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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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里面游的过程中,我几次因为毒瘾而感觉到脚在抽筋,甚至游到后半夜筋疲力尽,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要淹死在河里。
河水呛到我的鼻子里,喝了几口河水的我忽然又清醒几分,拼着最后的一丝力气,我又继续游着……就这样一个晚上,是我这辈子几乎最难熬的晚上,我不断的游着,似醒非醒。
有时候我想,也许我就这样死在河水里面,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回想我的这一生,就像是做梦一样。一个连高中都没有读完的乡下穷小子,怀着一个人生的梦想在城市里面打拼,因为遇到红姐,因为幸运,而让我一步步向梦想靠近。
可谁能够想到当我终于能够站到万人瞩目的舞台上,却最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沦为让人唾弃的阶下囚。
是谁酿造了这场悲剧?是谁该为我最后的结局买单?是红姐吗?
不错,她是我的恩人,但同时也是毁灭掉我的人。我直到现在才明白,原来我不过是她苦心栽培的傀儡而已,所以才会在我渐渐成熟,越来越不听她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我使出那样卑鄙的伎俩。
我确实觉得她该死,却不应该死在我的手上,为了她那样一个女人,白白搭上我的人生。
或许,在安红的眼中,我也只不过是一个背叛她的卑鄙小人,谈不上谁对谁错。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几乎把我的整个人生都给梦完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冰冷,睁开眼睛一看,自己躺在一个如同臭水沟般的河滩上。
我从河滩上爬起来,用尽我最后的一点儿力气。
身上的那件名牌衬衣脱了下来,因为上面满是臭泥。那件衬衣是艾丽思给我买的,花了一千多块,我想我这辈子都不用再穿这么贵的衣服了。
记得好多年前我刚到城里面,买的最贵的衣服是一件36块钱的夹克衫,从一名不文的乡下小子,到曾经身家数亿,我也吃过大餐,穿过高档名牌,享受过富足的人生,想想倒也不亏。
把衣服脱掉之后,我就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喝点儿水,再想接下来的路。
我看到不远处的前方好像有一个村子,现在天刚刚蒙蒙亮,或许我可以趁着村子里头的人没有醒来之前,找到吃的,然后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然后,我的好运气似乎用完了。
这是一处荒废了的村子,村里的人可能因为工业污染而离开这里,或许是到其他的地方生活。反正这里除了好几条野狗,和一个疯疯傻傻的乞丐,什么也没有。
村子里面没有吃的,更没有水,当我走近那个又疯又傻的老乞丐时,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父亲,我曾经很想成为他的骄傲,当然我也曾经做到过,但是现在却不太可能了。
老乞丐那里有几片已经发霉的面包,还有几瓶过期的牛奶,可能是他行乞来的。他傻兮兮的看着我,本来我可以就这样拿走这些吃的,可是看着他漠然垂老的眼神,我下不了手。
离开了老乞丐,我走到村子以外,村子外面有一条马路,来来往往的也有车经过。
我想了一个办法,在马路上放了许多尖锐的钉子、树枝,或是其他可以扎爆胎的东西,分散开来,然后埋伏在马路两旁的灌木丛里,等有人的汽车被扎爆胎,那么势必下来换胎,那么我就有机会劫持那人和车。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讽刺的是,我的计划居然成功了。东西放了许久,来来回回的也经过了好几辆汽车,终于有一辆被扎爆了胎,停了下来。
我心头一喜,但同时又紧张起来,因为我从来没有干过劫持的事情。
“妈的,这乡下马路,连胎都会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打开车门,下了车。
拿出车子上的工具和车后面的备用轮胎,就开始换轮胎。
我在寻思着怎样才能把这个男人劫持,才能让他更加的听话。
忽然,我听到汽车广播里面的消息:著名演员杜旺龙因为涉嫌杀人,目前正在被通缉中。据可靠消息称,杜旺龙与前经纪人安红存在经济上的矛盾和仇恨,安红已经确认死亡……
广播继续播着,我的脑袋却嗡嗡嗡的直响,之前还抱有一丝侥幸的想法,现在什么想法也没有了。
就算我劫持了这个中年男人又怎么样,我现在还是通缉犯,逃到哪里都是一个死。
想到这些,我绝对的往回走。
现在我已经无路可去,那些曾经嫉妒和讨厌我的人,现在恐怕在放声高歌吧。还有那个一直瞧不起我的老丈人,或许现在正在对女儿说,“瞧我说得没错吧?”
而艾丽思,恐怕伤心难过,她绝对不想看到自己嫁的男人成为通缉犯的。
事到如今,唯一还让我有牵挂的人就是我的姐姐,她算是和我有血缘关系的唯一亲人。如果我死了,她应该会很伤心,每年的清明年至少会为我烧香。
至于艾丽思嘛,在我死后,她或许会难过一阵子,但仅仅只是一阵子而已。以她的条件,完全可以找过一个比我更优秀的男人,很快就会忘记我。
而我,最终只是娱乐圈一个可笑可悲的笑话而已。
回顾我的人生,是成功的人生,也是失败的人生。如果在我最愤怒的时刻,我忍住了,用其他的方式来对付红姐,或许我的结局会被改写。
而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没用了。
我回到那个破旧的小村子里,找到一些可以用来写字的石灰,还有一根足够结实的麻绳。
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怎么死,我以为会像大多数人一样,躺在病床上病死,没想到却要用极端的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从前的我,瞧不起自杀的人,没想到现在居然也成为他们的同类。我本来想直接跳到臭水沟里淹死,但我实在忍受不了里面的臭味,想想还是麻绳比较有效。
村子里面的野狗比较多,我不想在尸体没有被发现之前就被野狗给啃光。
所以,在黄昏的时候,我寻了一颗紧挨着马路边的大树,把绳子在树上绕了一个大圈,绑得足够结实。
然后,我用石灰在马路上写了足够大的“对不起”三个字。
我仰望一眼天空,带着不舍和怨恨,就这样套在了绳子上面。
在河里面游的过程中,我几次因为毒瘾而感觉到脚在抽筋,甚至游到后半夜筋疲力尽,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要淹死在河里。
河水呛到我的鼻子里,喝了几口河水的我忽然又清醒几分,拼着最后的一丝力气,我又继续游着……就这样一个晚上,是我这辈子几乎最难熬的晚上,我不断的游着,似醒非醒。
有时候我想,也许我就这样死在河水里面,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回想我的这一生,就像是做梦一样。一个连高中都没有读完的乡下穷小子,怀着一个人生的梦想在城市里面打拼,因为遇到红姐,因为幸运,而让我一步步向梦想靠近。
可谁能够想到当我终于能够站到万人瞩目的舞台上,却最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沦为让人唾弃的阶下囚。
是谁酿造了这场悲剧?是谁该为我最后的结局买单?是红姐吗?
不错,她是我的恩人,但同时也是毁灭掉我的人。我直到现在才明白,原来我不过是她苦心栽培的傀儡而已,所以才会在我渐渐成熟,越来越不听她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我使出那样卑鄙的伎俩。
我确实觉得她该死,却不应该死在我的手上,为了她那样一个女人,白白搭上我的人生。
或许,在安红的眼中,我也只不过是一个背叛她的卑鄙小人,谈不上谁对谁错。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几乎把我的整个人生都给梦完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冰冷,睁开眼睛一看,自己躺在一个如同臭水沟般的河滩上。
我从河滩上爬起来,用尽我最后的一点儿力气。
身上的那件名牌衬衣脱了下来,因为上面满是臭泥。那件衬衣是艾丽思给我买的,花了一千多块,我想我这辈子都不用再穿这么贵的衣服了。
记得好多年前我刚到城里面,买的最贵的衣服是一件36块钱的夹克衫,从一名不文的乡下小子,到曾经身家数亿,我也吃过大餐,穿过高档名牌,享受过富足的人生,想想倒也不亏。
把衣服脱掉之后,我就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喝点儿水,再想接下来的路。
我看到不远处的前方好像有一个村子,现在天刚刚蒙蒙亮,或许我可以趁着村子里头的人没有醒来之前,找到吃的,然后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然后,我的好运气似乎用完了。
这是一处荒废了的村子,村里的人可能因为工业污染而离开这里,或许是到其他的地方生活。反正这里除了好几条野狗,和一个疯疯傻傻的乞丐,什么也没有。
村子里面没有吃的,更没有水,当我走近那个又疯又傻的老乞丐时,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父亲,我曾经很想成为他的骄傲,当然我也曾经做到过,但是现在却不太可能了。
老乞丐那里有几片已经发霉的面包,还有几瓶过期的牛奶,可能是他行乞来的。他傻兮兮的看着我,本来我可以就这样拿走这些吃的,可是看着他漠然垂老的眼神,我下不了手。
离开了老乞丐,我走到村子以外,村子外面有一条马路,来来往往的也有车经过。
我想了一个办法,在马路上放了许多尖锐的钉子、树枝,或是其他可以扎爆胎的东西,分散开来,然后埋伏在马路两旁的灌木丛里,等有人的汽车被扎爆胎,那么势必下来换胎,那么我就有机会劫持那人和车。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讽刺的是,我的计划居然成功了。东西放了许久,来来回回的也经过了好几辆汽车,终于有一辆被扎爆了胎,停了下来。
我心头一喜,但同时又紧张起来,因为我从来没有干过劫持的事情。
“妈的,这乡下马路,连胎都会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打开车门,下了车。
拿出车子上的工具和车后面的备用轮胎,就开始换轮胎。
我在寻思着怎样才能把这个男人劫持,才能让他更加的听话。
忽然,我听到汽车广播里面的消息:著名演员杜旺龙因为涉嫌杀人,目前正在被通缉中。据可靠消息称,杜旺龙与前经纪人安红存在经济上的矛盾和仇恨,安红已经确认死亡……
广播继续播着,我的脑袋却嗡嗡嗡的直响,之前还抱有一丝侥幸的想法,现在什么想法也没有了。
就算我劫持了这个中年男人又怎么样,我现在还是通缉犯,逃到哪里都是一个死。
想到这些,我绝对的往回走。
现在我已经无路可去,那些曾经嫉妒和讨厌我的人,现在恐怕在放声高歌吧。还有那个一直瞧不起我的老丈人,或许现在正在对女儿说,“瞧我说得没错吧?”
而艾丽思,恐怕伤心难过,她绝对不想看到自己嫁的男人成为通缉犯的。
事到如今,唯一还让我有牵挂的人就是我的姐姐,她算是和我有血缘关系的唯一亲人。如果我死了,她应该会很伤心,每年的清明年至少会为我烧香。
至于艾丽思嘛,在我死后,她或许会难过一阵子,但仅仅只是一阵子而已。以她的条件,完全可以找过一个比我更优秀的男人,很快就会忘记我。
而我,最终只是娱乐圈一个可笑可悲的笑话而已。
回顾我的人生,是成功的人生,也是失败的人生。如果在我最愤怒的时刻,我忍住了,用其他的方式来对付红姐,或许我的结局会被改写。
而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没用了。
我回到那个破旧的小村子里,找到一些可以用来写字的石灰,还有一根足够结实的麻绳。
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怎么死,我以为会像大多数人一样,躺在病床上病死,没想到却要用极端的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从前的我,瞧不起自杀的人,没想到现在居然也成为他们的同类。我本来想直接跳到臭水沟里淹死,但我实在忍受不了里面的臭味,想想还是麻绳比较有效。
村子里面的野狗比较多,我不想在尸体没有被发现之前就被野狗给啃光。
所以,在黄昏的时候,我寻了一颗紧挨着马路边的大树,把绳子在树上绕了一个大圈,绑得足够结实。
然后,我用石灰在马路上写了足够大的“对不起”三个字。
我仰望一眼天空,带着不舍和怨恨,就这样套在了绳子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