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万界主神系统 > 第四百三十章 前世黄粱(四)

第四百三十章 前世黄粱(四)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天还未亮,林轩便早早醒来开始习惯性的晨练。

    这里的灵气浓度远远无法与之前在大山里的灵气浓度相比,但林轩修为已经到了凝魂巅峰,所以意义并不算大。

    修为遇到一个瓶颈,就不是简单地靠积累灵气来冲破了,更多的是需要自己对道的一种的感悟。

    大师父曾经说过,修炼一途乃逆天改命,只有不断努力才能成为一方强者。对此林轩还是非常认同的,所以尽管这里修炼环境不好,但依旧坚持晨练。几个呼吸后,吐纳完毕,林轩翻身起床,套鞋穿衣,将被子简单的叠好,草席收起,然后到了庭院中开始打自己师父传给自己的那些招式。

    这些招式很怪,看起来只像是一些花架子,但每次林轩打完后都会神清气爽,对修炼益处很大。

    修炼也有境界,林轩所知道的只有“蜕凡、凝魂、守灵、抱元、塑体”这五个境界,每个境界分为“初期、中期、后期、巅峰”。

    至于这五大境界后面还有没有,这林轩就不清楚了。

    蜕凡是修行的第一步,那只妖虎就位于蜕凡初期,这一时期其实很简单,就是用修炼出的灵气不断锤炼自身,使身体初步发生蜕变,由不利于修行的凡体转化成易于修行的修炼体质。

    力量,防御等相比蜕凡前都有极大的提升。

    而一旦迈入凝魂期,状况又会发生转变。凝魂期是凝实修士的灵魂,从而使自身能更好的感悟道法,而灵魂凝视到一定程度后,就会生成修士的第二灵魂------命魂!

    命魂,应天而生,乃修士隐藏魂魄,如若不踏入修行,则终生不会显见,修行后,命魂会凭借修士的灵力修养自身,从而慢慢显化,随着修士不断锤炼、修养,命魂也会不断强大,强大的命魂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极致后更可与修士合一,达到真我,极大地提升修士的实力。命魂会伴随修士一生,是修士最重要的伙伴!

    每个人的命魂各不相同,有人的命魂是一只鸡,有的人的命魂则是一只鸭,也有的是石头,或是小草树枝,各不相同,赋予着修士不同的能力。

    唯一相同的是,命魂会伴随修士一生,且不会因外力而改变。

    林轩的命魂是一副画卷,但这幅画卷上面却是一片空白。要不是命魂感应告诉自己这是一幅画,说不定林轩都会认为这是一张白纸。

    当初林轩觉醒命魂后,四个师傅也很惊奇,但研究了几个月都没有收获,只能不了了之。

    虽说画中无画,但还是赋予了林轩一个能力------封印!

    没错,听起来炫酷无比牛逼哄哄!

    当初觉醒时,林轩还一阵激动,但当林轩用其连一只山中的野兔都封印不了时......

    于是,这种能力就再也没有用过,当然,也没有给自己师傅说。

    幸亏大师傅对自己说可以较其他修士提前修炼出神念,否则林轩多半会放弃修炼一途!

    太打击人了!

    其实理论上修士要到了抱元期才会修炼出神念,但因自己的体质有点特殊,所以这一限制消失了,只要觉醒命魂后就有可能修炼出,然而,林轩觉醒命魂都两年了也没能修炼出神念。

    大师傅解释说还差一丝机缘,但肯定可以在命魂期化出神念。

    此刻林轩不断运转着大师傅传给自己的无名心法,运转了几个周天后,又打了几遍那些奇怪的招式,这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

    虽然门是关着的,但林轩几个上下便翻出墙去。林轩在还算平整的小路上开始溜达、散步,因为环境不同,所以林轩便把溜达玩的时间移到了清晨。虽说是散步,但林轩的速度显然不满,很快便走出了镇子。

    -------------------------------------------------------------------------------------------------------------------------------

    清萱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经过昨天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显然昨晚没有睡好,她和往常一样,更衣、叠被,然后运行起镇里流传的那篇练气法门。看到昨日林轩单手灭虎,以及自己二人差点葬身虎腹后,清萱修炼的更加卖力了,但依旧没有任何头绪。灵气就像受气的孩子一样,就是不往她身体里钻,更不要说吸收、转化了。

    天已经微微的亮了,清萱从自己屋子里走出,走到一间黑屋取出了一把镰,准备去为马儿割点嫩草。早晨的空气很好,空中到处弥漫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香气,伴随着清晨的缕缕微风,使人感觉到格外的神清气爽。

    二叔的鼾声隐隐透过他的屋门板传递过来,清萱撇了撇嘴,昨晚自己二叔醉的这么厉害,怕是不到午时醒不了啦。没想到公子,哦小轩这么厉害,竟然都能喝趴下自己二叔!想当年,二叔可是同时被自己爹爹和镇长一起灌都没能喝趴下呢!

    说道林轩,清萱看了一眼林轩的屋门,他昨晚也喝了这么多的酒,相必也要起到很晚了吧。

    将大门上的锁打开,清萱背着竹篓向着镇外面走去,天虽然还未亮的彻底,但夜路都走了许多次,早已对自家家乡熟悉的彻底。来到记忆中熟悉的那片林子,便开始用镰割树底下的杂草。

    “清萱那丫头吗?快过来吃烤肉喽!”

    清萱这才发现自己身侧两棵树的地方生了一起火堆,但由于天已经差不多亮了,让清萱没有发现。

    清萱听说话声音是自家二叔隔壁的张老头,当下也没有迟疑,便向火堆走去。张老头是枫叶镇里唯一的一名修士,在镇里有很高的声望,镇里面的那种修炼法门就是从他哪里流传出来的。

    走近一看竟发现张老头身边坐着的竟然是林轩,才明白原来林轩早便醒了。将背上的竹篓取下放到一旁的空地上,然后席地坐下;看着对面的林轩和张老头,有些诧异他们两个怎会认识。

    “哈哈,萱儿今早你可有口福喽,这火上烤的可是一只修炼出灵气的妖兔,吃了后对身体大有益处啊!”

    “萱儿姐早。”

    见到清萱过来后,林轩急忙打了个招呼,其实在清萱踏入林子时林轩便发现了,因为现在林轩虽然还没有修炼出神识,但其毕竟是凝魂期巅峰修士,感知力何其惊人,周围环境的任何风吹草动其便会立刻知晓,更何况是一个人!

    “嗯,小轩昨晚喝了这么多酒,怎么还要起这么早呀!怎么不多睡会!”

    清萱应了一声,便开始说起林轩,之前肯定是不敢的,但经过昨晚的一起吃饭,再加上以后其就要常住在二叔家了,那便算是自己的弟弟,自己的弟弟有什么不能说的!

    林轩也感觉到了对方浓浓的关心,心中生出了几分暖意,当下也不说话,就在那“嘿嘿”的不断傻笑着。

    这可是自己遇到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孩子,所以林轩对她还是很有好感的,想到之前两人共乘一马时的温情,顿时感到脸有点发烫。

    清萱也显然注意到了林轩的脸红,心中微微感到有些高兴,然后便给这张老头也请了个早安。

    随着一声鸡鸣,新的一天的红日在天空中缓缓升起。

    看着不远处被朝阳映的通红的小镇,林轩露出了一个微笑。

    以后,这里便是自己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