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挠人的八爪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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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圣知道,女人最是难缠了,从白骨精到紫霞仙子,一沾上就是欲生欲死的。
面对女子的脑波入侵,他眼神迷惑,表情痴呆,女子表情略有点得意,以性感十足的口吻说:“告诉我你的秘密,你是怎么让我的枪支失效的,又是怎么让我手中的斩骨刀变脆的?”
孙大圣好像更困惑了,良久,他俯下身子,从地下捡起了一块斩骨刀的碎片,伸到女子的鼻子底下,慢慢的,一点一点地捻成碎末。
女子莫名其妙:“这是什么意思?你用电纸书告诉我。”
孙大圣低下头在电纸书写道:“你那套,我免疫。如果你觉得自己的骨头比斩骨刀还硬,可以继续攻击我,魅惑我。”
女子绝望了,孙大圣向她展示了一种绝对的实力和绝对的无情。
“帅哥,那你想怎么处置我呢?只要你不伤害我的弟弟,你怎么处置我都可以。”女子心里非常惶恐,她不知道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自己,这年头,杀人越货是常有的事,至于劫色,那就跟上厕所一样稀松平常。
想到这,女子忍不住拢了拢领口。
孙大圣没有说话,顺着她的动作瞥了她领口下的深沟一眼,然后低头在电纸书上写着……
女子说:“你可以对付我,甚至杀了我都可以,但请你放过我的弟弟,他才十一岁啊,而且获得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金牌,他可是人才啊……”
孙大圣举起了电纸书:“如果我的同伴来,那你们死定了,趁她还没过来,赶紧搬离这里,既然你弟弟是人才,我就留着你的命去照顾他吧。但愿他这个人才还有用武之地。”
女子没想到自己还能全身而退,毕竟她曾经做出过伤害他们的事。其实真正救了她自己的,是她心里未泯的善念,如果她一开始射击的是胸膛而不是腿部,那孙大圣应该会毫不犹豫地下杀手。
这一对姐弟在乱世飘摇,要活下来其实是不易的,但孙大圣能做的,就是让两人在离开之时,可以一次性带走厨房里的食物,意思就是,厨房里的东西,只要你们带得动都可以带走,但统共只能带一次。
然后,孙大圣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少年抱起了一袋差不多20斤大米出来,而那女子,则直接将米桶扛在了肩头,不看不知道,这是个虎妞啊。不过看着她那一闪一闪的细软腰肢,还真令人担心会折了,这是个既虎又可怜的妞。
他们出门之后,没有下楼,而是向楼上走去。看来这里他们很熟悉,这楼上估计还有空着的住房。这种地级小城空置房是很多的。
夺回了住房,孙大圣下楼去,见凤珑玲还在睡着,也不多说,一发力将她抱起来扛在肩头,然后就往楼上走去。
凤珑玲醒来,发现自己被孙大圣扛起来了,虽然不是第一次,但心里好生奇怪:“小哑巴,你干嘛呢?喂喂喂,你放下我,我自己走!”
孙大圣不管她闹,一直将她扛进了1404,这才放了下来。
凤珑玲傻了,单腿站立在家里蹦蹦跳跳地转了转,惊喜地问:“你收复了失地?”
孙大圣点了点头。
凤珑玲突然发起颠来,一下跳进他的怀里,就像八爪鱼一样抱住了他:“你太强大了,竟然从那恶女人手里将家枪回来了!哇哈哈,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她也是太兴奋了,双腿夹着他的腰,手环住他的脖子,上下翘动着,嘴里“噢耶噢耶”的吆喝着,孙大圣被她胸前两团一顿摩擦,几乎怀疑这妞也有魅惑术了。
冷静下来之后,凤珑玲感觉自己真是有点疯,差点把胸罩都弄掉了……
兴奋之余她就问道:“那女的呢?哪里去了?对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告诉我告诉我。”
这妞兴奋得有点语无伦次,孙大圣告诉她,那女的离开了,带着弟弟,但并没有离开这栋大楼,而是去楼上了。至于他是怎么搞定这一切的,任凤珑玲怎么问,他都不说。向人解释自己的金属操控能力?他才没那么开放呢。
凤珑玲想到那女的吃瘪的样子,挺解恨的,不过听到那女的还带着一个年幼的弟弟,略略有点不忍心,她的这个表情也被孙大圣捕捉到了,于是他写道:“走之前,我让他们将厨房的米带走了。我想,不排除过一段他们又来借米啊。”
凤珑玲大喇喇地指责他:“你这是妇人之仁!对了,他们知道我们藏着粮食的事情吗?”
“知道。很意外啊,那个小弟弟很聪明,是个数学天才,看样子是能够破解任何密码锁。”
凤珑玲一副老谋深算地样子:“完了,小哑巴,你的妇人之仁会害死我们两个。他们借米倒是小事,如果将我们藏有粮食这件事情说出去,那么我们可就麻烦了。当时,你应该直接杀了他们的。”
“我杀不了他们,我又没有科幻的能力。”孙大圣故意刺激凤珑玲。
凤珑玲立刻露出虎牙,做出恶狠狠的样子来:“那好,我去冰冻了他们,然后你去将他们一点点地敲碎!”
孙大圣点了点头,一副欢迎的样子。
凤珑玲很意外,她原本以为孙大圣会阻止自己的,没想到他是这种态度,顿时就泄气了。道理谁都会讲,但杀人可不容易。
凤珑玲马上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她神神秘秘地说:“小哑巴,来吧,让我来带你看看我们的存粮吧,睁大眼睛,可不许尖叫哦。”
暗门在电视墙的边上,开启的开关是电视机下的电视机柜,往里一推就可以打开,而平常人根本不会去推电视机柜,这个做工还算巧妙,也不容易被误触打开。但依旧没有逃脱那小男孩的眼睛,这男孩,虽然小,但绝顶聪明,就算在这个动荡的年代,也不见得比成人的生存几率小。
打开走进去,里面是L型的直角房子,地上放着毯子,那姐弟俩晚上是住在这秘间里的。
房间大约30平米,专门用来放置黄金珠宝以及名人字画。孙大圣看到了一堆堆璀璨的黄金和一摞摞名人字画,价值应该在1个亿以上,这陈宏利果然是有钱人,只不过这些东西,目前一文不值。许多玩意,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有价值。
食品都是临时买的,当发生食物短缺的时候,陈宏利通过关系从超市抢购到一些物资,仓促间,他只买了1吨粮食、半吨面粉、百斤盐,以及十箱水。占据了空间的三分之一。
除此之外,中间还有非常重要的一些药品,甚至包括各种维生素这样的保健品,看来陈宏利此人不简单,能够在第一时间想得更远。试想看,如果巨蛛封城继续下去,那么药品、维生素等等东西都成了不可再生资源。
而且不要小看维生素,比如如果没有了维生素C,又没有蔬菜水果可食用的话,即使不会饿死,也会引发败血症。
看着这满当当的粮食储备,孙大圣心中也是欣喜异常,毕竟,有了这些食物储备,他们可以坚持很长一段时间了。同时他也有些理解那姐弟俩了,突然拥有了这么多的储备,然后又突然被人拿走了,那种失落感,确实难以接受。
同样,现在他们两个拥有了这些储备,但不排除有人强抢强要,又夺了过去。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那除了低调谨慎之外,还要尽快地变强。
不过,孙大圣其实并不太担心那姐弟俩会带强者过来夺取自己的粮食,因为那损人而不利己,这个世道下,强者其实才是最不可靠的。比如谢云翔那样的,他就认为普通人注定会被淘汰,那又怎么会在意普通人的感受呢?所以,强者是不会跟普通人分享资源的,他们只会夺取资源,奴役弱者。
时间很快来到了中午,凤珑玲凑过来,笑眯眯就跟一朵太阳花似的,仰脸冲孙大圣说:“小哑巴,干嘛呢?”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果然,她见孙大圣不理会他,就马上“图穷匕见”了:“中午咱吃什么呢?呵呵,话说终于可以吃到一顿丰盛的午餐了,我好期待啊。”
孙大圣笑了:“吃什么这个问题,难道不应该问女主人么?”
凤珑玲这样的白富美,什么时候做过饭,她皱眉道:“我受伤了,是伤员啊。”
现在管道煤气停送了,要做饭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孙大圣虽然几乎是生活全能,但对于吃的,他一向不太讲究的,因此立刻就回应了她:“没煤气,吃米吧。谁叫你酷得像冰,你要是个放火的,现在就可以吃饭了。”
“吃米?”凤珑玲突然发现这一屋子的粮食都不可爱了,“你怎么那么喜欢吃米?我又不是鸡,我不吃米!我要吃饭!吃饭!!”
鸡?就你那小身板,做鸡也得有人要啊。
孙大圣可不管她,抓了把米,丢进嘴里嚼了嚼,间或还端过那从小溪里打来的水啜一口,糙米配脏水,一副很美味的样子。那态度就是在说,哥就爱吃米,爱吃不吃吧你呢。
凤珑玲气得够呛,但也没奈何得很,一个没做过家务活的千金小姐,配上一个不怕开水烫的猪,守着一屋子不会自动变成饭的米,这日子有点过不下去了。
(吾乃纯处PS:球票呢,球票呢,狂求推荐票,看着推荐票的排行,心里拔凉拔凉的,现在猛人太多了,金刚都没办法存活了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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