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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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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人听我说话,都露出注意的神色,我顿了顿,接着说道:“第一种,是出现了特别的走兽,不惊动牧羊犬也能把人叼走,甚至还能掩盖气味;第二种,是来自天上的奇异猛禽,把人直接带上了天;第三种,那就是人祸,有人故意把孩子藏了起来,或者是……”

    我故意没把第三种可能说完,也算是照顾主人的情绪,但是谁都听得出,我的后话是说有其它牧民害了那孩子的性命,甚至是掘地埋藏或毁尸灭迹。

    听我说完,众人又沉默了半晌,安帖伯克率先发话道:

    “这位朋友是明白人,不瞒你们说,我们所有人能想到的,也就是这几种可能,而且因为意见不同,还起过一些争执。以腾奥拜为首的那批人,坚持认为是狼把那孩子叼走,因为就在今年春天,不知从何处迁来了一群狼,为首的那匹头狼巨大无比,据说还兼并了本地的狼群。之前虽未曾做过什么伤害人畜的事,但它那体型实在令人恐惧,这一带的牧民们大部分都见过它,还给它起名叫做科克谢列克,在蒙语中的意思是草原上的恶魔。”

    “实情就如安帖伯克所说。”沙吾黑德接过话头,沉着脸说道:“来办案的警察们是另一种看法,他们认为是有坏人暗中做了手脚,而且已经立案调查。弄得我们这个大家庭不再和睦,甚至开始互相猜忌,但我相信这些兄弟姐妹们,他们绝不会故意做出那种事。”

    听明白了主人的意思,杜老头开口道:“这么说来,安帖伯克老友的看法和他们都不同,你相信是有东西把那孩子带上了天。”

    “杜龙老友说的没错。”安帖伯克重重点头道,“这些年我在这山谷居住,承蒙沙吾黑德老弟照顾,不需要再去放牧,有空闲时总喜欢看看天边的云彩,还有夜晚的群星。大概在一个月之前,我偶然看到过一只巨大无比的黑色怪鸟,从东北方向的天边飞过,鹰隼之类的猛禽在这山里并不少见,可与那大鸟相比,都像是小鸡一般。虽然我老头子岁数大了,却还没有老眼昏花,我可以肯定那是一只动物,而不是人造出的会飞的机器,可惜除我之外,没有其它人看到。”

    说到这里,我们几人都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大概,却都等着杜老头表态,因为这次的目标太不明确,实在有些棘手。杜老头又吸了两口烟,思索了一会,用右手食指敲着桌面,有节奏的缓缓问道:“沙吾黑德朋友,你是主人,不知你是什么想法,是人,是狼,还是怪鸟?”

    沙吾黑德双目闪过一道精光,先扫过我们几人,最后落在杜老头身上,徐徐开口道:“我沙吾黑德没有任何想法,大儿子已经离我而去,扎克鲁就是我的一切,现在我什么也不敢想,只想要我的小儿子回来!”

    他这要求实在有些强人所难,我们几人面面相觑,猎兽才是咱的本行,寻人可真的不专业,杜老头却没有露出为难的神色,反是劝慰般的说道:“老天一定会保佑善良的人,但如果那孩子受到上天的指引,已经魂归天国,朋友怎么打算?”

    “如果那孩子真的归了天,也要找到他的尸身,把他埋在这山谷!我还有一个附加请求,牧民都讲究因果相报,无论什么东西害了我儿,我沙吾黑德一定要让它偿命!”

    说出‘偿命’这两个字时,沙吾黑德整个人都变了,不再是原本的伤感老者,而似化作了恶鬼凶神,似乎把这毡房内的光线都压制的黯淡了几分,浑身散发出的阴森杀气甚至让人觉得难以喘息。

    杀气这东西我最熟悉,虽看似玄奥,其实不难理解,它并不是气体或气味,而是一种气势,会让周围的人感受到威胁,从而明白激发出杀气之人有能力伤害到他们,简单来说,可以算作一种恐吓敌人的手段。

    动物们对杀气的感觉比人类更敏锐,所以释放杀气也是我们猎五行中金字头一脉的拿手好戏。昨天深夜我去栽赃旭烈虎之时,他毡房门口畜养的那条巨型獒犬‘甘露’发现了我,正要狂吠扑出时,我释放出藏匿许久的杀气,狠狠瞪了它一眼,那条狗就吓的夹起尾巴呜呜哀嚎,还失禁尿了一地。

    当然,要学会释放杀气可并不简单,首先必须凝聚出杀气,在七、八年前,我艺业初成,年轻气盛时好勇斗狠,死在我手下的狮虎之辈不在少数,豺狼之属更是多不胜数。肆意杀戮帮我凝聚出了杀气,但总在不经意间散发,因此却也没少惹麻烦,之后收敛了几年,又刻意练习控制,才能将杀气收发自如。

    从沙吾黑德的表现来看,并不是有意散发出杀气,而是激荡的情绪难以抑制,说明他还不能完美控制自己的杀气。即便如此,能够凝聚出杀气就不是简单角色,说不定年轻时也是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狠人,而且没少经历过恶斗。

    可惜,再狠厉的少年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袭,早晚会被流淌的时光浸泡得失去锐气,变得虚弱衰老,就像一具岁月长河中的浮尸。沙吾黑德凝聚出的杀气一闪即逝,随后反被死气取代,他就像堆即将熄灭的篝火,已经失去了希望的光彩,只剩下说不尽的心灰意冷。

    看沙吾黑德这般表现,杜老头脸上的皱纹也深了几分,他儿子同样是出了意外,扔下他和小丁香这一老一少,所以很是有些感同身受。沉默了片刻,杜老头又吸了一大口烟,咳嗽两声说道:“这事我们接了,先跟我们说说,那孩子形貌如何,失踪不见时身穿什么衣物?”

    听到我们同意接受委托,沙吾黑德脸上现出一抹喜悦神色,很快又变得黯然神伤,微闭着眼睛缓缓回忆道:“他还是个半大孩子,身高不到我的肩膀,长得和我年轻时很像,但要稍胖一些,短头发有些微卷,这是随了他娘……不见那天,他穿着褐色的棉布衣服,和一双深蓝色的牛皮靴子,衣服是今年夏天我们进城给他买的,靴子是他娘亲手为他缝的。”

    “你再想想,有没其它特征?”杜老头抽了口烟,接着问道。

    “几年前,旭烈虎那孩子打了一头狼,用两颗最大的尖牙做成了两枚挂坠,有一枚给了我那孩子,他欢喜的不行,总是贴肉挂在脖颈中,认为那是勇士的象征。”

    杜老头点了点头,把烟袋在桌上磕了磕,看着沙吾黑德的眼睛认真说道:“朋友尽管放心,我们会帮你找孩子,如果真有意外,自然会对付害人的家伙。但是我们这行有自己的规矩,一不滥杀无辜,二不徇私伤人。”

    “说得好!你们都是我沙吾黑德的真朋友!”听了杜老头的话,沙吾黑德勉强振作了精神,猛地一拍桌子,高声赞同道:“腾奥拜虽是我的亲弟弟,但他主张杀光狼群,我和安帖伯克坚决反对。因果相报是老天爷的规矩,冤有头债有主,哪只狼害了人,就杀掉哪只,但其它的狼是无辜的。我们牧民都是听着狼嚎声长大,听着狼嚎声放牧,听着狼嚎声睡眠,伴着狼嚎声入土;如果没了狼,这山就不再是阿尔泰山,这草原也不再是草原,这山谷更不再是我们世代居住的山谷。至于人……虽然我相信他们,但如果有真凭实据,就送去城里的警察局,交给国家和法律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