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我可以吞噬雾霾 > 第一百六十五章 雾霾纪元,新的开始!

第一百六十五章 雾霾纪元,新的开始!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第九特区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创业吧学霸大人未来天王天机之神局硬核危机武侠世界大穿越诡域迷踪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自古英雄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马王在一旁,百感交集,它也算是陪伴了陈盛10年。

    十年来,陈盛的挣扎、不屈、强大,全部落在它的眼底,化为真正的敬佩。

    “最终,这位人类英雄,世界最强者,也要无声落幕了吗?”马王心中暗想。

    沉重。

    马王知道,陈盛死亡之际,也是它的生命尽头到来之时。

    陈盛之所以选择在大海沟,马王明白,他要留下威名震慑世间,死讯不能让煞兽知道。

    虽死,然,他必须活在人类的心里,成为精神支柱,成为带来希望的曙光。

    他也必须活在煞兽的心里,成为威慑力,成为噩梦,成为它们无法超越的极限,望不到顶点的山峰!

    龙。

    一个字,超越了生命的意义!

    “咳咳……”

    陈盛剧烈咳嗽,但是不见一丝血液。

    “连血都咳不出来了吗?”马王沉声问道。

    陈盛瞥了他一眼,道:“镇压你,只需要一只手。”

    “是吗?”

    马王沉默了一下,然后低沉笑了起来。

    旋即,笑声越来越大,最后震耳欲聋,连深海都因为声波而震荡。

    “龙!这么好的时机,你以为我会放过吗!”马王大笑着说道,“我要摘下你的头颅,然后带到外界,宣告全天下,你是我杀死的,然后踏着你的盛名,让我扬名立万!”

    扬名立万……

    陈盛干裂的嘴角微微牵扯一下。

    多么熟悉的词语,多么熟悉的对话啊……

    轰!

    马王出手了。

    确切说是出蹄了,无比狂暴,简直是暴力与美的代名词。

    无疑,十年间,马王和陈盛待在深海中,时刻受到深海的强压、高温等磨砺,变得更加强大了。

    如今马王的实力,即便比起号称煞兽最强者的鲸王、孔雀王,恐怕也惶恐不让!

    可惜,比起陈盛,还远远不够看。

    要杀陈盛,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结局毫无悬念,马王被斩杀,连身体都粉碎了,只剩下一个头颅。

    “呵呵……还真不是你的对手啊……时隔十年的胜负,如今终于分晓了啊……”马王的头颅说道,嘴角竟然带着一丝笑容?

    “嘿,你从来就不是我的对手。”陈盛也露出了一丝笑容。

    “是吗……没想到啊,你会这么强,明明都快要死掉了。哼,不愧是天下第一,老子我服了!做了你十年坐骑,老子不丢人!”

    “老子先走了,在黄泉路上等你!”

    最后,马王长嘶,头颅发光,鼎盛之际,像一颗流星照亮黑夜般,瞬间照亮了漆黑如墨的深海!

    马王……走了。

    陈盛摇头,说道:“人族已经崛起,无需我的盛名去威慑了,我本来准备放你离去的。以你的修为,不弱于鲸王、孔雀王,只要出去,绝对可以扬名立万啊!”

    恐怕连陈盛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干涸了十年的泪腺,似乎微微湿润了一下。

    对于马王这样求死的行为,陈盛又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可能跨越千万年的血海深仇,那恐怕就是友情了吧。

    “马王,老友,一路走好……”

    陈盛挥手,直接磨灭了这道大海沟,当做马王的坟冢。

    他分明是快要死掉的人了,但是感觉却强大到一塌糊涂,枯如白骨的双手合拢,竟然将那道大海沟合拢,仿佛海底从来没有存在过海沟似的!

    最后,陈盛离去了。

    一个人路过世界,路过辽城,路过方钟灵的帐篷前,独自来到了兴安岭,来到了那个山谷。

    这个对于陈盛来说,一切开始的地方。

    “黄金参,还有露西骸骨……”

    陈盛沉吟一声,似乎想到了什么。

    “咦,当年挖得坑还在啊……”

    陈盛来到大坑前,这里曾经是他用拳印砸出来的,结果在坑底,找到了一枚像是人啃过的苹果核。

    “也许,一切还有转机。”

    陈盛盘腿坐在坑中,內视体内,可以发现自己已经“病入膏肓”,血肉、白骨均不见,唯有混沌星云流转。

    但并不是全部,在他的体内,还有一片“清明”,那里是一朵莲花,仿佛独自撑开了天地,抵挡住了可怕核能,扎根在心脏上,护住了陈盛的心脏。

    这朵血肉莲花,是陈盛从辽城得到的,当时钻入体内,在心脏扎根后,就一直默默无闻,没想到如今长成了一株莲,并且护住了陈盛心脏。

    “如果不是这朵莲花,也许我早已经死掉了吧?”陈盛哂笑。

    命运造化,弄人啊……

    也许,在当初捡到那枚莲子的时候,就仿佛预兆了自己有这么一天,会陨落。

    “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

    陈盛目光闪烁几下,最后黯淡下来。

    一手抓住当年捡到的苹果核,重新埋在土壤里,然后一手如刀,噗嗤一下撕裂胸膛,插入其中,连心脏带着莲花,一同扯了出来。

    这一幕几乎惊悚,但是又不是很血腥,因为没有血液溅洒。

    而且因为血肉莲花,使得陈盛心脏还在跳动,无比神圣,动静脉血管喷薄出精气。

    如今,陈盛血液干枯,但如果说那里还有血,那就是这颗蕴含了他所有力量的心脏了。

    “成败……在此一举……”

    陈盛想到自己的举动,不由觉得天方夜谭,甚至是荒唐。

    这……真的有可能成功吗……

    “不管了!”

    陈盛眼底一丝犹豫都没有了,手掌抓住自己的心脏,然后移到苹果核的上方,五指抓紧心脏,用力挤压。

    就好像是捏海绵一样,将心脏中的所有血液,全部榨取干净,一滴滴纯净的,没有受到核污染的血液,滴落在土壤上,渗透进去,被苹果核汲取。

    一滴……一滴……一滴……

    随着心脏的血液,还有所有精华、能量,全部没入土壤,被苹果核吸收,陈盛的眼眸也逐渐黯淡,最后变成了死灰色。

    他还保持着这个动作,但是手中的心脏,已经捏成了一个干巴巴的“纸团”。

    至于扎根在心脏上的莲花,也随之凋零,落在土壤上……

    一代撑起人族天的英雄,在不知名的山谷,阖上双眼。

    接下来,就是三十年后的故事了。

    【大破灭篇·完】

    这本书就暂时写到这里了,加上《史上最强雾霾》的30万字,雾霾系列我总共也写了60万字了,几乎60万字的免费章节,我耗费多少精力和心血,然后什么都没有得到,只有疲惫。

    下面,简单的回答一些问题,和说一下这本书的后面内容吧。

    1.主角到底死了没有?

    答案很明显,没有死啊。

    那为什么主角用这种挤干自己心血的方式来重生呢,原因很简单,这本书的主角,其实就是在影射我自己,从最初的“单机”,走在孤独的道路上,到最后迟暮,挤干心血,其实都是作者自己的路程。

    五年扑街,在起点单机五年,我已经深深疲惫,这本书,算是我挤干了最后一丝心血吧,以后不在起点写书了。

    2.苹果核到底是什么,主角又以怎么样的方式重生呢?

    这个嘛,我只能说,那个苹果不是地球的,甚至不是这个维度世界的植物。不,连植物都不能准确的去称呼。

    3.主角挤干心血,浇灌苹果核,是偶然吗?

    当然不是,血肉莲花早就出现了,这是命运的安排吧,一切天注定……

    4.结尾的那个黑发小男孩是谁,是主角的儿子吗?

    这个嘛,你们觉得呢?

    我稍微剧透一下,主角不只一个孩子,他也不止一个老婆,至于为什么,你们弄得。不过真正的正牌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方博士。

    我之所以这样设定,是因为如果写雾霾纪元的话,这些都是很有趣,很好玩的设定,会引出许多精彩的故事。

    5.雾霾到底是什么,有何来历,有何目的?

    这算是本书最大的坑,而这个坑,注定是大破灭篇无法去填的,我也就不剧透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说明一下,这个雾霾,已经不是简单的雾和霾了。

    6.《史上最强雾霾》中的龙,是陈盛吗?方渊是陈盛的孩子吗?

    龙的话,是也不是。方渊,这个嘛,哈哈哈……

    7.雾霾纪元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是关键,因为这本书其实应该讲得主体就是雾霾纪元,真正精彩的地方也是雾霾纪元,至于什么大破灭,只能算是序章而已。可惜,我没有把“序章”写好,也没能继续把雾霾纪元写下去。

    对于雾霾纪元,大家可以看一下《史上最强雾霾》,虽然不是全貌,但也能算是窥得一斑吧。总之就是全新的世界观构架。

    8.这本书的主旨是什么。

    作者一本正经的说是环保,你们信吗?

    9.小坑大坑其实还有不少,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欢迎大家加群来问,群号是477016308。

    另外在最后,我做一下最后的小辩驳。

    1.有读者说,作者写不下去了吧,脑洞没了吧,前面节奏太快了吧?

    对此,我哈哈一笑,抱歉,我写作五年,全是原创,从来不缺脑洞这东西,雾霾系列,只是我众多故事的一个而已。

    说节奏太快写不下去的,后期节奏是有一点快,那是我有意加快的,并非我写不下去了。基因九重门也不过是一个大境界的九个小境界而已。

    2.有读者说,作者啊,你别双开了,继续专心写这本吧。

    这也许是大部分读者的心声吧,但作者要说一句话,我是全职写作,这本书每天只能卖十几块钱,你们觉得我怎么写下去?不说家庭,就是我自己一个人,一天十几块也不够养活吧?

    3.可是作者你成绩稍微不如意就结局的做法真的很欠妥当,毕竟这只是相当于作者你的一个新号你又怎能报以太大的期待呢??持续更新下去,才是更好的做法吧!!毕竟大神都是这么来得!新人王,一书封神的终究只是少数,而且这本书虽然创意不错,比较优秀,但还没有达到非常优秀的地步啊。

    (这段话我是直接复制粘贴的)

    我首先纠正一下,不是稍微不如意,是很不如意好吧,一天卖十几块钱,用稍微不如意来形容吗?

    我是一个扑街!扑了五年的扑街!我从来没想过当新人王!!也从来没想过成神!!我……只想混口饭吃而已啊!我都说了,五百均订继续写!五百均订,过分吗?一天也就赚个几十块而已啊!

    这位书友,你这段话,可以送给那些上千均订然后切的作者,真的不适合我,谢谢。

    至于上千均订切的比比皆是,我就不列举了,记得有书友说他们不缺钱,写着玩的。

    写书?赚钱吗?呵呵,赚钱只是极小一部分而已,很多作者还在温饱线挣扎啊!

    而且写书的收入很不稳定,很不稳定,先不说这本书起来下本书怎么办,就是这本书,后面掉跟订,从正版转盗版也是比比皆是。

    连上千均订都切了,我咬着牙写了六十万字,把大破灭篇写完,我觉得我的良心过得去!

    写到这里,也谢谢看到这里的读者,看我的这些唠叨,一些真心话,没有半点虚言。

    说实话,我心中最为不舍,最是无奈,最恨自己,为什么是扑街!

    我喜欢写书,我喜欢原创,我喜欢天马行空的想象,何奈……我只是一个扑到死的扑街而已。

    以后会在fei卢写书,书名叫《直播之荒野作死秀》,笔名叫十耕,感兴趣的可以关注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