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风尘醉余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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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知道,那些我想要的,不是我最想要的。
他们仅仅能满足我的物质欲。
金钱地位……
我还差的,一直差着。
所以那一年,我过得或许不错,但那只是在别人看起来。
顾风尘生孩子的事情,我知道,但我没有打扰。
孩子是个小公主,我知道,但我也没有打扰。
这小公主,她姓余,我知道,但我还是没有打扰。
我在等她身体康复,恢复一些。
她回A市那天,我的助理跟我说过。
之后她一直住在陆昀澈的一处公寓。
一住,便是三四个月。
我一直在等,等一个契机,直到,陆昀澈带她去了酒店。
我一开心,把已经计划很久的事,做了。
抽掉陆家好几千万,这就是公报私仇,累积已久的仇。
按道理,陆昀澈帮我照顾好媳妇儿孩子,我应该感谢?
但是,几千万,就当他送我的彩礼好了。
并非我不担心,不在乎。
而是我对这事,已经过了最表露在乎的那一个阶段。
如果到最后都是我的,那过程有什么要紧。
……
让白绮颖陪我演的戏,是因为我知道,顾风尘不会轻易回到我身边。
当她有求于我,当她自己想明白,我便不需要多费口舌。
她说,我变了,不像以前那般凶狠,认为我温柔很多。
并不是因为,失而复得,所以更珍惜了,而是我赤手空拳,在A市,在余氏,打下我自己的江山,这过程,远比当年出国求学,要曲折得多。
那四年,我尽管辛苦,但只需努力。
但老爷子去世后,余氏的那些动荡,并不是只要努力,就可以万事大吉。
所以,手起刀落,一刀毙命,才是要紧的。
至于对顾风尘,还有我们的女儿,我有我的方式,去给她们安全感和爱。
所以,顾风尘是我的小英雄。
在没有我的那一年,她撑过来了。
之后,她啰嗦了很多……
“十五六岁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但在我记事以来,我就无数次听到你的名字。顾淼告诉我,你是我将来要嫁的人,他没有让我去学校,而是让我学了很多东西,怎样得体,怎样做一名像模像样的千金名媛,怎样讨你欢心。甚至,他告诉我,你的各种喜好,和你厌恶的东西。我太抗拒了,甚至于到后来,我听到你的名字,就下意识地,想要避开关于你的话题。我见过你的相片,是顾淼给我看的。相片里,翩翩少年,我有些诧异,但当时,对你的抗拒太大,太大了。所以……
所以到后来,你十八岁生日,第一眼看到你,我是害怕的。你就像天上的月亮,很冷,但被群星捧着,高高在上。你也像太阳,散发着让人无法忽视的光,靠近你,会被灼伤的光。当你伸手,让我过去的时候,我太害怕了。害怕从那之后,我对你的抗拒,就再也没有了,转而成为一种恐惧。直到被你叫上楼,到了你房间,你……你生气了,因为那张纸条。当时我就觉得,你好可怕,才十八岁的少年而已,怎么会这样暴戾,这样……让人窒息。
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我犹豫过,迟疑过,怀疑过……在我被陆昀澈……我就死心了,想要离开你。我配不上你,尽管,我肚子里有了烦烦,但当时,我真的,万念俱灰……
还好,还好你没有放弃我,没有嫌弃我,没有抛弃我。”
我听完她这些话,唯一的想法,我要我们一家三口相安无事,缺一不可。
去抱回烦烦那天,发生了很多。
所幸,一切都安定下来。
陆昀澈和余烨,都进了监狱。
但愿能让他们学得乖一点。
回去之后,我把一早就亲自给烦烦设计好的婴儿房,让人悉心收拾好。
虽然,一直有人天天在打扫着。
烦烦……
本来一开始,我并不觉得一个女孩子的名字可以叫烦烦。
但是顾风尘解释过它的意思之后,我便改变了看法,从未觉得,有哪个女孩子的名字,比烦烦还好听。
顾风尘被那只藏獒咬伤了,所以一直在休息。
我让人把婴儿房布置得……还算温馨安静。
从未有过的感觉。
看到这个小家伙,由衷地觉得,生命如此神奇。
我本对传宗接代这种事毫无兴趣,但看到她,我开始发觉,父亲,是一个很神圣伟大的称呼。
尤其,她小到只有我小臂那么长,可她真真实实地,在呼吸,会哭,会吵闹。
有时候我会看着她,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那样美好。
她会做梦,梦里,也许五彩斑斓,也许也有不一样的图案,大概会吓到她,大概会让她欣喜。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便觉得如此熟悉,想要了解和深入她的一切。
因为,她是我女儿。
我给她起了一个名字:余熙诺。
熙:熙和吉祥,象征光明。诺:允诺,承诺。她刚好姓余,余生之年,带着她爸爸妈妈的爱和诺言,阳光乐观,吉祥一生!
这是顾淼看到名字时,说的一番话。
正合我意,是我取名的意思。
但我很不喜欢抱她,尽管,她很软,身上有婴儿的香味。
但我担心自己控制不好力道,不小心碰坏了她。
跟顾风尘领证,完全是因为我,我们的女儿需要上户口。
嗯,可能也有原因,是我想让她安息你。
虽然我一向都不注重这东西。
所以,我把它们烧了。
做好了不离婚的准备。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顾风尘送余熙诺去幼儿园之后,我在甜品店找到她。
我不擅长甜言蜜语,也做不出感动人心的行为。
所以,我计划借别人的手,替我感动她。
我要说的,就是她看到的,所有。
那天,如果没有靳辛晁那个插曲的话,我想,应该会好很多。
她的父亲离世了,那边由我,继续承担着照顾她,处处维护她,宽容她的任性,理解她的辛苦之人。
————
我的前半生,概括来说,如果按照事业划分,分成了好几个阶段。
去国外前;在国外的四年;回到A市,老爷子逝世前;老爷子逝世后。
但是如果在爱情里,那便只有两个阶段:遇见顾风尘之前,遇见顾风尘之后。
六岁,我的母亲逝世,我被追杀。
十三岁,我的二哥二嫂被烧死。
十四岁,我只身到了国外,学习很多东西,常常疲累憔悴,却不吭一声。
十八岁,我见到了顾风尘。
那天阳光正好,她穿着一件并不那么合身的裙子,手里捧着礼盒,从人群中脱颖而出。
眉眼让我赏心悦目,慌张和卑微让我朝她伸手。
但那盒子里的纸条,让我明白,她是一个倔强的人。
我很好奇,一个从小衣食无忧的姑娘,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她就像摆在我面前的一本我从来没有翻阅过的书。
这书的书皮材质特别,一眼就与众不同,让你忍不住想要翻开第一页。
然后,你便欲罢不能。
二十一岁,她去了监狱。
二十五岁,我在会所遇见她。
命运就这样一遍又一遍,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我跟她是命中注定。
虽然,她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告诉我,不要妄想她会嫁给我。
所以,我有时候会担心,她那张纸条上的字,会一语成鉴。
但我偏偏不是个习惯于强求之人。
所以在一次一次,她要走的时候,我都放手。
然后,是命运一次一次,把她送回我身边。
二十八岁,我们认识十年,她为我生下一个女儿。
她注定,是我的。
从我第一眼注意到她,她就注定逃不掉了。
……
人生漫漫,却也短暂。
当我两鬓斑白的时候,回顾这一生,我才恍然,年轻的时候,走过多少弯路,让明明触手可及的人和事,等到我绕了好几个弯才握在手中。
年轻的时候,信奉的不过是心狠,才能立稳足。
但现在,生命到了末梢的年岁,那些锐气和凌冽,慢慢转化成了宽容与理解。
年过六十之后,我便把余氏交给了余可馨和余熙诺。
她们都很好,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活泼爱笑,但做事认真,头脑聪明。
她们常回家来,笑我自私,六十岁之后便拉着同样快要六十的顾风尘散步下棋,唠叨年轻时候的事情。
这并不是自私,这是年轻的时候,我便已经使上别人好几辈子都使不上的努力,赚取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我不清楚我的生命还有多长,也不清楚顾风尘的生命还有多长。
我常常听到她一个人默默地叹息。
她是不舍。
这种不舍我明白,并不是担心和害怕死亡。
而是,我们舍不得对方。
无论谁先离去,我们都难受至极。
年轻那些年互相折磨,到了年老便互相不舍。
所以,我放弃了我手中的一切,公司也好,什么都好。
只为了能时时刻刻,陪着她。
散步,种花,下棋,听雨……
再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情。
年轻太过喧闹,老了反而更加偏爱清闲。
她是我余下生命的全部,关于这一点,我从未怀疑过。
但是我知道,那些我想要的,不是我最想要的。
他们仅仅能满足我的物质欲。
金钱地位……
我还差的,一直差着。
所以那一年,我过得或许不错,但那只是在别人看起来。
顾风尘生孩子的事情,我知道,但我没有打扰。
孩子是个小公主,我知道,但我也没有打扰。
这小公主,她姓余,我知道,但我还是没有打扰。
我在等她身体康复,恢复一些。
她回A市那天,我的助理跟我说过。
之后她一直住在陆昀澈的一处公寓。
一住,便是三四个月。
我一直在等,等一个契机,直到,陆昀澈带她去了酒店。
我一开心,把已经计划很久的事,做了。
抽掉陆家好几千万,这就是公报私仇,累积已久的仇。
按道理,陆昀澈帮我照顾好媳妇儿孩子,我应该感谢?
但是,几千万,就当他送我的彩礼好了。
并非我不担心,不在乎。
而是我对这事,已经过了最表露在乎的那一个阶段。
如果到最后都是我的,那过程有什么要紧。
……
让白绮颖陪我演的戏,是因为我知道,顾风尘不会轻易回到我身边。
当她有求于我,当她自己想明白,我便不需要多费口舌。
她说,我变了,不像以前那般凶狠,认为我温柔很多。
并不是因为,失而复得,所以更珍惜了,而是我赤手空拳,在A市,在余氏,打下我自己的江山,这过程,远比当年出国求学,要曲折得多。
那四年,我尽管辛苦,但只需努力。
但老爷子去世后,余氏的那些动荡,并不是只要努力,就可以万事大吉。
所以,手起刀落,一刀毙命,才是要紧的。
至于对顾风尘,还有我们的女儿,我有我的方式,去给她们安全感和爱。
所以,顾风尘是我的小英雄。
在没有我的那一年,她撑过来了。
之后,她啰嗦了很多……
“十五六岁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但在我记事以来,我就无数次听到你的名字。顾淼告诉我,你是我将来要嫁的人,他没有让我去学校,而是让我学了很多东西,怎样得体,怎样做一名像模像样的千金名媛,怎样讨你欢心。甚至,他告诉我,你的各种喜好,和你厌恶的东西。我太抗拒了,甚至于到后来,我听到你的名字,就下意识地,想要避开关于你的话题。我见过你的相片,是顾淼给我看的。相片里,翩翩少年,我有些诧异,但当时,对你的抗拒太大,太大了。所以……
所以到后来,你十八岁生日,第一眼看到你,我是害怕的。你就像天上的月亮,很冷,但被群星捧着,高高在上。你也像太阳,散发着让人无法忽视的光,靠近你,会被灼伤的光。当你伸手,让我过去的时候,我太害怕了。害怕从那之后,我对你的抗拒,就再也没有了,转而成为一种恐惧。直到被你叫上楼,到了你房间,你……你生气了,因为那张纸条。当时我就觉得,你好可怕,才十八岁的少年而已,怎么会这样暴戾,这样……让人窒息。
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我犹豫过,迟疑过,怀疑过……在我被陆昀澈……我就死心了,想要离开你。我配不上你,尽管,我肚子里有了烦烦,但当时,我真的,万念俱灰……
还好,还好你没有放弃我,没有嫌弃我,没有抛弃我。”
我听完她这些话,唯一的想法,我要我们一家三口相安无事,缺一不可。
去抱回烦烦那天,发生了很多。
所幸,一切都安定下来。
陆昀澈和余烨,都进了监狱。
但愿能让他们学得乖一点。
回去之后,我把一早就亲自给烦烦设计好的婴儿房,让人悉心收拾好。
虽然,一直有人天天在打扫着。
烦烦……
本来一开始,我并不觉得一个女孩子的名字可以叫烦烦。
但是顾风尘解释过它的意思之后,我便改变了看法,从未觉得,有哪个女孩子的名字,比烦烦还好听。
顾风尘被那只藏獒咬伤了,所以一直在休息。
我让人把婴儿房布置得……还算温馨安静。
从未有过的感觉。
看到这个小家伙,由衷地觉得,生命如此神奇。
我本对传宗接代这种事毫无兴趣,但看到她,我开始发觉,父亲,是一个很神圣伟大的称呼。
尤其,她小到只有我小臂那么长,可她真真实实地,在呼吸,会哭,会吵闹。
有时候我会看着她,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那样美好。
她会做梦,梦里,也许五彩斑斓,也许也有不一样的图案,大概会吓到她,大概会让她欣喜。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便觉得如此熟悉,想要了解和深入她的一切。
因为,她是我女儿。
我给她起了一个名字:余熙诺。
熙:熙和吉祥,象征光明。诺:允诺,承诺。她刚好姓余,余生之年,带着她爸爸妈妈的爱和诺言,阳光乐观,吉祥一生!
这是顾淼看到名字时,说的一番话。
正合我意,是我取名的意思。
但我很不喜欢抱她,尽管,她很软,身上有婴儿的香味。
但我担心自己控制不好力道,不小心碰坏了她。
跟顾风尘领证,完全是因为我,我们的女儿需要上户口。
嗯,可能也有原因,是我想让她安息你。
虽然我一向都不注重这东西。
所以,我把它们烧了。
做好了不离婚的准备。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顾风尘送余熙诺去幼儿园之后,我在甜品店找到她。
我不擅长甜言蜜语,也做不出感动人心的行为。
所以,我计划借别人的手,替我感动她。
我要说的,就是她看到的,所有。
那天,如果没有靳辛晁那个插曲的话,我想,应该会好很多。
她的父亲离世了,那边由我,继续承担着照顾她,处处维护她,宽容她的任性,理解她的辛苦之人。
————
我的前半生,概括来说,如果按照事业划分,分成了好几个阶段。
去国外前;在国外的四年;回到A市,老爷子逝世前;老爷子逝世后。
但是如果在爱情里,那便只有两个阶段:遇见顾风尘之前,遇见顾风尘之后。
六岁,我的母亲逝世,我被追杀。
十三岁,我的二哥二嫂被烧死。
十四岁,我只身到了国外,学习很多东西,常常疲累憔悴,却不吭一声。
十八岁,我见到了顾风尘。
那天阳光正好,她穿着一件并不那么合身的裙子,手里捧着礼盒,从人群中脱颖而出。
眉眼让我赏心悦目,慌张和卑微让我朝她伸手。
但那盒子里的纸条,让我明白,她是一个倔强的人。
我很好奇,一个从小衣食无忧的姑娘,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她就像摆在我面前的一本我从来没有翻阅过的书。
这书的书皮材质特别,一眼就与众不同,让你忍不住想要翻开第一页。
然后,你便欲罢不能。
二十一岁,她去了监狱。
二十五岁,我在会所遇见她。
命运就这样一遍又一遍,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我跟她是命中注定。
虽然,她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告诉我,不要妄想她会嫁给我。
所以,我有时候会担心,她那张纸条上的字,会一语成鉴。
但我偏偏不是个习惯于强求之人。
所以在一次一次,她要走的时候,我都放手。
然后,是命运一次一次,把她送回我身边。
二十八岁,我们认识十年,她为我生下一个女儿。
她注定,是我的。
从我第一眼注意到她,她就注定逃不掉了。
……
人生漫漫,却也短暂。
当我两鬓斑白的时候,回顾这一生,我才恍然,年轻的时候,走过多少弯路,让明明触手可及的人和事,等到我绕了好几个弯才握在手中。
年轻的时候,信奉的不过是心狠,才能立稳足。
但现在,生命到了末梢的年岁,那些锐气和凌冽,慢慢转化成了宽容与理解。
年过六十之后,我便把余氏交给了余可馨和余熙诺。
她们都很好,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活泼爱笑,但做事认真,头脑聪明。
她们常回家来,笑我自私,六十岁之后便拉着同样快要六十的顾风尘散步下棋,唠叨年轻时候的事情。
这并不是自私,这是年轻的时候,我便已经使上别人好几辈子都使不上的努力,赚取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我不清楚我的生命还有多长,也不清楚顾风尘的生命还有多长。
我常常听到她一个人默默地叹息。
她是不舍。
这种不舍我明白,并不是担心和害怕死亡。
而是,我们舍不得对方。
无论谁先离去,我们都难受至极。
年轻那些年互相折磨,到了年老便互相不舍。
所以,我放弃了我手中的一切,公司也好,什么都好。
只为了能时时刻刻,陪着她。
散步,种花,下棋,听雨……
再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情。
年轻太过喧闹,老了反而更加偏爱清闲。
她是我余下生命的全部,关于这一点,我从未怀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