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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与离歌——番外 第一章 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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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地上坐着的她赶紧把她拉了起来。

    但,我没有理她,自顾自的走路,她站起来拍了拍裙子,然后问我为什么不说话?

    我还是没有理她,那时候的我,毕竟性格如此孤僻,就这样,我一路走,她一路牵着我的衣裳。

    那时候懵懵懂懂的我们,拥有的便是最真最纯洁的友谊。

    终于,我有点累了,反倒被她拉着走,她把我拉到一个卖棉花糖的地方要了一串棉花糖递给我然后气我:“呐,给你的,谢谢你,这是报答从此以后我们两不相欠”

    说实在的,当时很生气,因为我觉得她这是在侮辱我,我一把接过她的棉花糖向地上砸去,没有理她便自顾自的走了,她蹲在地上喃喃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

    这个女孩儿,我从未想过以后会跟她再有什么瓜葛,看她的穿着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我根本也没想过要跟她做朋友。

    后来我终于有了自信结果你却早已不在原地。

    花儿若是没人赏,它自己仍会开,酒若是没人劝,你仍然会喝,只有一群怕孤独的人,才会凑到一起热闹,你根本不需要这些,你只要自己一个人呆着,比什么都好。

    我捏紧手里的五十零两毛钱走向了小卖部,96年的铅笔有一毛的有五分的,我买的五分的,四支节省一点可以用一学期。

    父亲还在时就时常教我写字念书,教我礼义廉耻,所以从小比一般孩子懂得多得多。

    我的家,就住在这座繁华城市的边缘,是农村和一个小镇的结合,回家必经的那条小巷我永远不会忘记那里面究竟有多少老鼠,那时的我到底有多害怕,经过什么血腥味蔬菜味都有的菜市场,和两旁满是麻将馆茶馆的街道,我极力的跟所有人赔不是。

    因为我们家欠了他们的钱,所以我需要遇见他们就道一下歉以此让他们理解一下,有时候实在说不过去便说一句这月月底会还一点。

    偶尔遇见几个泼皮,我也不去理会他们,他们也总是恐吓再不还钱就把我卖了。

    走到那家麻将馆外的时候我总要进去拜一拜,那个人,是我家欠钱最多的大债主,我和母亲从来没有从那里得到过一丝丝的尊严。

    进去以后乌烟脏气的环境和麻将响亮的碰撞声让我厌恶不已,那些人随意的骂着脏话,把脚放在椅子上,我一直走到最里面的房间,永远坐在窗边的那个大光头,和她身边永远站着的一个妇人,我进去说:“叔,这是这个月的五十块钱”

    那妇人尖嘴猴腮的,以极其刺耳的声音说道:“哟,怎么还是这么少啊,上个月你妈不是说了要加点儿嘛”

    我挠了挠头,那个地方没有凳子坐我就尴尬的站在那里,我说:“婶儿,我妈说这个月实在拿不出太多您就将就一下行吗?”

    那妇人尖酸刻薄的说了一句:“还不起就不要借,也不知道当初你那死鬼父亲没钱还借什么钱,搞得我们收不回来,你们家真是该世世代代穷一辈子,你那死鬼父亲,现在恐怕早死了”

    那时候,我不记得当初我小小的拳头捏的有多紧,不知道我到底用了多大的力气把手都以至于捏抽筋了。

    接着那个大光头摸了一下他的头,他一张嘴就是满嘴的油味,烟味,他说道:“照你这么还,那几十万岂不是还到我死都还不完?”

    我尴尬的说:“叔,不是,您大人大量多担待,谁不知道这方圆几里您老人家宰相肚里能撑船呢”

    我不知道我是何时开始学会阿谀奉承的话的,与我同龄的孩子,他们大多拉着妈妈衣裳撒娇,或是几个结伴一起玩泥巴要啥子。

    那光头很满意的点点头说了句“行了,下个月多拿点儿,走吧”

    这句话就像是当当朝天子特赦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一般,我急忙跑出了这间房,望着大堂里的茶壶,我咽了咽口水,走了出去。

    为什么不去喝吗?还记得小时候,那还是在三年前我三岁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还钱,我由于口渴拿个杯子倒了里面的一壶茶叶水来喝,那妇人抬手就是给我一耳光,说我好不害臊。

    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了那条破烂的老街,我推开了这条街里最破烂的老房子,(后来我9岁以后住的楼房是我家一个亲戚去南方时说闲着没用就留给我们住的)。

    我开始生火准备烧饭烧菜,现在恐怕也找不到哪一个六岁的孩子会做这些的了吧。

    大锅里的水我端不起就用小碗一碗一碗的挖出去,灶台太高我就垫一个高板凳上去,这些都做好之后我就等着妈妈和外婆晚上回来吃饭。

    闲着无聊我就出门玩儿,这时候邻居家的孩子都结伴而行到那颗田埂上最大的大树那里玩儿。

    我也便去那儿玩儿,他们有的在玩儿办家家,有的在玩儿泥巴有的在玩儿弹珠,那个时候还不叫Cosplay,我们只知道叫办家家。

    你演爸爸我演妈妈,那时候的男孩儿演爸爸就会叫喜欢的女孩儿演妈妈。

    但在于我来说,这些东西都是幼稚至极,这里就像一个小小的庙会,是孩子们的乐园,因为几乎全村的孩子都在这里玩儿。

    我亲眼看到一个男孩儿对另外一个女孩说:“我演爸爸,你演妈妈”另一个男孩就说“那我呢?”那个男孩就说:“你演儿子”

    那孩子当时就不干了说:“不行,我演爷爷你演爸爸”于是他们俩就厮打起来,我在一旁看着觉得实在好笑。

    不过我身为一个男生最喜爱的,便是他们从田野里,后山坡上抓来的蛐蛐儿,把他们放在一个透明玻璃罐里或者一个大碗里,他们就开始斗,谁赢了,那个蛐蛐儿就是今天的蛐蛐儿王,至于那个蛐蛐儿的主人,也自然会受人拥戴,那个被打输了的孩子总是有些不服气,约好第二天再来。

    第二天便会产生新的蛐蛐儿王,但很快第三天又会有新的挑战者,来来去去,如此反复。

    戏班子也是有的,几个合得来喜爱戏剧的孩子,便去村东头李老汉家借得几幅胡须自己做几杆长枪,他们在上面演,我就在下面看,我想,这便是我童年之中最大的乐趣了。

    我并不是一直都没有朋友,从记事开始没多久,我家旁边就搬来一户邻居,有一个有一点黑黑的的小孩儿,他常坐在他家门口,每次我牵着妈妈或者外婆的手回家时我总能看见他,每次去那颗大树下也总能看见他,那时的他跟现在的我一样,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看着别人玩儿游戏却从不肯加入。

    “你像一个伫立在人群中的石像,平静且孤独”

    那时候父亲也还未走,家里的生活也不像现在那么紧张,因为父亲自小教我念书识字的缘故,所以我时常拿他的钢笔来玩,那个年代的钢笔可是罕见之物,而我父亲就有一支,我感觉我很骄傲。

    记得那天是带着钢笔出门的,炫耀了一番回来时便不见了,我知道后大惊失色,浑然不知该如何是好。

    也不知道小时候哪里来的这么多鬼点子,我突发奇想把家里的长凳和小凳子摆到门口,把以前那篇没用钢笔写完的字放在长凳上,我望了一眼旁边门槛上的他。

    果然,天黑妈妈回来后看不见爸爸钢笔便厉声质问我笔去哪儿了,我便支支吾吾的不肯出声,但妈妈拿出衣架的时候我心里就彻底崩溃了,我说是隔壁的那个小孩,我写字的时候写到一半就想去玩儿一会儿,忘了收钢笔,结果回来的时候钢笔已经不见了。

    母亲叫我拿本子出来看,我只好乖乖拿出来给她看,看完以后她便带我去隔壁家敲了门。

    开门的是一位中年男子,长的和他颇有几分相似,脸也是黑黑的,看样子应该是他父亲,母亲跟说清了缘由,他父亲厉声质问是不是他偷了我的钢笔,他说没有,他父亲又问那钢笔去哪儿了,他没再说话,他父亲便抄起扫把向他打了过去,我母亲说算了,也不一定是这孩子拿的,丢了就丢了。

    他父亲这才住手连忙向我们赔不是,只见他擦着眼泪跑出门外,我母亲连忙说抱歉,他父亲说没事,他一会儿就回来了。

    母亲便拉着我走了,走的时候我看见桌子上那半碗没喝完的冷米粥和一小碟酸菜。

    他,应该知道我是诬陷他的啊?为什么?不揭发我呢?

    我不知道他后来去了哪里,也不知他那腿脚有些问题的父亲是如何把他找回来的,只依稀记得第二天早上他还是在门坎上坐着。

    这件事父亲知道以后也只是淡然一笑,后来父亲悄悄跟我说他看得出是我弄丢了钢笔,我惶恐的问他怎么知道,父亲跟我说那个小孩并不识字。

    后来有一天我又去那棵大树下玩儿,那时候被欺负了,没有那么强的报复念头,一群孩子围着我打,我看见了旁边的他,我以为他要跑过来也打我,没想到他却走了过来把一个孩子推倒在地。

    回家的时候我问他那次为什么不揭穿我,他说他已经挨打了,没必要我再挨一次打,他叫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叫他小黑子,他叫我小马儿。

    那一次,我们便成为了童年时期彼此唯一的小伙伴。

    后来呢,后来吗?后来啊。

    后来他父亲便带着他去投奔南方的一个远亲,只记得那天他送给我一包弹珠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正回想着以前的一幕幕,不过这时候,突然走过来三个孩子。

    “喂,孤单鬼,怎么又是一个人啊?”

    我说不用你们管,照例我们一两个星期总是会打一场架的,因为……

    “没爹的孩子就是没教养,你就是个异类”,因为他们老是说我是没父亲的孩子,说我没教养。

    就像是《火影忍者》里面的鸣人一样,从小就受到歧视,可惜我父亲不是英雄,可惜这里不是木叶村,我也不是鸣人终不能成为火影。

    对那些大人不能发的脾气,也只有出在他们身上,有时候我打的他们跪地求饶,有的时候我被他们打的瘸着回家。

    我狂叫着,上去和他们厮打起来,我是一条疯狗,谁敢动我,我就咬死谁。

    今天我忍无可忍,我发誓不见血,不罢休,我靠上前去,用我那小小的拳头狠狠的打在他们的胸口上,我能听到我牙齿咬的咯咯响的声音,也能感觉到我的愤怒。

    这一次,我的身上满是瘀伤,嘴里直吐血水,我的腿疼的似乎都快要断了,而他们的代价就是要么手脱臼要么脚骨折,他们说我疯了,我大笑着说你们以后谁再敢惹我,下场会比这次严重的十倍!

    显然他们已经被我吓到了,落荒而逃,我一瘸一拐的向家走去。

    那时候夕阳下的风景,照耀着田野到处都是金色的小麦,显得格外耀眼。

    这是一座老石桥,桥的下面不是水,而是铁路,迎面吹来的风让我感觉伤口不再那么疼,正好一辆火车路过,火车在那时候是个稀奇的东西,谁若是能坐上去,去哪儿,回来就够说一阵的了。

    那时候我也特别梦想着坐上火车,梦想看那沿途的风景,记得有一首歌叫《坐上了火车去拉萨》直到现在我也百听不厌。

    我在土马路上走着,这条路的尽头好像就是太阳,走累了我就坐了下来,我拿出口袋里断了的铅笔,那种心情无法言语,我边哭边擦血和吐口水,我哭着说:“爸,您去哪儿了,小黑子你又去哪儿了,我一个人,好累,好累……”我不禁失声痛哭,哭累了,又站起来走路。

    其实那时候我早就知道,他们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

    夕阳下的一个孩子仿佛朝着太阳走去,他边走边擦着眼泪,细细一看他的腿好像受了伤,一瘸一拐的走向这条路的尽头,小小的落寞孤单背影,越走越远,越走越远。

    终于,我到了路的尽头——城市,那时候天真的我,拥有着最天真的想法。

    我想,城里人那么有钱,如果我能捡到一点儿,应该就能买铅笔了吧,于是我就到处找,找着找着,我突然发现,这个城市我只认识一条路,那就是同往那条游乐园的路。

    我突然知道了,我对于这座城市,对于街上形色匆匆的人,对于这里的天空来说,实在……太渺小了。

    这也是后来为什么我的梦想是变成风的原因,我想要去融入这座城市,想去拂过它的每一个角落。

    到了游乐园许久还是没有收获,“先休息一会儿吧,找不到就回家”

    我自言自语着,那时候我的想象力是丰富的,时常想一些大电影和动画片,脑袋里想出这个电影的一幕幕然后慢慢把它完善,我小时候想过什么《喜羊羊与灰太狼最后一战》,《铠甲勇士之龙骑》,《复仇者联盟——末日尽头》这些我都曾想过,假如我是去当编辑,我一定会是一个国际大编辑,可惜了,我并没有这个机会。

    我坐在阶梯上看着摩天轮在转,耳旁吹起微风,我不禁闭上眼睛去感受它,那感觉是沁人心脾的,心里很凉快的感觉,我索性脱了厚厚的外套,十月的秋末已是冷的可以的,街上的行人早早便穿上了冬装,只有我像个异类一样穿着短袖。

    “喂,你怎么在这里?”

    我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刚才那个女孩儿,我问她干嘛,她说:“你衣服裤子怎么脏成这样,还烂了”我说没事,她又说:“哎呀你脸上,你打架了?”

    我点了点头默认,没想到她从一个小书包里拿出一个小小的医药箱给我擦伤口,这一刻有点暖心。

    现在的孩子,大胆是大胆了许多,可惜被电子产品影响了,没我们那时候懂得多,没我们那时候聪明。

    “你好我叫凌芊雪你呢?”

    “我叫马前顺”

    接着她说我的名字很好听,我说,好听吗?我从未觉得,也没有这么说过。

    她问我不冷吗?我擦了擦鼻涕说不冷,她看着我手里的铅笔问我,铅笔断了吗?

    我说嗯,接着她马上就要拿铅笔给我,我说不要了,她没说什么,然后我们聊了很多很多,聊到快天黑的时候我说我要走了。

    “你要走了吗?以后我们能做朋友吗?”我说嗯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

    说完我便一个人独自走了回去,后来我穿衣服的时候发现大口袋里好像有什么,我伸手摸到了一排铅笔。

    我笑了,笑着走回去的。

    时光不长,却总在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