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日暮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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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鹤楼上如今正是热闹,大厅中央的主场上人声鼎沸、盛况空前,旁边的的分场亦是热火朝天、欢声笑语不断。
李寒鸦虽其他人谁也不认识,倒也乐的自在,看宋柔儿在吃着,见苏梨在发呆,他就和林芷薇高兴的聊了起来。
“我中午被那王天赐烦死,你现在却告诉我,根本不认识他!”
“你这么一说,我似乎又有些印象了。”林芷薇笑道:“他好像话是挺多的,不过人倒是不坏。”
“还行吧,他挺能装的。”
“你不也一样。”
“我和他不同,我是有高雅追求的,他就只是性格恶劣罢了。”
两人说说笑笑之时,虽性格恶劣但为人还算不错的王天赐,也终于赶到了神鹤楼。
他两点多出发,现在都快五点了,才刚到。虽也有距离较远的缘故,但更多还是因为他到处乱逛,耽误了不少时间。
一上五楼,虽气运高的人有不少,他还是第一眼就注意到了那远超旁人的金色光芒,再一细看,就发现了李寒鸦和林芷薇正在说笑着。
他脸色先是一沉,转眼又恢复了温和笑容,走了过去。
“天赐!”
“王天赐!”
“王大哥!”
分场不少人都起身向前,热情呼喊起来,毕竟是武阳城四大家族之首的王家嫡孙,身份还是很高的。
“诸位安好!”王天赐笑道:“王某来迟,望大家不要见怪。”
“怎么会!王大哥能来,就是给我们面子啊!”
“对啊,天赐兄你贵人事多谁不知道。”
“天赐,来我们这边坐吧。”
“不了,我看见个关系非常要好的朋友,一定得和他坐一起才行。”说着,王天赐就往李寒鸦那边走了过去。
“哦?天赐兄的朋友,那我们可一定得见见是何许人也。”
“走,同去同去。”
只是还没等到他们过去,李寒鸦就已突然起身,背着双手,悠然自得的往主场方向走了过去,心想:“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苏梨见了,立马跟了上去,林芷薇则是稍稍犹豫了一会儿后,亦是移步相随而上。
王天赐身形一滞,望着她的背影,咬咬牙也跟了过去。分场众人虽觉莫名其妙,完全不知其所以然,但竟也都亦步亦趋的盲目景从起来。
转眼之间,李寒鸦不发一言,只是往前一走,身后众人就都云集响应,跟了上去。
除了宋柔儿,她倒是吃的很开心,完全不想过去参合。
主场的人也开始渐渐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好奇看去,只见一个俊朗少年领头在前,旁边还紧紧跟随着两个貌美少女,身后更是乌泱泱一大片,竟是带来了整个分场之人。
“此人是谁?好大的威风!”
“不知,未曾见过。”
“有些眼熟,似乎是那李寒鸦?”
“前晚在春风化雨楼大败赵临缘的那个?”
“我亦有所耳闻,那鸟鸣涧却是精品!”
“我可听说,他是以鸟鸣涧自比,是在说他李寒鸦也会如这山鸟一般,总有一天会惊动天下。”
“哪来的谣言,实在牵强附会。”
“此君有无意,犹未可知间啊!”
李寒鸦也已经发现了身后跟上来的那些人,不过他一点也不在意,淡然自若的继续前行着。
到他踏上主场的那一刻时,周围已经完全安静了下来,他从容不迫的笑道:“诸位,在下李寒鸦,有礼了。”
苏皓率先反应过来,道:“臭小子,你这是要干嘛?”
“他还能干嘛,来参加诗会的呗。”钱隐一副早已看穿的样子说:“不过以他的才华,倒也完全够格了。”
之后,把李寒鸦前天在春风化雨楼的事一说,在场之人俱是惊叹不已、拍手称快起来,大多恨不能亲临现场,去看看他们武阳府大出风光的那一刻。
但也有少些人十分看不惯,直接出言无状说:“既然你如此了得,那就来吧,现场作诗一首,让我们看看如何?”
“哦?有何要求?”
“你可知这神鹤楼的传说?不如就以此为题。”
“可以。”李寒鸦一口应下,脑中回想起了关于神鹤楼的那个故事。
相传千年之前,此地原名还是辛氏酒家,曾有一装扮为乞丐的道士,为了感谢辛氏请他喝过的千杯美酒之恩,临行前在壁上画了一只鹤。
道士告诉辛氏,只要在座中有人拍手歌唱,墙上的鹤便将随着歌声,下来起舞助兴,会合着节拍,蹁跹起舞。
酒店里的客人看到这种奇妙的事都付钱观赏,从此宾客盈门,生意兴隆。
过了十年,道士复来,取笛吹奏,后跨上神鹤直上云天。
辛氏为纪念这位帮她致富的仙翁,便在其地起楼,取名“神鹤楼”。
想到这,李寒鸦自信一笑,往前跨了一步,道:“昔人已乘神鹤去,此地空余神鹤楼。”
有人轻声评道:“开头平平,倒也写实。”
李寒鸦却是不管,再迈一步,又道:“神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妙啊!首联的五、六字同为神鹤不说,第三句又几乎全用仄声,而第四句更是用上了“空悠悠”这样的三平调煞尾。”
“这神鹤二字明明是再三使用,却因诗句之气势奔腾直下,使人根本无暇觉察到它的重叠出现啊!”
李寒鸦微微一笑,继续向前两步,从楼上眺望着远方,吟道:“晴川历历武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众人只觉诗风一时大变,越品越妙,却又什么也说不出,只想听听这最后一句,究竟为何。
望着远方夕阳西下,原来外面已是黄昏,李寒鸦最后直走三步,深情哀道:“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一诗言罢,他忍不住掩面偷笑起来。
众人却只当他实在伤感,又见他身子直抖,越能感其情深义重,不知多少人扼腕长叹起来。
苏皓更是大声说道:“寒鸦,听你这最后一句,可是一直都在想着,要回自己的家乡看看?”
林通听了,不由问道:“这是何意?”
“诸位有所不知。”苏皓说:“我这寒鸦侄儿,因为一些原因,从出生至今,除了父母之外,还未见过任何一个其他亲人。”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年纪轻轻就会有如此思乡之情。”
“这样一来,再品此诗只觉更有韵味了。”
“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此人才华名不虚传啊。”
就这样,在众人的赞赏与惊叹下,李寒鸦再次收获了大量的声望值和不少师道值。
又是一番热火朝天的觥筹交错后,转眼到了晚上十点。
这诗会虽准备开个通宵,但也有不少人撑不住,都去了神鹤楼早已备好的房间中休息了,李寒鸦就是其中之一。
他进入房间后,为了防止有人会突然进来,就锁好了门,又在拐角隐蔽处留下一个飞雷神的术式后,一个瞬移,他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神鹤楼上如今正是热闹,大厅中央的主场上人声鼎沸、盛况空前,旁边的的分场亦是热火朝天、欢声笑语不断。
李寒鸦虽其他人谁也不认识,倒也乐的自在,看宋柔儿在吃着,见苏梨在发呆,他就和林芷薇高兴的聊了起来。
“我中午被那王天赐烦死,你现在却告诉我,根本不认识他!”
“你这么一说,我似乎又有些印象了。”林芷薇笑道:“他好像话是挺多的,不过人倒是不坏。”
“还行吧,他挺能装的。”
“你不也一样。”
“我和他不同,我是有高雅追求的,他就只是性格恶劣罢了。”
两人说说笑笑之时,虽性格恶劣但为人还算不错的王天赐,也终于赶到了神鹤楼。
他两点多出发,现在都快五点了,才刚到。虽也有距离较远的缘故,但更多还是因为他到处乱逛,耽误了不少时间。
一上五楼,虽气运高的人有不少,他还是第一眼就注意到了那远超旁人的金色光芒,再一细看,就发现了李寒鸦和林芷薇正在说笑着。
他脸色先是一沉,转眼又恢复了温和笑容,走了过去。
“天赐!”
“王天赐!”
“王大哥!”
分场不少人都起身向前,热情呼喊起来,毕竟是武阳城四大家族之首的王家嫡孙,身份还是很高的。
“诸位安好!”王天赐笑道:“王某来迟,望大家不要见怪。”
“怎么会!王大哥能来,就是给我们面子啊!”
“对啊,天赐兄你贵人事多谁不知道。”
“天赐,来我们这边坐吧。”
“不了,我看见个关系非常要好的朋友,一定得和他坐一起才行。”说着,王天赐就往李寒鸦那边走了过去。
“哦?天赐兄的朋友,那我们可一定得见见是何许人也。”
“走,同去同去。”
只是还没等到他们过去,李寒鸦就已突然起身,背着双手,悠然自得的往主场方向走了过去,心想:“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苏梨见了,立马跟了上去,林芷薇则是稍稍犹豫了一会儿后,亦是移步相随而上。
王天赐身形一滞,望着她的背影,咬咬牙也跟了过去。分场众人虽觉莫名其妙,完全不知其所以然,但竟也都亦步亦趋的盲目景从起来。
转眼之间,李寒鸦不发一言,只是往前一走,身后众人就都云集响应,跟了上去。
除了宋柔儿,她倒是吃的很开心,完全不想过去参合。
主场的人也开始渐渐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好奇看去,只见一个俊朗少年领头在前,旁边还紧紧跟随着两个貌美少女,身后更是乌泱泱一大片,竟是带来了整个分场之人。
“此人是谁?好大的威风!”
“不知,未曾见过。”
“有些眼熟,似乎是那李寒鸦?”
“前晚在春风化雨楼大败赵临缘的那个?”
“我亦有所耳闻,那鸟鸣涧却是精品!”
“我可听说,他是以鸟鸣涧自比,是在说他李寒鸦也会如这山鸟一般,总有一天会惊动天下。”
“哪来的谣言,实在牵强附会。”
“此君有无意,犹未可知间啊!”
李寒鸦也已经发现了身后跟上来的那些人,不过他一点也不在意,淡然自若的继续前行着。
到他踏上主场的那一刻时,周围已经完全安静了下来,他从容不迫的笑道:“诸位,在下李寒鸦,有礼了。”
苏皓率先反应过来,道:“臭小子,你这是要干嘛?”
“他还能干嘛,来参加诗会的呗。”钱隐一副早已看穿的样子说:“不过以他的才华,倒也完全够格了。”
之后,把李寒鸦前天在春风化雨楼的事一说,在场之人俱是惊叹不已、拍手称快起来,大多恨不能亲临现场,去看看他们武阳府大出风光的那一刻。
但也有少些人十分看不惯,直接出言无状说:“既然你如此了得,那就来吧,现场作诗一首,让我们看看如何?”
“哦?有何要求?”
“你可知这神鹤楼的传说?不如就以此为题。”
“可以。”李寒鸦一口应下,脑中回想起了关于神鹤楼的那个故事。
相传千年之前,此地原名还是辛氏酒家,曾有一装扮为乞丐的道士,为了感谢辛氏请他喝过的千杯美酒之恩,临行前在壁上画了一只鹤。
道士告诉辛氏,只要在座中有人拍手歌唱,墙上的鹤便将随着歌声,下来起舞助兴,会合着节拍,蹁跹起舞。
酒店里的客人看到这种奇妙的事都付钱观赏,从此宾客盈门,生意兴隆。
过了十年,道士复来,取笛吹奏,后跨上神鹤直上云天。
辛氏为纪念这位帮她致富的仙翁,便在其地起楼,取名“神鹤楼”。
想到这,李寒鸦自信一笑,往前跨了一步,道:“昔人已乘神鹤去,此地空余神鹤楼。”
有人轻声评道:“开头平平,倒也写实。”
李寒鸦却是不管,再迈一步,又道:“神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妙啊!首联的五、六字同为神鹤不说,第三句又几乎全用仄声,而第四句更是用上了“空悠悠”这样的三平调煞尾。”
“这神鹤二字明明是再三使用,却因诗句之气势奔腾直下,使人根本无暇觉察到它的重叠出现啊!”
李寒鸦微微一笑,继续向前两步,从楼上眺望着远方,吟道:“晴川历历武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众人只觉诗风一时大变,越品越妙,却又什么也说不出,只想听听这最后一句,究竟为何。
望着远方夕阳西下,原来外面已是黄昏,李寒鸦最后直走三步,深情哀道:“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一诗言罢,他忍不住掩面偷笑起来。
众人却只当他实在伤感,又见他身子直抖,越能感其情深义重,不知多少人扼腕长叹起来。
苏皓更是大声说道:“寒鸦,听你这最后一句,可是一直都在想着,要回自己的家乡看看?”
林通听了,不由问道:“这是何意?”
“诸位有所不知。”苏皓说:“我这寒鸦侄儿,因为一些原因,从出生至今,除了父母之外,还未见过任何一个其他亲人。”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年纪轻轻就会有如此思乡之情。”
“这样一来,再品此诗只觉更有韵味了。”
“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此人才华名不虚传啊。”
就这样,在众人的赞赏与惊叹下,李寒鸦再次收获了大量的声望值和不少师道值。
又是一番热火朝天的觥筹交错后,转眼到了晚上十点。
这诗会虽准备开个通宵,但也有不少人撑不住,都去了神鹤楼早已备好的房间中休息了,李寒鸦就是其中之一。
他进入房间后,为了防止有人会突然进来,就锁好了门,又在拐角隐蔽处留下一个飞雷神的术式后,一个瞬移,他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