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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威武霸气叼炸天的洛

作者:圣莱因哈特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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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床架还不算完美,没有床垫也不爽啊,可惜棉花原产与印度和阿拉伯地区,要等到宋代才会大规模传入中国。这时候是不可能找得到的,没有棉花,生产棉絮的就不可能了。

    郑军打算用毛皮作为被套,杂草作为被心,勉强做个简单的床垫。不过巴族是个生产力相当差的小社会,毛皮相当珍贵,要知道现在还有很多巴族的小孩,连毛皮衣服都没有呢。

    现在就先用睡袋吧,他试了试,结果这床硬的要死,睡袋放上面,反而还比不上放杂草上舒服呢。结果最后竟然又只能把杂草堆床上。靠,这不是和没床的时候差不多嘛。

    刚准备改善自己的生活,就受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挫折,郑军现在决定还是先从提高整个巴族的社会生产力开始。

    要想发展,首先就得要有教育,现在的巴族处于一个言传身教的教育阶段,本身并没有专门从事教育的人。每个巴族的孩子都是跟着自己的父母学习,很少有职业可以有教学徒的机会。

    郑军这回长了个心眼,他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发现巴族的孩子很小就会跟着父母一起劳作。这些孩子不仅在学习,同时也是家庭的劳动力,显然不会轻易地让他们跟着郑军学习。而那些出门在外的猎手们的孩子,则一个个呆家里,拿着短矛练习,这些倒是相对容易变成学生的。

    郑军想要教学生肯定是不能自己一个人决定的,怎么也要通知启才好。

    启永远都会呆在部落中央的首领大屋里,作为首领,她有随时接受部落成员的求见的义务。

    “启,我想要教一些孩子成为巫。”

    启听了显得非常高兴。

    “当然可以,你可以在部落里任意挑选孩子,我相信没有人会拒绝成为一个巫。”

    “我对部落里得到孩子不太熟悉,我想,可不可以把所有的孩子都召集起来,我试着教一段时间,挑选出哪些适合成为巫的人选。”

    启有点犹豫。

    “现在正是春天,适合种植的时节,很多孩子都得在田你帮忙,如果没有她们,很可能无法完成春耕。”

    其实郑军也知道这个要求有点过分,不过这实际是他使用的一个小话术。先提出一个比较困难的要求,让对方拒绝,然后再提出一个较为简单的要求,这样会更加容易让对方同意。在现代的话,这话术简直是人人都知道,不过面对巴族的首领启,还是可以用一下的。

    “那可不可以把那些猎手们的孩子召集起来呢?”

    启这回果然点头同意了。话术成功施展。

    另外郑军还有着一个问题。

    “启,我看到部落的农田都是沿着大河开垦,但又不会离河太远,这些田地最远的差不不多离着部落有一天,为什么这样子呢?”

    “种植的时候需要浇水啊?离河远的话,没办法方便地灌溉了。”

    “那为什么你们不挖水渠呢?”

    “水渠?”

    启对水渠这个词语不太明白,因为这是个巴族没有的词语。

    “恩,就是你们的墙沟,小的墙沟”

    墙沟是巴族人对它们矮墙外的护城沟的称呼。

    启听了之后楞了很久,时间长得郑等得几乎要以为她失去了神志。

    “等春耕完成之后,我们就开始挖这个水渠”

    靠,竟然只是没有想到这一点而已。之前郑军其实一直就很奇怪这一点,明明都挖了那么大的护城河一般的深沟。但却不挖水渠,而是单纯的沿河开田,最远的田地竟然有几十公里的距离。结果终于忍不住问了,却仅仅是因为他们没有想到而已。

    离开首领大屋,等在外面的十三就告诉他,洛回来了,已经快到了大门。

    洛之前带着很多猎手,到一个小部落的领地去围猎一大群鹿了,现在他们回来肯定有很多收获,郑军打算看看有没有多余的毛皮,好歹还是把床垫做出来。

    赶到门口,几乎第一眼就看到了洛。之前的洛虽然是部落里最有经验的猎手,是事实上的猎手首领,但除了一串用动物牙齿做成的项链以外,并没有什么别的装饰。但现在洛看起来真是独树一帜。

    他戴着由剑齿虎的头骨做成的头盔,头骨的两颗大牙,把他的脸包裹在中央。剑齿虎的胸骨被串在一起,组成一副骨制的胸甲,而剑齿虎的四肢的骨头则被绑在他的四肢上作为臂甲和腿甲,这样一幅骨制的铠甲,简直兼具了防御与美观,霸气到叼炸天。

    每一个猎手都带着成卷的毛皮,与大包被切割好的鹿肉,显然围猎的收获相当丰富。

    而最让郑军惊讶的是,每一个猎手都拿着木制的弓箭。

    看到郑,洛兴奋地举起手里的弓。

    “郑,看,我照着你的弓做的,这次围猎多亏了它,我们获得了好几倍的收获!”

    郑没有理会他的话,直接拿过洛手上的弓仔细观察。

    这把弓是用一种很有弹性的树枝做成的,由三个树枝捆绑而成,弓弦则是某种植物的枝条,整把弓是长弓形制,上弦后大约有1米来长。

    他试试了,感觉弓力大概在30-40磅左右,的确算是初具杀伤力了。

    “弓做得很好。”

    有时候也不能小瞧原始人啊,只看过一次就照着作了出来。而且以前怎么没发现洛竟然是个这样烧包的家伙呢?

    这样一幅狂拽叼炸天的铠甲他也好意思穿!

    其实郑军自己羡慕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这铠甲真是帅啊。

    “郑,你的弓在围猎中很有帮助,我和猎手们商量了,这次的收获有你一份。”

    现在的郑军对巴族的收获分配也有所了解,一般猎手们的捕获,2/3需要上交给部落,这些收获部落会按贡献分配给其他的成员。而剩下的1/3则由猎手们平分,多分郑军一份,猎手们自己的收获也会减少了。

    不过郑军也没有拒绝,哼哼,这就算是弓的专利费用了,还算很便宜呢。而且正好现在需要毛皮,这下总算可以做个床垫,不至于还是睡杂草上了。

    这也算是知识改变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