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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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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的床上堆满了衣物、化妆品、零食,花钱的感觉真好,就像自己征服了全世界,可以随心所欲挑选中意的战利品,难怪人间的女人爱败家,追寻的是那种挑三拣四,高高在上的满足感吧?

    在地府,我很少这么花钱,贵的、大件的、时尚的东西,陆判哥哥会在第一时间送给我,而且,比起花钱,我更乐意存钱,我要尽力给夫君最好的生活,每每想到婆婆为了区区一千两白银,将他活生生推进李家的火坑里饱受凌虐,便像钢针深深扎进指甲缝里的嫩肉中似的。

    所以,刚子给的钱顶多也就**这么一回,等找到了夫君,剩下的留给有需要的人吧!

    我对着镜子,一会儿穿上男装,画成刚子的样子,一会儿换上女装,画成蒙珊珊的样子,其实我也不知道蒙珊珊是谁,买辣条的时候捡到她的身份证。对了,辣条呢?听说人间吃得起辣条的是富豪,我拆开一包,塞了一条在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再拆一包,还是没味道,难道过期了吗?

    算了,喝饮料吧!据说红牛可以增加能量,闻起来香香的,倒进嘴里,仍然没有味道。人类真是莫名其妙,这么索然无味的东西好吃吗?还是喝勺蜜得了,莫非过了一千年,人类的口味完全改变了?连蜜也是这么淡而无味。还不如捣鼓捣鼓新买的华为手机,在人间,支持国货是应该的。

    刚子说,找人最好的办法是在网上发《寻人启事》,只要有相片,人肉搜索,一百个人能找到一百零一个,多出那个是假的。

    我拿着彩笔在白纸上下笔风雷,虽然画图软件不会用,画皮还是很在行的,夫君的模样、神情我闭上眼睛也能绘得惟妙惟肖,最是那抹淡淡的忧郁,宛若细雨中悄然而放的丁香,我绝对能让它从眼眸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发型有点难度了,以前夫君绾的是四方高髻,现在的发型是哪一款呢?是像陆判哥哥梳得高高竖起?还是像阎王三七分?或者像牛头马面遮住眼睛?也许,是锅盖头?哎呀,不会还在后脑勺留条小辫吧?

    修来改去,都比不上四方高髻好看。怎么办?怎么办?闭上眼睛,把画像一一铺开,选金的,选银的,选到哪款是夫君发型的?是陆判哥哥那款。好吧!就这个吧,虽然看着有些别扭。

    我来到一间私人侦探公司,前台小姐热情地询问有什么事?

    “找人,这个人叫孟崇文,”一千年了,相貌不可能改变,但名字可以改变的啊,“啊,名字无所谓,能找到画像上的人就可以了,他是我夫君,不,老公,跟人家私奔了!”我指着画像言之凿凿。

    “小三?不会吧?”她打量着我,“蒙小姐又年轻又漂亮,不太可能吧?”

    “哎呀,这你就不知道了!现在的人啊,多少有点心理小问题,同性相吸不是流行趋势吗?我这老公,你别看他长得正正经经,人模人样的,偏偏喜欢基友。这不,跟一男的,一老头,六十多了都,私奔了。”

    “啊?”她十分惊讶,“那你还想把他找回来?”

    “没办法,天天好多男人堵在家门口,要他负责,逼我交人,不找回来让他自己解决怎么办?”

    在我后面排队的大哥没憋住,噗嗤笑出声来。

    前台小姐忍着笑说:“蒙小姐,我们这里收费很贵的。”大概是认为没必要找吧?

    “没事,能找着就行。”

    我偷笑着出来。上午在网上的《寻人启事》也是这么发的,刚子说,现在的人,最喜欢追新猎奇,关注度高了,找人也就容易了。

    回到酒店,刚把脂粉洗掉,电话来了,“蒙小姐,我知道你老公在哪里。”对方说。

    一瞬间,我的心如电流击过,酥麻得几乎晕厥,马上要见到夫君了,我该穿什么衣服?梳什么样的发型?才能让他一眼认出我?一千年的桑海沧田,一千年的日月轮回,他不会早就不记得我了吧?就算他不记得也没关系,我会让他想起来的。

    我特地穿了红色的风衣、红色的裤子、红色的皮鞋,夫君对他最钟爱的颜色会有印象吧?

    给联系人的帐户汇了五百块过去,按照他发来的地址,见到的人与夫君仅有五成相似,害得我白高兴了一场。

    接下来的几天,我快跑断了腿,全国各地看到夫君的人多如牛毛,手机响个不停。我马不停蹄穿梭在各个城市。的士、地铁、大巴、飞机、船、三轮车、甚至牛车,坐了个遍,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敢飘来飘去。

    短短几天,见了三四十人,只有一人与夫君样貌所差无几。

    文湖省悦新市。冷雨中,他反手将一块长长的白色塑料膜举在头顶,快步流星朝我走来,那一瞬,我好像要窒息一般,死了千年的心脏冷漠地击打着胸腔,震得整个人有节奏的颤动。眼前的车流,人群,逐渐模糊了,只有披着塑料膜的他如此清晰!离我越来越近了,他竟向我温柔地微笑,是因为他还记得我?

    我好想迎上前去,却激动得迈不开脚步。他来到我面前,近在咫尺,这是我朝朝暮暮记挂了千年的人啊!我颤悠悠伸出手,想摸摸他的脸。

    他温柔地脱下外套,给我披过来!我低头羞涩地笑了,忆起西山梅苑给我披破棉袄的场景。

    指尖从他脸庞略过,他侧着身将外套披在我身后的女孩身上,“下雨还出来玩,又不带伞,感冒了怎么办?”他爱怜的责备。

    什么时候身后多了个人?我狼狈不堪将手放在头上,假装撩拨头发。我的夫君,怎么可以爱上其他女人?我死死盯着他们,带着熊熊大火,烧得他们莫名其妙。

    天眼自动打开,我看到了身披战甲驰骋疆场的将军。还好,不是他!我长长吁了囗气。

    “七哥哥,你怎么在这里?叫我好找。”突然跑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甜甜的对将军说道,她脸色苍白,好像严重贫血。

    将军皱着眉,“小姑娘,你认错人了。”

    女孩把抱着的保温盒举起来晃晃,撒娇道:“这是雨姐姐叫我给你送的晚饭啊!”

    将军不解地说:“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什么雨姐姐,怎么会叫你送饭?”

    将军的女友面露愠色,“喂,他不是你七哥哥。”

    “七哥哥,你看够不够?”女孩仍旧笑得甜甜的,漾起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小心翼翼打开,一盒暗红腥咸的液体被冷风吹得微微乍起。

    将军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女孩甜甜的回答:“七哥哥的晚饭啊!,快趁热吃吧!”她把保温盒举到将军下巴边,将军甩手一挥,液体画了一个优美的弧度,洒出一片炫烂的鲜红。

    血!没错,是血!

    将军搂着爱人生厌地走了。

    我静静望着女孩,宛若墨汁般的黑,一缕一缕从她心底蔓延开来,如同一只硕大的茧,把她团团缠绕包裹。她被魅惑了,而且,在世上的时间很少了。这种惑术,好像是从地府的魅如夏花演变而来的,我们的绝技怎么会流传到人间?

    既然是盗版的,那便让你见识一下正宗的魅如夏花吧!我举起手掌,掌中绽放出一朵黑色的大丽花,当手掌拂过女孩的眼睛时,她的双眼射出两束黑光,大丽花瞬间幻灭。想不到这魅惑如此厉害!

    好吧,我直视她的眼睛,试图将世界上最黑最暗的魅王——地狱魅影注入她眼中,来驱逐她心里的魅惑,她眼底的黑暗却阻挡了地狱魅影,我心底一沉,地狱魅影是用当时世界上最腹黑的人的一滴心血铸就,在十九层地狱的永无天日庄锤炼了三千多年,它看起来只是一块薄薄的黑布,却能吞噬所有的魅惑,不可能斗不过小小的假冒伪劣之惑,只是它不愿意徒劳无功罢了。

    冬季雨天的夜来得早许多,天色尚未全暗,路上已少有行人。我对着她的脸哈了口气,她软软地倒在我怀里。我将她带到无垠的旷野。收割后的地里满眼萧肃。风似钝刀,乱劈乱砍。这样的天气,真舒服!我感觉身上的黑痂悄然脱落,一阵麻酥酥的痒。

    女孩失血过多,苍白的脸形同冬季雨天的晦暗。是谁,要残忍地掠走她含苞欲放的生命?

    我打开妆盒,把熟悉得透烂的脸画在自己脸上。我又对着她的脸哈了口气,宛如做了一场长梦的她,倦怠地睁开双眼,苍白的脸上浮起一酡红润,喜不自禁地唤道:“七哥哥!七哥哥!”

    我笑着对她点点头,“来了?我的晚饭呢?”

    “七哥哥,你等着。”她似乎在寻找什么,“糟了,晚饭洒了,怎么办?”

    “那就再给我做一份吧。”

    她咬着嘴唇,似乎在做决断,然后皱眉说道:“要回去才能做得了,而且要她们几个配合,若是雨姐姐知道我把晚饭洒了,肯定会责怪我的。”

    “有我在,怕什么!”我温和地说,看她战战兢兢的样子,雨姐姐可能是比较厉害的东西。那我倒要会会她了。说不定,还能完成阎王老儿交给我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