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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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走了大半个月,离雾幽谷越来越近了。在这大半个月的接触中,汪廷对剑离念的感受从最初的好奇到不舒服再到愤怒最后变成无可奈何,而剑离念对汪廷的感受则从最初一瞬即逝的恐惧到好奇最后变成了怜悯。汪廷好奇的是剑离念在面对可能面临的死亡时怎么能保持淡定,不舒服和愤怒的原因是剑离念看他的眼神中不但不像其他人一样的恐惧反而带着哀愍,这种被人看穿了的感觉实在令他反感,无可奈何的是他俩如同两个世界的生命,即使他将之挫骨扬灰剑离念也仍然在自己的世界安然无恙的活着,这是个古怪的念头,但他越来越觉得这是个千真万确的事实。他打算进了雾幽谷就把剑离念灭口,虽然他承诺过不杀他,但是一向讲信用的他要破例一次了,因为在他的世界里,“任务”是高于“信用”的,这是他父亲遗传给他的不择手段。
点点星光,小草原上,篝火两边,二人对坐着。
“你杀过人吗?”汪廷拿着燃烧的一截树枝在身前的地上划着。
“没有杀过。”剑离念老实的答道。
“我杀过,杀过很多人,但我很讨厌杀人。”汪廷把树枝又扔进火堆。
“你也讨厌杀人?”剑离念有些意外。
“不错,我讨厌杀人。一个人的生命由我来终结,我就会觉得与这个人发生了某种联系,这种感受不好形容,直观又粗浅点说,就是这个人的墓志铭在介绍他出生以来的种种事迹后,最终会说他于某年某月某日被我所杀。我讨厌与人发生这种联系,十分讨厌。”汪廷抬头望天,看着一弯新月继续说道,“可是我又不得不杀,为了达到各种目的,为了完成各种任务。那件事发生后的那一刻,我的生命就凝滞在了那一刻,从那一刻起我就变成了行尸走肉,从那一刻起我的生活就只不过是一个个任务串联而成的。”
汪廷如同梦呓,剑离念从这梦呓中却听出了点什么。汪廷以前应该是受过什么事的打击,所以才变成今天的汪廷了。至于汪廷说的行尸走肉,剑离念十分赞同。这大半个月,剑离念发现汪廷从来都没有休息过,一开始他以为汪廷睡的比自己晚是防备着他趁机逃跑,于是他在马车中装睡想看汪廷什么时候休息,结果汪廷在马车外不停的练武,剑离念彻夜假睡,汪廷竟也彻夜在练武,这令剑离念感到诧异与好奇。
尽管剑离念很好奇,但他没有追问汪廷“那件事”是什么事,他的“平常心”还是胜过了“好奇心”。他生平最喜欢钻研思考问题,能支撑他这点特长的就是不钻牛角尖的“平常心”了。如果他既喜欢钻研问题又要钻牛角尖抓住疑问不放,那他的脑袋早就超负荷的让他发疯了。所以,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水涨船高,越要钻研问题越要有颗不执著的平常心。
“其实,前一阵子,我动过杀心。”剑离念坦白道,“一对夫妇杀了我无辜的好朋友,我很愤怒,当时我恨不得将他俩杀掉。”
这件事汪廷听白云清说过,他沉默不语,继续听剑离念说什么。
“事后我反思了一下,我觉得杀人的人都是很可怜的。”
“可怜吗?”汪廷冷笑道。
“可怜。一个小孩子要掉到井里,我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去救他,因为小孩子是人,我也是人,第一时间我会把小孩子当成是自己,所以会去救他。以此类推,杀人的人一定在第一时间感受到杀了自己才对,所以是很可怜的。这几天,有时候我会跟着老农去地里,我不会干农活,甚至不认识作物和农具,可是看着生机盎然的田地,我想上天是爱护生灵的。”剑离念看着燃烧的篝火,仿佛在看着舞动的生命。
“如果上天爱护生灵,那么为什么有秋的萧瑟和冬的寒冷呢?为什么不一直四季如春,为什么不让生命一直延续没有死亡呢?”汪廷歪着头,问完后嘴角露出一丝轻蔑。
“正因为有死亡,所以活着才更加值得被珍惜吧。”剑离念的语气也不是很肯定。
“那我只能说你太天真。”汪廷不以为然道,“杀人的人多种多样,我是那种为达到目的就把阻碍的人当草拔掉的那种,还有的人杀人是因为恨,我就见过平时杀鸡都不忍心杀的人,杀起恨的人来下手无情,而且杀完所恨之人他感到十分痛快。还有的人,为了报仇而杀人,杀完仇人后是无所事事的空虚感。最绝的是我认识一个人,他第一次杀人后,迷恋上了杀人,他说把人杀掉的时候就好像点燃了烟花,死去的人殷红的血又好像一朵绽放的花,于是他杀人成瘾。你这么小的年纪,能有什么经历,世间的事什么都有,不是你随随便便就能想通的。”
剑离念抿了抿嘴唇,这次轮到他沉默不语。威震黑白两道,望月山庄庄主的阅历自然是旁人不及的。
“按你说的,明天就能到雾幽谷了。你去好好休息吧,明早早点启程。”
“恩,你也去休息吧。”剑离念随口接道。
“哼,你是在试探我吗?”汪廷斜眼看着起身走向马车的剑离念,“你应该早就察觉到我不用休息的事了吧?”
“没有试探的意思,我刚刚忘了你不用休息的事了。”
“我是行尸走肉,但不是麻木的跟陶栋一样的那种,反而比常人灵敏的多,我的身体里有另一个我。”
“有另一个你?什么意思?”剑离念转过身来,面露讶色。
剑离念的反应很令汪廷满意。他的这个秘密从不会对别人讲起,但是明天就到雾幽谷了,剑离念在汪廷眼中不过是个死人。
“那一刻后,我的身体里就多了另一个我。比如我的手被针扎了的话,一个我负责感受疼痛龇牙咧嘴,而另一个我就会负责冷静的观察那个疼痛的我。我不眠不休也是因为我可以让两个我轮班活动。我告诉你这个秘密,算是对你带我去雾幽谷的奖励。好了,你可以去休息了。”
“好,那咱们明早见。”剑离念带着心头的惊讶,登上马车休息去了。
果然,天还没有亮,汪廷就催促着启程了。巳时,两人终于来到了雾幽谷的谷口。
“可以了。”汪廷用狭长的眼睛看着剑离念说道。
“恩,我把我的玉佩放在那块石头的凹槽中,就能进谷了。”
“不,我的意思是,这几天跟在身后的人可以出来了。”汪廷的眼中闪过一点寒光。
“望月山庄汪庄主果然名不虚传!”一个手持白蜡杆的光头大汉,从树丛中出来,正是诸葛刑云。
“你这点小把戏怎能瞒得了我?”汪廷这话是对剑离念说的,“你在带路时,故意绕了一点点,使我们在大青山附近多逗留了几日。大青山上的启明寨目前是我的对头,我怎会不堤防呢?”
“你敏感又多疑,我搬救兵的事注定瞒不了你,可是你既然发现了为什么不拆穿我呢?”剑离念问道。
“如果将计就计能顺便多杀几个对头,多除掉一些杂草,何乐不为呢?”汪廷笑了一下,笑的很邪。
“汪先生,我又想出了一种杀人的理由。”剑离念往诸葛刑云那边走了几步。
“哦?是什么?”
“如果有人要杀我,而我又不想死,那只好杀回去啦。”
剑离念说完这话与诸葛刑云一同向汪廷发难。汪廷拿出一对判官笔举重若轻的招架着,同时笑道:“好小子,你还真是有趣。”
本来诸葛刑云的棍舞的密不透风,剑离念的拳脚用的排山倒海。但是汪廷的一对判官笔就像两条毒蛇一样,恶狠狠的盯着二人的周身要穴。片刻之后,二人动作变的僵滞,原来不但看的见的判官笔运动起来像毒蛇,从判官笔上透出来的劲力更像是无形的毒蛇一般,无声无息的渗进了二人要穴之中。
忽然,汪廷的两只判官笔脱手而出,直插入诸葛刑云小腹中,诸葛刑云啊的一声出口,白蜡棍离手,倒退几步踉跄倒地。汪廷这边刚以判官笔打中诸葛刑云,又施展独门擒拿手,抓住剑离念双手只一扭,剑离念就听到了自己臂骨断裂的声音,汪廷又用右脚在剑离念两腿的小腿迎面骨上各一踩,剑离念就听到了自己腿骨折断的声音。
汪廷走到诸葛刑云身前,将判官笔从他的小腹拔了出来,诸葛刑云又啊了一声,小腹处的两个伤口汩汩流血。
“离念,不用怕,大当家马上就要到了,她会救……”话没说完诸葛刑云就断气了。
“你小子还真是启明寨的人。也对,剑家本来就是天委帝的人,合该反叛。擒贼先擒王,我就在这等你们大当家来送死。你手脚被我打断了,很痛苦吧?我把来的人杀掉后再最后杀你,因为你很有趣,你再说说,还有没有其他的杀人理由呢?”汪廷看着奄奄一息的剑离念,像是一只在玩老鼠的猫。
“我本来还想到一个杀人理由的,就是为了保护要保护的人而杀人,咳咳……”剑离念吐出一口血,看来不只是手脚断了,肋骨怕是也伤到了,“但是这个理由也可以说是为了达到保护人的目的而杀掉妨碍的人,和你一样……”
“哈哈,好一句和你一样。”汪廷竟听的眉开眼笑。
“不一样,至少不是为了自己。”穿着红衣的女子说道,阳光洒在她的面庞上犹如照在一树梨花上,她的肩头停着一只黑羽白喙的鸟,她的身后跟着两个青袍严裹头戴斗笠的人。
“危险,你不该来!”剑离念心头巨震后随即想道。不过,心头巨震的不止剑离念一个。
“小冰,你……不可能,你怎么还活着?”汪廷声音颤抖,指着刘苏说道。此时,汪廷身体里的另一个他在冷眼旁观这个激动的汪廷,小冰的确已经死了,即使活着也不可能是眼前这名女子这般的年纪,所以,她不是小冰。关于小冰的记忆,浮光掠影般在他脑海中闪过。
汪廷从小患有顽疾,经常手脚抽搐口吐白沫,好些次都人事不省的差点死掉。因为顽疾和少庄主身份,他一直孤独而没有玩伴。八岁那年,他父亲带回一个叫小冰的小姑娘,说是买来给汪廷做童养媳的。汪廷问父亲什么叫童养媳啊,父亲告诉他童养媳就是等他和小冰长大了,就让小冰做他的媳妇。两个孩子经常在一起玩,两个人的感情特别好,汪廷的父亲待小冰也如同己出,当亲生女儿一样照看,连汪廷都说父亲疼小冰胜过疼自己,每天家里有好吃的都是先给小冰吃。汪廷一直期待着长大,娶小冰做媳妇。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汪廷的身体越来越好,小冰却生了病而且每况愈下,找城中最好的大夫来看也看不出所以然来。终于,在汪廷十六岁的时候,小冰死在了病榻上。汪廷悲伤欲绝,家里人却草草的给小冰办了丧事,有一天汪廷无意中听到父亲与亲信的谈话,才知道父亲带回来小冰不是给他做童养媳的,而是给他试药的,药混在食物中,试了八年药,终于配出了治疗汪廷的药,并治好了他的病。汪廷如遭雷击,他发疯一般跑到小冰的坟前痛哭流涕,哀声达于四野。他恨,却恨不起来父亲,因为他的父亲在他心中是神明一般的存在,他敬仰他的父亲,他崇拜他的父亲,尽管伟岸的父亲形象在他得知小冰死因后轰然倒塌了,他还是无法恨他的父亲。他只能恨自己,如果他没有顽疾,小冰就不会死。他在小冰坟前,不吃不喝四天,家里人怎么劝,他都毫无反应。四天后,正当汪廷的父亲心急如焚一筹莫展的时候,汪廷却回来了。回来后的汪廷跟变了一个人一样,比以前更听父亲的话了,比以前练武练的更勤了,积极的去完成山庄中的各种任务,几年的时间,汪廷的武功即使连他的父亲也难以望其项背了,山庄中人都已在心中深深的认可这位少庄主,江湖上的人都知晓了望月山庄中出了个了不起的少庄主。汪廷的父亲却深知,自己的儿子已经没有了,现在的汪廷只不过像一具躯壳,又像一个活灵,直到他去世时仍带着对儿子的愧疚。在父亲盛大的葬礼上,汪廷待客周到,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但是没有落一滴泪。
“我是启明寨的大当家,汪庄主,我们以前应该没有见过面。”刘苏本来娇俏甜美,此刻却是面如冰霜,“但是,望月山庄投靠朝廷的事我知道,你们私下里逼闲散的武林人士归顺朝廷的事我也知道。”
“虽然不是小冰,但也是个不一般的女子啊。”汪廷拿出一张白布擦掉判官笔上的血,诸葛刑云的血,“你说,启明寨不好好的当盗匪,偏偏去劫富济贫拉拢群豪赚声望,又按军队式样操练手下,真是祸心不小啊!”
刘苏没有接汪廷的话茬,而是看了一眼诸葛刑云的尸体,说道:“你杀了我寨子里的人。”
“我也要杀了你,这是我当下的计划。”说话的这个汪廷是纯理性的。
“大钱小钱,动手。”刘苏挥了下手。
大钱与小钱从各自的青袍下抽出刀来,刀身均是血红色,大钱左手持刀,小钱右手持刀,两人迈着同样长短和节奏的步伐,一起慢悠悠的走向了汪廷。
汪廷毫不怠慢,他重视任何一个与之比斗的对手。他也契合着大钱小钱的步伐,一步一步的走向二人。大钱的刀砍向汪廷右肩,小钱的刀砍向汪廷左胯,二人的节奏一模一样,汪廷以同样的节奏用两只判官笔分挡双刀,看起来中规中矩。可是,就在刀与笔相交的一刹那,汪廷的节奏就变快了,判官笔倏忽如蛇般分别点到了大钱小钱的手臂上。
奇变陡生,但惊讶的是汪廷。大钱小钱手臂中笔却并没有受伤,他感到自己的判官笔好像是点到了钢板上,而两个人始终保持着与一开始一样的行动节奏,既没受汪廷突然改变节奏的影响,也没受手臂中笔的影响,这是最令汪廷惊讶的,如果说二人没有受伤是穿了什么宝甲,那么节奏丝毫不受影响就实在是匪夷所思了,人的应激反应是一种本能,就好比敲打膝盖就一定会踢腿一样,很多时候武学中的技巧应用就是利用对手的应激反应,所以汪廷突然改变节奏并非是要实施突袭,而是要打乱对手的节奏,打出对手的应激反应,让对手露出更大的破绽。
随着比斗的继续,汪廷越来越纳罕:这二人的武功水平只勉强跟江湖中的二流人物差不多,可是二人刀技偏偏把死缠烂打发挥到了极致,二人奈何不了汪廷,汪廷拿二人也毫无办法。汪廷试着用暗劲侵袭二人,但是劲力打进对方体内却不见二人有何反应。
“这二人真是邪门”,汪廷想道,“这场仗必须速战速决,不然启明寨再来帮手,我非栽在这儿不可!”
汪廷决定铤而走险:他一跃而起以极快的身法,爆发式的执判官笔刺击二人咽喉。这着实是极凶险的招数,如果一击不中或者这一击被敌手防御住,那么接下来对方只需挺刀直入,汪廷身在空中失去出力根源又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际,必然殒命。如果一击得手,二人纵然身上有宝甲护体,但咽喉是没有防护的,咽喉是脆弱而致命的部位,二人必然殒命。所以,汪廷在赌,在赌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对方躲不开也挡不住自己的雷霆一击。
电光火石之后,结果出乎意料。汪廷的判官笔刺入了大钱小钱的咽喉里,大钱小钱毫无反应也没有挺刀直进,仍旧以单调乏味的节奏施展着防御与纠缠为主的刀技。当判官笔刺进二人咽喉后,汪廷本能的觉察到了危险,他急忙撒开握笔的双手,脚一接触到地就连忙蹬地,往后就地翻滚,在这一过程中,他身上中了几刀都是皮外伤。
汪廷起身后,见到大钱小钱咽喉处插着自己的判官笔向自己又慢慢走来,他忙奔向马车,解下一匹马的缰绳,骑上就跑了。他心知启明寨大当家已经杀不成了,此地不宜久留。
汪廷走后不久,刘叔和十多名启明寨的手下驾着几辆马车赶到了。在刘苏的吩咐下,几个人进雾幽谷探寻,几个人将诸葛刑云在附近安葬,刘苏与刘叔将剑离念四肢固定住,放在木板上抬进马车车厢火速离开。离开前,刘苏嘱咐其他人要快速完成任务,以防汪廷返回。
两人走了大半个月,离雾幽谷越来越近了。在这大半个月的接触中,汪廷对剑离念的感受从最初的好奇到不舒服再到愤怒最后变成无可奈何,而剑离念对汪廷的感受则从最初一瞬即逝的恐惧到好奇最后变成了怜悯。汪廷好奇的是剑离念在面对可能面临的死亡时怎么能保持淡定,不舒服和愤怒的原因是剑离念看他的眼神中不但不像其他人一样的恐惧反而带着哀愍,这种被人看穿了的感觉实在令他反感,无可奈何的是他俩如同两个世界的生命,即使他将之挫骨扬灰剑离念也仍然在自己的世界安然无恙的活着,这是个古怪的念头,但他越来越觉得这是个千真万确的事实。他打算进了雾幽谷就把剑离念灭口,虽然他承诺过不杀他,但是一向讲信用的他要破例一次了,因为在他的世界里,“任务”是高于“信用”的,这是他父亲遗传给他的不择手段。
点点星光,小草原上,篝火两边,二人对坐着。
“你杀过人吗?”汪廷拿着燃烧的一截树枝在身前的地上划着。
“没有杀过。”剑离念老实的答道。
“我杀过,杀过很多人,但我很讨厌杀人。”汪廷把树枝又扔进火堆。
“你也讨厌杀人?”剑离念有些意外。
“不错,我讨厌杀人。一个人的生命由我来终结,我就会觉得与这个人发生了某种联系,这种感受不好形容,直观又粗浅点说,就是这个人的墓志铭在介绍他出生以来的种种事迹后,最终会说他于某年某月某日被我所杀。我讨厌与人发生这种联系,十分讨厌。”汪廷抬头望天,看着一弯新月继续说道,“可是我又不得不杀,为了达到各种目的,为了完成各种任务。那件事发生后的那一刻,我的生命就凝滞在了那一刻,从那一刻起我就变成了行尸走肉,从那一刻起我的生活就只不过是一个个任务串联而成的。”
汪廷如同梦呓,剑离念从这梦呓中却听出了点什么。汪廷以前应该是受过什么事的打击,所以才变成今天的汪廷了。至于汪廷说的行尸走肉,剑离念十分赞同。这大半个月,剑离念发现汪廷从来都没有休息过,一开始他以为汪廷睡的比自己晚是防备着他趁机逃跑,于是他在马车中装睡想看汪廷什么时候休息,结果汪廷在马车外不停的练武,剑离念彻夜假睡,汪廷竟也彻夜在练武,这令剑离念感到诧异与好奇。
尽管剑离念很好奇,但他没有追问汪廷“那件事”是什么事,他的“平常心”还是胜过了“好奇心”。他生平最喜欢钻研思考问题,能支撑他这点特长的就是不钻牛角尖的“平常心”了。如果他既喜欢钻研问题又要钻牛角尖抓住疑问不放,那他的脑袋早就超负荷的让他发疯了。所以,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水涨船高,越要钻研问题越要有颗不执著的平常心。
“其实,前一阵子,我动过杀心。”剑离念坦白道,“一对夫妇杀了我无辜的好朋友,我很愤怒,当时我恨不得将他俩杀掉。”
这件事汪廷听白云清说过,他沉默不语,继续听剑离念说什么。
“事后我反思了一下,我觉得杀人的人都是很可怜的。”
“可怜吗?”汪廷冷笑道。
“可怜。一个小孩子要掉到井里,我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去救他,因为小孩子是人,我也是人,第一时间我会把小孩子当成是自己,所以会去救他。以此类推,杀人的人一定在第一时间感受到杀了自己才对,所以是很可怜的。这几天,有时候我会跟着老农去地里,我不会干农活,甚至不认识作物和农具,可是看着生机盎然的田地,我想上天是爱护生灵的。”剑离念看着燃烧的篝火,仿佛在看着舞动的生命。
“如果上天爱护生灵,那么为什么有秋的萧瑟和冬的寒冷呢?为什么不一直四季如春,为什么不让生命一直延续没有死亡呢?”汪廷歪着头,问完后嘴角露出一丝轻蔑。
“正因为有死亡,所以活着才更加值得被珍惜吧。”剑离念的语气也不是很肯定。
“那我只能说你太天真。”汪廷不以为然道,“杀人的人多种多样,我是那种为达到目的就把阻碍的人当草拔掉的那种,还有的人杀人是因为恨,我就见过平时杀鸡都不忍心杀的人,杀起恨的人来下手无情,而且杀完所恨之人他感到十分痛快。还有的人,为了报仇而杀人,杀完仇人后是无所事事的空虚感。最绝的是我认识一个人,他第一次杀人后,迷恋上了杀人,他说把人杀掉的时候就好像点燃了烟花,死去的人殷红的血又好像一朵绽放的花,于是他杀人成瘾。你这么小的年纪,能有什么经历,世间的事什么都有,不是你随随便便就能想通的。”
剑离念抿了抿嘴唇,这次轮到他沉默不语。威震黑白两道,望月山庄庄主的阅历自然是旁人不及的。
“按你说的,明天就能到雾幽谷了。你去好好休息吧,明早早点启程。”
“恩,你也去休息吧。”剑离念随口接道。
“哼,你是在试探我吗?”汪廷斜眼看着起身走向马车的剑离念,“你应该早就察觉到我不用休息的事了吧?”
“没有试探的意思,我刚刚忘了你不用休息的事了。”
“我是行尸走肉,但不是麻木的跟陶栋一样的那种,反而比常人灵敏的多,我的身体里有另一个我。”
“有另一个你?什么意思?”剑离念转过身来,面露讶色。
剑离念的反应很令汪廷满意。他的这个秘密从不会对别人讲起,但是明天就到雾幽谷了,剑离念在汪廷眼中不过是个死人。
“那一刻后,我的身体里就多了另一个我。比如我的手被针扎了的话,一个我负责感受疼痛龇牙咧嘴,而另一个我就会负责冷静的观察那个疼痛的我。我不眠不休也是因为我可以让两个我轮班活动。我告诉你这个秘密,算是对你带我去雾幽谷的奖励。好了,你可以去休息了。”
“好,那咱们明早见。”剑离念带着心头的惊讶,登上马车休息去了。
果然,天还没有亮,汪廷就催促着启程了。巳时,两人终于来到了雾幽谷的谷口。
“可以了。”汪廷用狭长的眼睛看着剑离念说道。
“恩,我把我的玉佩放在那块石头的凹槽中,就能进谷了。”
“不,我的意思是,这几天跟在身后的人可以出来了。”汪廷的眼中闪过一点寒光。
“望月山庄汪庄主果然名不虚传!”一个手持白蜡杆的光头大汉,从树丛中出来,正是诸葛刑云。
“你这点小把戏怎能瞒得了我?”汪廷这话是对剑离念说的,“你在带路时,故意绕了一点点,使我们在大青山附近多逗留了几日。大青山上的启明寨目前是我的对头,我怎会不堤防呢?”
“你敏感又多疑,我搬救兵的事注定瞒不了你,可是你既然发现了为什么不拆穿我呢?”剑离念问道。
“如果将计就计能顺便多杀几个对头,多除掉一些杂草,何乐不为呢?”汪廷笑了一下,笑的很邪。
“汪先生,我又想出了一种杀人的理由。”剑离念往诸葛刑云那边走了几步。
“哦?是什么?”
“如果有人要杀我,而我又不想死,那只好杀回去啦。”
剑离念说完这话与诸葛刑云一同向汪廷发难。汪廷拿出一对判官笔举重若轻的招架着,同时笑道:“好小子,你还真是有趣。”
本来诸葛刑云的棍舞的密不透风,剑离念的拳脚用的排山倒海。但是汪廷的一对判官笔就像两条毒蛇一样,恶狠狠的盯着二人的周身要穴。片刻之后,二人动作变的僵滞,原来不但看的见的判官笔运动起来像毒蛇,从判官笔上透出来的劲力更像是无形的毒蛇一般,无声无息的渗进了二人要穴之中。
忽然,汪廷的两只判官笔脱手而出,直插入诸葛刑云小腹中,诸葛刑云啊的一声出口,白蜡棍离手,倒退几步踉跄倒地。汪廷这边刚以判官笔打中诸葛刑云,又施展独门擒拿手,抓住剑离念双手只一扭,剑离念就听到了自己臂骨断裂的声音,汪廷又用右脚在剑离念两腿的小腿迎面骨上各一踩,剑离念就听到了自己腿骨折断的声音。
汪廷走到诸葛刑云身前,将判官笔从他的小腹拔了出来,诸葛刑云又啊了一声,小腹处的两个伤口汩汩流血。
“离念,不用怕,大当家马上就要到了,她会救……”话没说完诸葛刑云就断气了。
“你小子还真是启明寨的人。也对,剑家本来就是天委帝的人,合该反叛。擒贼先擒王,我就在这等你们大当家来送死。你手脚被我打断了,很痛苦吧?我把来的人杀掉后再最后杀你,因为你很有趣,你再说说,还有没有其他的杀人理由呢?”汪廷看着奄奄一息的剑离念,像是一只在玩老鼠的猫。
“我本来还想到一个杀人理由的,就是为了保护要保护的人而杀人,咳咳……”剑离念吐出一口血,看来不只是手脚断了,肋骨怕是也伤到了,“但是这个理由也可以说是为了达到保护人的目的而杀掉妨碍的人,和你一样……”
“哈哈,好一句和你一样。”汪廷竟听的眉开眼笑。
“不一样,至少不是为了自己。”穿着红衣的女子说道,阳光洒在她的面庞上犹如照在一树梨花上,她的肩头停着一只黑羽白喙的鸟,她的身后跟着两个青袍严裹头戴斗笠的人。
“危险,你不该来!”剑离念心头巨震后随即想道。不过,心头巨震的不止剑离念一个。
“小冰,你……不可能,你怎么还活着?”汪廷声音颤抖,指着刘苏说道。此时,汪廷身体里的另一个他在冷眼旁观这个激动的汪廷,小冰的确已经死了,即使活着也不可能是眼前这名女子这般的年纪,所以,她不是小冰。关于小冰的记忆,浮光掠影般在他脑海中闪过。
汪廷从小患有顽疾,经常手脚抽搐口吐白沫,好些次都人事不省的差点死掉。因为顽疾和少庄主身份,他一直孤独而没有玩伴。八岁那年,他父亲带回一个叫小冰的小姑娘,说是买来给汪廷做童养媳的。汪廷问父亲什么叫童养媳啊,父亲告诉他童养媳就是等他和小冰长大了,就让小冰做他的媳妇。两个孩子经常在一起玩,两个人的感情特别好,汪廷的父亲待小冰也如同己出,当亲生女儿一样照看,连汪廷都说父亲疼小冰胜过疼自己,每天家里有好吃的都是先给小冰吃。汪廷一直期待着长大,娶小冰做媳妇。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汪廷的身体越来越好,小冰却生了病而且每况愈下,找城中最好的大夫来看也看不出所以然来。终于,在汪廷十六岁的时候,小冰死在了病榻上。汪廷悲伤欲绝,家里人却草草的给小冰办了丧事,有一天汪廷无意中听到父亲与亲信的谈话,才知道父亲带回来小冰不是给他做童养媳的,而是给他试药的,药混在食物中,试了八年药,终于配出了治疗汪廷的药,并治好了他的病。汪廷如遭雷击,他发疯一般跑到小冰的坟前痛哭流涕,哀声达于四野。他恨,却恨不起来父亲,因为他的父亲在他心中是神明一般的存在,他敬仰他的父亲,他崇拜他的父亲,尽管伟岸的父亲形象在他得知小冰死因后轰然倒塌了,他还是无法恨他的父亲。他只能恨自己,如果他没有顽疾,小冰就不会死。他在小冰坟前,不吃不喝四天,家里人怎么劝,他都毫无反应。四天后,正当汪廷的父亲心急如焚一筹莫展的时候,汪廷却回来了。回来后的汪廷跟变了一个人一样,比以前更听父亲的话了,比以前练武练的更勤了,积极的去完成山庄中的各种任务,几年的时间,汪廷的武功即使连他的父亲也难以望其项背了,山庄中人都已在心中深深的认可这位少庄主,江湖上的人都知晓了望月山庄中出了个了不起的少庄主。汪廷的父亲却深知,自己的儿子已经没有了,现在的汪廷只不过像一具躯壳,又像一个活灵,直到他去世时仍带着对儿子的愧疚。在父亲盛大的葬礼上,汪廷待客周到,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但是没有落一滴泪。
“我是启明寨的大当家,汪庄主,我们以前应该没有见过面。”刘苏本来娇俏甜美,此刻却是面如冰霜,“但是,望月山庄投靠朝廷的事我知道,你们私下里逼闲散的武林人士归顺朝廷的事我也知道。”
“虽然不是小冰,但也是个不一般的女子啊。”汪廷拿出一张白布擦掉判官笔上的血,诸葛刑云的血,“你说,启明寨不好好的当盗匪,偏偏去劫富济贫拉拢群豪赚声望,又按军队式样操练手下,真是祸心不小啊!”
刘苏没有接汪廷的话茬,而是看了一眼诸葛刑云的尸体,说道:“你杀了我寨子里的人。”
“我也要杀了你,这是我当下的计划。”说话的这个汪廷是纯理性的。
“大钱小钱,动手。”刘苏挥了下手。
大钱与小钱从各自的青袍下抽出刀来,刀身均是血红色,大钱左手持刀,小钱右手持刀,两人迈着同样长短和节奏的步伐,一起慢悠悠的走向了汪廷。
汪廷毫不怠慢,他重视任何一个与之比斗的对手。他也契合着大钱小钱的步伐,一步一步的走向二人。大钱的刀砍向汪廷右肩,小钱的刀砍向汪廷左胯,二人的节奏一模一样,汪廷以同样的节奏用两只判官笔分挡双刀,看起来中规中矩。可是,就在刀与笔相交的一刹那,汪廷的节奏就变快了,判官笔倏忽如蛇般分别点到了大钱小钱的手臂上。
奇变陡生,但惊讶的是汪廷。大钱小钱手臂中笔却并没有受伤,他感到自己的判官笔好像是点到了钢板上,而两个人始终保持着与一开始一样的行动节奏,既没受汪廷突然改变节奏的影响,也没受手臂中笔的影响,这是最令汪廷惊讶的,如果说二人没有受伤是穿了什么宝甲,那么节奏丝毫不受影响就实在是匪夷所思了,人的应激反应是一种本能,就好比敲打膝盖就一定会踢腿一样,很多时候武学中的技巧应用就是利用对手的应激反应,所以汪廷突然改变节奏并非是要实施突袭,而是要打乱对手的节奏,打出对手的应激反应,让对手露出更大的破绽。
随着比斗的继续,汪廷越来越纳罕:这二人的武功水平只勉强跟江湖中的二流人物差不多,可是二人刀技偏偏把死缠烂打发挥到了极致,二人奈何不了汪廷,汪廷拿二人也毫无办法。汪廷试着用暗劲侵袭二人,但是劲力打进对方体内却不见二人有何反应。
“这二人真是邪门”,汪廷想道,“这场仗必须速战速决,不然启明寨再来帮手,我非栽在这儿不可!”
汪廷决定铤而走险:他一跃而起以极快的身法,爆发式的执判官笔刺击二人咽喉。这着实是极凶险的招数,如果一击不中或者这一击被敌手防御住,那么接下来对方只需挺刀直入,汪廷身在空中失去出力根源又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际,必然殒命。如果一击得手,二人纵然身上有宝甲护体,但咽喉是没有防护的,咽喉是脆弱而致命的部位,二人必然殒命。所以,汪廷在赌,在赌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对方躲不开也挡不住自己的雷霆一击。
电光火石之后,结果出乎意料。汪廷的判官笔刺入了大钱小钱的咽喉里,大钱小钱毫无反应也没有挺刀直进,仍旧以单调乏味的节奏施展着防御与纠缠为主的刀技。当判官笔刺进二人咽喉后,汪廷本能的觉察到了危险,他急忙撒开握笔的双手,脚一接触到地就连忙蹬地,往后就地翻滚,在这一过程中,他身上中了几刀都是皮外伤。
汪廷起身后,见到大钱小钱咽喉处插着自己的判官笔向自己又慢慢走来,他忙奔向马车,解下一匹马的缰绳,骑上就跑了。他心知启明寨大当家已经杀不成了,此地不宜久留。
汪廷走后不久,刘叔和十多名启明寨的手下驾着几辆马车赶到了。在刘苏的吩咐下,几个人进雾幽谷探寻,几个人将诸葛刑云在附近安葬,刘苏与刘叔将剑离念四肢固定住,放在木板上抬进马车车厢火速离开。离开前,刘苏嘱咐其他人要快速完成任务,以防汪廷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