了动,随即站起身来快步迎向任笙,在听到任笙这一句“不好意思,过来晚了”之后,一阵巨大的愧疚感迅猛地涌上警察同志的心头,这闺女看上去,跟他读高二的儿子差不多大,而此时此刻正趴在桌子上酣然入睡的霸王肇事者也一样是同龄人,都是孩子,可是孩子跟孩子怎么就相差这么多呢?
“闺女,真是辛苦你了,”警察同志马上抽出几张纸巾递进任笙手里。
任笙看了一眼趴在桌子上睡得口水横流的何岳,然后从背包里掏出那部黑色手机递给警察同志,并不在意地回他:“不算什么事。”
原本打算还了手机就走的,心里很过意不去的警察同志主动提出由警局出车送任笙回学校去,算作对她拾而不昧乐于助人的奖励。任笙并没有坐警车招摇过市的兴趣,更何况在她的印象中,坐警车总归算不上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于是便直言拒绝了警察同志的好意。
人确实是很奇怪的生物,因为有了思想,便特别容易把许多简单的事情想象的过于复杂,就比如这位热心肠的警察同志,他属实觉得眼前这位品性纯洁的姑娘只是不好意思,于是便下意识伸手拽住了任笙的手腕,坚持要送她回去。
被声音吵到悠悠转醒的何岳慢慢从桌子上爬了起来,动作缓得令任笙对他既抱歉又同情,如果在那个时候知道他智力有问题的话……任笙眼里的光芒暗了又暗,很遗憾这个世界并不存在如果,如果存在如果的话,她多希望自己能好好陪一陪患了忧郁症的姐姐,也许,她就不会选择孤独而决绝地离开这个世界。
那就是何岳对任笙的第一印象——
头发湿得一缕一缕,衣服抹布一般裹在身上,皮肤还算白皙,五官虽周正却没有辨识度,跟他历任女朋友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就只有那一双眼睛还勉强称得上漂亮,黑亮如墨的,正一瞬不瞬地盯住他看。
那时刚刚转醒的何岳还忍不住在心里拽上了天,一个姑娘紧盯着一个男人看,除了因为他帅得惊天动地还能因为什么?
那时自信心爆棚的何岳并不知道,其实一瞬不瞬盯着他看的任笙,只是在感慨,只是在对智障满心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