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同眠共枕(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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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余阳在羊毛毯里同眠?方华的心在砰砰直跳——有渴盼,有惊喜,有害羞,有不安……
但是,在当前女扮男装,无处夜宿的情况下,也只能如此了。方华最终选择了不拘小节,从容面对。江湖儿女,这点沟坎过不去,怎么能够在江湖上立足?
就这样,方华说服了自己,也脱掉了皮袄,钻到羊毛毯内,与余阳并排而寝。
毕竟,方华的真实身份是女儿身,一个大姑娘,身材相对于一个大男人来要显得瘦小很多,钻入羊毛毯内,也未占据多大空间。
不过,与一个大男人同盖一床羊毛毯,并排而眠,若是传扬出去,名节终会不保。这是方华最为顾及之处,名节对于一个女人,比什么都重要,甚至胜过生命。
还好,这是去往人间地狱城的路上,也不会遇到熟人,只要不被人发现就行。所以,方华觉得,这些担忧都是多余。
余阳躺下之后,可能是酒喝多了的缘故,很快就呼呼大睡了。与此同时,余阳的灵魂,又不自主地出窍,钻到其贴身收藏的踏天图中高山流水的世界里,去参悟帝尊五印中的第一式水之脱缰。
水之脱缰,玄妙异常,越是修炼,越显奇妙。当然,对余阳的吸引,更显深刻。
这时的方华,思绪万千,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这是她第一次与一个大男人睡在一起,听着余阳那浑厚的呼吸之声,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直响……虽然隔有短短的距离,但余阳体内的温热,很快就传到了方华的身边,这温热更是让方华的思绪变成了一团麻,根本无法化解。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只有无尽的杂乱想法,困扰着方华。其旁边的余阳,却因为不胜酒力,已经安然入睡了。
一个睡着了,一个却仍然辗转反侧,却又不敢将身体翻动得太多,总是慢慢地移动,生怕惊醒了余阳。
如此这般,反反复复,胡思乱想的方华,不知过了多久,最终在迷迷糊糊之中,竟然睡着了。
睡着之后的方华,脸上露出了甜蜜,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奔跑在花草地之上,而余阳正在追逐着自己,一路欢声笑语,一路情意绵绵……
仿佛是一个人间最美丽、最快乐的世界!那里没有什么英雄擂台争霸赛,也没有什么寻宝任务,更没有任何杀戮,只有平和,只有缠绵,只有温情和美好的爱情。
然而,这一切仅仅是方华的梦境所呈现出来的景象,足足让方华的美梦绽放了一回绚丽。
大概是余阳给予了方华太美好的印象:博大的胸怀,绝妙的武功,待人真诚的眼神,毫不吝啬的作风……让方华产生了爱慕之意。
方华的这个甜美之梦做得很长,直到天快亮了还未曾醒来。此时,余阳的灵魂已从踏天图中高山流水的世界里,回归本体,并养足了精神,从熟睡中醒来。
当余阳翻身时,看到方华竟然与自己同被而眠,不禁吃了一惊。自己明明知道她是女扮男装,怎么真的让她跟自己同被而眠了呢?这样是不是太随意了。余阳不禁自责起来。
不过,江湖儿女,如此小节,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大可不必在意。这样一想,余阳心中的不安又突然消失了。
方华还未醒来,余阳侧着身子,仔细地看着方华那均匀的呼吸,飘散着淡淡的幽香,着实令人陶醉不以。再看她那红润的脸庞,清秀可人,如果不知道她是女扮男装,必将是一个迷倒万千少女的美男子。
当然,当方华一旦恢复女儿身,也将是一个人间的大美女。如此纯美的容颜,无论是让哪一个男人与其独处,都会心生爱慕之心,亲近之意。
余阳是热血男子,昨晚由于畅饮,囫囵入被睡觉,也就没有过多地关注方华。今晨一觉醒来,见到方华还在睡梦之中,当然少不了要多看几眼,不知不觉中,竟然有些痴了。
再加上,方华身上独有的淡淡幽香,有夺人心智之功效,让余阳更是迷恋有加。
“真美!”余阳情不自禁地感叹道。
不想,这一声感叹,却惊醒了方华。当方华睁开双眼的时候,看到余阳用一双灼热的眼睛在定睛地看着自己,那痴狂的眼神,仿佛带着情爱的热火,就要烧透方华的心灵……
“余阳,你……你……没事吧!”方华心中有些发慌,看着余阳那痴痴的、又带着灼热的,还有一丝邪恶的眼神,不禁心跳加快起来。老实说,她有些害怕这种眼神,或者说有那么一点儿需要这种眼神的灼伤。这是一种特别矛盾的心情,连方华自己也琢磨不透。都说女人心思,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甚至连她自己也猜不着,大概就是如此情景了。
余阳被方华的一声问话,惊醒过来,立即从刚才的失态中收敛神情:“哦……没什么,刚才有点情不自禁,不好意思!”余阳实话实说。
接着,余阳又道:“时间不早了,还是早点起床吧!”
于是,二人就这样从同眠的羊毛毯子中分开来,穿好了外衣,洗漱了一番。
真是没有想到,这一夜竟然相安无事,一对热血青年男女,并排而卧,同眠共枕。
按照去往人间地狱城地图中的行程计算,以当前的赶路速度,再过九天时间,就可以到达人间地狱城了。
这个时候,每个车队之间的较量已经悄然展开,大家都憋足劲儿,争先恐后,先前那种不愿打头阵的想法,都已抛向脑后,取而代之的是要早日到达人间地狱城的渴盼。
所以,当余阳的马队早晨出发时,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车队跟了过来,而且行进的速度也很快,几乎是飞驰而过。
“这是要争夺第一的架式啊……”余阳见状,向方华问道,“我们要不要追上去?”
“用不着跟得太紧,只需按照我们自己的行路方式就可以了。”方华道。
“那哪行,别人都抢到我们前面了,我们再不跟上,岂不落后?”跟在余阳与方华身后的王一帆道。
“我看还是这样的好,今日的行路路程加码,按照日行六百里的速度,马不停蹄,走到哪里就是哪里。中午饭也不专门架锅做了,干脆吃一点干粮,这样就能够节省不少时间。”
余阳见方华与王一帆的意见不统一,选择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自作主张,一锤定音。对于余阳的这个决定,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可说了。
“好!我同意!”方华觉得余阳的这个主意不错,至少比昨日的行路路程要多两百里,也是一个不错的进步。
“这样,好啊,至少我们不会被人抛到后面。”王一帆也赞同余阳的决定。
如此一来,快马加鞭,一路风尘,就是要从早晨一直奔跑到晚上,莫说是人受不了,就是马儿也受不了,甚至会被活活累死。
日行六百里,对于人还是马,都已是极限了。在此之前,余阳一直将日行四百里作为标准,人困马乏之后,经过一夜的休整,就会很快恢复过来。
这等于是一次极限的挑战,至少对于奔跑的马儿,必须奔腾不息。
“驾……”余阳一声吆喝,马儿如一阵风一般朝前方向荒凉的旷野飞去,其他人也是如影随行,很快就在旷野之上驰骋起来。
这可苦了驾驶马车的车夫春生,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狂奔的马车,颠簸、振荡,甚至车上的物品开始不停地跳舞,整架马车好像要被抖散架了一般。
所幸,春生驾车经验丰富,而且将马车的生活物资捆绑得扎实,即使经受剧烈的颠簸、振荡,也不曾有掉落的可能。
但是,春生的速度明显不如余阳、方华和王一帆,两个时辰之后,已掉在后面摆尾了。
当余阳再次回头时,已经看不到车夫春生的影子,“难道春生掉队了?这可不好,所有的生活物资都在车上啊!”
见余阳回头,有些焦急的样子,方华很快就明白了余阳的忧虑,安慰道:“不如我们停下来,等一等车夫,以免他迷路了。”
“是啊……春生如果真的掉队,我们可就惨了!”王一帆这一次的意见,居然出奇地与方华保持一致。
在王一帆看来,方华毕竟是个外来人,关系一下子变得比自己与少爷还铁,实在是心有不甘。
不过,方华又是少爷的客人,所以王一帆也就忍了下来,尽量做到不与其正面冲突。
“既然你们两个都要等一等春生,那就等吧!”余阳从马上跳下来,也好让马儿歇上一歇。
方华、王一帆也是如此,自己歇息的时候,也让马儿放松一下。
此时,余阳他们三人正在一小山坳之中,四面都是并不高的土丘,仿佛是一个口袋,只有一条路从东向西从中穿过。
而且,这条路也是前方的马队所走出来的,或许这里本来没有什么路可走,只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给读者的话:
更新时间,早晨7点、下午1点各一章,新书,各种求
与余阳在羊毛毯里同眠?方华的心在砰砰直跳——有渴盼,有惊喜,有害羞,有不安……
但是,在当前女扮男装,无处夜宿的情况下,也只能如此了。方华最终选择了不拘小节,从容面对。江湖儿女,这点沟坎过不去,怎么能够在江湖上立足?
就这样,方华说服了自己,也脱掉了皮袄,钻到羊毛毯内,与余阳并排而寝。
毕竟,方华的真实身份是女儿身,一个大姑娘,身材相对于一个大男人来要显得瘦小很多,钻入羊毛毯内,也未占据多大空间。
不过,与一个大男人同盖一床羊毛毯,并排而眠,若是传扬出去,名节终会不保。这是方华最为顾及之处,名节对于一个女人,比什么都重要,甚至胜过生命。
还好,这是去往人间地狱城的路上,也不会遇到熟人,只要不被人发现就行。所以,方华觉得,这些担忧都是多余。
余阳躺下之后,可能是酒喝多了的缘故,很快就呼呼大睡了。与此同时,余阳的灵魂,又不自主地出窍,钻到其贴身收藏的踏天图中高山流水的世界里,去参悟帝尊五印中的第一式水之脱缰。
水之脱缰,玄妙异常,越是修炼,越显奇妙。当然,对余阳的吸引,更显深刻。
这时的方华,思绪万千,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这是她第一次与一个大男人睡在一起,听着余阳那浑厚的呼吸之声,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直响……虽然隔有短短的距离,但余阳体内的温热,很快就传到了方华的身边,这温热更是让方华的思绪变成了一团麻,根本无法化解。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只有无尽的杂乱想法,困扰着方华。其旁边的余阳,却因为不胜酒力,已经安然入睡了。
一个睡着了,一个却仍然辗转反侧,却又不敢将身体翻动得太多,总是慢慢地移动,生怕惊醒了余阳。
如此这般,反反复复,胡思乱想的方华,不知过了多久,最终在迷迷糊糊之中,竟然睡着了。
睡着之后的方华,脸上露出了甜蜜,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奔跑在花草地之上,而余阳正在追逐着自己,一路欢声笑语,一路情意绵绵……
仿佛是一个人间最美丽、最快乐的世界!那里没有什么英雄擂台争霸赛,也没有什么寻宝任务,更没有任何杀戮,只有平和,只有缠绵,只有温情和美好的爱情。
然而,这一切仅仅是方华的梦境所呈现出来的景象,足足让方华的美梦绽放了一回绚丽。
大概是余阳给予了方华太美好的印象:博大的胸怀,绝妙的武功,待人真诚的眼神,毫不吝啬的作风……让方华产生了爱慕之意。
方华的这个甜美之梦做得很长,直到天快亮了还未曾醒来。此时,余阳的灵魂已从踏天图中高山流水的世界里,回归本体,并养足了精神,从熟睡中醒来。
当余阳翻身时,看到方华竟然与自己同被而眠,不禁吃了一惊。自己明明知道她是女扮男装,怎么真的让她跟自己同被而眠了呢?这样是不是太随意了。余阳不禁自责起来。
不过,江湖儿女,如此小节,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大可不必在意。这样一想,余阳心中的不安又突然消失了。
方华还未醒来,余阳侧着身子,仔细地看着方华那均匀的呼吸,飘散着淡淡的幽香,着实令人陶醉不以。再看她那红润的脸庞,清秀可人,如果不知道她是女扮男装,必将是一个迷倒万千少女的美男子。
当然,当方华一旦恢复女儿身,也将是一个人间的大美女。如此纯美的容颜,无论是让哪一个男人与其独处,都会心生爱慕之心,亲近之意。
余阳是热血男子,昨晚由于畅饮,囫囵入被睡觉,也就没有过多地关注方华。今晨一觉醒来,见到方华还在睡梦之中,当然少不了要多看几眼,不知不觉中,竟然有些痴了。
再加上,方华身上独有的淡淡幽香,有夺人心智之功效,让余阳更是迷恋有加。
“真美!”余阳情不自禁地感叹道。
不想,这一声感叹,却惊醒了方华。当方华睁开双眼的时候,看到余阳用一双灼热的眼睛在定睛地看着自己,那痴狂的眼神,仿佛带着情爱的热火,就要烧透方华的心灵……
“余阳,你……你……没事吧!”方华心中有些发慌,看着余阳那痴痴的、又带着灼热的,还有一丝邪恶的眼神,不禁心跳加快起来。老实说,她有些害怕这种眼神,或者说有那么一点儿需要这种眼神的灼伤。这是一种特别矛盾的心情,连方华自己也琢磨不透。都说女人心思,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甚至连她自己也猜不着,大概就是如此情景了。
余阳被方华的一声问话,惊醒过来,立即从刚才的失态中收敛神情:“哦……没什么,刚才有点情不自禁,不好意思!”余阳实话实说。
接着,余阳又道:“时间不早了,还是早点起床吧!”
于是,二人就这样从同眠的羊毛毯子中分开来,穿好了外衣,洗漱了一番。
真是没有想到,这一夜竟然相安无事,一对热血青年男女,并排而卧,同眠共枕。
按照去往人间地狱城地图中的行程计算,以当前的赶路速度,再过九天时间,就可以到达人间地狱城了。
这个时候,每个车队之间的较量已经悄然展开,大家都憋足劲儿,争先恐后,先前那种不愿打头阵的想法,都已抛向脑后,取而代之的是要早日到达人间地狱城的渴盼。
所以,当余阳的马队早晨出发时,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车队跟了过来,而且行进的速度也很快,几乎是飞驰而过。
“这是要争夺第一的架式啊……”余阳见状,向方华问道,“我们要不要追上去?”
“用不着跟得太紧,只需按照我们自己的行路方式就可以了。”方华道。
“那哪行,别人都抢到我们前面了,我们再不跟上,岂不落后?”跟在余阳与方华身后的王一帆道。
“我看还是这样的好,今日的行路路程加码,按照日行六百里的速度,马不停蹄,走到哪里就是哪里。中午饭也不专门架锅做了,干脆吃一点干粮,这样就能够节省不少时间。”
余阳见方华与王一帆的意见不统一,选择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自作主张,一锤定音。对于余阳的这个决定,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可说了。
“好!我同意!”方华觉得余阳的这个主意不错,至少比昨日的行路路程要多两百里,也是一个不错的进步。
“这样,好啊,至少我们不会被人抛到后面。”王一帆也赞同余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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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六百里,对于人还是马,都已是极限了。在此之前,余阳一直将日行四百里作为标准,人困马乏之后,经过一夜的休整,就会很快恢复过来。
这等于是一次极限的挑战,至少对于奔跑的马儿,必须奔腾不息。
“驾……”余阳一声吆喝,马儿如一阵风一般朝前方向荒凉的旷野飞去,其他人也是如影随行,很快就在旷野之上驰骋起来。
这可苦了驾驶马车的车夫春生,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狂奔的马车,颠簸、振荡,甚至车上的物品开始不停地跳舞,整架马车好像要被抖散架了一般。
所幸,春生驾车经验丰富,而且将马车的生活物资捆绑得扎实,即使经受剧烈的颠簸、振荡,也不曾有掉落的可能。
但是,春生的速度明显不如余阳、方华和王一帆,两个时辰之后,已掉在后面摆尾了。
当余阳再次回头时,已经看不到车夫春生的影子,“难道春生掉队了?这可不好,所有的生活物资都在车上啊!”
见余阳回头,有些焦急的样子,方华很快就明白了余阳的忧虑,安慰道:“不如我们停下来,等一等车夫,以免他迷路了。”
“是啊……春生如果真的掉队,我们可就惨了!”王一帆这一次的意见,居然出奇地与方华保持一致。
在王一帆看来,方华毕竟是个外来人,关系一下子变得比自己与少爷还铁,实在是心有不甘。
不过,方华又是少爷的客人,所以王一帆也就忍了下来,尽量做到不与其正面冲突。
“既然你们两个都要等一等春生,那就等吧!”余阳从马上跳下来,也好让马儿歇上一歇。
方华、王一帆也是如此,自己歇息的时候,也让马儿放松一下。
此时,余阳他们三人正在一小山坳之中,四面都是并不高的土丘,仿佛是一个口袋,只有一条路从东向西从中穿过。
而且,这条路也是前方的马队所走出来的,或许这里本来没有什么路可走,只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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