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注定要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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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太好的办法,还是蹲点守候,银月市比起黑岩市大好几倍,人口也是好几倍,繁华的大都市,那个角落都有人来人往,右位心人数量更加庞大,所有能派出去的死神都散开在整个城市,但还是有些没照看到,这些人只好听天由命,期盼木莎莎不要第六感太强,专找那些没跟随的下手。
我站在二十层高楼外阳台上,俯瞰整个城市,从这里看下去,人流都成了蚂蚁忙忙碌碌穿梭来去,汽车变成移动的火柴盒,喘着粗气。
远处高楼大厦林立,笼罩一层薄雾,看样子要不了多久就会下起大雨,这种季节是看雨的好天气,我心里无比轻松,也祈求木莎莎不要在发疯,要不然就快点发疯,事情结束我想好好陪陪小希,这一年来她好像完全活在幻觉里,有些东西时间久了就变成习惯,我可不想她精神出问题。
我想我运气不会差到离谱的地步,银月市比黑岩市大很多,就算那么多死神也搞不过来,更何况她孤家寡人一个,哪有那么好运就碰到她。
二十楼里面住着可怜人,桌上躺着七八只空酒瓶,墙角上爬满蜘蛛网,地上泡面盒子堆成一堆,散发腐败难闻的气味,电视上不知那位歌手咿咿呀呀的唱歌,屏幕时不时闪过信号不稳的雪花信号。
枯瘦的中年男人手握最后的酒瓶,面无表情。
这个可怜人资料我有查过,曾经拥有一家代工工厂,生活过的很是不错,本以为人生就会这样圆满的过下去,可是某天回家迎来当头一棒。
可爱的妻子和儿子被入室抢劫的劫匪杀死,躺在血泊中,从那一天他其实就死了。
他变卖所有的家产,雇佣最好的侦探,直到家产用尽,十年时间也没找到到底是谁如此残忍,剩下的五年他用酒精把自己变成废人。
我为他感到遗憾,因为我没更多的权限,只能看看他生平简略介绍,沫沫那里肯定有详细资料,那个人该死,命令都是从她手中发出,至于死法什么时间死,我不知道莫森大人和沫沫是怎么决定,如果注定他的妻子死于入室抢劫,就能知道劫匪是谁。
枯黄的眼珠呆滞无神,紧紧抓着的照片已经发黄斑驳,这么多年摩挲着照片过剩下的日子,他的灵魂早就随妻儿远去,每一丝清晰的记忆,都是痛苦的根源。
我坐在他身边,陪他看电视,人生就是这么多无奈,但生死注定这种事我有点搞不明白,森神兵临死前的绝望,木莎莎的随意选择,还有这个活在痛苦里的老人,确实这个世界有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死的人却早早离开。
死神干的时间越久脑袋就想的越多,按说见惯了生离死别应该习惯,可是我心里老有种不对头的感觉,对谁死谁活我没太大权利发表意见,只能照着上面的命令做,可是这个老人也太可怜了。
老人的眼睛聚焦到照片上两个模糊的影子,这么多年的摩挲,让照片已经模糊不清,发出痛彻心扉的哀嚎。
我拍拍他的肩:“想开点,人生无奈很多啊,我这么早死都没怨言,你应该振作一点!”我安慰道,就算他听不到,我也忍不住说出来。
“死神先生,你能让我在见她们一面吗?”老人突然直勾勾看着我问。
“我操!”吓我一跳,身为死神的我居然被老人家吓到,他凭什么能看到我。
“求你!”老先生想抓我,但抓不住,就算他能看到我,也没法突破人鬼的阻隔。
“看不到了,老人家!”我摇头:“她们从死的时候开始,就进入另一段人生,人间的记忆都会抹去,其实冥界也不错了,比人间还好些!”
我抓着头发,只好用这种笼统的说法安慰他:“不过,老人家怎么能看到我啊!”
老人摇摇酒瓶,整个身体都萎缩了下去,生命力一下去了一半,没回答我的话,只是独自嘀咕:“在看不到了……原来再看不到了……”说着他抱着头“呜呜”哭出来,我想我的话断绝了他最后的希望。
“带我走……带我走……”老人突然大喝,拍打着地面:“让我去死,就像当年你们带她母子俩的时候一样,把我也带走!”
“?”我仔细研看,他的双眼布满血丝,就算正常东西都看不清吧,但瞳孔中有幽幽光芒隐约闪烁,他妈的是阴阳眼,怪不得能看到我。
但这更残忍吧,当年他回家的时候看到妻儿的尸体,又看到死神把不愿离开的灵魂带走,那种无法在相见的打击,恐怕把他所有人生希望击得粉碎,从此跌入深渊在也爬不起来,仇恨成了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但这些年来一无所获,让他已经失去活下去的意义。
“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该死的人不死,不该的死却死掉,你们这些所谓死神,凭什么掌握人间生死!”老人突然冷冷的问我。
我只好尴尬的回答:“其实我也想知道,不过我职位不高,也决定不了!”
“好一个决定不了!为什么这么没天理!”老人冷冷的撇过脸不在看我,到他这种年龄又摊上这种见鬼的人生,对死神也没了恐惧,得到在也见不到的绝望回应,恐怕他真的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窗户外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整个城市从这里看出去,有一种不真实的美感,这座人口几千万的大城市还有多少这种无奈撕扯生活的苟延残喘,我曾想过让自己的心肠变得硬起来,但真正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我还是失败,我也没法去问莫森大人和沫沫姐,只好用天注定的鬼话来麻醉自己。
电话响起。
我一接起来就听到小虾震破耳膜的声音:“默哥,我想起在那见过嫂子,今天晚上九点十五分,嫂子在注定要死的名单里……”
我脑袋“轰轰”作响,注定要死的人,怎么会,小希那么善良,他妈的凭什么要她去死,什么道理。
“九点十五分……”我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时间,我对电话大喊:“她现在在那!”
“她在去城郊孤儿院的路上,每个周末她会去那里当义工,赶上那辆黄色校车,四十一个孩子和她一起,全部注定,我和依依姐这就过去!”
我会的!我发誓我一定会的,紧紧握住电话,我看了老人一眼,他说的对,真他妈没天理,这次就算是莫森大人亲自下令,谁也别想动小希一下,除非……我死!
小雨掩没的城市,谁也不知道一辆校车里,四十一个孩子和一个善良的女孩已经上了死神的黑名单,四十一个孩子有什么错,善良的小希有什么错。她从没伤害过别人,从树上掉下的小猫都好好照顾,这种人凭什么就让她这样死去。
一种绝不服气的念头在我血管里蔓延,如果是天注定,那就让我代替好了。
我在小雨里飞奔,几乎用尽我最快的速度,一百只眼睛张开,静默的看着远处,默默计算可能赶到的时间,血液燃烧起来,小雨打在身上根本感觉不到,我极力压榨身体里每一丝觉醒的血脉,就算这一刻变成修罗也在所不惜。只要能救的到小希,我宁愿付出一切。
“在快一点啊!”我在城市上空奔跑,用最直接的距离朝环城公路迅速接近,远超常人的跳跃能力和力量,让我在楼群之间奔跑跳跃,千万要来得及。
“阿默,你这条懒虫,又差点迟到!”
“那有,我只是不习惯而已!”小希搬来我家隔壁第三天,就负责起叫我上学的任务,从前缺乏管束的我,对迟到这种小事根本不在意,但从那天起,为了跟可爱的小希一起上学,我努力在床上挣扎了半个小时,离开温暖的被窝,以绝不可能的毅力从天天迟到,变成差点迟到,这对我来说是了不起的进步。
然后顺利成章,从单纯想和漂亮女生在一起,变成喜欢和小希在一起,只有我一个人的屋子,因为有了小希变得热闹起来。
“阿默,这是我精心调配的咖啡,你一定要试试哦!”小希笑眯眯的端来一杯黑色不明液体。
我毫不犹豫把那杯差点引爆舌头的不明液体一饮而尽,大叫:“好喝!”
“真的吗?”小希声音里充满惊喜。
“当然,那还有假!”我大声确定。
做完作业回去,小希好心给老爹冲了一杯加止咳糖浆和胡椒面的好咖啡,让小希老爸怀疑女儿要干掉自己,不知那里得罪了乖女儿要遭这种生不如死的大罪。
“阿默,大骗子,明明就很难喝,你还骗我!”隔天上学路上,小希嘟着嘴,抹着眼泪跟我说她老爸发飙的情形。
“那是有品味的人才能尝出味道的绝好咖啡,你老爸还没幸运到那个程度,当然品味不出哦!”我胡说八道。
“就你会乱盖!”小希被我逗笑,抓着我衣袖擦眼泪,我们并肩朝学校走去。
那时候我还没意识到,甜美的爱情已经在我心里扎根,现在想起来,可能是我真的比较迟钝。
没什么太好的办法,还是蹲点守候,银月市比起黑岩市大好几倍,人口也是好几倍,繁华的大都市,那个角落都有人来人往,右位心人数量更加庞大,所有能派出去的死神都散开在整个城市,但还是有些没照看到,这些人只好听天由命,期盼木莎莎不要第六感太强,专找那些没跟随的下手。
我站在二十层高楼外阳台上,俯瞰整个城市,从这里看下去,人流都成了蚂蚁忙忙碌碌穿梭来去,汽车变成移动的火柴盒,喘着粗气。
远处高楼大厦林立,笼罩一层薄雾,看样子要不了多久就会下起大雨,这种季节是看雨的好天气,我心里无比轻松,也祈求木莎莎不要在发疯,要不然就快点发疯,事情结束我想好好陪陪小希,这一年来她好像完全活在幻觉里,有些东西时间久了就变成习惯,我可不想她精神出问题。
我想我运气不会差到离谱的地步,银月市比黑岩市大很多,就算那么多死神也搞不过来,更何况她孤家寡人一个,哪有那么好运就碰到她。
二十楼里面住着可怜人,桌上躺着七八只空酒瓶,墙角上爬满蜘蛛网,地上泡面盒子堆成一堆,散发腐败难闻的气味,电视上不知那位歌手咿咿呀呀的唱歌,屏幕时不时闪过信号不稳的雪花信号。
枯瘦的中年男人手握最后的酒瓶,面无表情。
这个可怜人资料我有查过,曾经拥有一家代工工厂,生活过的很是不错,本以为人生就会这样圆满的过下去,可是某天回家迎来当头一棒。
可爱的妻子和儿子被入室抢劫的劫匪杀死,躺在血泊中,从那一天他其实就死了。
他变卖所有的家产,雇佣最好的侦探,直到家产用尽,十年时间也没找到到底是谁如此残忍,剩下的五年他用酒精把自己变成废人。
我为他感到遗憾,因为我没更多的权限,只能看看他生平简略介绍,沫沫那里肯定有详细资料,那个人该死,命令都是从她手中发出,至于死法什么时间死,我不知道莫森大人和沫沫是怎么决定,如果注定他的妻子死于入室抢劫,就能知道劫匪是谁。
枯黄的眼珠呆滞无神,紧紧抓着的照片已经发黄斑驳,这么多年摩挲着照片过剩下的日子,他的灵魂早就随妻儿远去,每一丝清晰的记忆,都是痛苦的根源。
我坐在他身边,陪他看电视,人生就是这么多无奈,但生死注定这种事我有点搞不明白,森神兵临死前的绝望,木莎莎的随意选择,还有这个活在痛苦里的老人,确实这个世界有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死的人却早早离开。
死神干的时间越久脑袋就想的越多,按说见惯了生离死别应该习惯,可是我心里老有种不对头的感觉,对谁死谁活我没太大权利发表意见,只能照着上面的命令做,可是这个老人也太可怜了。
老人的眼睛聚焦到照片上两个模糊的影子,这么多年的摩挲,让照片已经模糊不清,发出痛彻心扉的哀嚎。
我拍拍他的肩:“想开点,人生无奈很多啊,我这么早死都没怨言,你应该振作一点!”我安慰道,就算他听不到,我也忍不住说出来。
“死神先生,你能让我在见她们一面吗?”老人突然直勾勾看着我问。
“我操!”吓我一跳,身为死神的我居然被老人家吓到,他凭什么能看到我。
“求你!”老先生想抓我,但抓不住,就算他能看到我,也没法突破人鬼的阻隔。
“看不到了,老人家!”我摇头:“她们从死的时候开始,就进入另一段人生,人间的记忆都会抹去,其实冥界也不错了,比人间还好些!”
我抓着头发,只好用这种笼统的说法安慰他:“不过,老人家怎么能看到我啊!”
老人摇摇酒瓶,整个身体都萎缩了下去,生命力一下去了一半,没回答我的话,只是独自嘀咕:“在看不到了……原来再看不到了……”说着他抱着头“呜呜”哭出来,我想我的话断绝了他最后的希望。
“带我走……带我走……”老人突然大喝,拍打着地面:“让我去死,就像当年你们带她母子俩的时候一样,把我也带走!”
“?”我仔细研看,他的双眼布满血丝,就算正常东西都看不清吧,但瞳孔中有幽幽光芒隐约闪烁,他妈的是阴阳眼,怪不得能看到我。
但这更残忍吧,当年他回家的时候看到妻儿的尸体,又看到死神把不愿离开的灵魂带走,那种无法在相见的打击,恐怕把他所有人生希望击得粉碎,从此跌入深渊在也爬不起来,仇恨成了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但这些年来一无所获,让他已经失去活下去的意义。
“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该死的人不死,不该的死却死掉,你们这些所谓死神,凭什么掌握人间生死!”老人突然冷冷的问我。
我只好尴尬的回答:“其实我也想知道,不过我职位不高,也决定不了!”
“好一个决定不了!为什么这么没天理!”老人冷冷的撇过脸不在看我,到他这种年龄又摊上这种见鬼的人生,对死神也没了恐惧,得到在也见不到的绝望回应,恐怕他真的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窗户外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整个城市从这里看出去,有一种不真实的美感,这座人口几千万的大城市还有多少这种无奈撕扯生活的苟延残喘,我曾想过让自己的心肠变得硬起来,但真正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我还是失败,我也没法去问莫森大人和沫沫姐,只好用天注定的鬼话来麻醉自己。
电话响起。
我一接起来就听到小虾震破耳膜的声音:“默哥,我想起在那见过嫂子,今天晚上九点十五分,嫂子在注定要死的名单里……”
我脑袋“轰轰”作响,注定要死的人,怎么会,小希那么善良,他妈的凭什么要她去死,什么道理。
“九点十五分……”我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时间,我对电话大喊:“她现在在那!”
“她在去城郊孤儿院的路上,每个周末她会去那里当义工,赶上那辆黄色校车,四十一个孩子和她一起,全部注定,我和依依姐这就过去!”
我会的!我发誓我一定会的,紧紧握住电话,我看了老人一眼,他说的对,真他妈没天理,这次就算是莫森大人亲自下令,谁也别想动小希一下,除非……我死!
小雨掩没的城市,谁也不知道一辆校车里,四十一个孩子和一个善良的女孩已经上了死神的黑名单,四十一个孩子有什么错,善良的小希有什么错。她从没伤害过别人,从树上掉下的小猫都好好照顾,这种人凭什么就让她这样死去。
一种绝不服气的念头在我血管里蔓延,如果是天注定,那就让我代替好了。
我在小雨里飞奔,几乎用尽我最快的速度,一百只眼睛张开,静默的看着远处,默默计算可能赶到的时间,血液燃烧起来,小雨打在身上根本感觉不到,我极力压榨身体里每一丝觉醒的血脉,就算这一刻变成修罗也在所不惜。只要能救的到小希,我宁愿付出一切。
“在快一点啊!”我在城市上空奔跑,用最直接的距离朝环城公路迅速接近,远超常人的跳跃能力和力量,让我在楼群之间奔跑跳跃,千万要来得及。
“阿默,你这条懒虫,又差点迟到!”
“那有,我只是不习惯而已!”小希搬来我家隔壁第三天,就负责起叫我上学的任务,从前缺乏管束的我,对迟到这种小事根本不在意,但从那天起,为了跟可爱的小希一起上学,我努力在床上挣扎了半个小时,离开温暖的被窝,以绝不可能的毅力从天天迟到,变成差点迟到,这对我来说是了不起的进步。
然后顺利成章,从单纯想和漂亮女生在一起,变成喜欢和小希在一起,只有我一个人的屋子,因为有了小希变得热闹起来。
“阿默,这是我精心调配的咖啡,你一定要试试哦!”小希笑眯眯的端来一杯黑色不明液体。
我毫不犹豫把那杯差点引爆舌头的不明液体一饮而尽,大叫:“好喝!”
“真的吗?”小希声音里充满惊喜。
“当然,那还有假!”我大声确定。
做完作业回去,小希好心给老爹冲了一杯加止咳糖浆和胡椒面的好咖啡,让小希老爸怀疑女儿要干掉自己,不知那里得罪了乖女儿要遭这种生不如死的大罪。
“阿默,大骗子,明明就很难喝,你还骗我!”隔天上学路上,小希嘟着嘴,抹着眼泪跟我说她老爸发飙的情形。
“那是有品味的人才能尝出味道的绝好咖啡,你老爸还没幸运到那个程度,当然品味不出哦!”我胡说八道。
“就你会乱盖!”小希被我逗笑,抓着我衣袖擦眼泪,我们并肩朝学校走去。
那时候我还没意识到,甜美的爱情已经在我心里扎根,现在想起来,可能是我真的比较迟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