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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习惯成了“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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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那次,平傃擅自将刑警大队订阅的摄影杂志上一页摄影作品不假思索的撕下来,夹到了自己的办公桌玻璃版下的举动,就先后得到了至少三名刑警的白眼或质问,她都是这样回答的:怎样?我喜爱,就具为私有啦,怎地?

    然后,平傃发现,你若不讲理了,一切也便唯有安好啦,只要不过分。

    天天,平傃在刑警大队内寻找素材,采访写作撰写的文章,又总是刊发在各大报刊的头版,或整版报纸上的嚣张和勤奋;以及自我谦虚、谨慎、勤快之天天早早第一个来办公室打扫清洁卫生和提开水等等热情的小菜鸟表现,都成了一种别人乐于攻击和反绉的缘由。

    以至于谁都可以指使她干杂七杂八的活了,而且人人乐此不疲。

    直到半年之后,有一天清晨,平傃擦完了所有人的办公桌灰尘,清扫完了室内地板,正在用大拖把沉重地在走廊上拖着地的时候,已经到达办公室的一个前辈突然用一种呵斥命令的腔调,高叫:“平傃,去,拿报纸去!”

    仿佛他们这屋内的所有已在品茶的五、六个人都是老爷、太太,只有她平傃一个人才是丫头奴隶似的。

    平傃大恼:凭什么我就得天天伺候你们?

    自从平傃进入这个办公室之后,除了她每天在任劳任怨、在勤勤奋奋、在加班加点,别的人好像都是一副蔑视、漠然和理该如此的神态。

    愤怒中,平傃一下子就爆发了,她先是满脸涨的通红,继而眼泪冒涌出来,接着手里的拖把远离了手中,“咣当”一声重重地砸落到远处地上的同时,从她的嘴巴里,嚷叫出来这样的话语:“你们……你们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去拿报纸?——为什么?凭什么就必须我去拿?难道看不见——我,我不是正在拖地……正在干着活呢嘛!”

    正在喝清茶的几个同事尴尬地愣怔了……

    结果,还是平傃失意了。

    刑警大队专门召集开会,大批特批了平傃一整天,几乎每一个同事都口诛笔伐了她一番:什么思想道德品质有问题啦,不然怎么会当众去亲手损坏公家财物啦:什么为了标新立异显示才能而目无组织纪律啦,不然怎么会发现线索自己安排自己的工作啦;什么小姐脾气带到了公安机关刑警大队就是不对啦,显失品格水准啦;什么虚伪、骄傲都是成长的天敌啦等等,等等。

    平傃这才知道,感情自己原来是如此一个大逆不道的姑娘,如此不讨人们喜欢的叛逆者。

    平傃苦恼至极,便想起父亲曾经告诫她的话:“参加工作了以后,一定要做到谦虚谨慎,要戒骄戒躁,要做到脑勤、眼勤、嘴勤、手勤、脚勤。”

    平傃是刻意的在表现自我的这些优秀品质了吗?

    不是,她即使是在读书时候,也是这样做的。

    可是为什么在这个机关里竟然就是得不到认可、同情和支持呢?更谈不上平等相待、共同前行了。

    ……平傃悲哀地认为:我不是个能适应公安机关里工作的生存者。

    所谓机关、机关,就不是“甘露醴泉,太平机关”,而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玄妙谋策的暗道玄关之隐秘地也。

    平傃决心再次反叛自我,重新选择人生。

    平傃就在一次次不懈的采访过程之中,发现了刑警部门的侦破工作,真的更具智慧性、挑战性和刺激性,甚至还可以充分展示和体现自我之睿智和微妙之感觉,绝对是个可以很有志趣的地方。

    于是,平傃便开始了不计较平纬大队长以及刑警们的挑衅与挑刺啦,乐意在这最贫穷、艰辛和繁忙的刑警支队继续工作啦。

    想不到这样一干,就是快二十年,竟然就这样恍然,又惶然地过去了繁花似锦的美好时光。

    也许,她并非一个优秀刑警,但是,平傃自认为绝对是个尽职尽责的刑警。

    她特别信奉女人的第六感觉在侦破工作之中的重要作用。

    一起案件能否侦破,条件有许多许多,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一个侦察员的敬业精神和睿智感觉。

    当那种感觉来临的时候,就是平傃破案之时候。

    曾经平傃就是靠这种感觉,抓获了那起特大抢劫银行案件的首犯张志的。

    这是个家族式的犯罪团伙,先后在通海市持枪爆炸抢劫银行四起,枪杀三人,抢走现金合计近五百万元。

    一年呵,通海市的警察排查奋战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终于有了侦破的线索,抓到了一个从犯,继而主要分子张志露出了冰山一角。

    但他已闻风而逃了,全省武警官兵和警察们,甚至百姓民兵预备役们,纷纷走上街头小巷、深山老林,追捕首犯张志和其他两个从犯。

    当时,平傃的任务是在通海市长途汽车站守候寻觅,查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

    要知道,一天蹲点守候下来,队员们各个疲惫不堪,眼酸、背痛的,牢骚满腹的,可平傃却坚决不允许大家松懈精神。

    她鼓励大家说:“张志必定会从我们身边走过的,谁第一个发现,谁就是功臣!”

    队友们嘲笑她:“平支队,张志向您报告了吗?”

    平傃也笑道:“我的心、我的第六感告诉我,张志肯定会在我们面前暴露的。大伙好好干吧,认真点,细心点,耐心些,胜利一定是我们的。”

    事实证明,一切都如同平傃预感的一样。

    伪装了的张志,果然,想借助长途汽车逃离这个众志成城的城市,而且已经偷偷地坐上了开往广州的汽车里了……

    每一趟出站的汽车,平傃他们都要上去看看的。

    这种亲自进行汽车出站前的最后的把关,完全出自她的感觉、认真和责任。

    她的鹰式的锐利锋眼,以及对张志体貌特征的把握,还有那个神奇的第六感觉,决定了平傃的胜利。

    当她走上那一辆即将要发车出站的长途汽车的时候,司机极为反感的愤怒吼叫:“快点快点!不要耽误了我们正点发车!”

    平傃不急不慌,仔仔细细的浏览扫射着汽车里出行的人们,因为大家都是便衣,司乘人员又不允许乱议论,因此没有人注意到平傃的逡巡目光。

    没有人观察到,当平傃的双眸,定凝在近处了时候,其实,眼角的余光,已经发现了一个可疑的目光闪烁的男人,她静静观察了几下,心里不禁狂喜……

    但是,平傃沉静着,开始绝对不动声色的继续往汽车尽头缓缓的挪动着脚步,脸上也开始现出焦急的神情,嘴里还或小声或大声的一句一句的喊叫:

    “豆……?……豆……豆!”

    就仿佛她是个寻觅者……

    一个被丢弃了自己的孩子或者宠物狗一样的焦躁的疲惫的母亲似的,悄悄地接近了那个可疑男人。

    彼此咫尺之间的时候,平傃突然拿出平日审讯人犯的威慑大嗓,高声厉喊:“张志!”

    只见那个可疑男人,几乎不假思索的应声答道:“到!”

    也就是在他答到的刹那间,平傃的手铐已经“咔嚓”一声,死死的扣住了这个张志的两肢手腕上,因为他恰恰正好将自己的双手紧紧的抓住前面位置背面的扶手上……

    后来查清,这个张志身上,还携带的有一支子弹上膛的“七七”式手枪和一把锋利的匕首。

    之后,年青刑警们纠缠着叫平傃谈经验的时候,平傃平淡说道:

    “张志,是个退伍军人出身的罪犯,在毫不防备的情形下,突然听见有人高叫自己的名字,便习惯性条件反射般地,应答了一句,必然也就暴露了自己身份啦。

    不过,我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那么强烈表现出来……竟然还高喊:到!

    ……的确是叫人感觉不可思议的。

    看来,他在部队的时候,一定还是一个守纪律的好战士。”

    当然,这样的侦破事实,对于平傃来说,简直是数不胜数的。

    事过境迁,平傃也就早已淡忘了。

    不过人的感情还是剧烈的,在平傃记忆里,恐怕只有第一次历经枪战便荣立了三等功的那次成功侦破遭遇战,是最让她惊喜和亢奋的。

    再后来得奖立功,几乎也就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即使得的是一等功勋章,也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隔了快二十年了,却叫一个方晟剥夺了她应有的平静、喜悦和未来希望的生活,平傃难免怨愤这种情感的磨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