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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你不是詹姆斯·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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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类似于斗牛的比赛,以哈登的完胜而告终。他们彻底被他打服了,虽然心里都很疑惑,可是实打实的实力摆在那里,其他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继续,没到500个不要停…”哈登把球甩给杨涛,让他们继续投篮。杨涛心里五味杂陈,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拿起球老老实实的开始投篮训练。

    休斯顿时间早晨七点多,汪俊衫从床上醒来,穿戴好衣服,给自己的脚上裹着厚厚的护具。昨晚飞回来,他就被送往医院做了核磁共振,软组织和骨头并没有受到损伤,只需要休息休息即可。

    汪俊衫边理了理胡子,边活动脚,美帝的医疗技术真不是吹的,昨晚还疼痛肿胀的脚踝,今早已经可以活动自如,现在只是为了保护性需要继续戴着护具。

    下楼吃过早饭,汪俊衫叫来司机带着保镖,开车前往丰田中心。今天是没有训练任务的,但是汪俊衫约了人,在那里进行特训。

    穿过停车场,走在球员通道就可以听见训练馆里传来的拍球声。你想想,在火箭能特训哈登的人物还有谁。

    “你,你好啊。”哈登进入训练馆,冲着这个高大的背影问好,真的见到真人,他的声音激动的有点颤抖。

    火箭的两冠功臣,90年代四大中锋之首的传奇中锋,“大梦”奥拉朱旺,缓缓转过身子。

    “你好啊,詹姆斯,你不是脚踝扭伤了么。怎么突然要特训低位技术?”

    “我突然…发现自己的…低位…技术有点差,正好脚固定住了,我…来练一下低位。”汪俊衫支支吾吾的,他自然不敢说他基本上不会低位。

    他是上一场比赛看到韦德在低位展现的能力,突然想到自己不能进攻手段这么单一。也许哈登在低位有脚步有能力单吃对手,但是这些东西不可能直接保留在身体里,要靠你去训练挖掘出来,如果说找一个世界上低位技术最好的人,那么肯定奥拉朱旺就是其中之一。

    在火箭队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得到这位传奇中锋的免费指导,就算科比,詹姆斯之流和奥拉朱旺学低位,也要交每周不低于2w美刀的学费。

    “来吧。”奥拉朱旺把球扔给汪俊衫,“先低位背身打我。”

    汪俊衫一脸尴尬,其实他并不会背身单打,原本的他身材瘦弱,基本不会在低位要到球,这项技术也就直接被废了。

    汪俊衫低位持球,倚着奥拉朱旺,靠了一下,转身一个小勾手!球虽然进了,但是奥拉朱旺的脸色却有点不对劲,这哈登的低位技术,怎么看的和业余一样。

    不过大梦没有怎么怀疑,他把这一切归结于他受伤的腿上,伤病导致他无法做出全部动作。奥拉朱旺开始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演示,不得不说,哈登的身体天赋真的很不错,汪俊衫可以很轻松的再现这些技术。

    汪俊衫接奥拉朱旺的传球,面对低位的训练师,背身往里推,屁股开路,后转身,一步来到篮下!!翻身单手劈扣!!

    回到弧顶,汪俊衫接球来到罚球线一侧,一个佯装突破,晃开训练师重心,一个轻点,左脚踏出,空中的跳起翻身!!打板球进!!

    “ok,ok,很好了,你脚有伤还是不要做那么多动作。”奥拉朱旺乐呵呵地过来。此时已经接近了中午12点,奥拉朱旺打个招呼先行离开了。

    “嗨,詹姆斯,我们去哪?”保镖柯林斯走过来询问。

    “啊,你先去准备下午饭,我在这继续练习,顺便去健身房做下体能训练。”汪俊衫接到传球,继续低位单打训练师。

    “what?”柯林斯惊一跳,这也太刻苦了吧。但是也不好说什么只能乖乖去让人准备午饭。

    汪俊衫此刻没有那么多想法,如果自己的刻苦训练可以帮助火箭队胜利,把他就算累死在训练馆里也甘心。

    持球背打,翻身跳投,持球背打,突破抛投,持球虚晃,篮下欧洲步上篮,汪俊衫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投篮技术动作。

    大概到了下午三点,柯林斯过来接汪俊衫,汪俊衫明白又到了每周和家人团聚的日子了。当然是以哈登的身份,停车场里,几个人正在等着他。

    哈登以前的黑人小伙伴成为他的跟班,背着个包,帮助打理事务。自从哈登大红大紫之后,他的身边已经组建了一个团队,经纪人、助理、公关人员等等一个不缺,公关甚至是一个漂亮的白人姑娘。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在黑人世界里变得格外真实。比起白人,黑人更显得有人情味,更牵绊于家族裙带关系。一个黑人成功后,身后跟着一帮七大姑八大姨、儿时发小讨生活,司空见惯。

    汪俊衫对于哈登的母亲多少知道一些,他妈妈的房子也在休斯顿,和他的豪宅只隔了两个街区。下了车,汪俊衫终于亲眼见到这个女人,哈登的母亲—威利斯。

    威利斯个头中等,一米六多,身材臃肿,屁股硕大,和一般的黑人女人并无二致。比较特别的是,她耳朵上带着两个巨大的耳环,穿着黑色皮衣,装扮多少有些贵气。

    “嗨,詹姆斯,我的孩子,你好么。”威利斯走到哈登的身边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汪俊衫被着一抱弄的有些尴尬,急忙道:“我很好,我很好。”威利斯拉着他,就进了别墅。

    大厅里的装潢和别处并无不同,到处显示了华贵和奢靡之气,唯一不同的是,大厅一侧的墙壁上,标着一个大镜框,里面有一张纸条

    纸条的内容想必大家都很熟悉:

    妈妈你能在7点钟叫我起床吗?你能给我几美元零花钱吗?

    ps保留好这张纸条我会成为明星的

    汪俊衫知道这是登哥在12岁那年写下的,没想到日后所发生的一切都应验了。作为一个火蜜,一个登蜜,他了解威利斯的往事,知道年幼时候的哈登发生了些什么。

    在不少球迷的心目中,哈登是“夜店哥”,纵情于灯红酒绿,耽溺于肉欲的感官之乐中。但威利斯说哈登从小很懂事,不惹事,不和坏孩子混在一起,很努力打球,想出人头地。

    生活条件并不好的威利斯也尽力营造一个温暖的港湾,举家搬迁到一个中产阶级的社区,让孩子们尽量上好的学校,哈登迷上篮球之后,她几乎场场不落地出现在现场助威。

    这是汪俊衫喜欢哈登的原因,出身不重要,环境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有没有为之奋斗的决心。你只看到闪光灯下的哈登,只看到一些负面新闻,但是背后所付出的代价,也不是任何人能达到的。

    汪俊衫就站在那里出神,站了足足有一分钟。直到威利斯推了他一下,他才清醒过来。威利斯把他拉到拐角,轻轻的说:

    ”你不是詹姆斯·哈登,对不对?”

    汪俊衫一脸错愕的看着她,难道被看破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