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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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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分钟后,凡是活着的人都出动了……下夜班和上白班的干警,早起干活的农场职工,营房里的士兵们,就连上早操的几百号劳改犯,也都涌到监狱大门口往外看。他们的眼睛都布满血丝,因为彻夜难眠,不断被山上的枪声惊醒,还有此起彼伏的狼嚎。没人敢出门,连窗户都不敢开一道缝。昨晚九点起,狼群洗劫了农场,四下都是牛羊的哀嚎与惨叫。包括连长在内的所有人,毫无疑问地确信——老狱警与年轻逃犯,都已消化在狼的肠胃中,天亮又变成一坨坨狼粪。等到开春,这两个倒霉的男人,会是庄稼地里上等的肥料,供应玉米或稻谷生长,回归白茅岭的居民们腹中。也算是他俩死得其所,对得起生养他们的人民群众。到时候,不会再有人认得这两张脸。想想就有些可惜,也有些悲壮。

    如今,这两个男人还活着,加上臂弯里的小男人。白发覆头的老狱警,来到白茅岭二十年,经他手送葬的囚犯与警察,亦不少于百人,但他从未像此刻般坚硬如铁。逃犯,似已粘在他身上。尤其脸颊与耳朵部位,冰雪把两个人的皮肤冻在一起,像是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连体儿。好些人上来帮忙,费劲地把他们分开。

    老头依然站立着。广大人民群众,还有被剥夺了人民群众权利的囚犯们,把老头和母狼的尸体圈在当中,一场喧嚣而热闹的围观。这只庞大的野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复活,一跃而起,依次咬断大伙儿的喉咙。老头松开左手,母狼的尾巴垂落。

    他已完全证明自己。手心里全是狼毛,还有腻腻的汗和掌心开裂的血。

    五个月大的男孩,仍旧在他的臂弯里熟睡着,鼻子里呼出狼奶的气息。

    “建军!”女人尖厉的声音,喊出婴儿的名字。他们夫妻本以为永远失去了孩子,正在每晚努力,想再生个娃娃。她和她男人重重撞到老狱警身上,却像顶到一堵墙。一个多月不见,男孩竟结实壮大了一圈,充满狼穴的气味。但妈妈毕竟认得儿子。

    老头并不是不想动,而是半边身体麻木了,仿佛被巨蛇吞噬着胳膊。当孩子从他手里被抱走,从热乎乎变得冰凉的几秒钟,好像躯干的一部分断裂。几个年轻的干警,帮老头卸下56式自动步枪和三棱刺刀。

    逃犯快死了。最后一滴血,像经过输液针头似的,汩汩输入雪地。红的血,白的雪,混在一起,变成另一种暧昧的颜色,难以准确地在光谱中描述,就像孕妇分娩后的床单。两片破碎的镜片底下,逃犯瞪大双眼,看着他。

    老头弯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周围人都没听清,除了将死之人。他眨了眨眼睛,断气了。冬至那晚,死在监狱床上的大块头,原本是个抢劫犯。因为欺负其他犯人,加过两年刑期。所谓欺负,就是强奸。当年在提篮桥,有人告诉过名侦探,男人被强奸是怎样的感觉——仿佛变成一块肉,被切碎了,油炸了,红焖了,生煎了……19077号犯人,紧挨大块头的铺位,刚进去不敢反抗,以为这是白茅岭的老规矩。第一年苦熬过去,以为到头了,大块头竟变本加厉,其他人却一个个装睡。他才明白,大块头是看中了自己——上海来的妇产科医生,细皮嫩肉,容易推倒,难以反抗,强奸起来特别舒服。

    狼灾肆虐的冬天,白天出去干活时,他在茶园发现一大撮灰色狼毛。地上有堆带血的骨头,像獐子之类的小动物。他藏起狼毛,压在床铺底下。还有,作为前妇产科医生,他有在监狱医务室工作的便利,私藏了一些药物,比如乙醚——无色透明液体,会让人暂时昏迷,只要剂量适当,又不致人死命。狼毛与乙醚都准备好,耐心等候时机。那一夜,狼嚎特别清晰,就在监狱院墙下。后半夜,监房里鼾声此起彼伏。他把乙醚洒在手帕上,依次蒙住大家口鼻。没一会儿,全都睡得死沉死沉,怎么折腾都不可能醒来——包括边上的大块头。

    19077号囚犯,把自己想象成复仇的母狼,用牙齿一点点咬破大块头脖子上的皮肤、血管和气管。其他人都昏迷了,听不到大块头临死前的蹬腿声,就像每次大家都在装睡。大块头死了。喉管暴露在空气中,鲜血溅满床铺,还有19077号的口腔。他吸了一点血,就一点点。人血的滋味,苦咸苦咸的,不好喝。

    伪装现场。他撕裂死尸的伤口,手指插得更深,模拟锋利的狼牙,几乎摸到脊椎骨。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细树枝,在尸体上划出一道道伤疤,像狼爪挠过的痕迹。他把狼毛弄在床铺上、监狱的地上,特别是铁栏杆上。狼用缩骨术进出时,必定留下这种痕迹。他为自己清理一番,咽下嘴里的血,看起来跟别人没两样。就算身上有血迹,睡在死者身边也属正常。到了早上,所有人按时醒来,受乙醚麻醉的影响头晕恶心,就算嗅到某种特别的气味,但当看到大块头的尸体,再加上满地狼毛,肯定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作用——那就是狼的气味。监狱的调查草草了事,哪有什么法医来做尸体解剖。大伙随便看下尸体,伤口像这么回事,自然而然断定,凶手必是那头母狼。

    直到昨晚,老狱警也被他骗过了,相信那套狼闯入监狱吃人的鬼话。若是早点怀疑,绝不可能在放风时睡着,还让杀人嫌疑犯夺枪逃跑。不晓得这算是走运还是不走运,这些秘密,已被19077号带给死神。

    他的眼睛睁着,明亮,无瑕,不似死人的浑浊,更像六角形雪花,坠落在扩散的瞳孔底下,融化成一汪清淡的泪水……逃犯死在老狱警的怀中,享年二十八岁。活到六十岁的前名侦探,将他放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反正不会弄脏了死者。再过四个月,等到清明,埋葬年轻逃犯的荒野,就会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

    左边是母狼的尸体,右边是死去的逃犯,他在中间,活着。有人给老狱警点上一支烟,上海卷烟厂的牡丹牌。第一根火柴,晃了半天没点上,被风雪吹灭了。有个高大的干警,用身体和手掌阻挡着风,又擦了好几根火柴,差点烧着眉毛才点上。老头略微驼背,但纹丝不动。他将烟吞入肺中,又经鼻孔喷出,蓝色氤氲在雪中蒸发,仿佛清明、冬至上坟的烟。无量河边有人骑自行车而来。车轮碾压过皑皑白雪,骑车人穿着墨绿色制服。囚犯和职工们,给自行车让出一条通道,抵达人群的圆心。白茅岭每个人都认识他——邮电所投递员,每隔三天,他会为囚犯和干警们捎来远方的家书。邮递员从包里掏出个牛皮纸信封,是挂号信,上海寄来的公函。在场所有干警中,白头发的老狱警级别最高,他代表领导签收了这封信。

    老狱警的手还在抖,一不小心,信封掉到死去的逃犯脸上。从死者睁着的眼睛上,拾起这封突如其来的信,他决定打开看看。再过一个月,就要退休回上海去了,他也不怕犯什么错误,难道还能不准回去吗?当着几个年轻干警的面,拆开牛皮纸信封,果然盖着上级革委会的公章。

    公函里头说,党中央拨乱反正,妇产科医生被宣布平反,“恢复名誉,立即无罪释放”。有意无意的,老狱警大声念出每个字。方圆数十米内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头顶青灰色的天空,一朵下着雪的云。行将告老还乡的狱警,看着躺在雪地里的19077号犯人,啧啧地说:“哎,回上海的长途车上,又少了一个搭伴。”看热闹的人群渐渐散去。名叫建军的男婴,早被父母哭喊着抱回家去。那头母狼,眨眼之间,已被庖丁解牛,当场只剩一堆狼毛和碎骨头。人民群众有的是为亲人复仇,有的则是口水滴滴答答,有的是看中了这张上好的狼皮。干警重新收拢囚犯们,清点人数押回监舍。农场职工也打道回府,收拾昨晚被狼群肆虐的牲口棚,看看还能否抢回一只鸭子或半只羊。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上午八点。雪停。太阳升起来了。积雪反射着阳光,刺入老狱警眼里,令他想起昨晚,无人可说的那句话。

    一个多月后,大年初三,老头独自离开白茅岭。回上海的长途车上,乘客稀稀落落,多是探监返程的犯人亲属。车窗推开一道缝隙,他吐出大前门燃烧的烟雾。满满一整车人,只有退休的老狱警拥有这种特权。烟头不停晃动,弄得身上全是烟灰。不是车子颠簸,而是他的手在抖。往昔从未有过的毛病。从元旦那天至今,每一时,每一秒,右手都在抖,估计到死都治不好了。

    七个月后,中元节的那天,退休后的老狱警死了。在上海。这个老烟枪啊,光棍一条,天天跟一群老太太打麻将。他熬了个通宵,倒在麻将台上不省人事,还叼着根牡丹烟。送到医院说是突发脑溢血。在火葬场,没有亲属来接收骨灰,便被老同事们送回了白茅岭。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周六,我坐上从上海开往白茅岭的长途汽车。经过沪青平高速,大约四个小时,短短二百多公里,却途径苏浙皖三省。从吴江到湖州,穿越浙皖交界处低矮的分水岭,进入广德县城。转入颠簸的公路,两边是农舍与茶园。日暮时分,长途车开过一座大桥,停在几间破落的平房前。对面大门上有行字:上海市白茅岭学校。

    小镇东面是连绵群山。远远望见一道断崖,像头狮子趴着,传说中的狮子口。今年暖冬,山大半还是绿的。只在白茅岭正南,最高的那片山顶上,残留着几天前的积雪。校园里有座水塔,似是本地最高建筑。小镇上总共只有一条大路,路边有派出所、供应站、招待所,还有麻辣烫、兰州拉面、盗版碟店、美容美发、上海华联超市。街头所见无非几种人:武警官兵、公安干警、说上海话的老头儿们、说安徽话的当地人。警察都是上海来的,每几年轮换。冬天早早擦黑。街边响起惊天动地的音乐声——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大妈们跳着广场舞。

    夜宿白茅岭招待所。次日,上午,我沿监狱外墙走了一圈。天空有白色颗粒飘落。我伸出手,是雪子。走在山脚下的高处,荒芜泥泞的小道上,监狱中不断响起富有节奏的操练声。我能看到围墙里头,有组囚犯在做队列训练。岗楼上的武警带着枪,警戒地看着不速之客。

    转角岗亭下,狼犬向我狂吠。有个迷你的亭子山水库,正对狮子口,不知如何上去。两条农家的黑狗蹿出来,不让我靠近半步。

    这座山,曾有过许多狼。而今,别说是白茅岭,就是整个皖南山区,恐怕连一头狼都不见了。这一物种,早已在上海方圆五百公里范围内绝迹。

    一头狼死了,一头狼又来了,而狼脚下的大地,会比这个物种更漫长地存在。

    一九八八年,白茅岭最后一头狼,在偷袭监狱的冬夜,被四条德国黑背狼狗杀死。那是一头成年而健壮的公狼,体形硕大,左耳朵上有块雪花状的白斑。至今,农场陈列馆里还能看到这张具有纪念意义的狼皮,人们管它叫“白耳”。

    我买了中午的长途车票回上海。发车前,我在仅有一间门面的“车站”隔壁吃了碗面。店主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看起来比我大几岁,宽阔精壮的骨骼,几乎要爆开冬天的厚外套。当他端来一碗牛肉面,与我目光交接的瞬间,感觉很像某种凶猛的动物。小店里兼卖香烟和酒,有个老头进来,用老派的上海话对店主说:“基军,帮吾闹包牡丹。”

    他叫建军。离开白茅岭的长途车上,我遥望正前方山头的积雪,车窗外阴郁的天空,稀稀落落的雪粒子,穿过并不如想象中辽阔的无量河。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