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 一个小贼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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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越下越大,酒越喝越暖。
就在阁内气氛达到巅峰时,忽见大堂中灯火暗了下来。
白色的半圆舞台上,四道光束投往其中,在朵朵金兰的映衬下美轮美奂。
恰在此时,悠扬的乐声响起。
无需多说什么,所有宾客都停止了喧嚣,静静的将目光投向那片让人心驰神往的舞台。
他们知道,四朵金花要登台献艺了。
春蝶、夏雨、秋叶、冬雪,四种颜色,四种风情。当她们翩跹着来到舞台上时,便已让所有观众如痴如醉,掌声如潮。
昔日在柳倾歌阴影之下的绝色舞姬,如今已然成了一代大家。卜一出场,便赢得了满堂彩。
……
二楼,飞雪悦兰台后方的醉仙阁内。
穿着一身白色素服的柳倾歌和裹着青色长麾的苏媚儿凭栏而坐,遥望远处飞雪悦兰台上四个妩媚动人的影子。
柳倾歌偷偷注意着苏媚儿神色的变化,试探着问道:“小七姑娘,这一幕你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苏媚儿看的有些痴迷,闻言怔了怔,指着自己鼻子问道:“柳姐姐是在问奴么?”
“是啊。”柳倾歌展颜一笑,指向白玉舞台道:“你有没有觉得这样的环境,这样的舞姿,看上去似曾相识?”
苏媚儿再度看了那舞台一眼,茫然地遥遥头,道:“奴不记得了。”
柳倾歌只是微笑。
有些时候,女人的敏锐超乎想象。失去记忆的女人,眼神中怎会流露出一丝缅怀呢?
不过这样也好,自欺欺人未尝不是一种解开心结的办法。
看了那四个舞姿卓绝的女人一眼,柳倾歌叹道:“有些东西,忘记比记住更难。”
苏媚儿不知是不是心虚,惊疑地看了柳倾歌一眼,旋即又将眼眸中那丝怀疑掩盖过去,微笑道:“是啊,事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才更容易得到快乐。”
柳倾歌仿佛明白了什么,问道:“你快乐吗?”
苏媚儿浅笑颔首:“我很快乐。”
……
隔壁的厢房中。
凤之岚站在凭栏旁,就如一个雍容华贵的女王。兰花玉指捏着精致的瓷杯,优雅地将“碧水清流”送入喉中。
她就像一段不老的传奇,任何与她相熟的人,都无法从她的脸上捕捉到一丝皱纹。仿佛这九年时间匆匆溜走,却忘记了世上有她这么一号人,把青春永远留给了她。
在她旁边,凤之瑶慵懒地倚着柔软的座椅,纤细的手腕撑着脑袋,看上去昏昏欲睡。
可哪怕闭着眼睛,她却也能注意到凤之岚的一举一动,懒洋洋地道:“姐姐,众里寻他的滋味可好?”
凤之岚俏脸微红,自然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有些心虚道:“是不是生完孩子的女人,话都会变得特别多?”
凤之瑶嘴角荡起一丝笑意,道:“总比有些人想生孩子想的发了疯,却找不到肯与她一起生孩子的人好。”
“你——”凤之岚杏目圆瞪,显然被她戳中了心事。可生怕自己的表现落了对方口实,干脆轻哼一声缄口不言。
似是怕她动怒,凤之瑶站起身子,笑道:“姐姐,记得当初是你教给我,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尽管你不愿意承认,可好时光已经与你渐行渐远了。难道你打算永远和那个呆子打哑谜,继续蹉跎下去?”
凤之瑶不说这话还好,一听到“那个人”,凤之岚便气不打一处来。
是自己不争取么?是自己想这么孤独终老下去么?
当然不是!
哪怕再坚强,她也是一个女人,哪个女人不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
她以为自己找到了那个人,可起先担心自己的身份,怕倾歌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哪知道凤之瑶不知道和倾歌说了些什么,连这个傻丫头都亲自来劝自己。
倾歌的麻烦解决了,相当于扫清了最后一层障碍。好不容易撇开矜持的她,有一次借着“醉酒”,半捱半蹭地委身到他怀里。本以为夜半无人良人相送,又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会发生点什么才对,哪知道这家伙竟是只给自己除去衣袜,然后便不见了人影!
还有一次,被他“误打误撞”地闯进了自己的闺房,“恰逢”自己正在沐浴。这小混蛋把自己从上到下看了个精光,竟然说自己犯了“眼盲”的毛病什么也没看见!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凤之岚便在这样荒唐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凤之瑶看着她的脸色阴晴不定,劝道:“姐姐,女人不能太心慈手软。不对自己狠一点,怎么能得到想要的东西呢?”
她身为人母,又经爱情滋润,心态早已和曾经大不相同。换做以前,断然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凤之岚愣了愣,问道:“怎么狠?”
见姐姐终于开窍,凤之瑶额头上的梅花烙印都似越发红艳起来,附耳道:“&*&……%¥#”
凤之岚听完,脸红的像熟透的苹果,面露惊疑道:“这……能成么?”
“怎么不成?我便是这样……那个他的……据说采夕当初也是这样……”凤之瑶俏脸微红,可为了姐姐的终身大事,仍旧鼓起勇气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恒心,你一定能成功。姐姐,我相信你!”
凤之岚面露难色,良久,才像是下定决心般地轻咬下唇,眼神中泛出狼一样的光泽,内心暗暗呢喃。
“拼了!不就是蒙汗药么……”
……
“蒙汗药?开玩笑!本人身为飞天门门主,怎么可能再用那种下三滥的手段?”
春暖阁内,同样围聚了一群人。身在首座的许先穿着一身华丽的锦袍,像是在无声暗示自己的身份。
为了和这身份相匹配,他甚至蓄了胡子。乍看上去,倒还真有几分威严,只是偶尔眼中闪现的猥琐,证明他还是那个为众人所熟知的许先。
一听这话,飞天门众人哈哈大笑。
不戒和尚大口啃着鸡腿,道:“门主,你若真如此有魅力,怎么到现在还是老光棍一个?”
许先被人在伤口上撒盐,不悦地白了他一眼,道:“你懂什么?唐兄弟曾经说过:天涯何处无芳草,春楼一刻值千金。我这种潇洒不羁风流成性的人生态度,你是永远不会懂的。”
见他死鸭子嘴硬,众人笑得更欢了。
事实上,飞天门早已告别了曾经水里来火里去的日子。如今天下太平,百姓日子越过越好,宵小之徒越来越少,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无事可做。
老门主不知是不是感觉完成了历史使命,竟于五年前退位让贤,而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大仙乃是闲云野鹤的性子,不肯接下这沉重的包袱。
于是,许先便成了飞天门的当家人。
如果说这五年来最大的痛苦,便是那个如祸害一般的女人了。
女魔头程采夕早已嫁做人妇,可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硬是要坚持留在飞天门,从上到下所有门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也无法打消她的念头。
于是,飞天门徒们无不期待着唐兄弟努一把力,尽快搞大她的肚子。可老天不作美,唐大人一众娇妻接连有子,唯有这女魔头的肚皮不争气。
如此一来,刚看到翻身希望的人们又绝望了。他们无力改变命运,只好继续当女魔头的奴隶。
他们盼星星盼月亮,整日整夜盼望着一个大英雄能够将这女魔头收走。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爷终于听到了无数可怜人的呼唤,让女魔头的肚皮有了动静!
苦苦盼了八年才盼来的宝宝,无论程云鹤还是唐安都无比重视,将她当成珍稀动物一般看护起来。如此一来,飞天门的大老爷们儿总算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再受那女魔头的压迫了。
刚肆无忌惮地说了几个荤段子,众人却听见“嘭”的一声,大门居然从外面被人一脚踹开了。
随即,房间内鸦雀无声。
程采夕挺着大肚子,双手掐着粗了一大圈的腰肢,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四处流转。哪怕明显胖了一圈,可是那精致的脸孔却依旧迷人。
屋子里的男人没有被女人的外表所迷惑。事实上,没有和她共事过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被一个女人追着满院子打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
这群人当中,唯有景云没有摆出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冷冰冰的脸上荡起一丝温暖,道:“采夕,你怎么来了?”
程采夕伸出手指在众人脸上一一点过,道:“好啊,我说怎么今天飞天门一个人都没有,没想到你们居然都跑到这儿来偷懒!”
许先讪讪一笑,道:“这个……采夕,我们可不是偷懒,我们这是……那个……执行公务!对,执行公务!”
“公务?我看起来很像傻子么?”程采夕不屑地拆穿了低级谎言,恶狠狠地瞪了众人一眼。
不戒和尚赶忙笑道:“采夕,你看你现在有孕在身,不好好在家待着,天寒地冻跑出来做什么?若是落下什么病根,后悔都来不及!”
“我倒是想在家呆着,可唐安那混蛋明明早就答应今天陪我,却一大清早就不见了踪影!他当我程采夕好欺负么?我找下人一打听,这才知道今天飞雪悦兰阁有一场盛宴,这死鬼八成跑这儿来了。亏我把你们当成娘家人,本来还想找你们帮我去拿人,岂料我一去飞天门,却又扑了一个空!”程采夕铁着脸,越说越气,含煞的眼眸一一从众人脸上扫过,冷声问道:“你们是不是被他收买了!”
“没有,绝对没有!”
所有人赶忙摆手,异口同声地否认。
开玩笑,这时候若是说实话,岂非往火坑里跳?唐兄弟啊唐兄弟,你可算是把我们害苦咯!
“没有最好。”程采夕残忍地笑了笑,忽然话锋一转:“但若让我知道你们胆敢和他同流合污,信不信我杀了你们!”
一帮人赶忙赔笑,生怕触了这女魔头的眉头。
见所有人噤若寒蝉,程采夕这才满意,转身出了屋子,打算继续去找寻那负心汉的下落。
可目光向下一扫,却又看到让她怒火中烧的一幕!
大堂之中,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地欣赏着四朵金花的表演。一个衣着寒酸的年轻人竟是趁这功夫,偷偷摸摸地顺走了两个人的钱袋子!
一看这画面,那股近乎熄灭的正义之火再度燃烧。程采夕一只手托着腰杆,一只手指着那贼人,大喝道:“何方贼人!胆敢当着飞天门的面作案,不想活了么!”
说罢,她一只脚踩着围栏,竟是从二楼腾空而起,直奔那贼人飞去!
“采夕!”
飞天门众人尽皆色变!
……
“呼——”
长寿阁。三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围聚在一起,左首一人端着茶杯,吹散茶叶,轻轻呷了一口。
六王爷秦越明显苍老了许多,精神却还不错,微笑道:“不容易啊!咱们三个老东西加起来,怕是快要两百岁了吧?”
蓝鸿烈哈哈大笑两声,道:“两百岁,还年轻得很。如今老夫辞官在家颐养天年,逗逗儿孙养养花草,活到一百岁也不是难事。”
程云鹤道:“蓝老说得不错,若是等到咱们三人百年之后仍能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怕是也能成就一段佳话。”
“唉,你们两个老家伙说得倒是轻松。偌大的摊子,岂能说不管就不管了?再怎么说,老夫也是姓秦的。”秦越说着,白了二人一眼:“不思为国尽力,是为懦夫!”
蓝鸿烈举手投降,道:“懦夫便懦夫,有什么了不起。老夫的女婿有本事,岂非等于偿还了老夫的债?”
程云鹤笑笑,道:“我和蓝老意见一致。”
唐安大兴教育,开宗立派,被所有人奉为鼻祖。其思想对大唐的帮助不可以道理计,甚至对世世代代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有这样的女婿,莫说他二人,就算再替百八十个老丈人还债也绰绰有余。
“真羡慕你们有个好女婿。”秦越有些吃味,却越想越不是滋味,道:“老夫有个孙女,过了年就满十五了,你们看是不是……”
“想都别想!”二人断然拒绝,换来了秦越如老小孩般幽怨地一撇,嘟囔道:“小气!”
恰在此时,三人均听到了门外一声暴喝。
蓝鸿烈醋了醋眉头,忽然看向程云鹤,道:“老程,我怎么听那声音这么耳熟呢?”
程云鹤忽然面色大变,道:“糟了——采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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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在此时,悠扬的乐声响起。
无需多说什么,所有宾客都停止了喧嚣,静静的将目光投向那片让人心驰神往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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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楼,飞雪悦兰台后方的醉仙阁内。
穿着一身白色素服的柳倾歌和裹着青色长麾的苏媚儿凭栏而坐,遥望远处飞雪悦兰台上四个妩媚动人的影子。
柳倾歌偷偷注意着苏媚儿神色的变化,试探着问道:“小七姑娘,这一幕你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苏媚儿看的有些痴迷,闻言怔了怔,指着自己鼻子问道:“柳姐姐是在问奴么?”
“是啊。”柳倾歌展颜一笑,指向白玉舞台道:“你有没有觉得这样的环境,这样的舞姿,看上去似曾相识?”
苏媚儿再度看了那舞台一眼,茫然地遥遥头,道:“奴不记得了。”
柳倾歌只是微笑。
有些时候,女人的敏锐超乎想象。失去记忆的女人,眼神中怎会流露出一丝缅怀呢?
不过这样也好,自欺欺人未尝不是一种解开心结的办法。
看了那四个舞姿卓绝的女人一眼,柳倾歌叹道:“有些东西,忘记比记住更难。”
苏媚儿不知是不是心虚,惊疑地看了柳倾歌一眼,旋即又将眼眸中那丝怀疑掩盖过去,微笑道:“是啊,事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才更容易得到快乐。”
柳倾歌仿佛明白了什么,问道:“你快乐吗?”
苏媚儿浅笑颔首:“我很快乐。”
……
隔壁的厢房中。
凤之岚站在凭栏旁,就如一个雍容华贵的女王。兰花玉指捏着精致的瓷杯,优雅地将“碧水清流”送入喉中。
她就像一段不老的传奇,任何与她相熟的人,都无法从她的脸上捕捉到一丝皱纹。仿佛这九年时间匆匆溜走,却忘记了世上有她这么一号人,把青春永远留给了她。
在她旁边,凤之瑶慵懒地倚着柔软的座椅,纤细的手腕撑着脑袋,看上去昏昏欲睡。
可哪怕闭着眼睛,她却也能注意到凤之岚的一举一动,懒洋洋地道:“姐姐,众里寻他的滋味可好?”
凤之岚俏脸微红,自然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有些心虚道:“是不是生完孩子的女人,话都会变得特别多?”
凤之瑶嘴角荡起一丝笑意,道:“总比有些人想生孩子想的发了疯,却找不到肯与她一起生孩子的人好。”
“你——”凤之岚杏目圆瞪,显然被她戳中了心事。可生怕自己的表现落了对方口实,干脆轻哼一声缄口不言。
似是怕她动怒,凤之瑶站起身子,笑道:“姐姐,记得当初是你教给我,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尽管你不愿意承认,可好时光已经与你渐行渐远了。难道你打算永远和那个呆子打哑谜,继续蹉跎下去?”
凤之瑶不说这话还好,一听到“那个人”,凤之岚便气不打一处来。
是自己不争取么?是自己想这么孤独终老下去么?
当然不是!
哪怕再坚强,她也是一个女人,哪个女人不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
她以为自己找到了那个人,可起先担心自己的身份,怕倾歌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哪知道凤之瑶不知道和倾歌说了些什么,连这个傻丫头都亲自来劝自己。
倾歌的麻烦解决了,相当于扫清了最后一层障碍。好不容易撇开矜持的她,有一次借着“醉酒”,半捱半蹭地委身到他怀里。本以为夜半无人良人相送,又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会发生点什么才对,哪知道这家伙竟是只给自己除去衣袜,然后便不见了人影!
还有一次,被他“误打误撞”地闯进了自己的闺房,“恰逢”自己正在沐浴。这小混蛋把自己从上到下看了个精光,竟然说自己犯了“眼盲”的毛病什么也没看见!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凤之岚便在这样荒唐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凤之瑶看着她的脸色阴晴不定,劝道:“姐姐,女人不能太心慈手软。不对自己狠一点,怎么能得到想要的东西呢?”
她身为人母,又经爱情滋润,心态早已和曾经大不相同。换做以前,断然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凤之岚愣了愣,问道:“怎么狠?”
见姐姐终于开窍,凤之瑶额头上的梅花烙印都似越发红艳起来,附耳道:“&*&……%¥#”
凤之岚听完,脸红的像熟透的苹果,面露惊疑道:“这……能成么?”
“怎么不成?我便是这样……那个他的……据说采夕当初也是这样……”凤之瑶俏脸微红,可为了姐姐的终身大事,仍旧鼓起勇气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恒心,你一定能成功。姐姐,我相信你!”
凤之岚面露难色,良久,才像是下定决心般地轻咬下唇,眼神中泛出狼一样的光泽,内心暗暗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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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阁内,同样围聚了一群人。身在首座的许先穿着一身华丽的锦袍,像是在无声暗示自己的身份。
为了和这身份相匹配,他甚至蓄了胡子。乍看上去,倒还真有几分威严,只是偶尔眼中闪现的猥琐,证明他还是那个为众人所熟知的许先。
一听这话,飞天门众人哈哈大笑。
不戒和尚大口啃着鸡腿,道:“门主,你若真如此有魅力,怎么到现在还是老光棍一个?”
许先被人在伤口上撒盐,不悦地白了他一眼,道:“你懂什么?唐兄弟曾经说过:天涯何处无芳草,春楼一刻值千金。我这种潇洒不羁风流成性的人生态度,你是永远不会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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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飞天门早已告别了曾经水里来火里去的日子。如今天下太平,百姓日子越过越好,宵小之徒越来越少,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无事可做。
老门主不知是不是感觉完成了历史使命,竟于五年前退位让贤,而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大仙乃是闲云野鹤的性子,不肯接下这沉重的包袱。
于是,许先便成了飞天门的当家人。
如果说这五年来最大的痛苦,便是那个如祸害一般的女人了。
女魔头程采夕早已嫁做人妇,可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硬是要坚持留在飞天门,从上到下所有门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也无法打消她的念头。
于是,飞天门徒们无不期待着唐兄弟努一把力,尽快搞大她的肚子。可老天不作美,唐大人一众娇妻接连有子,唯有这女魔头的肚皮不争气。
如此一来,刚看到翻身希望的人们又绝望了。他们无力改变命运,只好继续当女魔头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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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肆无忌惮地说了几个荤段子,众人却听见“嘭”的一声,大门居然从外面被人一脚踹开了。
随即,房间内鸦雀无声。
程采夕挺着大肚子,双手掐着粗了一大圈的腰肢,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四处流转。哪怕明显胖了一圈,可是那精致的脸孔却依旧迷人。
屋子里的男人没有被女人的外表所迷惑。事实上,没有和她共事过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被一个女人追着满院子打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
这群人当中,唯有景云没有摆出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冷冰冰的脸上荡起一丝温暖,道:“采夕,你怎么来了?”
程采夕伸出手指在众人脸上一一点过,道:“好啊,我说怎么今天飞天门一个人都没有,没想到你们居然都跑到这儿来偷懒!”
许先讪讪一笑,道:“这个……采夕,我们可不是偷懒,我们这是……那个……执行公务!对,执行公务!”
“公务?我看起来很像傻子么?”程采夕不屑地拆穿了低级谎言,恶狠狠地瞪了众人一眼。
不戒和尚赶忙笑道:“采夕,你看你现在有孕在身,不好好在家待着,天寒地冻跑出来做什么?若是落下什么病根,后悔都来不及!”
“我倒是想在家呆着,可唐安那混蛋明明早就答应今天陪我,却一大清早就不见了踪影!他当我程采夕好欺负么?我找下人一打听,这才知道今天飞雪悦兰阁有一场盛宴,这死鬼八成跑这儿来了。亏我把你们当成娘家人,本来还想找你们帮我去拿人,岂料我一去飞天门,却又扑了一个空!”程采夕铁着脸,越说越气,含煞的眼眸一一从众人脸上扫过,冷声问道:“你们是不是被他收买了!”
“没有,绝对没有!”
所有人赶忙摆手,异口同声地否认。
开玩笑,这时候若是说实话,岂非往火坑里跳?唐兄弟啊唐兄弟,你可算是把我们害苦咯!
“没有最好。”程采夕残忍地笑了笑,忽然话锋一转:“但若让我知道你们胆敢和他同流合污,信不信我杀了你们!”
一帮人赶忙赔笑,生怕触了这女魔头的眉头。
见所有人噤若寒蝉,程采夕这才满意,转身出了屋子,打算继续去找寻那负心汉的下落。
可目光向下一扫,却又看到让她怒火中烧的一幕!
大堂之中,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地欣赏着四朵金花的表演。一个衣着寒酸的年轻人竟是趁这功夫,偷偷摸摸地顺走了两个人的钱袋子!
一看这画面,那股近乎熄灭的正义之火再度燃烧。程采夕一只手托着腰杆,一只手指着那贼人,大喝道:“何方贼人!胆敢当着飞天门的面作案,不想活了么!”
说罢,她一只脚踩着围栏,竟是从二楼腾空而起,直奔那贼人飞去!
“采夕!”
飞天门众人尽皆色变!
……
“呼——”
长寿阁。三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围聚在一起,左首一人端着茶杯,吹散茶叶,轻轻呷了一口。
六王爷秦越明显苍老了许多,精神却还不错,微笑道:“不容易啊!咱们三个老东西加起来,怕是快要两百岁了吧?”
蓝鸿烈哈哈大笑两声,道:“两百岁,还年轻得很。如今老夫辞官在家颐养天年,逗逗儿孙养养花草,活到一百岁也不是难事。”
程云鹤道:“蓝老说得不错,若是等到咱们三人百年之后仍能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怕是也能成就一段佳话。”
“唉,你们两个老家伙说得倒是轻松。偌大的摊子,岂能说不管就不管了?再怎么说,老夫也是姓秦的。”秦越说着,白了二人一眼:“不思为国尽力,是为懦夫!”
蓝鸿烈举手投降,道:“懦夫便懦夫,有什么了不起。老夫的女婿有本事,岂非等于偿还了老夫的债?”
程云鹤笑笑,道:“我和蓝老意见一致。”
唐安大兴教育,开宗立派,被所有人奉为鼻祖。其思想对大唐的帮助不可以道理计,甚至对世世代代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有这样的女婿,莫说他二人,就算再替百八十个老丈人还债也绰绰有余。
“真羡慕你们有个好女婿。”秦越有些吃味,却越想越不是滋味,道:“老夫有个孙女,过了年就满十五了,你们看是不是……”
“想都别想!”二人断然拒绝,换来了秦越如老小孩般幽怨地一撇,嘟囔道:“小气!”
恰在此时,三人均听到了门外一声暴喝。
蓝鸿烈醋了醋眉头,忽然看向程云鹤,道:“老程,我怎么听那声音这么耳熟呢?”
程云鹤忽然面色大变,道:“糟了——采夕!”