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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黄金甲里白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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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一片毛竹,前面豁然开朗,那是山谷中一个小盆地,四周竹树环合,中间则水汽迷蒙,果然是一处天然的温泉。

    温润的汽雾不断升腾,挂到周围的树木和竹子上,便凝结成白茫茫的一片,趁着常绿的松柏和竹林,宛如仙境。

    “哇!”小七忍不住惊叹。

    就连见多识广的马封侯也连连点着猴头:这处天然温泉,比他去过的那些还要更胜一筹,因为胜在天然,并无人工雕琢的痕迹。

    所谓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大概如此。只是出芙蓉是没有了,水面上都是一张张红彤彤的猴脸。

    猴子会享受,冬天泡温泉,一个两个都把身子泡进温暖的水里,只露出个小脑瓜。惬意眯眼睛的,舒服得打哈欠的,从颊囊里面掏吃的。泡温泉吃果果,小日子不要太惬意哦?

    这还了得!马封侯把身上的衣裤一甩,也顺着池边滑下去,还朝小七招招手。小七起初还有点犹豫,似乎害羞要不要脱衣服,不过瞧瞧周围都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朋友,也就没有什么顾忌。

    刚入水的地方还有点凉,大概是处于温泉的边缘,不过往前走了十几步,水温就已经十分合适,浑身每一个汗毛孔都被热气熏开,竟然有一种飘飘欲飞的感觉,还有什么比冬日里泡温泉更舒坦的吗?

    猴群所处的水域,只是占了温泉西北处的一角,整片水域,估计有好几十亩。而且泉水十分清澈,最底下以砂石为主,任凭猴子游荡,也丝毫没有浑浊的迹象。在岸边,则围着一圈石头,犬牙交错,一看就是少有人迹。

    不过也有一些相对平坦的石头,几只小猴没长性,都爬到石头上玩耍。谷中气候湿润,并不觉得寒冷。

    好地方,以后隔三差五就来泡泡!马封侯也舒坦地想要睡觉,难得老疤子能找到这样的好去处,果然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回头赏它两个大苹果——

    陈二狗很没有形象地趴在水里,光溜溜的大屁股隐约可见,他手臂搭着一块石头,舒服得嘴里直哼哼:“猴师父,你说王母娘娘的瑶池,顶多也就这样呗——”

    我又没参加过蟠桃会闹过天宫,哪里知道——马封侯懒得搭理这货,也抱着岸边的一块石头,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变身成猴之后,他的警觉性提升许多,像今天这种身心彻底放松的时候还真不多,这温泉似乎有一种魔力,能令人放下心头的所有羁绊,心神都完整地融入到自然之中。

    此泉可谓“忘忧”。马封侯一觉醒来,神清气爽,于是连温泉的名字都想好了。

    猴子们也都泡美了,这会儿正趴在石头上晾毛呢,小爪子在彼此的毛发里翻弄,一边捉虱子一边还有助于早点弄干。

    小七已经穿好了衣服,拿着一根竹枝抽水玩呢,啪啪啪的发出一声声脆响,溅起一朵朵水花,嘴里还教训着二狗师侄:“大懒虫,起来回家啦——”

    看到陈二狗继续装死狗,一撮毛也拿着跟细竹枝,啪得抽了一下。小猴子下手没轻重,真往身上抽啊,陈二狗的屁股上都现出一道红印子。

    他嗷的一嗓子蹦起来,捧起泉水,给一撮毛又淋成落汤猴。这下可激恼了猴群,大猴老猴公猴母猴都对陈二狗展开围攻,小爪子飞速撩水,展开一场水战。

    玩闹是猴子的天性,所以马封侯也不去制止,反倒瞪着大眼睛看陈二狗被一群猴子欺负。猛然间,一道水柱喷到他的脸上,抹了一把猴脸之后,发现小七正笑吟吟地望过来,一双小手还做着撩水的准备。

    于是,马封侯也加入战团。寂静的山谷里,吵闹声和笑声久久回荡——

    曾经的马封侯以为,花天酒地泡美妞才是人生最大的享受;但是现在的他,却能跟一群猴子打水仗打得热火朝天,他的身心,渐渐归于自然……

    好汉也架不住群猴,陈二狗只能狼狈地跑到岸上,他算是怕了这群猴子,身上都被几只不知深浅的小猴给抽出红道子。

    等穿好衣服,陈二狗这才注意到前面不远的竹林,又大惊小怪起来:“好大一片竹海,不知道下面有没有冬笋?”

    山上其它地方也有一些竹丛,不过都不成规模,品种也不是这种又高又大的毛竹。或许是温泉这边比较温暖湿润,所以竹林成海,十分难得。

    果然是吃货,不过,好像能挖到冬笋也不错——马封侯也颇为心动,山谷里面气候独特,孕育出的冬笋,肯定更为优异。

    于是留下猴群在这边晾毛,只带了小七和赤尻,随着陈二狗钻进竹林。

    这片竹林也是年深日久,脚下是厚厚的枯枝败叶,踩上去软绵绵的。而竹子散发出来的清香,钻进鼻孔之后,更是叫人倍觉清爽。

    因为这边不产竹子,所以陈二狗也没有挖掘冬笋的经验,只是手里拿着根竹竿,这里翻翻,那里捅捅,撞大运的成分居多。因为冬笋藏在地表以下,想找到它们可不容易。

    马封侯就更白给了,冬笋他倒是没少吃,不过挖冬笋却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其实,挖冬笋不仅仅是力气活,更多的是其中的技术含量。如果是门外汉,刨上半天也不一定能蒙上一个;而行家里手的话,基本上刨一下就一个,八九不离十的。

    “难道是咱们这太冷,没有冬笋?”陈二狗也纳闷地嘟囔着,手里的竹竿依旧有一下没一下地捅着。

    哗啦一声,地上的枯叶猛的一翻,一个黑影猛的蹿起来,吓得陈二狗一蹦:“嘛玩意?”

    在他脚前一米远的地方,是一只一尺多长的家伙,圆圆胖胖跟个肉球似的,身上棕灰色的皮毛油光锃亮,小眼如豆,正张嘴发出呼呼的叫声。好家伙,上嘴唇那两颗大门牙,又宽又大,莹白闪亮,就跟竖了两面小盾牌似的。虽然它努力摆出一副凶相,奈何长相摆在那,给人的感觉,依旧蠢萌蠢萌的。

    “好大的老鼠!”陈二狗伸竹竿一捅,只见那个小家伙嘴里愤怒得嗤嗤两声,一口咬住竹竿,咔嚓一下,竹竿头的位置便四分五裂。

    “原来是山老鼠,这月份不是应该躺在洞里冬眠吗?”陈二狗惊得连连倒退几步,使劲跺了几下脚:好厉害的板牙,这要是在脚脖子上咬一口还了得?

    这是竹鼠吧?马封侯倒是认出面前这个胖嘟嘟的小家伙,因为他曾经吃过几次野生的竹鼠。当大少的时候,整天吃喝玩乐,着实吃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至于竹鼠是否冬眠这个问题,他可不知道,或许山谷里气候温暖润湿,竹鼠吃喝不愁,谁冬眠啊?

    不过此时此刻,看到这只肥胖的竹鼠,他却生不起吃肉的心思,这种转变,连他自己都有点搞不明白。或许他变成了一只猴子,整个立场就站到野生动物这边,站队不同,观念自然也随之变化。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嘛。

    所以望着眼前这只一味逞凶的竹鼠,他反倒觉得挺有趣:要是有一只胖嘟嘟的竹鼠作伴,小七应该很高兴吧?

    马封侯对小七简直太了解了,此时此刻,小丫头的大眼睛都瞪得溜圆,盯着那只竹鼠,再也舍不得挪开。

    可惜的是,那只竹鼠凶了一会之后,就嗖的一下钻进竹林,逃之夭夭。竹林是它的天下,想捉住就太难了。

    小七不免有些失望,小脸都抽巴到一起。马封侯连忙过去拉拉她的小手,以示安慰。这只竹鼠看样子已经成年,野性难驯。小七想要养竹鼠,以后找机会弄两个竹鼠的幼崽,从小养起来的才驯服,而且更有感情不是。

    反正这片大山已经被马封侯当成自己的,竹鼠生活在这儿又跑不掉,以后有都是机会。

    小七可不是矫矫情情不懂事的小丫头,很快就摆脱了失望的心情,指着前面一个小坑嚷嚷起来:“竹笋,那儿有刨出来的竹笋!”

    在刚才竹鼠挖掘出来的地方,果然露出黄澄澄的冬笋,就像是披着一片片黄金甲,看起来是那么赏心悦目。

    一伙人找了半天没找到冬笋,最后还得霸占竹鼠的发现成果,看来还是地头蛇厉害。

    陈二狗不由分说,用柴刀把冬笋砍下来,用手掂量一下,沉甸甸的,这一个就够吃一顿的了。

    于是见好就收,召集猴群踏上归程。大概是泡了温泉的缘故,猴子们一个个都精神抖擞,随着陈二狗“一二一”的口令,排着歪歪扭扭的队伍,参差不齐地甩着胳膊,十个里面,倒有八个走顺拐的。

    回到青云观,老远就看到大牙那庞大的身躯在外面转悠,看到猴群,欢喜地吭哧几声。估计这个夯货早就等急了:今天咋不骑俺了呢?

    猴子骑猪,多少都要给点吃的,大牙都形成条件反射了。

    晚饭自然是要炒冬笋,削掉金黄色的外皮之后,里面莹白如玉,黄金为衣,白玉为肉,用来形容冬笋再恰当不过。

    虽然没有加工冬笋的经验,但是陈二狗还是按照处理大部分山珍的方法,给冬笋打了个水焯,只后再用腊肉爆炒。除了看上去色泽不大好之外,香气和味道都十分诱人。

    夹了一片冬笋放在嘴里,马封侯也点点小脑瓜:一口竹笋,吃出了竹林的味道,比他以前吃过的冬笋要更加鲜美,或许是温泉谷那边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所致。如果在此基础上,马封侯再给那片竹林适当洒洒水呢?

    大有可为啊!

    第二天一早,没等马封侯起床练拳呢,就听屋外传来噗通一声,随后就是猴群的一阵吵闹,推门一瞧,马封侯忍不住发出畅快的吱吱声:好啊,你个扁了毛的也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