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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进化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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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大圣杀死了巨蝠,心理上的满足还只是低层次的,对他而言,更高层次的满足是巨蝠的尸体,那可是一个宝矿啊,那牛逼至极的翼刃,对他而言就是如假包换的无价之宝。

    不过他也没有兴奋过头,先躲在房子的缺口边上瞧了瞧,结果没有发现另外一只巨蝠,估计这两巨蝠也不算是一对,这只追得近一些,跟着冲进了楼里面,而另外一只失去了目标,绕了几个圈就离开了。

    既然没有了危险,加之这里也是无人居住的半成品建筑,孙大圣干脆就将那巨蝠的尸体拉进一间小房子里,决定躲起来好好研究研究。

    他手掠过那巨蝠的膜翼,这东西如此坚韧,竟然是透明的,而且其厚度也要比看上去的厚,足有1cm,只是边缘极其锐利,用吹毛断发来形容好像还弱了。

    这东西的比重不大,拎起来就跟羽毛似的,却有超级厉害的高强度和高硬度,至于其锋锐度,那就更不用说了。孙大圣尝试抽出一根金属丝来,那金属丝比头发上还要细,但是竟然可以承受30公斤以上的拉力!

    “这、这、这也太牛叉了吧?”孙大圣再次结巴了,他畅想着,如果取六根扭成一股,那岂不是可以承受200公斤左右的拉力?用这做成暗器,或者设置陷阱,那岂不是可以杀人于无形?即使取20根扭成一股,那也不算粗,也许连巨蛛都可以轻松吊死!

    而孙大圣当务之急是改造护甲,原本稀有的丝茧金属,现在有了膜翼替代,就可以完全舍弃了,只是用来吸能的黄金,他还没能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于是他耗费了六七个小时,终于打造完成了一套全身护甲,从头盔、背心、护臂、拳套、护裆、护膝、护腿、鞋子,一全套下来,除了个别的关节部位,几乎没有死角。

    这一套下来,为了减轻重量,孙大圣减少了黄金的配比,如此吸能的效果要少了一些,但整体防护却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这套护甲,由5层0.4mm的膜翼中间夹着4层0.4mm的黄金构成,光是一层0.2mm的膜翼,就足以抗住子弹的射击,更别说总共9层叠加在一起了。

    但同时,9层护甲加起来厚度只相当于一件毛衣,如果外面罩上衣物,根本就看不出来。而平时,那头盔可以变形为护肩隐藏起来,那鞋子等于是多穿了一双袜子,拳套也可以收起来作为护腕使用。

    最玄妙的是,孙大圣发现,膜翼看起来是透明的,却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念自动调整颜色,也就是说,孙大圣现在将它调整成肌肤颜色,旁人根本就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整个全包围的护甲做完之后,也仅仅消耗了巨蝠的一只膜翼。

    如果不是因为担心行动不便,孙大圣倒也不介意将这套护甲做成火箭炮都射不穿的那种,只是那样一来,自己一出场就是金刚了,试想身上的披甲超过10cm,那整个人要大好几圈啊,虽然刀枪不入,但只怕连走路都困难。

    但孙大圣直觉以为,总有一天,他会解决力量和护甲强度的问题,变成一个灵活自如、力大如牛、武威至极的金刚!

    做好护甲之后,他又做了一些小东西,比如完全由膜翼金属构成的皮带,同样是膜翼金属的两只5mm厚的护腕,关于这个护腕,他不是要特别加强腕部的防护,这个护腕其实就是金属丝的金属储备。

    接下来,他又替自己做了六把飞刀,直接就可以粘在皮带上。但是飞刀为了增加重量,他是用了黄金跟丝茧金属合金做刀身,刃材则用了膜翼金属,如此一来,既有重量可以保证射出去的速度和准度,又可以拥有非凡的杀伤力。

    做完这些,看着天竟然已经大亮,他想了想,将巨蝠那残碎的尸体拖了出去,找了一间不起眼的民工杂物房,挖了个大坑掩埋起来,上面又堆上了杂物。

    那单只膜翼还剩下不少的材料,孙大圣没有掩埋,而是用念力将之融成一大块,找了个大编织兜起来,然后趁着熹微的晨光,向江景一号小区走去。

    ……

    江景一号再次恢复了死寂,估计经过昨天晚上那一闹腾,大家都明白了,那新世界保护大家的承诺又是个空头支票。

    “咔擦。”

    孙大圣打开房门,轻轻推门进去。

    抬头一看,不由嘴巴0了起来,因为在他面前,凤珑玲搬了跟餐桌椅子,正对着房门坐着,只是她已经睡着了,歪斜着小脑袋,发出微微鼾声,至于那嘴巴,自然一如既往地挂着亮晶晶的哈喇子……

    孙大圣也不叫她,悄然进了自己的卧室,昨天消耗挺大的,他需要继续修炼自己的“内金刚”,他心里暗自觉得,如果没有“内金刚”的支持,那“外金刚”就支撑不起来。他目前的护甲对付眼前的状况应该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再来一波更恐怖的生物,恐怕他又不得不升级了。

    大约早上8点多一些,凤珑玲被敲门声惊醒,吓得摔倒在地上,那落地“咚”的一声传来,连孙大圣都替她觉得痛。

    不过凤珑玲却没有喊痛,而是一把拉开了门,见是奚蒙蒙,有点失望:“是你啊。”

    奚蒙蒙也有点急:“怎么?他还没回来?”

    凤珑玲沮丧地点了点头,突然又发狠地咒骂:“这个自以为是的臭结巴,死就死了呗,我懒得操心他了。”

    奚蒙蒙幽幽来了一句:“你操心也没用啊,不过我觉得他会回来的。”

    她对孙大圣的能力还是相当自信的。

    凤珑玲白了她一眼:“我就没你这种感觉,你知道我的英文名叫什么吗?”

    “什么?”

    “Lonely!”

    奚蒙蒙:“Lonely?珑玲,很谐音啊。”

    “我注定就是孤独的,这小子,自以为是,我看是不会回来了。等会我出去走走吧,看看能不能找回他的尸体,毕竟同居一场……”

    孙大圣坐不住了,他怕这小妮子再说出什么更加出格的话来,就开门走了出去,开场白他不知道说什么,就咳嗽了一声。

    凤珑玲跟奚蒙蒙面面相觑,凤珑玲那白得有点惨的小脸上竟然也飞过了一丝红晕:“喂,臭结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这是用嚣张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呢,但孙大圣不懂啊,云淡风轻地伸了个懒腰,回答道:“昨夜子时。”

    子时,那可包含着两个小时呢,他不说一个精准的时间点,凤珑玲就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她皱着眉头回忆,好像在午夜的时候,自己还没睡着的,还在替这个死鬼操心的……

    奚蒙蒙不愿意参和:“那我去准备早餐了。”

    孙大圣转头向储藏室走去:“我晚点吃,你们不要等我。”

    凤珑玲叫他:“你别走啊,你昨夜看到什么了?听说广场那边发生大屠杀啊。”

    “等我出来再说,我现在要闭关。”

    闭关?

    凤珑玲看着他的背影,感觉这小子真是有点神经。不过既然人回来了,她的幸福感瞬间上身,向着卧室的床飞扑过去:“我要补觉,哎呀,困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