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文具与肯打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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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可以通过多次的经历,来进行适应。原本很难承受的事物,只要抗的多了,也可以慢慢习惯。
例如榴莲,童建君本来完全忍受不了那个味道,闻到就觉得浑身难受。然而在高三的时候,童母在家中放了好几个榴莲,满房都是榴莲的气息。之后,欸,榴莲貌似还挺好吃。
然而有些事物可以适应,有些却不能。比如十一路车神的出租,每次坐都有新的体会。
但有些人不需要适应,他们天生就能做一些事。比如说童欣谊,不用被榴莲熏上三天,就可以吃得下榴莲。比如说小蜃,第一次坐十一路车神的出租,下来后没有丝毫害怕的神色,反而兴致勃勃地问童建君,游乐园的云霄飞车是不是和这一样有趣。
对此,童建君的答案是否定的,云霄飞车怎么和出租车比。
十一路车神收下车钱后,热心地问童建君需不需要他在这里等着。
童建君婉言拒绝了车神,表示自己会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就不妨碍他做生意了。
车神一脸惋惜地走了,好不容易碰上能坐完他全程的人,还想多开几趟。
今天商场里的人格外多,毕竟很多中小学都在今天报名,带着孩子来买东西的家长也多。因此童建君和小蜃在人群之中也不是很突出,吧。
“父亲大人,好多人在盯着我们看。”小蜃拉着童建君的手,警惕地看着四周,“他们是想要偷袭我们吗?”
不,他们恐怕是觉得为父太帅了。
好吧,这句话说出来童建君自己都不信,所以硬生生地被某人咽回去了。
“别担心,他们只是觉得小蜃太可爱了,想要多看几眼。”
“是这样吗?”
童建君点点头:“至少在我看来,小蜃最可爱了。”
听到童建君这么说,小蜃显得很高兴,拉着童建君的同时,还哼起了歌。声音不大,但童建君听得很清楚,虽然并听不懂,不过感觉很好听。
不忍心打断小蜃的歌声,直到她唱完,童建君才开口问道:“这是什么歌,感觉很好听呢。”
“父亲大人也觉得好听吗?胧姐姐听到肯定会很高兴的,这就是她为父亲大人所创的赞歌。”小蜃原本挺高兴的,但忽然变的有些忧愁,“只是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哪里……”
“龙?”毕竟最近接触到的都是蜃呐,嘲风呐之类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听到胧时,童建君下意识地以为是龙,“她和嘲风是什么关系?母子吗?”
“胧姐姐怎么会和嘲风是母子呢?”小蜃解释道,“嘲风和他的其他八个兄弟,是龙的孩子,和胧姐姐没有什么关系。”
这一通胧与龙绕的童建君有些晕,但还是明白了小蜃所说的并不是龙。
“父亲大人,你也记不起胧姐姐了吗?”
童建君表示真的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抱歉,我真的不记得了。你叫她姐姐,难道说……”
“她也是您的女儿。”
果然如此,欺诈这家伙到底留下过多少风流债!这家伙显然不是维度能力这么简单,不说别的,米琦绫身体里的那个维度隐修会的神,肯定和他有过一腿!
这么一想,自己貌似也挺牛逼的,人家的神都和自己的维度能力有过一腿,简直强无敌。
等等,既然有女儿,那应该是有老婆的吧。看小蜃的表现,那个‘神’显然不是她的母亲,也就是说,欺诈这家伙……
这种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令人……羡慕。
“父亲大人?”小蜃摇了摇童建君的手,这家伙显然又开始神游,满脑子开起了火车,呜呜呜。
童建君从神游中恢复过来:“怎么了,看中什么东西了吗?”
“不是,只是你再继续走的话,就要撞上去了。”小蜃指着前面的玻璃壁道。
那块玻璃壁确实很通透,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更别说童建君处于神游状态,依靠着下意识在走路,真撞上去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正巧这家店卖文具,童建君咳嗽了一下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刚好,我们去看看文具吧,你看看喜欢什么款式的。”
这家店和童建君以前常去的文具店区别挺大,装修得很精致,物品摆放也不像校门口文具店那么密集,整体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
当然,和校门口文具店最大的区别就是,这里的东西价格太特么贵了!
自己说过的话,跪着也要把逼装完。
小蜃纠结地挑着两款笔,一种是十块钱一支,另一种是十六块。童建君知道,小蜃关注的并不是价格,因为她并没有朝那边看,而且不清楚价格是高是低;也不是好不好用,因为她并没有打开笔盖试写。她所在意的,估计只有这笔的外形好不好看。
童建君微微一叹,随她买吧,这笔就算买上一百支,也就千把块而已,不会让自己跪倒在地再起不能。
然后,他就看到了隔壁的书包……
“谢谢惠顾。”收银员笑得相当开心,当然,也有可能是童建君的错觉,她面对每个顾客的时候应该都是这样笑的,这只是公式化的笑容而已。
感谢XX宝,让花钱变得如此简单。
看着手机里收到的短信,自己的小金库又少了一大截。童建君表示,他一点都不心疼,真的。
中午的午饭,童建君和小蜃是在肯打鸡解决的。
这是小蜃挑选的地方,她表示在电视上看到过这家店的广告,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童建君想了想电视上的肯打鸡广告,确实很诱人。而且说实话,虽然看起来并没有电视上那么好看,但是肯打鸡的东西,味道还是过得去的。
至于原材料什么的问题,童建君完全不在意,什么吊捷宝玩意,只要能吃就行,再怎么夸张的鸡,它依旧是鸡。贝爷告诉我们,食之一道,追求的无非就是,鸡肉味,嘎嘣脆而已。
现在鸡肉味都已经有了,就不要在意那么多了。反正也吃不死自己,没觉醒前那么多年都撑下来了,现在体质更强了,岂有不敢吃的道理。
很多事情,可以通过多次的经历,来进行适应。原本很难承受的事物,只要抗的多了,也可以慢慢习惯。
例如榴莲,童建君本来完全忍受不了那个味道,闻到就觉得浑身难受。然而在高三的时候,童母在家中放了好几个榴莲,满房都是榴莲的气息。之后,欸,榴莲貌似还挺好吃。
然而有些事物可以适应,有些却不能。比如十一路车神的出租,每次坐都有新的体会。
但有些人不需要适应,他们天生就能做一些事。比如说童欣谊,不用被榴莲熏上三天,就可以吃得下榴莲。比如说小蜃,第一次坐十一路车神的出租,下来后没有丝毫害怕的神色,反而兴致勃勃地问童建君,游乐园的云霄飞车是不是和这一样有趣。
对此,童建君的答案是否定的,云霄飞车怎么和出租车比。
十一路车神收下车钱后,热心地问童建君需不需要他在这里等着。
童建君婉言拒绝了车神,表示自己会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就不妨碍他做生意了。
车神一脸惋惜地走了,好不容易碰上能坐完他全程的人,还想多开几趟。
今天商场里的人格外多,毕竟很多中小学都在今天报名,带着孩子来买东西的家长也多。因此童建君和小蜃在人群之中也不是很突出,吧。
“父亲大人,好多人在盯着我们看。”小蜃拉着童建君的手,警惕地看着四周,“他们是想要偷袭我们吗?”
不,他们恐怕是觉得为父太帅了。
好吧,这句话说出来童建君自己都不信,所以硬生生地被某人咽回去了。
“别担心,他们只是觉得小蜃太可爱了,想要多看几眼。”
“是这样吗?”
童建君点点头:“至少在我看来,小蜃最可爱了。”
听到童建君这么说,小蜃显得很高兴,拉着童建君的同时,还哼起了歌。声音不大,但童建君听得很清楚,虽然并听不懂,不过感觉很好听。
不忍心打断小蜃的歌声,直到她唱完,童建君才开口问道:“这是什么歌,感觉很好听呢。”
“父亲大人也觉得好听吗?胧姐姐听到肯定会很高兴的,这就是她为父亲大人所创的赞歌。”小蜃原本挺高兴的,但忽然变的有些忧愁,“只是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哪里……”
“龙?”毕竟最近接触到的都是蜃呐,嘲风呐之类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听到胧时,童建君下意识地以为是龙,“她和嘲风是什么关系?母子吗?”
“胧姐姐怎么会和嘲风是母子呢?”小蜃解释道,“嘲风和他的其他八个兄弟,是龙的孩子,和胧姐姐没有什么关系。”
这一通胧与龙绕的童建君有些晕,但还是明白了小蜃所说的并不是龙。
“父亲大人,你也记不起胧姐姐了吗?”
童建君表示真的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抱歉,我真的不记得了。你叫她姐姐,难道说……”
“她也是您的女儿。”
果然如此,欺诈这家伙到底留下过多少风流债!这家伙显然不是维度能力这么简单,不说别的,米琦绫身体里的那个维度隐修会的神,肯定和他有过一腿!
这么一想,自己貌似也挺牛逼的,人家的神都和自己的维度能力有过一腿,简直强无敌。
等等,既然有女儿,那应该是有老婆的吧。看小蜃的表现,那个‘神’显然不是她的母亲,也就是说,欺诈这家伙……
这种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令人……羡慕。
“父亲大人?”小蜃摇了摇童建君的手,这家伙显然又开始神游,满脑子开起了火车,呜呜呜。
童建君从神游中恢复过来:“怎么了,看中什么东西了吗?”
“不是,只是你再继续走的话,就要撞上去了。”小蜃指着前面的玻璃壁道。
那块玻璃壁确实很通透,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更别说童建君处于神游状态,依靠着下意识在走路,真撞上去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正巧这家店卖文具,童建君咳嗽了一下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刚好,我们去看看文具吧,你看看喜欢什么款式的。”
这家店和童建君以前常去的文具店区别挺大,装修得很精致,物品摆放也不像校门口文具店那么密集,整体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
当然,和校门口文具店最大的区别就是,这里的东西价格太特么贵了!
自己说过的话,跪着也要把逼装完。
小蜃纠结地挑着两款笔,一种是十块钱一支,另一种是十六块。童建君知道,小蜃关注的并不是价格,因为她并没有朝那边看,而且不清楚价格是高是低;也不是好不好用,因为她并没有打开笔盖试写。她所在意的,估计只有这笔的外形好不好看。
童建君微微一叹,随她买吧,这笔就算买上一百支,也就千把块而已,不会让自己跪倒在地再起不能。
然后,他就看到了隔壁的书包……
“谢谢惠顾。”收银员笑得相当开心,当然,也有可能是童建君的错觉,她面对每个顾客的时候应该都是这样笑的,这只是公式化的笑容而已。
感谢XX宝,让花钱变得如此简单。
看着手机里收到的短信,自己的小金库又少了一大截。童建君表示,他一点都不心疼,真的。
中午的午饭,童建君和小蜃是在肯打鸡解决的。
这是小蜃挑选的地方,她表示在电视上看到过这家店的广告,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童建君想了想电视上的肯打鸡广告,确实很诱人。而且说实话,虽然看起来并没有电视上那么好看,但是肯打鸡的东西,味道还是过得去的。
至于原材料什么的问题,童建君完全不在意,什么吊捷宝玩意,只要能吃就行,再怎么夸张的鸡,它依旧是鸡。贝爷告诉我们,食之一道,追求的无非就是,鸡肉味,嘎嘣脆而已。
现在鸡肉味都已经有了,就不要在意那么多了。反正也吃不死自己,没觉醒前那么多年都撑下来了,现在体质更强了,岂有不敢吃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