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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双雄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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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风凛冽,万物萧瑟。

    时值寒冬,冰雪仍未融化,群山盖着白冠,静静地亘古不变地守候着,像是蓄势待发的武士,只等着一个号令便做致命一击,生死置之度外,即便立赴血山与火海也是在所不辞。

    关中之地,四面是难于逾越的关塞,易守难攻。东有函谷关,相传老子曾经骑牛羽化登仙之地,当年关东诸侯百万大军频频叩关而寸步不能入;南有武关,本朝高祖皇帝由此首入关中灭亡暴秦,接汉中、东控楚地;西有散关,往陇西及新开辟的河西四郡而去,接西域而染指西海;北有萧关,乃防御匈奴侵袭的最后一道防线。渭水和泾水及其附属的支流,像是血管一样给关中带来营养,养育了八百年的周和秦。这就是武王东征伐商纣,分封天下诸侯,秦兴于此而逐鹿中原,直至六国灰飞烟灭,天下革命的肇始之所——周塬秦川,只要播种总能带来收获与希望。山与河相依,阴阳交泰,像慈母一般,怀抱这无数的子子孙孙,风风雨雨,荡气回肠,千年不变,万年不易。

    自大汉定鼎,高祖刘邦自沛以一介布衣,敦厚长者,聚义兵,举义旗,不惧艰险,首入长安,秦王子婴自缚请降,又与西楚霸王项羽逐鹿中原足有八年,终定都长安,萧何筑未央之宫,森森郁郁,天子遂以关中君临天下,而如今这郑国渠滋养的肥沃土地,又养育着无数华夏才俊。关中之地,天下膏腴无二,险峻无二,尊崇无二,当世之间物产丰富、人烟凑集、繁华富饶莫过于此。

    秦岭,高耸入云,绵延千里,像是平地矗立的厚厚巨墙,隔绝了肥沃的八百里秦川往巴蜀汉中的去途,山高路险,远远望去古栈道逶迤在群山间盘旋往复。只见不时就有牛奶般的薄雾从山间氤氲升起,巨石嶙峋,巍峨崎岖,行人若不幸至此,再壮观的山河,断然没有心情欣赏,只会不由得问自己何其渺小,路途何其坎坷?若是在深山之中,不算黑夜降临,就是朗朗白昼,虎豹豺狼的嚎叫,时远时近,危机四伏,真可谓步步惊心,不免又要拷问生死之命、天人之际?

    在秦岭山中发育的一条条小溪汇成一条小河,其中有一条小河从蒙头村的北面流过,北临河,南靠山,一个台地上的就是这个蒙头村。此处距长安一百余里,快马也就半日。既不偏僻,亦不喧闹。村中数十户人家,俱都以务农为生。当今皇帝威名赫赫,四夷宾服,海内归一,文治武功已臻极致。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自给自足,居此之民,恬然已桃花源中。

    想当年李广落寞的时候,褫夺军职,回归乡里,一位好友赠送了蒙头村此处李家别院。李广欣然在此修缮一番,又大兴土木添置了数十间木屋,外又设有马厩、厨房、桑房、仓库。他当时自己亲自动手,指挥众人挖了一个鱼塘,甚至还整理出一个练功操练骑射的小操场。再后来李家慢慢又在附近购置了几百亩土地,租赁与人,收取佃税,作为别院的产业,供给食物和器用。回首昔年,飞将军常年居住于此,和家中亲朋故旧一起,或射猎,或燕饮,或起舞作破阵之乐,或行秉烛静坐之夜读,或酣畅一醉,数日不醒,或数骑驰骋与原上原下、山中溪间、森林草原,做逐鹿之雅好,心随性所至,畅快悠游,寄生存命,颐养性情,不可不谓人生快哉乐事。

    至此,李家已经把这个地方当做京城之外的别院,打猎、骑射、消暑,朝堂之外的别处洞天。李家长子长孙李陵,还有家中叔伯子侄、门客等等,俱有在此消夏避暑,冬季练功骑射之习。家门荣耀,以军功为尊。尚武之风,以骑射为大。

    如今这日村中有一个少年,手里拨弄着刀环上的红缨,望着山,站在山岗上一动不动。河水结冰,背阴面屋顶还有积雪留存,少年的头发束成一团,包着头顶的紫巾凝霜成了白色。呵出的空气把眉毛上都凝成了冰珠,脸已经被冻得红扑扑地,像是十月里的红苹果。

    共友正四下走动张望,躺在床上的时间不短了,该出来透透气了。小算一下在蒙头村住了十来天,共友的伤养的差不多了。当日辛亏李陵亲自过问,这些天日夜由小梅照顾。共友胸部的伤好的比较快,但腿部的伤被人踹了几脚,致使刚来的几天连续高烧,辛亏村里请来了良医,另外府里有自制的特效药加以外擦更换。小梅她们忙前忙后,取药煎服,这方才得以转危为安。渐渐共友勉强吃了点小米稀粥,情况才得以好转。年轻人恢复的快,在别人看来共友是有幸捡回了一条命,但他对自己受伤蛮不在乎。对这个十六岁的男子而言,这次的经历只不过是增加一两道伤疤,外加酣甜睡了一个长觉而已。

    既然这几天在一起相处,共友了解了小梅的情况。小梅说她和她父亲一家本来在长安城中之永泰闾里(闾里,是汉时长安的街坊称呼),父亲以为长公主府誊录抄写为生,不料在府里得罪了管事之人,回到家里被邻里大户欺压,于是被迫盘下南郊一个小旅店为谋生手段,惨淡经营,相依为命,不料竟从天上降下这么大一个祸事。这不是晴天霹雳,让人无法可活吗?小梅草草埋了她父亲,孤零零一个女子,无亲可投,遂向李陵恳求在府里谋一事为生。李陵细问之下见其隶书整齐清丽,于是允她为自己整理文书,誊录书卷。小梅丧家亡父的心恸,早已藏在心底,只有头上的一朵白花表明了女子的心迹。相必再心肠硬如铁的人,如睹此情此景,当莫不哀其情而爱其人,不由生出几分恻隐之心。

    共友想着小梅之事,从山岗上往回走,见很多人在前方槐树下聚集,叫好声此起彼伏。过去一看,大家在围观两个人在石盘前较臂力。相持已有多时了,坐在靠近数遍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虬髯大汉,正是王不识,他胳膊粗的像个水桶,嘴里咬着牙,额头冒青筋。坐在对面的是个小伙子,约莫二十出头,脸型尖,蓄了个“八”字胡,喉结很大。看起来不算英俊,但两眼炯炯有神。面酱紫色,手臂长,胳膊看比例有点偏粗。两人有点难解难分,那边老王是用尽全力,这头小伙也是全力以赴啊。两边拉锯,胜败似乎就在咫尺之间。老乡们纵是见多识广,也不得不咄咄称奇。

    王不识突然忍不住噗嗤一笑,手劲一松,这场较量就有了结果,他双手一摊对着小伙子说:“小禹,我输了!”

    赢得这方叫小禹的却站立起来,像是气疯了,冲着王不识就大喊:“老王,你又糊弄我!不行,再来!”

    王不识扮了一个鬼脸,往后一靠那槐树,槐树约一米粗,这一靠那树都一抖,掉下来很多荚果。力量之大,不合情理。这倒霉的槐树掉下来的荚果之中,正好有一颗打在小禹的眼睛上,一晃神,乘着这机会,王不识像泥鳅一样拉着共友就走,原来他早在人群的看客中找到了共友。他低声说:“地瓜,我们走!”

    共友被他这么一抓,有点不适应了,一点都不情远:“喂,老王,你说谁是地瓜?”那边小禹在后面喊:“王不识,你赶紧给少爷我回来!不算,我要重试!”

    “哦,不是地瓜,是馒头。”

    王不识这高大的形象,动作偏偏那么滑稽,老乡们都笑了。共友也觉得这家伙怎么一点都长不大呢?

    “你……带我去哪?”

    “我们看看老田去。”王不识故弄玄虚地眨眨眼。

    “你是说一直很华丽地背着一长一短都很华丽的长剑的那个老田?”

    “对的,对的,不过我跟你打个赌,他这会身边三尺之内没有一把剑。”

    “不可能吧,一个剑客怎么会随生不带剑,连我这个不入流的三流剑客也随身带着,指望着随时练一把的。”共友看看天,天色不是吃饭的点啊,有点不相信。“那赌吧,赌什么?”

    “赌还不知道赌什么,我对你有几分佩服了,你合我老王的性格。可以,我们赌一坛老酒,要立即一口干!”

    “喝酒?可以,我还怕你不成。”

    两人疾步走入一家小院,门前一只小狗,长的很凶的样子,见了老王,立即摇着尾巴走开了。共友没来过这,只见院子里种植了很多翠竹,仔细一看,还和别的地方不一样,每支竹竿上都刻着一个什么符号。共友不认识字,这个只能是个谜了。

    “这让我大开眼界了,这上面都刻着什么东西,难道是自己长出来的竹子斑?”

    王不识又是“噗嗤”一声笑,摸了摸嘴边的那束须髯,神秘地朝着共友小声说:“待下你千万不要在里面提竹子的事,千万要记住!”

    共友还没反应过来,那边就径直走到堂前,立即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