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雾霾纪元,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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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英雄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马王在一旁,百感交集,它也算是陪伴了陈盛10年。
十年来,陈盛的挣扎、不屈、强大,全部落在它的眼底,化为真正的敬佩。
“最终,这位人类英雄,世界最强者,也要无声落幕了吗?”马王心中暗想。
沉重。
马王知道,陈盛死亡之际,也是它的生命尽头到来之时。
陈盛之所以选择在大海沟,马王明白,他要留下威名震慑世间,死讯不能让煞兽知道。
虽死,然,他必须活在人类的心里,成为精神支柱,成为带来希望的曙光。
他也必须活在煞兽的心里,成为威慑力,成为噩梦,成为它们无法超越的极限,望不到顶点的山峰!
龙。
一个字,超越了生命的意义!
“咳咳……”
陈盛剧烈咳嗽,但是不见一丝血液。
“连血都咳不出来了吗?”马王沉声问道。
陈盛瞥了他一眼,道:“镇压你,只需要一只手。”
“是吗?”
马王沉默了一下,然后低沉笑了起来。
旋即,笑声越来越大,最后震耳欲聋,连深海都因为声波而震荡。
“龙!这么好的时机,你以为我会放过吗!”马王大笑着说道,“我要摘下你的头颅,然后带到外界,宣告全天下,你是我杀死的,然后踏着你的盛名,让我扬名立万!”
扬名立万……
陈盛干裂的嘴角微微牵扯一下。
多么熟悉的词语,多么熟悉的对话啊……
轰!
马王出手了。
确切说是出蹄了,无比狂暴,简直是暴力与美的代名词。
无疑,十年间,马王和陈盛待在深海中,时刻受到深海的强压、高温等磨砺,变得更加强大了。
如今马王的实力,即便比起号称煞兽最强者的鲸王、孔雀王,恐怕也惶恐不让!
可惜,比起陈盛,还远远不够看。
要杀陈盛,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结局毫无悬念,马王被斩杀,连身体都粉碎了,只剩下一个头颅。
“呵呵……还真不是你的对手啊……时隔十年的胜负,如今终于分晓了啊……”马王的头颅说道,嘴角竟然带着一丝笑容?
“嘿,你从来就不是我的对手。”陈盛也露出了一丝笑容。
“是吗……没想到啊,你会这么强,明明都快要死掉了。哼,不愧是天下第一,老子我服了!做了你十年坐骑,老子不丢人!”
“老子先走了,在黄泉路上等你!”
最后,马王长嘶,头颅发光,鼎盛之际,像一颗流星照亮黑夜般,瞬间照亮了漆黑如墨的深海!
马王……走了。
陈盛摇头,说道:“人族已经崛起,无需我的盛名去威慑了,我本来准备放你离去的。以你的修为,不弱于鲸王、孔雀王,只要出去,绝对可以扬名立万啊!”
恐怕连陈盛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干涸了十年的泪腺,似乎微微湿润了一下。
对于马王这样求死的行为,陈盛又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可能跨越千万年的血海深仇,那恐怕就是友情了吧。
“马王,老友,一路走好……”
陈盛挥手,直接磨灭了这道大海沟,当做马王的坟冢。
他分明是快要死掉的人了,但是感觉却强大到一塌糊涂,枯如白骨的双手合拢,竟然将那道大海沟合拢,仿佛海底从来没有存在过海沟似的!
最后,陈盛离去了。
一个人路过世界,路过辽城,路过方钟灵的帐篷前,独自来到了兴安岭,来到了那个山谷。
这个对于陈盛来说,一切开始的地方。
“黄金参,还有露西骸骨……”
陈盛沉吟一声,似乎想到了什么。
“咦,当年挖得坑还在啊……”
陈盛来到大坑前,这里曾经是他用拳印砸出来的,结果在坑底,找到了一枚像是人啃过的苹果核。
“也许,一切还有转机。”
陈盛盘腿坐在坑中,內视体内,可以发现自己已经“病入膏肓”,血肉、白骨均不见,唯有混沌星云流转。
但并不是全部,在他的体内,还有一片“清明”,那里是一朵莲花,仿佛独自撑开了天地,抵挡住了可怕核能,扎根在心脏上,护住了陈盛的心脏。
这朵血肉莲花,是陈盛从辽城得到的,当时钻入体内,在心脏扎根后,就一直默默无闻,没想到如今长成了一株莲,并且护住了陈盛心脏。
“如果不是这朵莲花,也许我早已经死掉了吧?”陈盛哂笑。
命运造化,弄人啊……
也许,在当初捡到那枚莲子的时候,就仿佛预兆了自己有这么一天,会陨落。
“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
陈盛目光闪烁几下,最后黯淡下来。
一手抓住当年捡到的苹果核,重新埋在土壤里,然后一手如刀,噗嗤一下撕裂胸膛,插入其中,连心脏带着莲花,一同扯了出来。
这一幕几乎惊悚,但是又不是很血腥,因为没有血液溅洒。
而且因为血肉莲花,使得陈盛心脏还在跳动,无比神圣,动静脉血管喷薄出精气。
如今,陈盛血液干枯,但如果说那里还有血,那就是这颗蕴含了他所有力量的心脏了。
“成败……在此一举……”
陈盛想到自己的举动,不由觉得天方夜谭,甚至是荒唐。
这……真的有可能成功吗……
“不管了!”
陈盛眼底一丝犹豫都没有了,手掌抓住自己的心脏,然后移到苹果核的上方,五指抓紧心脏,用力挤压。
就好像是捏海绵一样,将心脏中的所有血液,全部榨取干净,一滴滴纯净的,没有受到核污染的血液,滴落在土壤上,渗透进去,被苹果核汲取。
一滴……一滴……一滴……
随着心脏的血液,还有所有精华、能量,全部没入土壤,被苹果核吸收,陈盛的眼眸也逐渐黯淡,最后变成了死灰色。
他还保持着这个动作,但是手中的心脏,已经捏成了一个干巴巴的“纸团”。
至于扎根在心脏上的莲花,也随之凋零,落在土壤上……
一代撑起人族天的英雄,在不知名的山谷,阖上双眼。
接下来,就是三十年后的故事了。
【大破灭篇·完】
这本书就暂时写到这里了,加上《史上最强雾霾》的30万字,雾霾系列我总共也写了60万字了,几乎60万字的免费章节,我耗费多少精力和心血,然后什么都没有得到,只有疲惫。
下面,简单的回答一些问题,和说一下这本书的后面内容吧。
1.主角到底死了没有?
答案很明显,没有死啊。
那为什么主角用这种挤干自己心血的方式来重生呢,原因很简单,这本书的主角,其实就是在影射我自己,从最初的“单机”,走在孤独的道路上,到最后迟暮,挤干心血,其实都是作者自己的路程。
五年扑街,在起点单机五年,我已经深深疲惫,这本书,算是我挤干了最后一丝心血吧,以后不在起点写书了。
2.苹果核到底是什么,主角又以怎么样的方式重生呢?
这个嘛,我只能说,那个苹果不是地球的,甚至不是这个维度世界的植物。不,连植物都不能准确的去称呼。
3.主角挤干心血,浇灌苹果核,是偶然吗?
当然不是,血肉莲花早就出现了,这是命运的安排吧,一切天注定……
4.结尾的那个黑发小男孩是谁,是主角的儿子吗?
这个嘛,你们觉得呢?
我稍微剧透一下,主角不只一个孩子,他也不止一个老婆,至于为什么,你们弄得。不过真正的正牌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方博士。
我之所以这样设定,是因为如果写雾霾纪元的话,这些都是很有趣,很好玩的设定,会引出许多精彩的故事。
5.雾霾到底是什么,有何来历,有何目的?
这算是本书最大的坑,而这个坑,注定是大破灭篇无法去填的,我也就不剧透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说明一下,这个雾霾,已经不是简单的雾和霾了。
6.《史上最强雾霾》中的龙,是陈盛吗?方渊是陈盛的孩子吗?
龙的话,是也不是。方渊,这个嘛,哈哈哈……
7.雾霾纪元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是关键,因为这本书其实应该讲得主体就是雾霾纪元,真正精彩的地方也是雾霾纪元,至于什么大破灭,只能算是序章而已。可惜,我没有把“序章”写好,也没能继续把雾霾纪元写下去。
对于雾霾纪元,大家可以看一下《史上最强雾霾》,虽然不是全貌,但也能算是窥得一斑吧。总之就是全新的世界观构架。
8.这本书的主旨是什么。
作者一本正经的说是环保,你们信吗?
9.小坑大坑其实还有不少,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欢迎大家加群来问,群号是477016308。
另外在最后,我做一下最后的小辩驳。
1.有读者说,作者写不下去了吧,脑洞没了吧,前面节奏太快了吧?
对此,我哈哈一笑,抱歉,我写作五年,全是原创,从来不缺脑洞这东西,雾霾系列,只是我众多故事的一个而已。
说节奏太快写不下去的,后期节奏是有一点快,那是我有意加快的,并非我写不下去了。基因九重门也不过是一个大境界的九个小境界而已。
2.有读者说,作者啊,你别双开了,继续专心写这本吧。
这也许是大部分读者的心声吧,但作者要说一句话,我是全职写作,这本书每天只能卖十几块钱,你们觉得我怎么写下去?不说家庭,就是我自己一个人,一天十几块也不够养活吧?
3.可是作者你成绩稍微不如意就结局的做法真的很欠妥当,毕竟这只是相当于作者你的一个新号你又怎能报以太大的期待呢??持续更新下去,才是更好的做法吧!!毕竟大神都是这么来得!新人王,一书封神的终究只是少数,而且这本书虽然创意不错,比较优秀,但还没有达到非常优秀的地步啊。
(这段话我是直接复制粘贴的)
我首先纠正一下,不是稍微不如意,是很不如意好吧,一天卖十几块钱,用稍微不如意来形容吗?
我是一个扑街!扑了五年的扑街!我从来没想过当新人王!!也从来没想过成神!!我……只想混口饭吃而已啊!我都说了,五百均订继续写!五百均订,过分吗?一天也就赚个几十块而已啊!
这位书友,你这段话,可以送给那些上千均订然后切的作者,真的不适合我,谢谢。
至于上千均订切的比比皆是,我就不列举了,记得有书友说他们不缺钱,写着玩的。
写书?赚钱吗?呵呵,赚钱只是极小一部分而已,很多作者还在温饱线挣扎啊!
而且写书的收入很不稳定,很不稳定,先不说这本书起来下本书怎么办,就是这本书,后面掉跟订,从正版转盗版也是比比皆是。
连上千均订都切了,我咬着牙写了六十万字,把大破灭篇写完,我觉得我的良心过得去!
写到这里,也谢谢看到这里的读者,看我的这些唠叨,一些真心话,没有半点虚言。
说实话,我心中最为不舍,最是无奈,最恨自己,为什么是扑街!
我喜欢写书,我喜欢原创,我喜欢天马行空的想象,何奈……我只是一个扑到死的扑街而已。
以后会在fei卢写书,书名叫《直播之荒野作死秀》,笔名叫十耕,感兴趣的可以关注一下。
谢谢!
自古英雄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马王在一旁,百感交集,它也算是陪伴了陈盛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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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这位人类英雄,世界最强者,也要无声落幕了吗?”马王心中暗想。
沉重。
马王知道,陈盛死亡之际,也是它的生命尽头到来之时。
陈盛之所以选择在大海沟,马王明白,他要留下威名震慑世间,死讯不能让煞兽知道。
虽死,然,他必须活在人类的心里,成为精神支柱,成为带来希望的曙光。
他也必须活在煞兽的心里,成为威慑力,成为噩梦,成为它们无法超越的极限,望不到顶点的山峰!
龙。
一个字,超越了生命的意义!
“咳咳……”
陈盛剧烈咳嗽,但是不见一丝血液。
“连血都咳不出来了吗?”马王沉声问道。
陈盛瞥了他一眼,道:“镇压你,只需要一只手。”
“是吗?”
马王沉默了一下,然后低沉笑了起来。
旋即,笑声越来越大,最后震耳欲聋,连深海都因为声波而震荡。
“龙!这么好的时机,你以为我会放过吗!”马王大笑着说道,“我要摘下你的头颅,然后带到外界,宣告全天下,你是我杀死的,然后踏着你的盛名,让我扬名立万!”
扬名立万……
陈盛干裂的嘴角微微牵扯一下。
多么熟悉的词语,多么熟悉的对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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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十年间,马王和陈盛待在深海中,时刻受到深海的强压、高温等磨砺,变得更加强大了。
如今马王的实力,即便比起号称煞兽最强者的鲸王、孔雀王,恐怕也惶恐不让!
可惜,比起陈盛,还远远不够看。
要杀陈盛,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结局毫无悬念,马王被斩杀,连身体都粉碎了,只剩下一个头颅。
“呵呵……还真不是你的对手啊……时隔十年的胜负,如今终于分晓了啊……”马王的头颅说道,嘴角竟然带着一丝笑容?
“嘿,你从来就不是我的对手。”陈盛也露出了一丝笑容。
“是吗……没想到啊,你会这么强,明明都快要死掉了。哼,不愧是天下第一,老子我服了!做了你十年坐骑,老子不丢人!”
“老子先走了,在黄泉路上等你!”
最后,马王长嘶,头颅发光,鼎盛之际,像一颗流星照亮黑夜般,瞬间照亮了漆黑如墨的深海!
马王……走了。
陈盛摇头,说道:“人族已经崛起,无需我的盛名去威慑了,我本来准备放你离去的。以你的修为,不弱于鲸王、孔雀王,只要出去,绝对可以扬名立万啊!”
恐怕连陈盛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干涸了十年的泪腺,似乎微微湿润了一下。
对于马王这样求死的行为,陈盛又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可能跨越千万年的血海深仇,那恐怕就是友情了吧。
“马王,老友,一路走好……”
陈盛挥手,直接磨灭了这道大海沟,当做马王的坟冢。
他分明是快要死掉的人了,但是感觉却强大到一塌糊涂,枯如白骨的双手合拢,竟然将那道大海沟合拢,仿佛海底从来没有存在过海沟似的!
最后,陈盛离去了。
一个人路过世界,路过辽城,路过方钟灵的帐篷前,独自来到了兴安岭,来到了那个山谷。
这个对于陈盛来说,一切开始的地方。
“黄金参,还有露西骸骨……”
陈盛沉吟一声,似乎想到了什么。
“咦,当年挖得坑还在啊……”
陈盛来到大坑前,这里曾经是他用拳印砸出来的,结果在坑底,找到了一枚像是人啃过的苹果核。
“也许,一切还有转机。”
陈盛盘腿坐在坑中,內视体内,可以发现自己已经“病入膏肓”,血肉、白骨均不见,唯有混沌星云流转。
但并不是全部,在他的体内,还有一片“清明”,那里是一朵莲花,仿佛独自撑开了天地,抵挡住了可怕核能,扎根在心脏上,护住了陈盛的心脏。
这朵血肉莲花,是陈盛从辽城得到的,当时钻入体内,在心脏扎根后,就一直默默无闻,没想到如今长成了一株莲,并且护住了陈盛心脏。
“如果不是这朵莲花,也许我早已经死掉了吧?”陈盛哂笑。
命运造化,弄人啊……
也许,在当初捡到那枚莲子的时候,就仿佛预兆了自己有这么一天,会陨落。
“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
陈盛目光闪烁几下,最后黯淡下来。
一手抓住当年捡到的苹果核,重新埋在土壤里,然后一手如刀,噗嗤一下撕裂胸膛,插入其中,连心脏带着莲花,一同扯了出来。
这一幕几乎惊悚,但是又不是很血腥,因为没有血液溅洒。
而且因为血肉莲花,使得陈盛心脏还在跳动,无比神圣,动静脉血管喷薄出精气。
如今,陈盛血液干枯,但如果说那里还有血,那就是这颗蕴含了他所有力量的心脏了。
“成败……在此一举……”
陈盛想到自己的举动,不由觉得天方夜谭,甚至是荒唐。
这……真的有可能成功吗……
“不管了!”
陈盛眼底一丝犹豫都没有了,手掌抓住自己的心脏,然后移到苹果核的上方,五指抓紧心脏,用力挤压。
就好像是捏海绵一样,将心脏中的所有血液,全部榨取干净,一滴滴纯净的,没有受到核污染的血液,滴落在土壤上,渗透进去,被苹果核汲取。
一滴……一滴……一滴……
随着心脏的血液,还有所有精华、能量,全部没入土壤,被苹果核吸收,陈盛的眼眸也逐渐黯淡,最后变成了死灰色。
他还保持着这个动作,但是手中的心脏,已经捏成了一个干巴巴的“纸团”。
至于扎根在心脏上的莲花,也随之凋零,落在土壤上……
一代撑起人族天的英雄,在不知名的山谷,阖上双眼。
接下来,就是三十年后的故事了。
【大破灭篇·完】
这本书就暂时写到这里了,加上《史上最强雾霾》的30万字,雾霾系列我总共也写了60万字了,几乎60万字的免费章节,我耗费多少精力和心血,然后什么都没有得到,只有疲惫。
下面,简单的回答一些问题,和说一下这本书的后面内容吧。
1.主角到底死了没有?
答案很明显,没有死啊。
那为什么主角用这种挤干自己心血的方式来重生呢,原因很简单,这本书的主角,其实就是在影射我自己,从最初的“单机”,走在孤独的道路上,到最后迟暮,挤干心血,其实都是作者自己的路程。
五年扑街,在起点单机五年,我已经深深疲惫,这本书,算是我挤干了最后一丝心血吧,以后不在起点写书了。
2.苹果核到底是什么,主角又以怎么样的方式重生呢?
这个嘛,我只能说,那个苹果不是地球的,甚至不是这个维度世界的植物。不,连植物都不能准确的去称呼。
3.主角挤干心血,浇灌苹果核,是偶然吗?
当然不是,血肉莲花早就出现了,这是命运的安排吧,一切天注定……
4.结尾的那个黑发小男孩是谁,是主角的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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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这样设定,是因为如果写雾霾纪元的话,这些都是很有趣,很好玩的设定,会引出许多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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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本书最大的坑,而这个坑,注定是大破灭篇无法去填的,我也就不剧透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说明一下,这个雾霾,已经不是简单的雾和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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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话,是也不是。方渊,这个嘛,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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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哈哈一笑,抱歉,我写作五年,全是原创,从来不缺脑洞这东西,雾霾系列,只是我众多故事的一个而已。
说节奏太快写不下去的,后期节奏是有一点快,那是我有意加快的,并非我写不下去了。基因九重门也不过是一个大境界的九个小境界而已。
2.有读者说,作者啊,你别双开了,继续专心写这本吧。
这也许是大部分读者的心声吧,但作者要说一句话,我是全职写作,这本书每天只能卖十几块钱,你们觉得我怎么写下去?不说家庭,就是我自己一个人,一天十几块也不够养活吧?
3.可是作者你成绩稍微不如意就结局的做法真的很欠妥当,毕竟这只是相当于作者你的一个新号你又怎能报以太大的期待呢??持续更新下去,才是更好的做法吧!!毕竟大神都是这么来得!新人王,一书封神的终究只是少数,而且这本书虽然创意不错,比较优秀,但还没有达到非常优秀的地步啊。
(这段话我是直接复制粘贴的)
我首先纠正一下,不是稍微不如意,是很不如意好吧,一天卖十几块钱,用稍微不如意来形容吗?
我是一个扑街!扑了五年的扑街!我从来没想过当新人王!!也从来没想过成神!!我……只想混口饭吃而已啊!我都说了,五百均订继续写!五百均订,过分吗?一天也就赚个几十块而已啊!
这位书友,你这段话,可以送给那些上千均订然后切的作者,真的不适合我,谢谢。
至于上千均订切的比比皆是,我就不列举了,记得有书友说他们不缺钱,写着玩的。
写书?赚钱吗?呵呵,赚钱只是极小一部分而已,很多作者还在温饱线挣扎啊!
而且写书的收入很不稳定,很不稳定,先不说这本书起来下本书怎么办,就是这本书,后面掉跟订,从正版转盗版也是比比皆是。
连上千均订都切了,我咬着牙写了六十万字,把大破灭篇写完,我觉得我的良心过得去!
写到这里,也谢谢看到这里的读者,看我的这些唠叨,一些真心话,没有半点虚言。
说实话,我心中最为不舍,最是无奈,最恨自己,为什么是扑街!
我喜欢写书,我喜欢原创,我喜欢天马行空的想象,何奈……我只是一个扑到死的扑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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